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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 冥殇 《 前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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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殇,万物湮灭凋零,化成灰烬曰殇,未成年而死的人曰殇,为国捐躯,战死沙场的各路将士也曰殇。

    冥,阴曹地府的别称,俗称冥间冥府,凡人死后将要去的地方。

    传说中,人死之后,灵魂脱离躯体,一路飘飘荡荡,先要穿过鬼门关,来到了奈何桥边,奈何桥,横跨在黄泉上的一座长桥。

    传说里,黄泉是一条死河,有时候也叫冥河,河水浑浊,看起来就像一片黄汤,但这条冥河连接苦海,苦海无边无际,白茫茫的没有尽头,所以苦海无边,回头也没有岸。

    书中说的黄泉路上,指的就是奈河桥下这条黄泉河,八百里黄泉,说的是它的长度,宽度八百里的话,估计不好架桥,而且,也容易发生事故,桥一塌出了事,冥府的各路阎王们要担责呀。

    奈何桥边,有个姓孟的桥边姑娘,她有着长长的乌黑发,一双眼明亮,很容易让人放心上,刻在了你胸膛,当然,她以前肯定是个姑娘,毫无疑问,那些白发老太太,都曾经是个妙龄姑娘。

    传说姑娘闺名,叫做孟姜,姜字一拆开,就是美女的意思,以前的人家,女儿是没有名字的呢,所以,大户人家生女儿,美女们都叫什么姜,孟姜的意思,就是姓孟的人家生了个女儿,家里多了个小美女。

    年轻时候的孟姜,为了情郎,坐在桥边,一眼的忧伤,泪水杀伤力极强,曾经哭倒过八百里城墙,城墙倒下之时,惊天动地,惊动了太岁,惊动了九天众仙,那是另外的一个故事。

    因缘巧合,不在阳间厮守,就在阴间碰头,孟姜来到冥间之后,本来和范厨师一起在黄泉大酒店打工,因为熬汤熬得好,又勤劳肯干,一个不小心,走上官场,被提拔成了行政主厨。

    范厨师,外号范肥,大家都很熟悉,曾经修过车,卖过轮椅,挖坑开过垂钓园,耍得一手好菜刀,炒菜炒得好,最拿手的菜是小葱拌豆腐,后来也被提拔成了主厨,二人一起成了黄泉大酒店后厨扛把子。

    再后来,烽火连天,战祸不断,走上奈何桥的人越来越多,人群熙熙攘攘,忘情汤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这是个好买卖。

    而且,冥间地府阎罗们,也有娇妻老母,也想搞创收,也要养家糊口,所以,就在奈何桥边开了一家分店。

    这家店,就由孟姜搭理,小店门面不大,但采取了股份制,各路阎王好多都入了股,店里专门售卖招牌菜:忘情汤。

    这是一家实体店,现场制作,现场售卖,所以质量上特别有保障。

    忘情汤,路过奈何桥的亡灵,必须喝的一种汤,据说喝了忘情汤,立马就忘记了自己的前世今生,立马变成了行尸走肉,以前的事情一概不记得了,什么恩怨情仇,家财万贯,什么三宫六院,七十二姨太,生前所有的一切,都不记得了,其实是抹掉了生魂记忆。

    迷迷瞪瞪,就走上了奈何桥,过了奈何桥,转世投胎,才能进入下一个轮回,当然,能顺利投胎转世的亡灵,都是善良的亡灵,生前欠了债的赖皮,不可能让你顺利过桥。

    孟婆乃是黄泉之主,幽冥之神,那些前生作了恶的灵魂,必须接受刑罚,涤荡灵魂,就会被阴间小鬼们勾到冥府,冥府地底下,乘电梯下去总共十八层,按照恶报大小,哪里才是他们最终的去处。

    岁月如梭,大美女孟姜,慢慢熬成了婆婆,成了孟婆,这一碗清澈甘甜的忘情汤,也就被叫成了孟婆汤。

    我当俯首喊你过尽千帆,却怕一语惊醒梦中伊人。

    咱们的苦主,雷霆小兄弟,飘飘荡荡,小小灵魂飘过了鬼门关,关键是路也不熟,走了半天,才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就来到了一片荒原。

    这一大片荒原,四处幽暗,天空是一片暗红之色,阴风阵阵,雷霆觉得自己浑身一阵阵彻骨的冰冷。

    一路上连个鬼影子都没有,雷霆心中暗自纳闷:

    死了么?这是来到了阴间么?

    四野里一片寂静,光溜溜的黑色野地,野地里,也瞧不见一草一木,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鬼地方!

    仔细梳理了一下思绪,思前想后,嗯,应该是死透了,燃烧了灵魂了都,急忙朝着自己额头抹去,哪枚闪电纹印,也摸不到了,嗯,死透了,雷霆心底暗自叹了一声。

    正自胡思乱想,前方突地出现一个小人,这个小人像个煮熟剥了皮的鸡蛋一般,小人儿有鼻子有眼,短手短脚,颌下一丛花白的长胡子,腰间捆了一方皮裙,看起来十分怪异。

    这白胡子小人儿,打扮的像个饭店小厮,摸着胡子笑道:

    “你摸啥,你这是一道残魂,已经残缺不全!”

    雷霆啊了一声,一脸的惊异,白胡子又道:

    “怎么着,是不是觉得老夫长得颇为奇怪?”

    岂止是奇怪,简直就是奇了个大怪!这厮长得圆溜溜的一团,身材超不过三尺,相貌又丑陋不堪,已经和武都头的兄长一个模样。

    白胡子哈哈一声长笑:“不要笑话我,你长得还不如老夫好看呢,其实你眼中的我,就是自己内心的投射,你也是这个熊样,老夫外号白胡子,给你也起个外号,就叫:小痘痘!”

    雷霆赶紧又摸了一把自己一张大脸,没痘痘啊,干嘛叫小痘痘。

    白胡子又道:“别再想着前生如何啦,和那些孤魂野鬼一样,残魂是过不了桥的呢,身上带钱了没有?”

    一说到钱,立马说到了雷霆痛处,浑身上下一摸,身无长物,干干净净,半个铜板都没有,脸色立刻尴尬无比:“没带~~~~”

    白胡子冷哼了一声:“没带,是没有吧,看你这样子,说不定遭人陷害,阳间的尸首没入土,也就没人给你烧纸钱,那就肯定是个穷鬼!想当年,老子刚来的时候,也曾和你~~~~”

    说到这里,顿了一顿,雷霆脑中晕乎乎的呢,赶紧伸手上头,狠狠挠了几把,一把挠下来,才发现自己脑袋上光秃秃的一片,和自己身上一般无二,光溜溜的啊,啥也没有。

    来的时候,一无所有,走的时候,理所当然,也是一无所有。

    谁会陷害我,和一条尸体过不去?眯着眼睛,使劲想了半晌,当日弃亭山下,大战卢伯,燃烧灵魂之后,跌落的肉身尸首,恍惚间被肖锋老祖抢了出来,然后呢~~~记不得了。

    白胡子老头笑道:“小痘痘,你既然是个残魂,和那些孤魂野鬼便不太一样,腰里没钱,也没啥关系,没钱可以打工啊!”

    雷霆闻言急忙问道:“打工赚了钱之后,那便怎样?”

    白胡子哈哈大笑:“打了工,你小子便有了安身立足之地,不用四处游荡了,赚了钱,当然要孝敬给老夫!”

    雷霆听了一脸的不愿意,凭啥啊,白胡子老头噗嗤一脚,早踹在了雷霆肚子上,嗷了一声,随风飘出去老远,耳边听到白胡子高喊:

    “管你在阳间如何威风,这是阴曹地府,不听话,棍棒伺候!”

    这一脚,破甲三千,雷霆在野地上,瞬间滚成了个球,滚球!

    这白胡子老头,还真的没骗人,带着雷霆,吭哧吭哧走了十几里,来到了奈何桥边,桥头上,果真有个卖汤的小饭店,饭店门口,还挂着旗子呢,上书三个黑体大字:孟婆汤!

    饭店旗帜下方,坐着个白发老太太,面相和白胡子老头,颇有夫妻之相,这老太太一脸的加州麻皮,一双小眼睛,闪着凶光,看见二人,咧嘴一笑:“白胡子,你还真行,这么快就找了个小厮!”

    这厮相貌是个老太太,但嗓音娇嫩,听起来像是谁家姑娘,她头顶白发,扎成一只扫把的模样,猛地一瞧,像是一朵盛开的狗尾巴花。

    白胡子在雷霆后屁股踹了一脚,低声道:“这是黄泉大酒店分店店主,人称冥间第一美女:孟姜婆婆,你赶紧上前请安。”

    冥间第一美女?雷霆心底暗道:不过来了一趟阴间,反正这鬼地方,迟早要来,早晚要来,横竖要来,难道老子审美观都扭曲了么,还是突然间瞎了眼,这加利福尼亚橘皮老太太也能叫美女!

    孟婆盯着雷霆,已经凶相毕露,就像债主瞧见了久未谋面欠债的一般,眼神相当凶狠,债主吃人,也是有的啊,欠了钱,得赶紧还呐,当然,换做你在奈何桥边卖几年孟婆汤,你也不会有个好模样。

    到了此地,雷霆一身神功,早已荡然无存,可以说手无缚鸡之力,后屁股让白胡子踢得生疼,赶紧上前,双手抱拳,给孟婆请了个安。

    孟婆呵呵一笑:“嗯,看起来蛮机灵的小鬼,白胡子,就让他跟着你在后厨烧火吧,这小子看起来年轻得很,手脚麻利,要是不听话的话,你可以拿鞭子抽他,可以先试用几天,上次那个不听话的鬼,你后来怎么处理了?“

    白胡子急忙抱拳:“启禀孟婆婆,上次哪个小子,手脚不利索,还敢顶嘴,已被在下扔进了河里。”

    白胡子说完,两眼一瞥,盯向了雷霆,神色间颇有些得意。

    扔进河里,桥下就是黄泉,传说,黄泉死水没有浮力,扔下河肯定会沉入河底,雷霆心中一惊:“属下当尽心尽力,保证听话!”

    小店屋后面,架着一排大铁锅,锅里热气蒸腾,看来是在煮汤呢,就地取材,煮汤用的水,就是黄泉河水,烧锅用的柴禾,雷霆一瞧,心底暗自吃了一惊,竟然是一根根闪着磷光的枯骨!

    这里怎么会有人骨,这些枯骨阴森森的呢,瞧起来,来路不明。

    歌中唱到:黄泉河水,清又纯,煮上一碗,送冤魂~~~~

    胡扯啊,黄泉水,黄汤一般,但孟婆在锅里加了猛料,据说是黄泉秘制,独家配方,煮出来的孟婆汤,那才清澈至极,盛在碗中,能瞧见自己倒影,雷霆站在锅边,朝锅里瞧去,终于看见了自己一副尊容。

    这熊样,苍天啊,大地啊,庙里供奉的张无忌啊,简直无法描述呀,长得一言难尽啊,瞧着会怀恨自己爹娘啊,看起来,确实比白胡子还丑,一张脸皱巴巴的像极了刚刚出生的娃娃!

    这一张脸,五官都挤在了一起,灵谷雷家几千年,都没出过这么丑的娃娃,但是,脸盘子大啊,雷霆随手比划了一下,估计自己一张脸盘,比例能占全身三分之一还多,猛地一看,浑身上下,就剩一张脸了。

    心中暗想:这肯定是生前造了孽,得罪了哪一路神仙!

    歪瓜裂枣,田间杂草,头上没毛,短手短脚,长残了啊,雷霆心中暗暗叹了一声。

    白胡子给雷霆拿来一件皮裙,赶紧披在了腰间,光屁股一套上皮裙,还颇有些饭店小厮的模样,上半身不用穿衣服,因为,根本就没有上半身,上半身那就是一张大饼脸。

    这张大脸啊,圆溜溜地呢,就像刚刚出锅的沂水杂粮煎饼,刷锅烧火,雷霆早就练过,日子也算渐渐走上了正轨。

    这鬼地方,没有丧钟,没有日升日落,也就没有时间观念,累了就随便眯一会儿,饿了可以免费喝一口孟婆汤。

    孟婆的汤,煮的确实不错,路过的鬼,交口称赞,但不管白胡子如何解释,雷霆就是不喝,死活都不喝,铁了心不喝,没煮过的黄泉水,又苦又涩又咸,喝起来说不出是啥味道,多喝几次,慢慢就习惯了。

    在雷霆心中:做鬼,也要做一只有尊严的鬼,孟婆汤什么玩意儿,让我忘记前世今生,忘记灵谷的深仇大恨,忘记身边如花似玉的三大娘子,白条城里婷婷晒了好多鱼干,忘不掉的呢,哪怎么可能忘掉!

    我若一日将你放在心间,一世就为你辗转缠绵。生是你的人,死也是你的鬼,郎心似铁,无怨无悔。

    但那些风花雪月,那些快意恩仇,那些欢歌美酒,从此后,都要通通埋在了心底深处,几乎突然之间,雷霆开始变得沉默寡言。

    他本来话就不多,看着无数的灵魄喝了孟婆汤,转头缓缓走上了奈何桥,一个个落寞的身影,雷霆话就更少了。

    一个人,话少了,就开始胡思乱想,想的东西越多,思想就会越发深沉,慢慢变成了思想家,古代那些知名的思想家,都是这样来的,当然,一定要把自己内心沉淀的想法,坐在电脑前,用高科技键盘敲出来,否则的话,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憋在脑子里,会把人憋疯的!

    奈何桥边,通讯不畅,没有笔,没有纸,没有基站,也没有一年四季,更没有电脑哔哔机,时间久了,雷霆开始拷问自己,也就是拷问自己小小的灵魂:

    我是谁?从哪里来?要到那里去?

    一想到这些深奥的哲学问题,雷霆眼神就有些呆滞,有些着了魔一般,神色怔怔,脑子里站着一个小人儿,我是谁,是谁!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将他弄成饿鬼,因为,在这幽幽冥间,啥也没有,饿了你只能喝上几口黄泉水。

    白胡子呼哧一个耳光,打的雷霆瞬间一个哆嗦:

    “小痘痘,你奶奶的又走神,赶紧烧火!”

    只要人间战祸不断,过路的客人,熙熙攘攘,赶集逛夜市的一般,奈何桥边小店,永远是那么生意兴隆,但雷霆还是一头雾水:孟姜婆婆,眼瞅着赚了大钱,但这边啥都没有,除了孤零零一座小店,啥都没有,赚了钱能拿来干啥!其实,有钱人的快乐,你捉摸不透。

    这边连一间卡拉OK都没有,要是有的话,弄个群魔乱舞的小节目,一群小鬼,披着皮裙,跳个不停,那也挺好呀。

    白胡子倒是个话痨,雷霆很快得知,这厮曾经也是个惊天动地的传奇人物,但生前被人陷害,魂魄离身之后,肉身不能入土为安,因此和雷霆一样,也是个残魂,残魂不可以过桥!

    他在奈何桥下,徘徊了不知多少年,不知有多少次,都想一头扎进了黄泉河里,了却这一世残魂,后来遇到孟姜开店,正好缺个烧火的伙夫,反正左右都是一死,便跟在了孟婆身边。

    这厮来到冥间,不能转世投胎,受尽了无数的折磨,自打雷霆来了以后,终于找到了发泄之处,打耳光,那还是蛮客气的呢。

    河边取水的时候,雷霆站在黄泉岸边,岸边稀稀落落生长着一种大叶植物,白胡子告诉他,这种植物,叫做彼岸花,也叫冥花,冥花黑色的大叶子,仔细一数,共有七片叶子。

    传说中,冥花千年一开花,花一开,叶子全部凋零枯萎,所以,彼岸花这种冥界植物,一身傲骨,个性的很,花叶不相见,千年不见,永远不见,铁了心的不相见。

    看样子,岸边的彼岸花,还不到开花的日子,七片叶子,全都像蒲扇一般,生长的繁茂之极,雷霆用手抓了一把,这些叶子,似乎颇为害羞,慢慢蜷缩在了一起,像极了一个黑色卷心菜。

    黄泉里还漂浮着不少的亡灵,有些亡灵是从桥上跳下来的,不甘心的死鬼也是有的啊,想要拼死瞧着心中所爱从桥上走过的死鬼,也是有的啊,拼死不喝忘情汤,就从桥上一头扎了下去。

    跳进了黄泉,灵魂经过百年洗刷,恶灵就能在河水中半尺之处,露出一张闭着眼,但被河水泡得发白的鬼脸,看起来颇为诡异。

    仰头感受着着奈何桥上魂来鬼往,蓦地一睁眼,也许就能瞧见心中所爱,但物是人非,即使看见了她长发飘飘,自桥上走过,她也不认识你了,岂止是不认识,简直就是从未见过,时光似水,一个轮回连着另一个轮回,这些死去的亡灵,就这样沉在水中,心有不甘。

    我在桥下一双秋水望眼欲穿,你在桥上低头猛走脸色如霜。

    有时候雷霆河边取水,陡然间一张死去亡灵的脸,浮现在水里,这张脸,有些虚幻,有些诡异,又是惨白之色,能把雷霆吓一个大跟头。

    做鬼还放不下的冤魂,都是心中的一抹执念,雷霆心中,也有这一抹执念,在他心中,即使化成厉鬼,也要砍了孙侯一颗猴头。

    可怜这一念执着,已经在雷霆心底生根发芽,但现在的情形,灵魂已经被困在了阴阳相交的地方,即使内心里仍然豪情万丈,天命难违,他也毫无办法,日子就像流水一般,无声无息,悄然而逝。

    俗话说,人间一年,仙界一天,但冥间的日子,不是这样算的呢,冥间的日子,恰恰相反,阳间一年,地下十年!

    内心的煎熬,心底的执着,无时无刻,都在催促着雷霆,一定要重返人间,哪里有他的挚爱,有他一生的牵挂,有他魂萦梦牵的东西,有时候,自睡梦中惊醒,满脸的泪痕。

    但黄泉里,一叶扁舟也没有,也没有渡口,河水又深不见底,雷霆身边的物件,一丢到水里,马上沉入了河底,而且,黄泉水,死气沉沉,看不见河水流动,还真踏马的是一条死河呀。

    着急是没意义的啊,还得老老实实,在灶间烧火,不然就成了孤魂野鬼,雷霆就亲眼看见冥府的冥兵,抓走了那些野鬼,这些野鬼被押送到冥府,冥府下方,据说有十八层地狱,最底下的那一层,唤做无间,燃烧着无间之火,哪是个好地方,上刀山,下油锅,架炉子上烤,烤的滋滋作响,一说到十八层阿鼻地狱,白胡子脸都白了。

    无间地狱,乃是无时无刻,无间的痛苦,没有了断,没有尽头,让你这一道残魂,受尽了折磨,无休无止,所以,才唤做无间。

    给孟婆当小厮,最大的好处,有这冥间第一美女罩着,起码不用担心被冥兵勾走,十殿阎王里面,孟婆认识好几个,不管咋说,孟婆也是个小神,一众小鬼还是颇给她面子。

    第十殿阎罗,名字叫做戚光,长得威武雄壮,像个将军,不知生前是不是将军,一身红色披风,穿衣打扮,也特像个将军,但他头顶,一丛杂草似的乱发,瞧着是个草头将军,这厮经常来找孟婆收租,一来二往,这厮终于盯上了雷霆。

    眯着眼瞧了半晌,戚光身边夜叉,一叉子将雷霆插在了半空,戚光又眯着眼看了半天,雷霆灵体已被举在半空,看的格外分明,戚光随口问道:“孟婆,你这小厮看起来阳寿未尽,怎能在此地烧火呢!”

    孟婆急忙答道:“戚殿主,这事妾身也不晓得,他叫小痘痘,白胡子在路上捡的野鬼,已经在店里做了若干年的伙计,脑瓜机灵,手脚还算利索,怎么啦,戚大人莫非看上了他!”

    雷霆被夜叉一叉子插在了腰间,灵魂一阵刺痛,眼睛都睁不开了,两只小短胳膊乱抓,两条小短腿凌空乱蹬,拼命挣扎。

    雷霆一边挣扎,一边高声大喊:

    “老子阳寿未尽,赶紧将老子送回阳间,赶紧的你奶奶!”

    哪夜叉长着一副长长的獠牙,闻言一把将雷霆扔在地上,踏上一脚,使劲一踩,雷霆一声凄厉长嚎,却听獠牙夜叉喝道:“你倒想得美!这地方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你以为你是九天雷神么!”

    戚光哈哈一笑:“哈哈,有些骨气,等本殿主禀告冥主,让冥主定夺,你阴魂不散,颇有一丝念力,好,有骨气!”

    其实,雷霆有雷神残印护体,已是半神之躯,阴魂不散,不死不灭,雷神纹印,那是一枚正义之印,充满了天地正气,那些孤魂野鬼,全都避之不及,这枚幽魂,即使冥王驾临,也不见得敢收。

    他被巡城夜叉,一叉子叉在腰间,伤的厉害,后厨躺了大半年,半死不活的,白胡子天天在他耳边唠叨:“痘痘小兄弟,戚殿主看上了你,你的机会来了,去了冥府大殿,说不定,就能面见冥王,冥王大慈大悲,有通天彻地的本事,她老人家要是发话,说不定,你就能回返阳间,到那时候,希望小兄弟还能记得老夫。”

    雷霆咬牙切齿暗想:老子怎能忘了你,记得明白的呢,你奶奶的天天拿脚踹老子屁股,吃饭睡觉,醒了你就打痘痘,吃饭睡觉打痘痘,你当老子是玩具啊!

    养好了伤,白胡子良心发现,不再踹雷霆屁股了,白胡子一旦不下脚了,雷霆陡然发现,自己后屁股越来越痒,痒得很呐。

    但戚光这厮,说话不算数,竟然音信全无,收租子也换成了其他殿主,其他殿主,看都不看雷霆,拿了租子,调头就走,估计要赶紧拿回家去,孝敬给殿主夫人,地府的人他也怕老婆啊!

    戚光不来,白胡子又开始踢雷霆屁股,那熟悉的脚法,雷霆又觉得自己安逸的很,每天都要被踹上几脚,舒服得很。

    天天研究地理位置,雷霆知道,过了奈何桥,朝右一拐,一路向东,乃是一条往生之路,一路向西,不远处就是地府城门。

    往生是不大可能了,往生路上,站了两排手持兵刃的小鬼,往生的亡灵,排成一字长蛇阵,走得慢了,都要被戳上一枪。

    而且,雷霆这厮,他根本不想投胎再世为人,你让他重新变成个娃娃,日里夜里,嗷嗷大哭,那怎么可能接受,要真哪样,黄花菜都黄了,因此,开始天天算计,怎么才能进得地府大门!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雷霆现在还真有些贼模样。

    冥河有千丈之宽,站在河这边,都看不到对岸,关键是缺少渡河的设备,这一大片鬼域,连棵树都没有,巧妇也得有米才能下锅啊,没米的话,熬不出来汤,只能烧一大锅开水,开水它也填不饱肚子啊。

    站在黄泉岸边,龇牙咧嘴,使出吃奶的力气,狠狠撕下一片彼岸花叶子,百无聊赖,雷霆开始给自己算卦,彼岸花大叶子上,经络分明,顺着叶子经络分布,能撕下来一小片一小片叶子。

    正好,撕下一片,嘴里嘀咕一声:阿弥陀佛,能脱困!

    再撕下一片,嘴里再嘀咕:阿弥陀佛,不能脱困!

    撕一片,嘴里嘀咕一声,撕一片,嘀咕一声,看样子,非常虔诚,先把自己知道的各种佛陀,嘀咕一遍,然后是,七大姑,八大姨,最后,但凡雷霆认识的能叫上来名字的鬼,通通嘀咕了一遍。

    算卦这玩意儿,消磨时间,还顺带解乏,大姑娘刚刚失恋,抓一把树枝,或者一朵玫瑰花,一片片仔细地数,他爱我,他不爱我,爱不爱我呢,可能爱,也可能不爱,究竟爱不爱,数一片,摘一片,数到最后一片叶子,他不爱我,姑娘肯定说:不对,哪里数错了!

    然后呢,人生豪迈,大不了剃了头再来。

    我们胶东山区,夫妻俩长时间不生孩子,可以掉炕头啊,从东墙,掉到西墙,北墙还比南墙风水好,请隔壁老王帮忙,那才不像话,生孩子这种事情,谁不想亲自动手,所以,再换上一朵玫瑰花,重新撕了花瓣再数,他爱我,他不爱我,姑娘们心太软,心太软,撕着撕着,有时候能撕上一整天,雷霆也想哪样,这不是道具不全么。

    这种算命方法,算的很准,最大的好处,算的不满意的话,可以立马重新再算,今天的我焕然一新,要把命运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

    昨天的我早已随风而散,可比你去猜无烟肚子里娃娃,是男是女,好猜多了,雷霆玩着玩着,脚下积攒了一大堆冥花枯叶。

    这种撕花瓣算命,的确能缓解精神压力,减少爱人离去,带来的紧张痛苦,看起来即使真的失恋,也没啥大不了,不用嚎啕大哭,不用肝肠寸断,不用跪在佛前苦苦求上千年,坐在石桥边,一手抓一杯奶茶,也就几朵玫瑰花的事情,诚然,命运要牢牢抓在自己手中,俺的青春,俺来做主,由不得你说三道四,说个蛋蛋哦。

    这本书一写完,撕花瓣算卦风行神州之后,拜这些失恋姑娘所赐,很多花店的玫瑰花,开始卖得脱销,开实体花店的鬼,猛然多了起来,一瓣一瓣又一瓣,落在地上,残枝败叶,又煞是好看。

    撕完了花瓣,姑娘们长发一撩,精神瞬间抖擞了起来,此时,姑娘们眼里,武都头的兄长,看起来都英俊挺拔,这厮事业有成,在阳谷中心商业街,有自己的炊饼买卖,打着他的旗号,外卖炊饼,已经垄断了半个阳谷小城,而且,这厮人到中年,老实本分,是个有家还守业的好男人,隔壁潘家的女孩儿,也正是看中了他这一点。

    还能咋样,父母逼迫的紧,先找个老实人,把自己嫁出去!

    反正也玩得够本了,对不对呀,原来人满为患的直播间,也都悄悄关掉,斗音快兽哔哩哔哩,也暂时卸载了,收心养性,返璞归真,做一个贤妻良母,谈一场说结婚就结婚的恋爱,不玩啦,人生再怎么热闹,故事最终的结局,总要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回归家庭。

    世间事全都如此神奇,所以,天上人间的台柱子,现在也都是良民,莆甜那些卖假药的鬼,做假鞋的鬼,四处偷渡,倒卖成品石油的大横儿们,如今,堂而皇之,在所谓的正规网站,做起了首页推广,真的好神奇。

    但不管雷霆怎么算,结果总是无法脱困,邪了门了,心烦意乱,雷霆一脚将脚下碎叶子踢下了河,这些彼岸花的碎叶子一下河,顺水漂浮在了河面之上,巧得很,河水中间,叶子竟然不下沉!

    雷霆心中砰砰乱跳,赶紧提了水回店,这发现,惊天动地,那就得掩盖的严严实实,从此后,雷霆手脚麻利,开始学会了装鬼。

    每天洒水扫地,刷锅熬汤,白胡子都不用动手了,所有的活,雷霆全包了,偷偷攒下的几两银子也都给了他,可把白胡子乐坏了。

    趁着二人不注意,在河边找个隐秘之地,雷霆开始积攒彼岸花的花叶子,每朵花,只取一片叶子,将叶子晾干叠好,沿着岸边,所有叶子全都埋在了土里,并做好了标记。

    雷霆腿脚短,行走不利索,岸边的彼岸花,又长得稀稀落落,关键是算不出扎一只筏子,究竟需要多少花叶,心底暗暗长叹了一声:

    要是小狐狸在就好了,一双小手十指一扒拉,立马就能算出来!

    可惜,她不在呀,雷霆装鬼装的太像了,老实人要是下定决心撒谎,一般人还真的就瞧不出来,因为,他自己心里先就当真了!

    当年姓潘的姑娘,鬼迷心窍,给大郎喂药的时候,她就装的不像,最后东窗事发,被武二兄弟瞧出端倪,活挖了心肝,太可惜了,武二兄弟作为阳谷县衙首席都头,不知道怜香惜玉,太可惜了。

    所以呀,自古红颜多薄命,姓潘的姑娘,也是个苦命的孩子。

    将心比心,有时候坐在电脑前写东西,我家娘子在身后端着一碗印度中药,叫的温柔体贴:“大萎,该吃药了!”

    这时候,我的小心肝能吓得一阵哆嗦,夫人,能不能别叫外号。

    大郎的故事,就讲到这里,很多自命不凡的姑娘,翻着眼白,一脸的厌弃,一声冷哼:

    大郎!~~~我怕你驾驭不了我呢!

    其实,姑娘,您不知道:即便您是一匹脱缰的野马,大郎已经在客厅中间给您准备了一大片碧绿的草原!慌啥!~~~~

    而武二兄弟,提着明晃晃的戒刀,也正在赶来的路上。

    也不知过去了多少时日,鬼鬼祟祟,兢兢业业,雷霆已经沿着河边走下去几十里路,靠近奈何桥边的彼岸花,又长出了新的叶子,这样子白胡子来提水,也发现不了有啥异样。

    万事俱备,就差一只渡河的筏子了!

    白胡子和巡城夜叉混熟了,开始塞小钱让他们给他带酒,这一来,每天躲在后厨偷偷喝上几口,怡然自得,雷霆也不告发他。

    反正粗活都是雷霆来干,孟婆婆每天坐在门口收钱,闲暇时候,捣鼓她的独门秘方,只要有汤卖,有钱收,后厨她也懒得来管。

    现实里,每个人都应该有理想,有了理想之后,还得下定决心,坚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废,我记得我小时候的理想,长大之后,要做个科学家,工程师,或者,系上大红花,拿起红缨枪,参军保家卫国。

    如今的孩子,有不少都幻想着长大之后当明星,赚大钱,然后妻妾成群,为穷困地区减少负担,也算特立独行,志向远大。

    雷霆现在的理想,渺小的得很,就是扎一只小筏子,渡过黄泉,混进地府城门,面见冥主,诉说他心中憋屈。

    冥主大人,你把雷霆困在这阴阳相交之处,究竟想要干啥!

    你要不说个清楚明白,我就一头撞死在你家地府城门之上!

    来到这鬼地方,已经不知过了多少时日,在雷霆心中,就像过了千年那么久,脑袋上没毛,要不,雷霆头发都白了。

    没日没夜,作为冥间地主,好歹你也弄几个节日,放几挂鞭炮,让人知道,又过了一年,这踏马的蚂蚁牙黑,昏天暗地,神仙也算不出来究竟来了几年,时光在这鬼地方,早已失去了意义,一天和一年,其实没有分别,你瞧瞧桥边孟婆婆憔悴的脸色,就能明白七分八分。

    扎筏子,又费了雷霆不少时日,偷偷扎好了筏子,雷霆开始算计风向,这里的阴风,只要有新的鬼魂降临,立刻就阴风阵阵,孟婆的小店也没啥值得留恋,白胡子天天踹雷霆屁股,也不能算是好伙伴,找了个阴风最盛的时间,推着筏子就下了河。

    雷霆手里抓了一根,不知是哪位大神的大腿骨,正好用来当桨,先对着这个大腿骨,拜了两拜,骨头上,还有些磷光呢,筏子不错,虽然有些漏水,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哼哧哼哧,划着小船,就朝对岸奔去,此时的雷霆,恨不得仰头高歌一曲:

    让我们荡起双桨,耳边传来驼铃声~~~~~

    晾干的彼岸花叶子,果然有些浮力,小筏也果然飘在了水面,阴风一吹,雷霆左右拼命划动,小筏子缓缓飘向了黄泉对岸,眼瞅着,幸福的大门,就在前面。

    但静悄悄的水面下,不时有亡灵在水中蓦地睁开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雷霆,貌似有话说,可吓死了雷霆,幸亏雷霆早就见过,要不就吓得掉进了河里,河道太宽,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划到了对岸,将小船绑在了一朵彼岸花的根部,雷霆一头躺在了岸边。

    体力不支,太累了,先美美地睡了一觉,睡醒之后,沿着河边,低头朝西猛走,终于瞧见了城门,趴在一株彼岸花后面,偷偷朝地府城门瞄去,地府城门大开,但门前站着四个巡城夜叉,夜叉们全都长着一双翅膀,眼神凶狠,一人手里一把亮光闪闪的大叉子!

    雷霆领教过叉子的厉害,便不敢轻举妄动,既来之,则安之,等待时机,夜叉们也要换班回家伺候婆娘呐。

    历尽千辛万苦,跋山涉水,雷霆腿太短了,地府城门终于就在眼前。

    也不知等了多少时辰,四个小鬼抬着一顶花轿子,自远处走来,看样子,这顶轿子,要进城门,雷霆发了疯一般,自彼岸花叶丛中,猛地窜了出来,两条小短腿,劈头盖脸,朝花轿子飞奔。

    地府城门,正好是换岗的时间,门口守卫便有些懈怠,跟着轿子后面,雷霆终于来到了城门口,可惜地府城门高大庄严,四门大开,但是门槛极高,雷霆两条小短腿,在门槛外面蹦跶半天,根本跳不过门槛,两只夜叉早发现了他,两条银光闪烁的大叉子,已将雷霆叉在半空。

    地府城门,高大威严,门槛也不高啊,雷霆仰着头,刚好能看见门槛的顶端,整个门槛就是一块长条木板,外面包了一层铁皮,很普通。

    你前世前生纵有神功万千,也越不过冥间一道小小门槛。

    叉子又插在了雷霆后腰,疼的他嗷嗷大叫,花轿子轿帘一掀,突地露出一张鬼脸,这张脸黑黝黝的啊,真的像是一张鬼脸,其实就是一张鬼脸,这鬼看了一眼雷霆,眼中颇有些诧异之色,随口吩咐道:

    “先将他押到刑事堂,本堂主要亲自刑审。”

    地府的建筑都是黑色打底,看起来阴森恐怖,雷霆后腰疼的厉害,也没心思欣赏这里景色,两只夜叉将他扔在一座小屋里,临走之时锁上了屋门,雷霆仰头躺在小屋里,眼前一片漆黑,大口喘着粗气。

    躺在冰凉的地板上,虽然后腰伤口特别的疼痛,但雷霆心中想好了无数的台词,你不是要刑审么,老子定当将你问的哑口无言!

    但这厮和戚光一样,说过的话,立马忘得干干净净,冥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个鬼来搭理雷霆,躺在黑暗中的雷霆,万念俱灰,恍惚间又过了千年,在雷霆心底,仿佛已到了风烛残年。

    老了啊,地府里的人,都是鬼话连篇,毫无诚信可言,尼玛,卧槽!

    雷霆恨得咬牙切齿,忿忿不平,怎么能骗人呢,瓜娃子,龟孙儿,狗篮子,福山枸杞子,八个芽笼,西八路,稀巴!

    其实,冥间地府么,那就不全都是鬼么,一群鬼呢,鬼影幢幢,鬼话连篇,鬼话能信么,雷霆也真是傻得可以。

    阴曹地府里,大鬼小鬼,成千上万,雷霆被关在小黑屋里,竟然连个送水送饭的也没有,简直暗无天日!

    腰间的伤,倒是自己慢慢痊愈,他现在只剩下一道残魂,饿不死的鬼,也用不着喝水,但前路漫漫,茫茫无边,心底的焦灼一天甚似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