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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故交

    秋日的清晨里,微凉的风儿吹起飘落的枯叶,清冷的太阳高高的挂在远方的天空上,像是连这个散发热量的火球也不想离开温暖的被窝,不想看秋日清冷的景象,街道上只有一两个买早点的小摊位升腾着热气,零星的几个早起人散落地坐在长条凳子上,等待着热腾腾的寡淡的清汤面,在乱世街上有一棵古树,常年青绿,不见枯黄,老人们都叫这棵树为树老爷,但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树。

    常尚齐曾经问过师父百家贺朝,而师父告诉他说这是一棵老槐树,但常尚齐还是心存疑虑,他肯定知道槐树,因为他家大院中就有种,可家里的每年都会落叶呀,尤其是那三年诡异的大旱时期,家里的几颗槐树是一片绿叶也没有,但街上的老槐却始终发绿,不见变化。

    这不,现在就有两个老人搬着小凳子出来坐在树荫下对弈象棋。

    常尚齐从宁晓云那里出来,买了一些包子油条和豆浆,带回了常家大院,一个人走在街上,身后一道虚影随风摇摆着。常尚齐摸了摸手里的纸包,把比较热的一份递了出去,随后虚影一晃,常尚齐拿出的那份早点便消失了。

    同样早早起来的宁晓云正坐在梳妆镜前打扮,今天要正式和常尚齐见面,可不能像昨晚一样哭鼻子,而且常大哥也要回到常家了,亲兄弟见面的场景会是很感人的吧。在宁晓云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她房间内的桌子上便多了一份早点。

    常胜齐的房间内,这个二十多岁的健壮青年已经换了六七套衣服了,他在十四年前被第一次回乡祭祖的宁田昱所救,他应该是十四年前常家惨案时唯一一个不在家族中的常家人,当他在宁晓云口中得知在常家大院还有一个叫常尚齐的少年,他知道他的弟弟还活着,今天他就要去见他的弟弟,所以现在的常胜齐有些不知所措。

    宁晓云来到常胜齐门口,直接推门就进去了,然后就看到了她不敢想象的一幕,是的,宁晓云看到一板正经的常胜齐正在面对着镜子傻笑,于是小姑娘宁晓云便走向前去,调侃道:“常大哥也有如此一面呀,怎么,终于要见到自己的弟弟,如此激动嘛。”

    常胜齐回过头来看向走过来的宁晓云尴尬的笑了笑,放下手中镜子,将随意丢在桌子上的衣服收拾起来,让自己小姐坐下,回应道:“这不是怕给尚齐留下不好的印象嘛,毕竟当年作为哥哥没能救下他,而且他才刚出生不久,突然多了个哥哥,会不习惯的吧。”

    “放心吧,常尚齐的心理素质可比你这个哥哥要好多了,而且他应该早就知道你的存在了,再加上你们的名字亦如此相似,他一定会猜出来你的身份的。”宁晓云自顾自的倒了杯热水,小心翼翼的抿着,但还是被稍微烫了一下舌头,正不断地扇着冷风给自己舌头降温,就这还不忘调侃常胜齐,“就是你太过多心,你不知道常尚齐的心思,还不放心你们常家人的心性嘛,放心就好,别打扮了,咱们要出发了。”

    常胜齐从衣架上取下他最贵的一件貂绒大衣披在身上,深呼吸一口气,大声说道:“走,出发。”

    宁晓云无奈摇了摇头,喝掉最后一口水便跟着常胜齐出了酒楼。

    在酒楼的三楼一间天字号房里,唐潜黎狠狠地伸了个懒腰,坐起身来,随即便有一柄匕首刺向他的脖子,好在他是锻体境巅峰的强者,反应是极快的,只是眨眼功夫,唐潜黎便躲过匕首向窗户的方向闪去,但是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那柄匕首没有人握着,而是有一条极细的细丝悬吊在自己的床边,而且在同向门口的方向还有一个奇怪的细丝阵等着他。

    只要唐潜黎向门口的方向躲避,便会毫无疑问的从细丝阵的缺口进入,在打开门锁后便会将细丝阵唯一的缺口封锁,哪怕是锻体巅峰的唐潜黎也会被困在其中,最好的出逃方式便是断去一臂。

    好在唐潜黎作为阳九门最优秀的新一代弟子,他更习惯走窗户,只是等到他在窗户边站定之后,脸色就变了,因为他的脚下踩到一脚的泥,而且是水分很足的泥。

    唐潜黎根据自己这一脚泥的感觉,推断出这至少是一个时辰之前的事情,他缓缓抬起脚来,小心翼翼的脱下鞋,赤脚走向桌子,弯腰,低头,躲开细丝,终于在一刻钟的时间后坐在了桌子前,而且在坐下前还仔仔细细的看了看那只黄花梨木的椅子。

    坐下之后,唐潜黎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只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的是,他还是被算计了。

    唐潜黎坐下后,看到桌子对面放着一张信纸,于是便想着起身去拿。天字号房是这座酒楼的最高规模,所以他们的桌子也很大,至少有唐潜黎两臂之宽,所以他需要站起身来才能够得到,就在他要起身之时,猛地受到了阻滞,然后就是刺啦一声,唐潜黎的裤子裂了,被巨力撕裂的,原来是那只黄花梨木的椅子上被涂满了一种透明的胶水。

    唐潜黎刚刚睡醒,再加上那细丝阵,本就把他折磨的精神有些疲惫,对那只椅子的观察其实并不细致,所以在他放下心来坐下的时候便被算计到了。

    唐潜黎看到那封信后,便想起身去拿,但他万万没想到有人真的会在椅子上动手脚,虽然他够到了那封信,但他失去了一条纹裤子。

    唐潜黎作为阳九门的顶多尖天才,在齐夏国家被三个女子同时看上的奇男子,竟在大贺国一个小小的缤越镇的小酒楼内受到此番大辱,自然咽不下这口恶气,他倒是要看看是何许人也,能有这般本事,在他这样睡觉也会睁一只眼的人的时候房间里下如此多的拌子。

    于是唐潜黎便强压着怒火与羞愤打开信封取出那张才写好没多久,还留有清晰墨香的信,仔仔细细的阅读起来。

    信的内容如下:

    尊敬的唐潜黎公子:

    您好!

    小生常尚齐,因您诚心护送家兄与宁姑娘安全抵达大贺缤越镇,见公子仍在熟睡,特书此信,以表谢意。

    小生此处特为公子布置了我乱世街的轻丝八生阵,请公子指教,听手下人讲,公子喜翻窗,故而未将死门置于窗边,仅于门囗设下杀阵部分,如公子踩到窗边新泥,污了公子鞋,在此小生特表谦意。

    另外在椅子上,小生特地为公子准备了“不离弃”,是我乱世街上一百货小店特效的胶水,望唐公子喜欢。

    小生还想在信上作此手脚,希望注意!

    再次谢过唐公子护送,公子包裹内的五千两白银小生日便笑纳了,就当小生给您的谢礼了,不用客气,尽管放心交给小生,时间怕是不多了,就写这些,好梦呀,唐公子!

    再见!

    常尚齐(常二爷印)

    唐潜黎读完常高齐留下的信后,是恨不得咬碎口中钢牙,放声怒吼:“姓常的,你找死!”

    花开两朵,咱各表一枝,再说常胜齐。

    常胜齐本打算直接去那个十四年未归的家中,见自己十四年未见面的亲弟弟,但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妥之处,于是便转向坊市的方向,买些礼物给自己的弟弟,再买些酒肉。他听说弟弟的师兄师姐也都在常家大院,还有个一直教导弟弟的老者,空着手去的确太过唐突。

    热闹的街道上,人头攒动,行人摩肩接踵,人们热情洋溢地交谈着,喧闹声此起彼伏。小贩们推着小车,挑着担子,穿行在人群中,叫卖着自己的商品。

    不少的孩童摆脱开父母的束缚,拉帮结伴的相互追逐着,他们在大人之间来回穿插躲避同伴的样子像极了穿梭茂密丛林中的小兽,原始的欢乐也大概是这般模样。

    常胜齐走在这车水马龙的闹市中,小心躲开小孩子们的行军路线,一个略高一点的小男孩回头向伙伴做了个鬼脸,正好与常胜齐碰了个满怀,于是躬身道歉,常胜齐便狠狠揉了揉那小子乱糟糟的头发,笑着让其小心,还说摔倒了便要让后面的几个小子笑话的。

    宁晓云跟在常胜齐的身后,回头看向跑远的孩子们,微笑着想着,如果她不是静原国上柱国宁家的大小姐,是否也可以向他们一样有一群伙伴可以一起肆意的疯玩呀,毕竟现在的她自己也是个还未长大的孩子,却要像个大人一样活着,甚至要装着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傻子废物,谁叫自己的爷爷上柱国宁田昱有七八个优秀的子孙,而她作为爷爷最喜欢的那一个,不懂得隐藏自己,只有中午才能放心睡觉了吧。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朗朗书声在这闹市中响起,显得极为格格不入,就好像一群惊艳女子中有一个格外突出的丑女单单被你发现了一样,不想看还然不住多瞅几眼,这读书声便是如此的突兀,却吸引了常胜齐和宁晓云的注意。

    至于说在热闹的坊市中有一群正在读书的孩子为何没有人觉得奇怪,其实最开始是有不少人对此指指点点,更是没有一个学生的父母愿意让自家孩子拜在正在授课的先生门下,但时间久了,又有几个孩子在常尚齐的要求下在这个奇怪的先生门下读书后,全部考中童生后,才逐渐有人在此念书,而且久而久之所有人都不觉得怪了。

    常胜齐当先走到那间坐落在闹市中的私塾窗前,好奇地望向那个授课的先生,随后宁晓云也静静地站在一旁,说是私塾,其实只是一间普通的小木屋,可以遮风挡雨罢了。

    正在讲着古人名言句读的先生看到了窗口的二人,却未对二人的旁听表达出不满的表情,只是微微点头示意。

    “这节课就讲到这里,你们回去后就不必再过多的学习了,只做简单的温习就好。”半炷香的时间过去,先生收起自己的物品,宣布这一日的教学结束,一众孩童一起站起身来向先生鞠躬,都是自顾自地收拾起自己的物品,走出小木屋后,才各自交谈,相伴回家,就像那位教书先生一样。

    常胜齐与宁晓云一同行礼:“先生,打扰了,请多多包含。”

    那先生作揖回礼,随后一拍常胜齐的肩膀:“常胜齐,是常胜齐吧,好久不见呀!”

    “你是?”常胜齐被突如其来的一巴掌弄得有些懵,仔仔细细的端详了便可,大笑道:“李悟庭,竟然是你!”

    李悟庭双手一摊,向后退了一步,同样的笑容满面,全然没有刚才授课的庄严模样:“是我呀,怎么,我的变化是不小的吧,倒是你,样貌还是同以前那般,英武不凡,我可是听说了,你如今是静源国的宁远将军,正五品呀。”

    “都是些身外物,没成想小时候最为调皮的李刺头,如今也成了他人的先生了,还记得那时顾先生最是拿你没办法。”常胜齐拍了拍李悟庭的肩头,使得这书生肩头一歪。

    李悟庭回身锁起小木屋的门,边与常胜齐搭着话:“小时候嘛,我还往先生椅子上涂满泥巴呢。”

    “先生那日站着讲了一天的仁德,也亏得是顾先生,让其他人来,一天不授半丁点的知识,也要找到幕后黑手。”常胜齐笑着回应。

    李悟庭这才注意到站在常胜齐身旁的小个子宁晓云,经常胜齐介绍,书生才恭敬行礼,宁晓云连忙再回一礼,三人一同走在热闹集市上。

    三人本就都是富贵人家,宁晓云不必多说,宁家大小姐,常胜齐虽不再是常家少爷,但长年于军中,自与他人不同,至于李先生,曾是乱世街上第一酒楼的少公子,与常家交好,这才让其与常胜齐成为幼时好友,只不过也受常家牵连,家道中落,如今只有李悟庭与其母弟三人相依为命。

    三个气质脱俗的人一同走在市井坊间,在此人头攒动的闹市中,依旧会被人一眼看到,可谓鹤立鸡群且格格不入。

    与三人一般格格不入的还有一个人,甚至在此人身边连人都没有,就好像他的身旁有刺一样,让人避而远之,恨不得不相见。

    此人一袭黑衣,乌黑长发束于身后,有剑不佩剑,负剑于背,身形略有佝偻,却强迫自己挺拔行走,似有大山压于身上,无形的冷冽气息在其身侧,整个人如同一柄利剑,锋芒毕露。

    常胜齐不自觉的流露出一身刀意,宁晓云猛的打了个哆嗦,寒意自后脊背一直窜到头顶,李悟庭的心脏突然就停止了跳动,只是一个呼吸时间,这才恢复正常,但脸色苍白。

    周围的普通百姓都下意识远离了三个人,就像三人是冬日里的寒冷。

    作为常年征战在杀场的将军,常胜齐感受到一股伶俐的剑意,冰寒刺骨。

    宁晓云则凭借生活在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的大家族中而养成的直觉。

    李悟庭自小在有危险时心脏会骤停,这也是他能带着母亲与弟弟逃出生天的原因,也是他最大的秘密。

    随着那如万年冰封的剑意越来越强大,三个人不约而同的看向远处走来的奇怪男子。常胜齐的刀意与那剑意也终于接触在一起,两种在武器中最具代表的极致杀戮性兵器间相互碰撞,强大的威势向两旁扩散,不少的路人不自觉的飘离地面,向旁边的摊位飞去,好在刀意剑意的主人有意识的将飞出去的人们平稳的放在地面,并未使任何一个人受到伤害。反而造就了一处不小的空间作为了二人的相见场地。

    常胜齐缓缓收起自己的刀意,因为他认出了眼前的这个人,说来也奇怪,在短短一炷香的时间里,他竟然见到了两位童年挚友,是的,那个用剑的高手也是常胜齐的好友,是常家的一个家奴,因为常家的老族长很早就发现了这个家奴的剑道天赋,于是就送出去学剑,躲过了一劫,他叫赵远林,是常胜齐的伴读小童。

    赵远林同样收起剑意,淡淡的微笑从那张拒人千里之外的脸上流露出来,显得格外不协调,不过那种老友的亲切感却不曾为这一点的瑕疵而消减半点。

    李悟庭也认出了这个童年玩伴,毕竟那张木头脸太令人印像深刻了,李先生当先走向前去,开口就是与他形像不同的打趣言语:“哎呀呀,呆瓜小赵也会在见到老朋支时露出甜美笑容呢。”

    赵远林嘴角抽了抽,一巴掌就推开了眼前这令人讨厌的家伙:“一边去,不会说话就别硬说。”

    “还是不经闹。”李悟庭任由赵远林推开,粗糙手掌上的温度从脸上传来,倒是让这个李先生心中一紧,这是经历什么才有此时的赵远林呀!

    常胜齐迎着走来的朋友,用力在对方肩上一拍:“好小子,是大剑师了。”

    宁晓云欠身行礼:“小女宁晓云,见过赵公子。”

    宁晓云听常胜齐提过此人,是常胜齐为数不多还活着的朋友,便主动与之自我介绍。

    赵远林也极为客气,并不像他的剑意一般冰冷,他在宁晓云行礼后也是赶忙回礼:“公子不敢当,宁小姐静源国第一美人的各号我早有听闻,今日得见,万分荣幸。”

    李悟庭在宁赵两人商业互吹后又来插嘴道:“话说,赵大剑师,您怎么有空回来呀?”

    常胜齐同样看向赵远林,随后赵远林便说朋了他回来的原因。

    原来是在当年他被送走后,常家便覆灭了,好在师父没有因此抛弃他,反而将一身本事都教给了当时才十五的少年,十年时间,他学会了师父的所有本事,在那高山上,与世隔绝,师门又没有经济来源,便以比武的方式决定徒弟们的去留。

    艳阴高照,师兄弟们全部倒在了擂台之下,只有赵远林兴高釆烈地站在师父面前说:“师尊,我赢了!”

    然而他等来的不是师父的赞许,而是一封别离信,与一句:“你我师徒缘尽,走吧!”

    赵远林下了山,师门就被灭了门,师父是霸体三重天,他的头就挂在大门前,师娘全身赤裸,死在炼武场上,刚出生的小师弟被煮烂了,其他师兄弟的尸体从大门一直到后门再到后门山路上,大师兄被长矛从口中一直贯穿出来,就定在后门的小道上,只有一个小师妹逃了出来。

    她是赵远林救下的,在师门东边的一个小村落里。那之后,小师妹就一直跟着他。她是大师兄的亲妹妹,她抱着师父的另一个儿子,师父的大儿子,才刚刚三岁,她只能救下这一个孩子了。

    常胜齐又一次没能忍住他的刀意,好在宁晓云及时抓住了他的袖子。

    赵远林是带师父的儿子和小师妹一起来参加犁梦舟会的,一个七岁的孩子,却天生神力,天生的经脉全通,只要有足够的真气,他便是十重天境,只不过现在体质过弱,就只是一个三重天。

    四个人坐在酒楼的包间里,商量着见常尚齐的事。

    宁晓云独自站在窗边,看着慢慢阴沉下的天空,是要下雨了,好在犁梦湖的地界里的天气与外界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