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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他乡故知 边吃边叙

    李志是大坚的同村。他们家虽然是贫下中农家庭,但是李志对批斗人、整人、骂人、打人那一套,不感兴趣。他是个单亲家庭,从小没有父亲,是母亲一个人把他带大。他从小就认为骂人打人看热闹,又不会多得到一些额外的粮食,又不会多盖一间房屋。骂完了打完了,还是自己家没有饭吃,没有衣服穿。母亲佝偻的腰背,也不会立马挺直起来。

    他需要的很简单,就是要立刻立马有钱买他们家需要的粮食,衣服。所以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就是趁别人家没有人的时候,自己变成贼直接去偷。

    当然他盗窃的地点不是本村,而是邻村。正所谓盗亦有道!不偷本村,不偷本家,这一点职业道德,他还是有的。可是他的盗窃技术,实在是低的可怜,完全不懂偷盗也是要拜祖师爷学习的!最起码也要看两本有关当贼的书籍吧。不过这种书籍实在是乏善可陈,真在的高手都是师承相传的,就像传说中的那些江湖老千。他们都是有章法,有步骤,甚至是团队协作,不过人家是大盗。李志,只是一介平民,他追求的只是能够让母亲和自己吃饱饭,穿暖衣服的。并没有大的追求。

    不过他确实应该认识一点字,最起码要读一读水浒传,看看里面的鼓上蚤时迁,他被民间封为贼神菩萨,这是一个做贼的最起码的职业素养吧!但是李志,就是凭着一股子热血劲,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去做了贼。

    没有想到他光荣的上岗工作了两次,就壮烈的被现场逮了个正着!而且从此以后在家乡就永远背负了一个贼娃子的坏名声!

    一次是明月当空,皎洁如暇的夜晚,他趁着月光很明,容易找路,翻进了一家干部的院子。当他钻进鸡笼,准备抓两只鸡逃走的时候,被现场逮了个正着。一点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因为那家人看到了他的影子,所以那家人迅速举起木棍,抄起铁锨,把他堵在了鸡笼里。狠狠的揍了一顿,然后扭送到了派出所。

    另一次是寒冬腊月,天空下起来鹅毛大雪。不到半夜,地上的雪都已经很厚很厚的了!而李志的家里正在犯愁!因为他家已经揭不开锅了!母亲看着外面不断的漂浮而来的雪花,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李志看着母亲焦急的样子,难受极了。他突然急中生智,告诉母亲,前几天一个远方堂叔说过,如果年关家里粮食不够,可以先到他家领取一点,他家有多余的。等到来年粮食丰收了,再还给他们就可以!

    母亲对这位多年不上门的堂叔,会答应借粮之事,半信半疑。但她也确实没有办法,只能让儿子去试上一试!其实母亲的怀疑是对的,正所谓:三年不上门,是亲也不亲!这个远方堂叔,已经很多年没有来走过亲戚了!现在又怎么可能会如此发善心,接济他们家呢!古人所讲的: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更何况李志他们家是穷在深山远村,连在闹市都没人理,在偏远农村又怎么会主动找上门来雪中送炭呢?

    李志冒着大雪出门了!他没有去找,他口中言之凿凿的远方堂叔。他编了瞎话只是为了安慰母亲而已。他直接奔向他早已经锁定的粮食大户仓库!可是他不懂雪天行窃,是盗贼行业大忌。当他翻门越户,撬开小门,不声不响的扛着一大袋玉米,七转八歪的往家赶时,很长时间他都没有发现一个人!雪停了,当他快要走进自己的村子时,被几个扑面而来的壮汉抓住,再次把他送进了派出所!

    当派出所的办案人员,来到他家告知他的母亲,他的儿子将要被判刑半年的那一刻,他的母亲当场昏倒,之后虽然苏醒过来,但却成了半身不遂的残废之人,在家里坚持了两个月之后,就与世长辞了!

    半年之后李志回到家里,得知母亲已经与世隔绝!伤痛欲绝!拿着母亲曾经的照片,跪在地上几天几夜。谁来劝他都不理!大坚和两个弟弟还偷偷的给他送过红薯,虽然李志坚决不要,但大坚还是在他旁边放了几个红薯,然后就走了!

    不知过了多少天,人们发现李志离家出走了!这个邻居总是在背后对他指指点点的贼,终于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大坚此后好多年也没有见过他!直到今天在这里偶遇!

    大坚很高兴在这里能够遇见李志,虽然在村里人人都知道李志是个贼,但大坚不这样认为,他觉得那是生命的本能。那种饿死也不接受别人嗟来之食的高雅之士,毕竟是少数,不能用那些极端的道德操守,去绑架所有的人!毕竟大多数人都是凡人!再说他们的要求并不是很高,只不过是为了吃饱肚子,穿暖衣服,孝敬父母而已。

    大坚并不忌讳李志是贼!反而那种同乡同村的亲切感,立马油然而生!李志告诉他,他现在在县城里面拉板车,替人送货,每个月能挣不少钱!现在就是给戏剧院的合作社,送烟酒的,刚刚卸完货,就发现了大坚!

    李志坚决要请陆大坚吃饭!大坚执拗不过,实在拒绝不了,就恭敬不如从命。李志到附近的餐馆点了两份饭,带来过来,他们俩就坐在李志的木板车上,边吃边聊,十分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