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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七十二.出离之人

    第二天上午,小洁就拨来一通电话,说自己找到了极为重要的线索。

    “在工会论坛上提问之后,很快就有人回答了呢!”

    小洁兴致高昂地说。

    “那真是太好了。”

    “待会儿给您把照片发过去,您可以确认一下是不是您在找的东西。”

    “麻烦你了。”

    “据说买家是住在南边鲸鸣井的一位社会学院教授。”小洁说,“我托那位店家询问了教授先生,是否有出售那只匣子兴趣,他说下午会回复我。”

    等到下午三点钟再拨来通讯时,女孩儿的情绪却很明显地低落了下来。

    “嗯……那位教授说,苜蓿先生想要的那件东西,被他的侄子给偷走了。已经有好多年他都不知道侄子下落,所以就谈不上愿不愿意转手售卖的问题。”

    “啊,居然会这样……”

    小洁因为感到愧疚而把头深深低下去,鼻尖一不小心磕到了放在桌上的茶杯,打起可怜兮兮的喷嚏。

    而通讯器那头的苜蓿似乎并不觉得事情已经到此结束。

    “偷走那件东西的,是那位教授的亲侄子吗?”他问道。

    “诶?”小洁吃了一惊,“这个,我不知道。需要去问一问吗?”

    “拜托了!”苜蓿说,“并且,如果是亲侄子的话……可否问问看那位教授,能不能与我们见一面?”

    听男人的语气,仿佛这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小洁怀着侦探助理的心情,连手臂受伤还未愈合这件事都忘得差不多了。

    在经过对方同意后,苜蓿与小洁会面,并乘坐地铁前往鲸鸣井。

    作为希尔维最发达的城市之一,Sk市拥有发达完善的地铁网络,尽管如此,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依旧会有一定的拥堵情况。

    但与之相对,工作日的其他时间段,地铁则就犹如安静的远古洞穴一般,四壁空空,任人进出往来。

    他们现在就坐在安静明亮的地铁车厢中。

    小洁为他详细讲述起交涉时打探来的消息。

    “说是因为被突然买走的缘故,所以店家印象很深刻。”

    小洁坐在他边上,吃洒满糖霜的甜甜圈。

    “说是从认识的垃圾场负责人那里弄来的东西,抱着大概没人想买的心情,随便摆在架子上,原本应该就这样遗忘掉,不料却在一周之后就被常客买走了。问看中这件东西的什么?对方说,这是拥有奇妙内核的器物,散发着独特的光芒。”

    居然差点就要在垃圾场被焚毁了吗?

    真是感谢工艺品商人和古董商人的庞大人脉。

    “……所以印象很深刻。”

    “对吧?真是神奇。您的那位朋友究竟是何方神圣呀,是非常非常厉害的工匠吗?”

    “绝对,绝对不是。”

    女孩惊讶地看着他,愣了一会儿后说:“就算只客气客气,不也该夸赞一下自己的朋友吗?”

    “不需要。嗯。”苜蓿点点头,“那实际上就是一个没有什么欣赏价值的未成品。”

    “嘛,等到看到了就知道了。”女孩咬一口甜甜圈,短发沾上了糖霜,“不过,您为什么会执着于要见那位教授一面呢?”

    “我需要他的头发,或者皮肤。”

    “诶?”

    甜甜圈差点落到她的腿上,她把眼睛睁得又圆又亮:“虽然说擅自收集别人的身体组织,这种程度也算不上是犯法,但您究竟打算做什么呀?”

    现代社会竟然还有这么明亮的眼睛,实属难得。

    与她相处的感觉很像是与盖瑞相处,这大概也是为什么苜蓿会愿意欣赏她。

    这样想着,苜蓿看着少女,回答:“拜托了。我的确是出于某种必要,才会需要得到他的头发。”

    “嗯……”

    少女以一种警官的职业性眼神盯着他审视了一会儿,最后则并没能通过职业途径找到答案。她叹了一口气。

    “我可以打个电话问一问盖瑞前辈吗?”

    这孩子真是可爱到不可思议。

    “请。”

    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盖瑞说:“苜蓿叔叔想怎么样,不是太严重的事情,就都请帮帮忙吧。等你伤好开工以后,我请你吃拉面。”

    “好的,我了解了。要记得拉面,我要吃那家猪猪图案的店。”

    于是小洁真的就不多问什么。

    很快,他们站在了鲸鸣井的街道上。

    他们到文博大学的校园区内去见约翰·利维。

    被约在校园里的一家咖啡厅小坐。

    校园的咖啡厅东西很便宜,店员都是年轻的大学生。苜蓿给自己点了花茶,请女孩吃了华夫饼。

    那位约翰·利维西装革履,很有大学教授的架子,有一只看上去十分严厉的鹰钩鼻,和一双忧虑敏感的眼睛。

    “你们也认为那是一件拥有独特价值的东西吗?”大学教授将方糖放入浓黑的咖啡中,抬头望着坐在对面的男人和女孩。

    “事实上,那是我故友自己做的东西。”苜蓿解释道(实则是他本人,正所谓“无中生友”)。

    男人的手抖了一下。

    他用有些异样的眼光看向苜蓿:“您是说,那件东西是您的朋友做的?”

    他神情激动,手指几乎握不住银勺。

    他慢慢把勺子放回咖啡碟上,揉搓双手:“您不知道,我一向……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大多数人所不了解的世界。我一直相信那是真实存在的。我是一个社会学和神学研究者,我研究了无数年,寻找了无数年……”

    他止住了话,沉默很久,才接着说:“我早已热血不再。但,是否可以告诉我,您的那位朋友是什么人呢?”

    苜蓿意识到,对方可能是一个“灵媒”。

    像这样被己身之“独特”所困扰的人,令苜蓿感到怜悯。

    但他无法做些什么,因为他自己也是那样的一个人。一个自己尚在泥泞中行走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开导同样深陷泥淖的人?

    再说,相比较他,像约翰·利维这样的人无疑是更容易融入社会的,他们的寿命也更短,不会遭受漫长的痛苦。

    “我的朋友是一个很平凡的人。他试着去学习做过很多事情,所有事情都是半吊子。但他活得……”苜蓿的喉间动了动,才接着说,“他活得自由自在,非常快乐。”

    “是……这样啊。”

    男人愣了愣,半晌后苦笑了一下。

    “祝福您和您的友人。”他叹了口气,举起咖啡杯喝,白雾蒙上了他的眼镜,他取下眼镜用绒布擦拭,显得疲惫而平静,“但是,我的确不知道那件东西的下落。”

    “听说是,被您的侄子拿走了,是吗?”

    “是的。”男人的眉毛紧紧皱起,两边儿几乎融为一体,如同一道黑云,“大卫那个孩子,在偷走那件东西以后,就失踪了。”

    “失踪?”

    “我是在一段时间之后才听说的。兄嫂告诉我,他连大学校门都没有迈进去,就消失了,连带着他在学生时代认识的几位好友,一起离家出走了。”

    “离家出走,也就是说,是目标明确地出走,而非被强迫离开?”小洁放下手里的甜品勺子,神情严肃起来。

    男人叹了一口气:“确实是这样。兄嫂尽管也曾经报警,但是……既然那是他自己的意志,而且他在半年后就满十八岁了,所以……再说,他们家还有很多孩子。”

    “他为什么离家出走?听您所说,他应该是快要上大学了是吗?”

    教授有些惊讶地看了女孩一样,大概是惊讶于她的认真严厉。但他应该不会觉得她像是一个警员。

    他回答:“是的,当时是大卫高三毕业的暑假。”

    “这种情况,相当罕见……”小洁陷入沉思,“您觉得会是什么原因?”

    “我觉得,和那只匣子有关——大卫称它为‘匣子’,尽管根本无法打开。”

    “匣子?就是说那件东西吗?”

    “是的。黑色的、打不开的匣子。”

    女孩望向坐在自己身边的占卜师。

    苜蓿垂着眼睛。

    过了一会儿,他才慢慢地问道:“为何那样说?”

    “这只是我的感觉。毕竟,大卫是从我这偷走那件东西以后,就消失了。”那名教授揉搓着已经有些泛红的手指,继续说,“不过实际上,他后来还有‘回来’过。我是说,回到我的兄嫂那里。”

    “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我的兄嫂是虔诚的教徒,他们在Sa市拥有一座小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