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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六章、逃命

    主宇宙无敌的洪国忠,对于自己的实力,能否更进一步,没有多少执念。

    能否成为大道天尊,他没有多少信心。

    当然,他也不会放弃,路有多长,

    能走多远,只能尽力。

    大道天尊就像一条不知有多远的路,有人永不停歇,有人半途而废。

    半途而废的人,自然到不了终点,永不停歇的人,也未必能到终点。

    悟了,

    立地成为大道天尊,没悟,

    无数纪元都会停滞不前。

    “演化一个存在武者和妖怪的世界,实力无敌主宇宙,就当炼心了。”

    考虑一番后,洪国忠放弃给自己准备一个金手指的想法。

    眨眼之间,幻境世界演化完毕。

    一缕精气神没入幻境世界之中,与此同时,主宇宙的时间正常流逝。

    之前在幻境世界历练,主宇宙的时间,相对处于静止。

    说得准确一点,不是主宇宙的时间处于静止,而是幻境世界的时间,类似一念永恒。

    说得更明白一点,聚宝盆演化的幻境世界,时间流速是主宇宙的无数倍。

    幻境世界,大乾帝国,幽州,

    云山府,江县。

    “不出意外的话,

    我穿越了,从三十几岁,变成一个少年,赚了。”

    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静下心来的洪国忠,顿时有些头大。

    穿越古代,身无分文,吃饭都成问题。

    “没有前身的记忆,一个没有身份的人,要想活下去,只得靠自己。”

    瞧了瞧四周,洪国忠登上一个山坡。

    居高临下的他,发现几里外有一群百姓。

    “混入逃难的百姓之中,活下去的概率更大。”

    念头一转,洪国忠来到山坡下,静等百姓到来。

    几千个百姓,正朝他这边走来。

    沿着官道而行,洪国忠所在的位置,是难民必经之路。

    “传闻古代杀良冒功,官差杀百姓,

    用百姓充当匪徒邀功。”

    “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条路,混进百姓之中,或者独自谋生。”

    “以我的能力,钻木取火都做不到,更别说是独自活下去了。”

    权衡利弊得失,洪国忠决定混入百姓之中,就算有官差杀良冒功,他没能逃过一劫,至少也有一群人陪着他,黄泉路上不孤单。

    荒郊野外,食物难找,还有可能遇到野兽。

    手无寸铁的他,与其被野兽活生生的咬死,还不如挨上一刀。

    不是他没有志气,现实就这样,他没有更好的选择。

    他是穿越者,没错,但他不是一个拥有系统的穿越者。

    前世活了三十几岁,他不是军人,也不是警察,只是一个普通人。

    掌握的知识一般,突然穿越到异界,他没有惊慌失措,已经算是很好了。

    人生地不熟的异界,自己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独自活下去的难度,太大太大。

    “混入几千百姓之中,若能进城,再想办法谋生。”

    十几分钟后,几千百姓气喘吁吁的赶了过来。

    眼见百姓都在逃亡,洪国忠从后面追了上去,神鬼不知的混进人群。

    沉默不语的他,走在人群中间区域,默默听着别人交谈。

    “这些百姓之所以逃亡,是因为一个大妖?”

    “大妖?难道这个世界有妖怪?”

    “江县八万多人,就这几千人逃出来了?”

    心中疑惑重重的洪国忠,情不自禁的忐忑不安。

    初来乍到的他,还不清楚当前世界的情况,自然不知大妖是什么东西。

    询问旁边的百姓?不懂就要问?那也要看合不合适。

    一个陌生人突然问这问那,不引起别人怀疑才怪。

    “洪家村太惨了,一个人都没逃出来。”

    “张家村还不是一样的。”

    “城内都没逃出来多少人,何况是城外了。”

    默默听着一个个百姓的闲聊,洪国忠暗自杜撰身份。

    “山上的猎人?我又不会弓箭,不引人怀疑才怪。”

    “就说自己是一个没有家的乞丐,小时候被人贩子拐了。”

    一群百姓争先恐后的赶路,谁也不想落在最后。

    “可惜我们江县,没有内力境的武者。”

    “就算是内力境的武者,也未必能对付那头大妖。”

    “不知道青衣卫的人,什么时候能干掉那些妖怪。”

    “一头大妖,几百头小妖,还好我们跑得快。”

    “光顾着逃命了,钱粮都没来得及带上。”

    只言片语的交谈之中,洪国忠得到不少有用的消息。

    “不出意外的话,大妖的实力,与内力境的武者相当。”

    “一个有妖怪的世界,唯有成为顶尖武者,才有自保之力。”

    “穷文富武,学武肯定要钱,我现在身无分文,麻烦啊。”

    就在洪国忠胡思乱想的时候,身后传来咆哮的声音。

    “大妖来了,快跑。”一个百姓仓皇而逃。

    洪国忠回头看了一眼,没有看见什么大妖,他没有浪费时间,直接拔腿狂奔。

    回头只因好奇,逃跑是为了保命。

    蝼蚁尚且贪生,他还不想死。

    十几个抬着箱子的青年,有气无力的喊道:“老爷,我们跑不动了。”

    “把东西丢了,跟我一起跑。”锦衣华服的中年男子,再也顾不得钱财。

    一箱箱金银财宝砸在地上,不少百姓双眼泛光的哄抢。

    洪国忠捡了一锭金子和一块碎银,继续向前跑去。

    中年男子丢弃金银财宝的目的,不过是想让身后的人,沦为大妖的食物,为他争取逃命的时间,带着十几个仆人,同样是为了保命。

    中年男子也没有办法,不舍弃金锭和银锭,十几个忠心耿耿的仆人,多半死路一条,他自己又扛不走那几箱金锭和银锭。

    洪国忠捡的那一锭黄金,重量大概有一斤,碎银大概有半两,只要能逃出生天,短期的食宿不成问题。

    没过多久,后方传来惨叫声。

    “人为财死,诶。”

    暗自叹息的洪国忠,不快不慢的向前跑去。

    后面不安全,前面也未必安全。

    保持体力,伺机而动,才有一线生机。

    极速狂奔,分分钟就能把体力耗尽。

    往两边的树林跑?有可能遇到野兽,还有可能遇到妖怪。

    身体素质还算不错的洪国忠,只比十几个人跑得慢。

    要是他全力奔跑,早就跑到最前面了。

    身后跟着几千人,暂时还算安全。

    一个多小时后,一群随身佩刀,身穿青衣的人,从前方策马而来。

    “安全了。”一个百姓如释重负。

    “青衣卫的大人来了。”另一个百姓说道。

    舍弃金银的中年男子说道:“我们走,到了县城才安全。”

    洪国忠跟在中年男子等人的身后,捡了一锭金子和一块碎银,进城能用一段时间。

    他没有折身而返,观看青衣卫大战妖怪的想法。

    心中虽然好奇,但好奇与自己的小命相比,明显微不足道。

    回去观战,万一青衣卫不是妖怪的对手,他很可能为了好奇而丢掉小命。

    两个小时后,一座气势磅礴的城池,出现在洪国忠的视野之中。

    “城墙三十米高,太震撼了,云山府?汉字,太亲切了。”

    双腿酸痛的他,跟着中年男子等人,进入云山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