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迷 » 武侠仙侠 » 乱世凡劫 » 第一百八十七章 有缘再聚

第一百八十七章 有缘再聚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一阵微风吹过,绿油油的草原如海浪般翻滚。离荒漠不算太远的这片草原腹地,难得的热闹,聚集了数不清的车马。

    在一处毡房旁,一群孩童围着篝火,正在烧烤着一条巨大的羊腿。香气四溢,只是气氛好像有些沉默。

    还是年岁稍长的雷震天打破了有些尴尬的气氛,“嗨!都愁眉苦脸的干嘛!人生就是这样嘛,离别聚散都是常事,今日分别正是为了来日相聚的愉悦。都笑笑!我和老二随父亲回白虎城,一会就要动身了。以父亲的修为和人脉,我们肯定可以找个好地方安心修炼,墨哥!下一次,我的斩天一定不会输你的潜龙在渊,你信不信!”

    “呵呵,我信!”

    “对,我也是一样,跟着大哥好好修炼,一定要名扬天下。”

    “切,就知道打架,再练下去,脑子里都是肌肉了。我也要走了,跟着爹爹和娘回归本族,爹爹说,我这次带回去的东西,随便挑一件,就可以抵消以前犯得族规了。多谢峰哥给的那些医书和极品丹药,我按峰哥的意思,连爹和娘都没告诉,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努力的研习,成为一个真正的丹师。”

    “彤丹你肯定没问题的!行了,不耽误了,一会父亲该催了。各位保重,后会有期。”

    “保重,后会有期。”

    “走了,小白抱抱。”

    一抱拳,三个共患难的小伙伴转身离去,踏上了崭新的道路。

    看着远去消失的背影,石头用手里的木棍拨动着篝火,装作不经意的说道:“还没熟,看来我是没这个口福了。没想到,我那老头整的还挺神秘,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要跟着去哪。不过,不管怎么样,等我完成成年礼,就回来找你们。闪了,别说话。”

    一道残影伴着微风,石头就这么直接的消失不见。

    白灵韵伸手想抓,哪里来得及,咬着牙一跺脚,小脸憋得红扑扑的,从怀里取出了避水梭,塞到司墨的怀中扭头就跑。

    司墨看着手中的避水梭,疑惑的喊道:“这里又没海,你给我这玩意干嘛!”

    一边跑远的白灵韵,一边回头脆脆的喊道:“是父亲让我交给你的,墨哥,等我!”随着飘荡的声音,也终于消失在了一片绿色的波涛中。

    摸不着头脑的司墨自言自语道:“那个不着调的老龙?什么意思?”

    “傻子!”从头至尾就说了这么两个字的林子峰从地上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碎草,就谁也不理的钻回了毡房。

    “哎?峰哥,羊腿快好了,你不吃了?”

    从毡房内传来林子峰明显不悦的声音,“吃个屁!走吧,都走!就你个死胖子,就知道吃,吃死你!”

    吴有才委屈的看向司墨,“我又没招惹他,这不吃确实浪费了嘛!墨哥,你吃不?”

    司墨摇了摇头,轻声说道,“公子心里还没有完全的做好分别的准备,有些不爽,你别招惹他。自己吃吧,我去巡逻。”

    说着就从旁边拿起一个金色的头盔戴在头上,站了起来。

    吴有才羡慕的说道:“墨哥,还是你威风啊。叶姑姑答应的那一百个护卫都到了,你看看你这金盔金甲的,这红色的披风真帅,天天带着一百个神枪营的高手巡逻,谁见了不绕着走,太有面了!”

    司墨笑着挺了挺胸,拿起长枪,刚想跨上战马,就听到毡房内的林子峰吼道:“天天穿那么一身,到处晃悠,烧包不烧包!你天天得瑟个什么!啊?你是书童,书童是什么?伴读!懂不懂什么意思?去了碎叶城,你是要跟我进学院的,这哪里还有个学子的样子?给我滚去换了这身皮,本少爷看着就烦!”

    这下司墨傻眼了,恨恨的踢了胖子一脚,轻声说道:“跟你说了少招惹他,就你废话多!”

    还想还嘴的胖子,想了想,一拨拉脑袋,什么也不说,开始用小刀切割已经烤熟的羊腿,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看的司墨一阵暗恨,可是也没办法,只好转去另一处毡房,按照公子的意思,换回了以前的装扮。

    再次来到篝火旁,公子已经走了出来,和小胖子一起割着羊腿,大快朵颐。看起来心情应该调整好了,司墨也靠着二人一屁股坐下,开始对付眼前焦黄的羊腿。

    吃得肚子隆起的吴有才,一抹嘴角的油渍,说道:“峰哥,到了碎叶城你们还要入学吗?我不想上了,我想看看有什么生意可以做,你说的那个商贾之道,什么金融的那玩意,啥时候教我?”

    正嚼着羊肉的林子峰,没好气的撇了小胖子一眼,不屑地说道:“就你?屁都不会就想直接去做生意?赔不死你!我教你的九九乘法表你都背会了?”

    小胖子难得的认真点了点头,“都背下来了,真会了。你听着啊,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

    “停,停,停。谁要听你这么背?我问你答。”

    “哦,好”

    “二三”

    “得六”

    林子峰点了点头,继续道:“六七”

    “啊,六七……六七……你让我想想啊。”

    “四十二!”司墨的声音响起。

    “你看看,小墨都会了,你还说除了我你最聪明?看你以后还有脸说。可别小看这玩意,数字都搞不清楚,你还做什么生意?走什么商贾之道?都是妄想。”

    小胖子难得没有反驳,而是看着司墨问道:“你什么时候学会的?”

    司墨耸了耸肩,“就是公子教我们的时候啊,我这几日一边巡逻,一边在马上默背,就自然背会了啊。”

    他可不会告诉小胖子,自己早就料到公子会来这么一手。也不怪你不知道,如果你从小就被逼着拿剑练刀法,拿刀练枪法,乱练一通,还有那个什么左右互搏,你也会想到的。事实证明,还是自己了解自家公子。

    小胖子将石头送的小刀插回皮靴,站起来郑重地向林子峰施了一礼道:“是有才不用功,请师父原谅,有才这就回去背诵,给我一个晚上的时间,明日定当完成功课。”

    看着严肃认真的小胖子,二人都有些诧异,司墨忍不住出言问道:“胖子,你怎么叫公子师父?辈分乱了,我们是兄弟啊。”

    吴有才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我们是兄弟没错,可是在商贾一道上,我吴有才就认准了峰哥是我的师父,我一定要学会可以称霸天下的金融,此志天地可鉴!”

    说完,小胖子又行了一礼,“弟子这就回去背诵,请老师明日检查,弟子告退。”

    看着真的转身离去的小胖子,司墨摇了摇头,“脑子坏掉了吧?”

    “呵呵,让他去。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执念,他这个执念还不错,而且他现在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比我强啊。这次见识了师父混元境的修为,我很受打击,前路漫漫,我觉得我有些失去方向了。”

    司墨犹豫了下,开口道:“司墨愚笨,不知道公子究竟是怎么想的。可是司墨相信,以公子的聪慧,用不了多少时间就会重新找到方向,重振旗鼓,惊动天下。世上有些人就是来改变世界的,司墨相信公子就是这种人。”

    “这马屁拍的可以啊!你的功夫出类拔萃,没想到这嘴上的功夫也是了得啊。”随着声音,一道白色的残影飘到二人身旁。

    “谁?!”司墨张手就将长枪吸到了掌中戒备。待看清来人时,才放下心神,重新放下长枪,开始转动羊腿。

    “就你一个?萧然呢?”

    “回中山国去折腾你那个什么乾字部了。哎,这块熟了,割给我。”来人正是因为无聊,随着萧然去荒漠深处清理马贼的一剑宗弟子,许鹤轩。

    看着狼吞虎咽的许鹤轩,林子峰发现他眉宇中的疲惫之意,“怎么才去了这么几天,连斯文样子都丢了?被你师父看到,还不罚你。”

    鼓着充满羊肉的腮帮子,许鹤轩鼓鼓囊囊的说道:“我杀了很多人。”

    林子峰挑了挑眉,“很多?”

    “恩,我亲手杀死的就已经上百了吧?开始还觉得不适,可是后面竟然习惯了。这也就算了,可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杀人?我不就是因为无聊和那个长得像女人一样的家伙出去,怎么最后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

    一旁翻烤羊腿的司墨接话道:“你杀的都是马贼,那些家伙就没有一个好人,手上都有人命,你杀他们不是应该吗?”

    好不容易将口中的羊肉咽了下去,许鹤轩看着跳动的篝火,摇了摇头说道:“对,也不对,我去杀他们,看上去他们是马贼,可是为什么是我去杀?为谁杀?我不是从心里要为了百姓除害而去,而是为了你要杀,是你下的命令。”说着,歪头看向了林子峰。

    林子峰点了点头道:“没错,是我下的命令,有什么不妥吗?”

    “对于你来说,当然没有什么不妥。可是我想问你,你现在是影卫魁首,也是我们一剑宗的掌门,这两者是一样的吗?只要你下了命令,我们都要去杀吗?”

    看着许鹤轩认真的脸庞,林子峰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是自己疏忽了,想了想说道:“不,不一样。影卫是组织,是执行命令的机器,无非是看掌握它的人是否可靠,是否值得这台机器运转。只要是值得,认同,那所有的命令都必须无条件的执行。

    可是一剑宗不一样,他是宗门,是传道解惑的所在。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道。毁灭他人并不能契合每个人的道。宗门只是为门人们打开那扇能够成为更好的自己的大门。应是无稽,逍遥,随性,成道。”

    “说得好,我想了这么多天,也没你转念间想到的多。看来师伯把掌门之位传于你,真的是慧眼识珠。鹤轩自愧不如。

    恳请掌门准许鹤轩游历人间,寻找自己的道。”

    许鹤轩不止说得恳切,竟然规规矩矩的跪伏于地,像叩拜宗门长辈一样,一个头就磕了下去。

    当然,如今作为一剑宗宗主的林子峰,确实受得起,但是这一跪,无关乎这些,许鹤轩是在迷茫时,感到林子峰的一番话使自己解惑,所以心甘情愿的磕了这个头。

    “准!哎!伙伴们都散了,我心中也很是不适。可是你们都需要找寻自己的道,我不能拦着你们。只是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道路上发光发热,我们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

    “是!弟子谨记在心!鹤轩告退。”规规矩矩地行礼后,慢慢的退出了好远,才运转功法,一阵微风,消失不见。

    “公子,刚才说的那句真好!我们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小墨现在感觉全身都是力量。”

    “呵呵!不错!我之前想的太多,太乱了,大好少年郎,强说什么愁?!”

    “来,我教你唱歌。”

    “公子,我学不会,还是你自己唱吧!”

    “切!没品位,听着啊!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全书完)

    写在最后,其实这个故事呢,只是刚开了一个头,但是因为作者我呢,是第一次写书,没有什么经验,成绩也不理想。就当一次练习了,接下来会投入到另一本书的创作当中。如果喜欢这本书的人变多,也许会有续作吧,谁知道呢?呵呵,各位朋友们,有缘再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