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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把韦如音的长相从我心里抠出来,换上你的一颦一笑

    听到这句话的宁旭,尽管内心已是惊涛骇浪,可外表并没有任何反常。他自己都很奇怪,这时候居然能用异常冷静的话语说道:“那正好。本来嘛,本大爷就是看你可怜,才打算把你收了的。其实本大爷本来也很担心,像你这种祸害,要是真的娶回家去,还不弄得我全家鸡飞狗跳。现在有你那个什么的朗哥哥来做这个倒霉蛋,我真是太高兴了。”

    明明他不是这么想的,他想对这小魔女说:“我想娶你,是因为你似乎已经占据了我的心。”但是他的骄傲不允许,因为他是一向都只有女人来追求的宁旭。还因为他素来不爱纠缠一个心不在自己心上的女子。就像当初的韦如音,他那样爱她。爱到愿意掏出自己的心献给她,爱到愿意为了她抛弃母亲的血海深仇,还有天潢贵胄的身份。然而,当宁旭知道韦如音并不是同样的爱着自己,她本质是在温室里娇养的花朵,根本无法离开荣华富贵的滋养。

    于是,宁旭就果断地对自己的心下刀,把韦如音和他的一部分心都切了下来。尽管那很痛,可壁虎只有断尾才能求生。所以那是他脸上对太子哥哥和自己心上人订婚时,所表现出的喜悦是那么真实。任凭是老辣的韦贵妃都看不出假来,也因此他还能留下一条命被流放。

    可是,好奇怪。为什么宁旭觉得这小魔女似乎和韦贵妃不一样。难道是还没有修炼到韦贵妃那种老狐狸的阶段。为什么感觉她好像在演戏,故意恶声恶气就是为了赶自己走。只见她悄然低下头来,完全不敢和自己对视。双肩不自然地抖动着,完全没有平日里的盛气凌人。就连那么赶他走的话都说得那么支支吾吾:“那,你,你走吧。我,我,已经,给朗哥哥,写了信,我,我们要,一起去闯不群山。”

    不知道为什么,宁旭就起了逗逗她的心思。“那好啊,我就走了。不过在走之前,我想要见见你哪位朗哥哥。我要问问他,像你这种小魔女,他到底是怎么忍耐和不找其他的女人。

    还有,我认识你也算好几天了,怎么从来没见过你那位朗哥哥来找你。我看哪,你的那位朗哥哥一定是有了新欢,所以他不要你了”

    这话顿时像点着了火药桶,小魔女好像被踩了尾巴的猫。她高声喊道:“谁说是他不要我了。是我不要他了,是我不要他了,是我不要他了,呜呜呜。”最后的几句话中小魔女已经是痛哭了起来。

    宁旭顿时不知所措。她哭起来的样子让他十分心痛。但同时他心里又有一股莫名的喜悦。“哦,原来他们已经分开了。”那种喜悦就如同春天来临时地上长起来的野草。虽然不被人待见,也没多少人注意。但它还是蓬勃得生长着,用自己渺小的身躯预报着春天的来临。

    只是眼下有个大麻烦,那小魔女一直哭,哭到他的心都疼了。宁旭用自己从没有过的温柔和耐心对她说道:“别哭了,再哭就变丑八怪了。”

    看到一向凶巴巴的宁旭露出了温柔的脸庞,南宫虹歌好像一条在汪洋大海里漂泊了很久的船,终于找到了避风港。她整个人缩进宁旭怀里,哭得更加大声了。

    一向爱干净的宁旭毫无抵抗地,让眼前的小魔女拿自己的衣服擦眼泪和鼻涕。临了他还得当她的靠垫和倾诉心事的垃圾桶。明明自己非常不乐意,从小魔女嘴里听到“朗哥哥”这三个字,可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让她开心一些。他还是按捺住了自己内心的不满。

    向来是女人杀手的宁旭,他听见自己羞涩地问道:“那么,朗哥哥跟你是什么关系。你以前真的要嫁给他。”

    对面的南小红神情黯淡了一下,但立马就高声说道:“好姑娘敢作敢当。朗哥哥是我青梅竹马长大的好哥哥,他也是我爹娘为我选中的未来夫婿。我曾经很喜欢他,不过他先放弃了我。所以现在,我不要再喜欢他了。”

    宁旭想起了韦如音,一时间心乱了一下,然而却再没有前几次的痛不欲生。因为现在他的注意力全在对面的女孩身上,之间他试探地问道:“喜欢一个人也可以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吗?”

    南小红想起了他们之间的过往,叹了口气,然后又坚定地说道:“说实话,一下子把他全忘了不可能。但是我有秘诀。那就是吃饭的时候忘记他的嘴,说话的时候忘记他的声音。唱歌的时候忘记他的眼,难过的时候忘记他的怀抱。这样慢慢地,他自然就不存在我的心上了。”

    宁旭若有所思,但他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你那个朗哥哥到底做了什么,你要对他这么绝,一点余地也不留。”

    南小红道:“既然要和他分手,当然要断得一干二净。这样对他好,对我也好。拖泥带水,优柔寡断只会让两个人都受伤。至于他做了什么。”

    南小红顿了顿,然后说道:“他不相信我。他明明知道我用的是他给我的只会伤人,不会致命的蛊虫。可他仍旧要让我为了没做过的事情去向我父亲道歉。亏我还以为他是世上最了解我的人,原来他也和世人一样。误解我,不相信我。”

    宁旭这下子知道了,原来那个蛊虫是小魔女的旧情人给她的。看来,这位旧情人一定很喜欢这小魔女,所以才给她找了一击必杀的毒药。为的是让她不要受伤害,可这其实更深地伤害了这小魔女。

    虽然和南小红认识的时间不长,他已经很了解这个小魔女。她是曹操的镜中影。是属于即便天下人皆辜负她,她也绝对会秉持自己的原则,不伤害无辜。

    想通了这一点的宁旭心里非常快活,因为他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纯粹,讲究原则,偏偏又满是活力的女孩。而且,她从来都没想过,要伤害自己。心里的喜悦如同喷泉,快要让自己上天了。以至于南小红看见他笑得一脸桃花,他顿时乐极生悲地再次安慰起了号称被他的笑容刺得难受的南小红。

    三个时辰过去了,天都要亮了。南小红才总算破涕为笑,因为她看到一向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宁旭变成了这个样子。

    一身原本整洁昂贵的衣服已经变得皱巴巴,跟个抹布差不多。眼角被她打出的青紫还有重重的黑眼圈,让他的玉树临风赫然变成了歪脖子树对着风。再加上嘴角新冒出的胡子茬,好像破庙前长得韭菜那样参差不齐。这哪里还是那个如仙人一样,不食人间烟火,也不落人间尘埃的美少年宁旭。

    宁旭现在看起来简直就是个普通的市井小子。南宫虹歌在那里咯咯地笑个不停。而她的模样也成了宁旭眼里最美的风景。

    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子,爱恨如此简单强烈。对于自己所爱之人,她会用尽全力为对方付出。但若是她发现对方不适合自己,就会选择立马转身,赫然和对方断个一干二净。和她比起来,自己是否太过于拖泥带水了。

    宁旭没有觉察到一件事,他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学了小魔女的方法,开始把记忆里韦如音的长相一点点地抠了出来。然后宁旭把心里空下来的地方,放上小魔女清澈如湖水,闪亮似星星的眼眸。

    还有她灿烂若朝阳,温暖了我心的笑容,清甜如酒的嗓音和滋味••••••宁旭还没来得及把小魔女的好处完全放在心里。眼前就飞来了一件衣服。

    不对,那应该不算是一件衣服。上面破洞烂衫,下面好像是一条麻袋。最最离谱地是,小魔女用刚刚他才幻想过的美妙声音这么对他说道:“快点把这件衣服换上,这是贾巫祝给的。说是那个季秀兰喜爱美男,每年都要不群山周围三十里地,至少摇出美少男三十名供她享乐。你换上这个,代替昨天你见过的希望去吧。”

    宁旭脑子一阵混乱,他什么时候答应过要去不群山,什么时候答应要穿这件衣服。可是对上对面小魔女的眼睛,他什么话也没说,拿起这件散发着霉味的,他平时连小手指头都不肯碰一下的衣服。就跑到了远远的树后面换了起来。没做惯这种事的他做的蹩手蹩脚,差点把这件衣服给扯成了几块烂布条。

    宁旭心里想着:“该死,快点成破烂吧,这样我就不用穿这么没品味的衣服。”可他的手脚却没有停下来动作。只是嘟着嘴巴,像鼓着气的蛤蟆一样说道:“我真的答应过这种事情吗?为什么我不记得了。”

    当然,他没有见到站在远处的南宫虹歌,她脸上全是一脸奸计得逞的得意,嘴里哼着一曲简单的小调,但其中的欢快之意却显而易见。间或停下来脆亮得笑两声,整个人如同下凡的仙女一样动人美丽。

    而南宫虹歌也没见到宁旭现在的样子,否则她的笑声就会更高更响亮。

    一时间,整个小树林里回荡着的都是南宫虹歌得意清脆的笑声,配合着早上出门的鸟儿唱的早安歌,一时间不远处的不群山也似乎受到了这样极致的欢乐感染。原本的雄奇险拔被这天下之柔的歌声一衬,少了几分平日里的神秘可怕,多了几分俊秀绮美。

    一个偶尔路到的樵夫还以为听到了天籁之音。眉清目秀,五官中隐隐带着书香的樵夫深深地沉醉其中,想起了自己之前的人生。

    虽然那时候的日子极其普通,每天都和前一天差不多。可是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是有一份不小的家业,妻贤子孝。每天就是看看书,作作画,那日子真是比神仙还要逍遥。直到那天晚上,因为和两三个好友打赌,所以一时打肿脸充胖子的他上了不群山。

    再然后遇到了那个美丽如妖,可是也狠毒如魔的女子,自己的人生就如同遇到了洪水。什么幸福都变成了浮云。此刻再回想往事,樵夫不由得泪流满面。若是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不会这么做。不过,人生没有如果。他发呆半天后,赶忙扔掉手里的镰刀,跪在地上虔诚的求道:“仙女啊,我知道您在这里。小民求求你快点显灵,收拾了那个该死的季秀兰吧。她真的是把我害得好惨呐。”

    说着说着,这个七尺男儿竟然哭了起来,那哭声中似乎带着无穷无尽的怨毒与悔意。越发衬得树林里南宫虹歌充满了无限欢乐的歌声与众不同,清柔无双。

    南小红看着穿着破布烂衫,仍旧难掩出众气质的宁旭,心里默默想道;“老天真是不公平,为什么给这个男子如此的样貌。弄得这两天市面上的女子都跟疯了一样盯着他看。”

    于是本来想要为宁旭一起打气加油,出口的话却变成了:“哎,我说你这个大坏蛋,你已经害我被爹赶出来了,现在还想将计就计,让我爹以为我真的给你下了毒,把你害死了。你休想,我们俩一定都得要从不群山里活着出去,我要拽着你的手,让你告诉所有人,是他们冤枉了我。”

    宁旭心里一阵感动,但口里却说道:“什么坏蛋,坏蛋的。本大爷有名字,叫刘,不宁旭。那你呢,小魔女。”说完他还特意拍了下南小红的脸。

    南小红先是生气,随后笑道:“旭,听起来好像戌呀。难道这是为了说明你叫狗吗?”

    南小红无意中的一句话勾起了宁旭潜藏在心里的痛苦往事。他想起,小时候每一天,比门高的兄长们在读书的时候,还没书桌高的他在读书。这个时候,有人在背地里叫他“小戌,小戌。”那个时候他还不懂这个字是代表狗,竟然开心地和对方一起这么叫。

    南小红看到了他脸色不对,她立刻意识到自己无意中踩了人家的痛脚。不知道怎的,她就觉得好心疼。可能这和她的人生经历有关系吧。至今,如果她在无意中,看到别人家兄弟姐妹一大堆玩闹在一起,她都会想起死去的哥哥姐姐们。她很难过,所以她不愿意让宁旭也这样难过。

    于是,她立刻转移话题,给宁旭讲了好几十个笑话,甚至翻起了跟斗,然后宁旭才笑了起来。可是她不知道的是,让宁旭高兴起来的,不是她讲的笑话,而是她在逗他笑的时候,脸上满满的笑意。

    满天星辉也不如她含笑的眸子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