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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邀请

    日子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过去,然后直到他的九亩地的黑土地可以种植白萝卜了之后,他就来到了自己的仓库中,从里面把播种机给开了出来,在那些黑土地上面播种白萝卜种子,西红柿种子,大青芒,猫山王等农作物。

    就这样,很快,时间也就来到了十一月下旬,他在十一月初的时候也给洛寒秋送去过白萝卜,那个时候看到她的时候感觉更瘦了一些。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收到了邀请,是大学同学的邀请,说是要在一起聚一聚,而且已经在天北市订好了酒店,时间是两天之后。

    那里,也有着陈诗词。

    苏明皓知道,这肯定是陈诗词的计划,想要乘机羞辱自己,但是他自己也不会畏惧,直接面对即可。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还怕他?

    简直就是天地下最好笑的笑话了。

    苏明皓才不会怕他。

    只是现在对于他来说,有一个问题就是自己的农产品还是卖的太慢了,如果是供给小镇或者市里的话,速度还是真的慢。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鱼都要隔好长一段时间才会消耗完,现在的话,可能还看不出来什么,但是等到了自己的鱼苗多了之后,那么这个问题就是实实在在的问题,而且这种质量的农产品卖不出去,就很离谱。

    他不是坐以待毙的的人,他也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成立一个公司,然后注册一下商标和品牌等,这些就交给专业的人事去办。

    也不在多想,他就到楼下的院子里,开着车,往附近的市里开去,那里会有专门的人办理这个事情,只要把事情和他交待清楚就可以了。

    于是他就找了大半天的时间,最后终于找到了满意的人,他就把自己的要求和那个人说了一下,然后那个人就去办理了。

    于是,他也就没什么事情,把车给开了回去。

    正准备自己煮饭自己吃的时候,却突然想吃鱿鱼了,所以他就独自一个人来到海边,然后乘坐到船上,往海里开去,在海面上垂钓,准备把垂钓上来的鱿鱼清蒸了沾上酱汁来吃,那个味道简直绝了,太好吃了。

    如果是其他人的话,那么这个鱿鱼可能是会有些难钓到的,但是如果是自己的话,这些鱿鱼就非常容易钓了,这应该是和自己的神农之心有着很大的关系。

    不一会儿,鱿鱼就上钩了,把鱿鱼给拉上来,活蹦乱跳,生龙活虎的,十分的有活力,看着就精力十足。

    他现在的胃口很大,一只根本就不够吃,所以再去钓一只上来。

    然后再钓一只,最后是三只鱿鱼。

    这些鱿鱼在煮上一锅米饭,今天的晚饭就有着落了,但是看着这么好看,这么大的鱿鱼,他又不想清蒸了,感觉有些浪费啊,得找个另外的方式来去处理。

    可不能白白浪费这么好的鱿鱼啊。

    苏明皓这么想着,然后手里拿着这些鱿鱼,就往自己的家里走去。

    他打算直接来个香辣小鱿鱼,虽然说实话,他的这个鱿鱼不管从哪一个方面来看不算是小的了。

    其实是很不符合这个所谓的小的,但是不管怎么说,香辣肯定是跑不了了,这个是他最喜欢的味道。

    他先把鱿鱼的内脏给摘除掉。

    然后对鱿鱼进行改刀。

    鱿鱼改刀的目的是为了让鱿鱼更加的入味,其实说实话,要说喜欢的话,他比起镜鲤和罗非鱼,他更爱海鲜啊,海螺之类的东西。

    鱿鱼和海螺的口感吃起来是真的脆,而且味道非常的好。

    海螺的口感吃起来也是非常棒的。

    给锅中倒水,然后开火,把水给烧开了,等到水烧开了之后,就把自己的三个大鱿鱼放到锅中煮,直接煮到熟了为止,然后从锅中把鱿鱼给捞出来。

    剩下的就是准备好哪些常用的配料了,他拿出朝天椒切好,然后葱姜蒜也切好,留着备用,香菜也切段。

    然后给锅中倒油,加热,放入葱姜蒜爆香,葱姜蒜被炸了之后,香味立刻就爆发开来,但是还是有些油滴溅出,滴到了苏明皓的身上,一般来说,是会很烫的,但是苏明皓却只是感觉都好像是温水滴在自己的皮肤上一般。

    他的皮肤好像变得很强韧了,而现在还只是黄阶初期的水平,不过他总感觉,也就是在这一两天的时间内,他会突破到黄阶中期的水平,到了那个时候,可能正常人就不是自己的对手了,但是如果是那些练拳几年的人,恐怕也会把自己给打趴下。

    把鱿鱼放进去炒。

    然后再放入豆瓣酱,耗油,料酒等东西进去,来回的去翻炒,这个时候,三个鱿鱼的那种香味其实已经是彻底的爆发出来了。

    这也太香了,而且还是三个这么大的鱿鱼,可以说,几乎整个锅都被那三个鱿鱼给沾满了,看着就非常的有食欲。

    然后另外那边,他有继续煮了白萝卜汤,然后放入一些猪排骨,他喜欢这样吃,这样总是很美味的,他很喜欢白萝卜的味道,胡萝卜他说实话,只能说是一般喜欢,没有算得上是太喜欢。

    而且孙冬雪也喜欢吃排骨炖白萝卜汤。

    现在孙冬雪一般都会在周五的晚上过来,然后住上两天,周日晚上的时候,苏明皓会开着自己的那辆轻型货车送她到市里,然后她再坐车,一个小时就到家了,快得很。

    其实圣山省距离天北市还是很近的,只要开到圣山省的那个市里,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到天北市了,这也是她为什么几乎每个周五下班之后都会过来,坐车到圣山省的市里。

    其实也值需要半个小时而已。

    然后如果是提前通知苏明皓的话,那么苏明皓就会在她来到之前就赶到那边,然后就可以把她给接过来了,而且因为不是在运货,再加上这段路其实也就是他一个人在开,所以倒也不会出现堵车等情况的发生。

    所以他一个半小时之内其实就可以回到农场,真要这么算下来的话,那么一共就是两个小时了,其实并不算太久。

    可能在天北市打工的人,如果住得很远的话,那么可能去上班都要三个小时以上的时间。

    因为之前把那头乌珠穆沁羊给宰了,他们一下子又不能把这头羊给全部吃了,所以就留下一些,放在冰箱里冰镇着,等到吃的时候就从冰箱里拿出来。

    等到把鱿鱼炒好了之后,就把鱿鱼从锅中给铲出来,放在盘子上面,然后整个把锅给端起来,然后就把里面那些调料等都倒入到盘子里,这样一来,一道色香味俱全的香辣鱿鱼就做好了。

    色泽十分的鲜艳明亮,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味蕾都在欢呼雀跃,那盘香辣鱿鱼上面,有着红色的辣椒在点缀着,有着绿色的香菜,葱点缀着,看着就十分的诱人,这也太香了。

    盘子里面的汤汁十分的粘稠浓郁,都均匀的密布在鱿鱼的上面了,看着就很好吃。

    然后再洒上芝麻,孜然,那种香味就直接爆发开来。

    苏明皓也立刻用一个大铁盆把里面的汤给盛出来,放到铁盆里面,放了好几块大排骨,然后好几块大白萝卜,再倒入已经熬煮得很浓香的汤汁到里面,直到汤汁差不多溢出的时候才停止。

    常思就在下面汪汪汪的叫着,现在这个小家伙已经长得很大了,几乎有正常哈士奇的一半大小了,而且也变得非常的有力,当然于此同时的,它也变得更加的能吃了。

    这个铁盆,之前它小的时候给它买的那个铁盆的四倍大小,每次都给它满满的排骨和白萝卜,或许是因为吃了农场里的白萝卜的缘故,常思也变得越发的英俊了,而且四肢也非常的有力,现在可以一下子不喘气的跑五千米,只要11分钟30秒,这个速度,基本上没有人能跑得过它了,只有被他追上来的份。

    而且它的力气也大的惊人,之前山上有一头野猪,看到了苏明皓地里中的农田,于是就想要来把这些白萝卜给啃了,但是站在门外守门的常思又哪里会让这只野猪如愿?

    直接对着这个野猪,撞了上去,那只野猪被撞了之后,就倒地不起,然后还吐血了,最后歇了很久,这才起来,不过也是一直在摇摆着身体,重心十分的不稳。

    常思倒也没去追它,而是给它离开了,然后回到了院子外面,继续看家。

    之后那头野猪却再也不敢下山了。

    不只是那头野猪,其他的动物也都不敢下山了,直接被吓到了。

    然后又给常思盛上了满满的一大碗白米饭,常思看到了之后,也就自己在那里吭哧吭哧的吃了起来,吃得津津有味的,不亦乐乎。

    但是吃相还是十分的不雅,这些天,他一直有一个疑惑,是不是常思也和自己是一样的,如果吃了自己农场里东西,就会变得有力量起来?

    他这些天来一直都是给它吃的白萝卜它都长得这么快,变得这么有力量,如果吃的是鱿鱼呢?

    这么想着,他就把香辣鱿鱼给常思放到了铁盆里,它真的和其他的哈士奇不一样,其他哈士奇不能吃的东西,它却是可以吃的,几乎就没什么忌口的。

    它吃的东西,其他的哈士奇可能还真的吃不了,吃不下,但是它却可以吃得下。

    而且每天吃那多,也就只有它能完全消化掉了。

    估计要是其他的哈士奇吃它的饭,得被这些饭给撑死。

    它不但可以吃完,而且会在几个小时能完全笑话掉。

    常思看见了放在了自己米饭上的香辣大鱿鱼之后,就汪汪汪的叫着,苏明皓虽然听不明白,但是却是知道它的大概意思,不是不满这个香辣大鱿鱼,也不是不想吃这个香辣大鱿鱼,而是单纯的想要苏明皓给她加上白米饭,这些米饭还不够它吃下这么多菜的。

    本来这些白米饭配上排骨萝卜汤的话,是刚刚够的,但是如果再加上一只这么大的香辣鱿鱼,那就是很明显饭不够多了。

    这样的话,吃起来就十分的不爽的,它可不想这样,所以他要求苏明皓给它加饭,而苏明皓其实也煮了三个电饭煲的白米饭,他一个人还真的吃不完,所以就打算立刻给常思再多盛米饭,让它吃饱才是最重要的。

    它的饭其实已经吃了一半多了,但是苏明皓还是给它加到满满的米饭,那些米饭高高的耸立着,那个很大的香辣鱿鱼,此时就被压到米饭下面,但是常思是个很聪明的狗,倒也不着急的把上面的米饭给拱了,而是开始吃起了那些米饭,它是打算把上面的米饭吃完了,这样就能吃到那个香辣鱿鱼了。

    它一边吃着米饭,还一边啃着排骨上面的肉,吃着白萝卜,然后喝汤,它比起排骨,好像更喜欢白萝卜,这让苏明皓更加的确定,常思或许真的就和自己是一样的,只要吃了农场里的东西,就会变得很强壮。

    然后,很快,常思就把上面的米饭全部都给吃了下去,吃到了肚子里面,这个时候,那个香辣鱿鱼终于浮现了出来,常思就立刻咬了上去,满满的一大口鱿鱼,吃在嘴巴里香极了。

    然后再吃上热气腾腾,香糯可口的白米饭,这种生活,很多狗恐怕都过不上。

    苏明皓可是一点都不会心疼,反正自己的这个农场里的东西,长得就是那么的快,倒也不用着急说吃完了就没得吃了。

    常思吃得很香,比起吃排骨还要更香,看来,自己的那个想法确实是没错的,常思很喜欢吃农场里的产品,而且看它现在这活力满满的样子,估计这个香辣鱿鱼也给它提供了很多的能量。

    就像此时的自己是一样的。

    苏明皓在心中默默的想着,然后也不在管它,开始安心的吃自己的香辣鱿鱼,这个香辣鱿鱼是真的香,真的美味,真的好吃啊,苏明皓不禁在内心中感慨着。

    只是这个时候,觉得有些口渴了,然后他就舀了一勺汤,这样一来也就没那么渴了,而且萝卜和排骨简直就是绝配,香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