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云边镇有你,有我
张老师又出新作了,不过,我还没看。第一次接触他的作品,还是看了超哥主演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之后,好奇地去书店涨了涨见识。到后来,《云边》的出现,很多惊喜吧!
我一般不会买与课本无关的书,但是,我买了他的三本书——《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云边有个小卖部》、《天堂旅行团》。书都到了,《天堂旅行团》还没拆封,等再看完一遍《云边》,再拆。
第一次看《云边》的时候,还是在距离高考的两个月前。那时候闲着没事,去兄弟的宿舍串,看着这小子在宿舍偷偷看小说,为了他的前途,我就主动帮他收藏一下。收缴到的书里,就有一本《云边》。
这啥书?插画还不错?刘十三?程霜?王莺莺?
我下了晚自习就往宿舍跑,一脚踹开门,接了水。泡着脚,从被子里拿出《云边》,别说话,我要认认真真看书了。
足足花了我一个星期的时间,才把书看完。
看完第一遍,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如果不是小说写的,我差点就相信了,这世界居然有这么悲催的男人。刘十三啊,刘十三啊!固执,没天赋,只知道一味地努力。就算面对自己喜欢的人,连离开都是那么无能为力。在受尽了所有的委屈之后,在出租屋里,喝的烂醉。那一次,他的世界整个都黑了吧!
虽然他最后卖出了保险,但是王莺莺的离开,球球被送进孤儿院,程霜也消失在他的世界里。算是比较悲伤的结局吧!
最近几天,我也是利用课余时间,把《云边》又看了一遍。我好像已经看了很多遍,但总觉得我还有什么不知道的,还想去看看,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小时候的刘十三,每天都希望逃离王莺莺的魔爪。在学校的各种奇葩操作,连校长都拿他没办法。但偏偏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固执地让人心疼。遇到程霜的那个夏天,他的天空都是蓝的。
——喂!
——我开学了。
——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
——够义气吧!
这是她第一次离开给刘十三留的纸条,再见时,已是十年。这十年,刘十三“谈”了一个女朋友。明明自己喜欢到一塌糊涂,到后来,才发现——自己居然是局外人。可能,在江南师范大学的那次,是他最勇敢的一次吧!
短暂地相遇之后,程霜又离开了。
——喂!
——这次不算。
——要是我还能活着,活到再见面,上次说的才算。
整整十年,她依然记得曾经的那个约定,也就是说,那十年,她一直记得有一个小男孩,叫刘十三。而且,那个少年的后背,在那个夏天,被一个小女孩的悲伤烫出了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有时候,你会发现,现实中的许多巧合,比小说里出现的巧合还要有意思,不合情理到匪夷所思,但却真真实实地存在。
也正是牡丹的离开,以及巧妙地无缝连接,应证了那句话——任何的离开,包括无缝连接,都是早有预谋,当然,可能从一开始,你就是局外人。
刘十三总算是毕了业,找到了一份稍微像样点的工作。和智哥一起打拼了好几年,就在他以为已经没有什么再能打倒他的时候。生活又给了他重重的一击——牡丹要结婚了。
昏黑的出租屋,满屋的酒气,散落的酒瓶,烂醉的人。
刘十三,回想着过去的那些日子,除了交到一些知心的朋友之外,失败得一塌糊涂。一事无成,爱情惨败,孤独度日,浑浑噩噩地活着。
王莺莺,那个他一直想要逃离的人,开了两百多公里的拖拉机,把他绑回了云边镇。那个,充满了回忆的云边镇。程霜又出现了,也许是知道自己再离开一次就会真的离开吧!这次,她陪刘十三过了好久好久。遇见球球,陪他买保险,陪他过年,陪他一起送王莺莺离开。
有这么一个女孩,她喜欢一个傻小子,喜欢了二十多年。这本小说,最遗憾的就是程霜没有和刘十三在一起吧!就像《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里,陈末和幺鸡,荔枝和茅十八,猪头和燕子。
人生总是有那么多的遗憾,遗憾无法避免,那我们不如享受这一刻的温暖。我们阻止不了任何人的离开,在她离开之前,珍惜那些有她的日子吧!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刘十三,也可以都不是他。
生命是有光的。
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下章见!
我一般不会买与课本无关的书,但是,我买了他的三本书——《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云边有个小卖部》、《天堂旅行团》。书都到了,《天堂旅行团》还没拆封,等再看完一遍《云边》,再拆。
第一次看《云边》的时候,还是在距离高考的两个月前。那时候闲着没事,去兄弟的宿舍串,看着这小子在宿舍偷偷看小说,为了他的前途,我就主动帮他收藏一下。收缴到的书里,就有一本《云边》。
这啥书?插画还不错?刘十三?程霜?王莺莺?
我下了晚自习就往宿舍跑,一脚踹开门,接了水。泡着脚,从被子里拿出《云边》,别说话,我要认认真真看书了。
足足花了我一个星期的时间,才把书看完。
看完第一遍,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如果不是小说写的,我差点就相信了,这世界居然有这么悲催的男人。刘十三啊,刘十三啊!固执,没天赋,只知道一味地努力。就算面对自己喜欢的人,连离开都是那么无能为力。在受尽了所有的委屈之后,在出租屋里,喝的烂醉。那一次,他的世界整个都黑了吧!
虽然他最后卖出了保险,但是王莺莺的离开,球球被送进孤儿院,程霜也消失在他的世界里。算是比较悲伤的结局吧!
最近几天,我也是利用课余时间,把《云边》又看了一遍。我好像已经看了很多遍,但总觉得我还有什么不知道的,还想去看看,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小时候的刘十三,每天都希望逃离王莺莺的魔爪。在学校的各种奇葩操作,连校长都拿他没办法。但偏偏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固执地让人心疼。遇到程霜的那个夏天,他的天空都是蓝的。
——喂!
——我开学了。
——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
——够义气吧!
这是她第一次离开给刘十三留的纸条,再见时,已是十年。这十年,刘十三“谈”了一个女朋友。明明自己喜欢到一塌糊涂,到后来,才发现——自己居然是局外人。可能,在江南师范大学的那次,是他最勇敢的一次吧!
短暂地相遇之后,程霜又离开了。
——喂!
——这次不算。
——要是我还能活着,活到再见面,上次说的才算。
整整十年,她依然记得曾经的那个约定,也就是说,那十年,她一直记得有一个小男孩,叫刘十三。而且,那个少年的后背,在那个夏天,被一个小女孩的悲伤烫出了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有时候,你会发现,现实中的许多巧合,比小说里出现的巧合还要有意思,不合情理到匪夷所思,但却真真实实地存在。
也正是牡丹的离开,以及巧妙地无缝连接,应证了那句话——任何的离开,包括无缝连接,都是早有预谋,当然,可能从一开始,你就是局外人。
刘十三总算是毕了业,找到了一份稍微像样点的工作。和智哥一起打拼了好几年,就在他以为已经没有什么再能打倒他的时候。生活又给了他重重的一击——牡丹要结婚了。
昏黑的出租屋,满屋的酒气,散落的酒瓶,烂醉的人。
刘十三,回想着过去的那些日子,除了交到一些知心的朋友之外,失败得一塌糊涂。一事无成,爱情惨败,孤独度日,浑浑噩噩地活着。
王莺莺,那个他一直想要逃离的人,开了两百多公里的拖拉机,把他绑回了云边镇。那个,充满了回忆的云边镇。程霜又出现了,也许是知道自己再离开一次就会真的离开吧!这次,她陪刘十三过了好久好久。遇见球球,陪他买保险,陪他过年,陪他一起送王莺莺离开。
有这么一个女孩,她喜欢一个傻小子,喜欢了二十多年。这本小说,最遗憾的就是程霜没有和刘十三在一起吧!就像《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里,陈末和幺鸡,荔枝和茅十八,猪头和燕子。
人生总是有那么多的遗憾,遗憾无法避免,那我们不如享受这一刻的温暖。我们阻止不了任何人的离开,在她离开之前,珍惜那些有她的日子吧!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刘十三,也可以都不是他。
生命是有光的。
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下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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