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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错过

    郊区的一个别墅内,莳萝坐在梳妆台前,把发辫打散,用梳子慢慢梳理着头发。看着自己有点消瘦的脸颊,怔怔的发呆。

    想起婚礼刚结束,“婆婆”那种刻薄和不屑的目光,“丈夫”的懦弱,让她感觉到屈辱的同时,也有了数年来,从来没有过的轻松,仿佛多年来,那道捆绑在自己身上的绳索,一下子全部绷断了。

    父亲当年也是本地有名的商人,莫名其妙被人陷害,差一点死在狱中,被当时还是一个小狱长的段叔叔拼死救下。

    一来二去,两家就熟络了起来,关系也渐渐亲密起来。

    一次,喝多了的父亲就把自己许配给了旭鹏。当时两家人都没在意,只有旭鹏的母亲时不时的提起,并借着自己家的财力,一步步高升,成了本地的实权派之一。

    随着年龄的增长,莳萝的容貌越发的出众,旭鹏也更加地迷恋她,加上旭鹏母亲的升迁也到了重要时期,需要莳萝家的财力供应,因此,“联姻”已经不可避免。

    毕竟是自己父亲的救命恩人,旭鹏虽然懦弱,但也算对自己真心实意。所以,高中还没毕业的时候莳萝被订婚,她认了;所以,还在大学读书的她,,所以,被要求立即举行婚礼的时候,她也认了。

    一大早,当自己的“婆婆”,这个极为势利眼的女人,确认她已经升任到省城的时候,瞬间就翻了脸,让旭鹏立即去中欧留学,说什么先去镀镀金。

    虽然没提什么退婚的话,但那看向自己不屑的目光,什么婚姻要“门当户对”等尖酸刻薄的话语,莳萝当时就明白了,自己家已经没了利用价值,自己自然也就配不上她的宝贝儿子了。

    只是,我为什么会心痛,自己这一天一夜的记忆,为什么会是空白一片?难道自己只是枯坐了一天一夜。

    莳萝总觉得遗忘了什么最重要的东西,越是拼命想,越是想不起来。想找个人问问自己是怎么回事,但家里一个人都没有,父亲和母亲都忙着恭贺升迁的“婆婆”去了。

    莳萝本来“解放”的心情一下子糟糕起来,心烦意乱的她,就走出了家门,随心所欲溜达了起来。

    就像冥冥中有感应一样,莳萝竟然走到了南郊,那片据说是非常“神秘”的工地大门外。

    莳萝站在工地东南角大门外,怔怔地望着高大的围墙,和敞开着的大门内,那一座座高大的土山,总觉得似是很熟悉。

    自己来过,肯定来过,但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来过。但是,这样荒凉的的地方,难道自己真的来过?

    正发呆,发现一个阿姨正在盯着自己,弯月似的眼睛,柔和的目光,自带微笑的脸庞,让人看了不由自主产生了一种亲近感,非常的舒服。但那种似笑非笑的眼神咋怪怪的。

    想起来了,这样的眼神,她从段叔叔眼睛里见过,羞红了脸的莳萝,赶紧转身走掉了。

    刘若澜看着跑远的女孩,遗憾不已,咋跑了,我还没问话呢。

    根据“儿子”年前发过来的卫星定位图,刘若澜还是悄悄的赶来了。她实在是不放心,尤其是十几天前,老是觉得心惊肉跳的。

    因此,紧赶慢赶完成了订单后,就立即赶来了,“儿子”是不是真的像电话里说的那样,每天都能吃得饱饱的,很逍遥、很自在?

    不行,这孩子野惯了,不能就这么一直“逍遥自在”下去,上大学也好、找个媳妇拴住也罢,眼见老大不小的了,可不能再这么野下去了。

    还没进大门,就发现一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女孩子盯着大门,虽然大大的眼睛里有一点“凄迷的美”,但这个女孩儿连个淡妆都没化,已经这么美了,当自己“儿媳妇”应该可以。

    虽然杨家那个女娃也不错,但不合适。不是嫌弃她被破了身,这年头,只要不是作风问题,女孩子破了身也没啥,但自己的“儿子”总不能娶个“精神病”吧,就是闺蜜的女儿也不行啊。

    对这个发呆的女孩儿,刘若澜是越看越是顺眼,自觉不自觉的开始审视了起来。

    嗯,很干净,淡淡的绒毛未褪,这样的女孩子已经很少见了;眼神也非常纯净,说明这女孩儿还没谈过恋爱,也没啥功利心。至于“眼神”迷离,应该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到了我家,啥都不缺,落苏这孩子又会哄人,还能有啥不顺心的事。

    自己刚要开口,就见那女孩儿,脸一红,转身跑了。

    遗憾不已的刘若澜只好向工地内走去,心中暗暗思忖,既然能盯着大门往里看,说不定和小苏认识呢。嗯,肯定认识,要不然会盯着一片啥都没有的工地看,这个工地里,可就自己“儿子”一个人住在里面。

    刘若澜越想越是这个理,就打定了主意,“儿子”要是有意,立马上门提亲去,凭咱家这条件,什么样的大家闺秀娶不得。

    远远就看见了漂亮的中式庭院,还别说,是很漂亮,只是这荒郊野地的,偶尔住一次还可以,长期住可是不行。

    进了庭院,发现还算干净,宽敞的院子里连根小草都没有,那株褚桃树倒是非常茂盛。只是,角落里那个大大的高炉是怎么回事。

    喊了两声,不见答应,叹了一口气,这孩子,又出去野了!

    想起落苏那恐怖的饭量,就先进了厨房,嗯,还不错,储存的食物还算丰富,冰柜、冰箱摆满了厨房。厨房里有一口大锅,里面煮着肉,掀开锅盖,发现肉已经快被煮化了,就关了煤气。

    哎,肉都煮化了,还在外面野,没个人管着,还真是不行,这次无论如何都得带走他。

    进了一楼,发现整洁倒是整洁了,却连个家具都没有。刘若澜就皱起了眉头,这孩子,有了钱就不会花到正地方。

    上了二楼,一眼就看见了桌子上,那尊栩栩如生的仙女像,就是一愣,随即就想起来了,这就是小苏提到过的“神秘仙子”了。

    本来还以为落苏是胡说八道,没想到还真一个“仙女像”,长得可真是俊。

    刘若澜盯着仙女像,看了一会,总有一种不真实的美,太完美了。

    上前轻轻摸了摸,脑海中“嗡”的一声,常年浸淫在玉石界的她,立即就感觉到了,这就不是“玉石”雕刻。

    随即一道意念传入她的脑海,天啊,“难道真的有仙人”。

    ......

    莳萝心事重重,低着头往回走,总感觉自己冥冥中来过这里。她能清晰的感觉到,这里,有一个对自己很重要、很重要的人,只是在心中一闪,就再也想不起来了。

    算了,自己也解放了,回学校去吧,赶紧离开这个冷冰冰的家吧。

    这个家,除了父亲还会偶尔关心一下自己,但更多的,也只是把自己当成了联姻的工具。毕竟,上次被人家陷害的事,对他的刺激很大。

    至于母亲,在她的眼里,除了那个只会败家的小舅舅,早就没有她这个女儿了。这次,不等她毕业,就极力促成这段婚姻,把她这个女儿赶紧“卖掉”,不就是为了给舅舅换个旱涝保丰收的工作吗。

    这下好了,自己的“任务”完成了,他们的目的也达到了,再也不欠什么了。至于“婚姻”,走一步算一步,一天没离婚,自己就是人家“名义”上的儿媳妇,家里人还是“高官”的家眷。

    旭鹏就是再爱自己,也不会违逆他母亲的意愿。也罢,只要你一天不提出离婚,我就一天还是你的“妻子”好了。但愿,自己被离婚的时候,父亲能重新抱稳另外一条“大腿”。

    不过,自己再也不会为他们换什么了,我已经报答你们一次了。更何况,我是一个人,不是一件货物,任由你们换来换去。

    思绪万千的莳萝,猛然间觉得身边一阵风吹过,似是有一道人影从身边闪过,回头的时候,已经没了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