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迷 » 玄幻奇幻 » 小人物的异界奋斗史 » 第三十六章 爸爸去哪里了?

第三十六章 爸爸去哪里了?

    大好地搂着漂亮姑娘蹦蹦跳跳的机会就被沈斌自己给糟蹋没了,但是自己不争气,也怪不得谁。

    不过搂着漂亮姑娘跳舞是不行了,但是拉着漂亮姑娘到一旁卖弄才学还是没问题的。

    沈斌拉着缇娜回到火堆旁边,已一连写了好几首情诗或者是情歌,送给缇娜。

    “我躺在北月国的草原上放飞我的心脏任由你骑着骏马踏过我的身体将我踏成一摊烂泥从此,供养那片草原也长眠于这片草原”。

    “我就是哪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你是我的猎物时我嘴里的羔羊,我抛却同伴独自流浪就是不愿别人把你分享”

    各种文抄公的技能全都点满了,反正也没人知道这些都是沈斌从原本地球上抄来的,沈斌直接厚着脸皮借为己用了。尤其是刀郎的《披着羊皮的狼》,沈斌不仅写出来了,而且还直接从不知道哪位那里拿来了一个乐器,直接唱了起来了。

    还真别说,虽然沈斌跳舞的水平和柯南唱歌一样,都是丢人现眼的级别,但是沈斌唱歌的水平还真勉强算得上是麦霸了,只是不知道柯南跳舞的水平是不是和沈斌唱歌的水平一样,勉强可以等大雅之堂。不过现在沈斌和柯南没关系,又不是谁谁谁突然间挂掉了,反倒是和刀郎有关系了。

    刀郎的歌向来重的都是抒发感情,歌喉不咋地的人都可以唱得很好,而沈斌那略带沧桑的嗓音,直接将刀郎这一首《披着羊皮的狼》的精髓唱得淋漓尽致,听得缇娜漂亮的小脸蛋全都红透了,小心脏都有点儿不争气地乱跳了起来。

    对于对着女孩子唱《披着羊皮的狼》,沈斌很有经验,当年念大学的时候,在一群损友的怂恿下他拎着个小提琴,跑到了女生宿舍楼下,真的去给自己当时的意中人,音乐学院播音系的一个姑娘唱了这么一首《披着羊皮的狼》,人家姑娘很礼貌,并没有从窗户泼下来了一盆冷水,而是给沈斌放了一首梁静茹的《可惜不是你》。

    这样的拒绝方式给沈斌留足了颜面,后来这姑娘交的男朋友所经营公司出现了资金断链的时候,还是沈斌借钱给他周转的,利息比银行都低。要不是那姑娘当初给沈斌留足了颜面,沈斌不趁着情敌倒霉的时候也去狙击对方公司都已经算是够大度,还借钱给情敌周转?

    不过很显然,这一次沈斌估计很有可能要比上一次好多了,至少应该不至于缇娜也给他来一首拒绝的情歌,之后过几年带着自己意中人来找沈斌借钱,反而是有点儿被他哄得意乱情迷了。

    “亲一个!亲一个!”

    “对啊,亲一个!”

    “那么好的机会,亲一个!”

    不知道什么时候周围已经为了一圈青年男女了,都是直接一对对搂着跳舞,跳完舞之后不知道跑到哪里搂起来激情互啃的狗男女,这个时候全都起哄起来了。

    沈斌此时忽然间有一种变身祁厅长的感觉,《人民的名义》里面祁厅长对梁老师表白的时候貌似周围也围了一圈起哄的混球吧?不知道这个时候男猪脚们心里面多么想这些起哄的王八蛋们立刻消失吗?

    他们这是在烘托气氛?怎么看都像是在帮倒忙!

    沈斌这么一个快奔三的老男孩了,还不知道怎么泡妞?

    看着此时缇娜小脸通红,大大的水灵灵的蓝色大眼睛眼神迷离,低着小脑袋不说话了,沈斌还不懂怎么办?

    众目睽睽之下,沈斌直接给了缇娜一个霸道的,充满了旖旎气息的吻!

    相对于当年女生宿舍楼下的华丽失败,这一次在大草原上,沈斌算是华丽转身了!

    一首《披着羊皮的狼》直接建功立业了!在一个草原上的漂亮姑娘那饱满丰腴的樱唇上插上了胜利的旗帜了!

    但是很可惜,这一次华丽转身只是转了一半,沈斌和缇娜这对新晋情侣还没有吻完呢,就有人来搅局了,而且还是一群人气势汹汹地来搅局了!

    仿佛是地动山摇般的土地颤抖声由远而近袭来,惊醒了沈斌和缇娜这对还在忘情热吻的野鸳鸯。

    除了沈斌之外,包括缇娜在内都是草原上土生土长的人,对这样的声音太熟悉了,很明显是有大队马匪来袭击。缇娜俏脸凝重地说道:“斌,你先和阿爸(北月国老爸的代称)他们集合,我带人去对付这批来袭马匪!”

    沈斌直接被缇娜这一句话气乐了,什么意思?让他躲在自己的女人身后?吃软饭也不是这么吃的吧!刚刚才霸道地亲了人家姑娘小嘴,然后就马上躲在人家姑娘身后?

    沈斌没好气地一巴掌拍在缇娜挺翘的屁屁上,还真别说,也许是常年骑马的缘故,缇娜这小丫头身材以及肌肤弹性可真不是一般的好。

    沈斌没好气地说道:“你把我当吃软饭的了?”说完,沈斌立马跑到不远处,从一名正在照料着宝马的奴隶手中抢走了三匹马,顺手拎起了一根长矛,笑着对着脸色焦急的缇娜说道:“死丫头,今天我让你见识一下正经的骑兵冲锋是怎么打的!”

    说完,沈斌翻身上马,就这么一人三骑拎着一根长矛就朝着马匪袭来的方向冲去,很快就绝尘而去了。

    缇娜气得直跺脚,沈斌这混蛋盔甲不穿,弓箭不带,就这么骑着三匹马拎着一根长矛就去找马匪厮杀,这不是找死吗?

    缇娜突然觉得自己是个扫把星,好不容易遇上一个让自己心动的男孩,自己刚刚把初吻给了对方,转眼对方就要去送死。这算不算是被自己克死的??

    不管怎么样,她不可以真的看着自己意中人去送死,迅速下达了几个命令之后,缇娜招呼了一声,就带着十几个青年男女一人骑着几匹骏马前去支援沈斌了。

    商队遭遇马匪袭击是很司空见惯的事情,大家都有了经验,很快就组织调度完成了,留守在商队的人将商队围成了一个大大的圆圈,不管是留在商队里面的青年男女还是巴图等上了岁数的管事老人,亦或是商队护卫、甚至是奴隶们,全都是披上了一身甲胄,腰间都戴上了钢刀,手中都拎着弓箭。

    而此时的沈斌已经见到了传说中的马匪了,约莫能够有四五百骑,这些人穿着千奇百怪各种各样的衣服都有,只有为首的几个有完整甲胄,其他人都是一身破破烂烂的甲胄。看人种,北月国人不少,都是深眼窝高鼻梁,而敖雄国和齐天国的人也有不少。

    除了人种不一,衣服甲胄等等乱七八糟之外,他们的马也很糟糕,看上去大部分瘦骨嶙峋的,完全就是武大郎骑黄鼠狼,没好人也没好马。

    沈斌打量着这“传说”中的马匪的时候,马匪们也在打量着沈斌这个“愣头青”,看着沈斌只有一个人,一群马匪们哄然大笑,一个个都露出了一口口的大黄牙,一个个乐得跟老娘嫁人,多了个逢年过节都给自己发上那么三万五万下品灵石的新爹一样。

    马匪头目哈哈大笑着拎着马鞭指了指沈斌,对着身边一个黑脸北月国壮汉说道:“窝而比特,你去杀了这愣头青,记得把他那三匹马抢过来!”

    黑脸壮汉窝而比特答应一声,跃马提枪就朝着沈斌杀来。

    窝而比特?

    我儿比特?

    这家伙是多么缺乏父爱啊,怎么就有这么一个神奇的名字?

    很显然沈斌对于多了这么一个比自己都要大的儿子没多少兴趣,看着窝而比特骑着身下那瘦马冲过来,沈斌又一次干起了老本行,从储物戒指里面掏出了一把钢刀,甩手一挥!

    一道寒芒闪过,窝而比特怎么说都有中级灵士的修为,就这么被沈斌一击飞刀来了透心凉,人还没从马上掉下来,就已经是气绝身亡了。

    就在马匪们被窝而比特这个不知道“爸爸去哪里了”的云天界好儿子壮烈牺牲而震惊的时候,沈斌直接冲锋了!

    这一次沈斌给这些云天界的马匪们上演了一次经典的骑马夹枪冲锋,一人三马一支长枪,不披甲,不射箭,不在马上释放远程攻击,直接骑着宝马拎着长枪就朝着敌人冲!

    这可不是沈斌又一次变身成为了炮灰之王,而是最标准的骑马夹枪冲锋战术!骑兵克骑兵的标准战术!这种战术起源于16、17世纪的欧洲战场,当时军事实力异常强大,尤其擅长使用骑兵的波兰人发明而出,后来沙俄哥萨克老毛子将其发扬光大,靠着这一手骑兵克骑兵的骑马夹枪冲锋战术加上修堡垒的手段,沙俄的哥萨克骑兵打得各路蒙古部落节节败退,征服了整个西伯利亚。在西伯利亚和蒙古高原,100个哥萨克打1000个蒙古骑兵简直就是“洒洒水”(轻轻松松的意思)。

    这一招,关键就是几点。一,马好,马好才能够冲出去高速度,高速度骑兵的威力才能够释放

    二,减重,不穿甲,不射箭,一件长兵器就足够

    三,绝不纠缠,冲完就跑,跑完再冲,仗着马力欺负人,绝对不去肉搏

    而现在沈斌完全符合这三大要求。沈斌现在一人三马,每一匹马都是质量上乘的好马,而且身上什么负重都没有!

    一冲之下,沈斌的长枪直接挑翻了三四个马匪,几个马匪头目有着高级大灵士的实力,所以并没有被沈斌一冲就送去见窝而比特,但是饶是如此,几个马匪头目也被沈斌这个愣头青吓了个半死,就没见过这样的疯子,一身甲胄都没有竟然敢往骑兵群里面冲。

    几个马匪头目都快被沈斌吓得半死,其他的马匪们那还用得着说?直接被沈斌冲了个人仰马翻!

    冲完第一次之后,沈斌骑着胯下的宝马绕了一个大圈,换乘了另外一匹宝马,又一次冲了上去!

    一人三马的好处就是在于可以换乘节省马力,三匹宝马轮番使用下,沈斌几乎可以毫不停歇地发动一波又一波的冲锋!而骑兵冲锋最重的就是气势,气势打没了,那么什么都不用打了!真当赵子龙一个人可以在长坂坡杀个七进七出?还不是因为把敌人胆气打没了!都没人敢和你打了,那么杀个七进七出就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了!

    也就是沈斌现在只有一个人,只有有那么十个人和沈斌一起冲锋,三两轮能把这一群几百号人的马匪彻底打崩盘了!否则哥萨克凭什么几千人能够打得几十万蒙古人步步后撤?几千哥萨克一冲锋,哪一家蒙古部落可以扛得住?真扛得住还有大清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