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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对戏

    方十一离开之后。微月便让吉祥她们拿着剩下的荔枝分派给庄子里的各人,真正用来酿酒,其实还用不到一半。

    脸上的水痘还没消失,微月也不想出去乱走,于是就在庄子里的书房看书。

    方十的人,这里的书也不少,而且种类齐全,微月只对一些杂书类和游记感兴趣。

    一天很快过去,方十一几乎在快要入夜的时候才回来,身上带着淡淡的酒气。

    微月见他眼睛清明炯亮,便知他并没有喝醉,但仍起身扶住他的手臂,“怎么喝了那么多酒?”

    方十一将她轻轻搂在怀里,在她耳边呵气,“今天见到那隆福行的东家了,一时高兴,多喝了两杯。”

    微月眉角一跳,对吉祥道,“给十一少煮一壶热茶来解酒。”

    “今天都做了什么?”他半躺在软榻上,搂着她的腰不让她离开。

    微月还想打听关于近日他和章嘉见面的事儿,也就没有推开他。让荔珠绞了热绫巾,轻轻为他拭脸。

    方十一闭上眼睛,享受着她的服饰。

    这男人长得很好看,俊逸斯文的五官,只是睁眼的时候,那眼神显得太清冷锐利了些,明明气质那么儒雅……

    突然,他抓住她的手,指尖轻轻摩挲着她的掌心。

    搔痒的酥麻从掌心一直蔓延到心脏,微月挣了一下。

    他睁开眼,明灭的灯光在他黝黑的眸中洒下碎影,眼波脉脉,看得微月心中某处有些发软,“微月……”他的声音有些沙哑,“那个隆福行的东家……也叫魏越。”

    微月眼角微微弯起,笑得纯净明媚,“是么?是个很不错的人么?所以你才这么高兴。”

    方十一低低声笑着,直起身将她环在怀里,“高兴,他确实比我想象的要厉害些。”

    “那同和行是不是多了个劲敌?”微月笑着问。

    他的下巴顶在她的肩膀上,柔声道,“我不想把他当敌人。”

    “哦?那你和魏越成了朋友?”章嘉做了什么?方十一竟然这样欣赏他。

    “倒也称不上朋友。”方十一懒懒说着,发现自己很喜欢抱着她的感觉。

    “你今天就一直陪着那魏越吗?”微月双手无处可放,只好轻轻搭在他肩膀上。

    “我总觉得,今日见到这个隆福行东家,好像不太像我之前在夷馆见到的那个。”他温热的气息打在她雪白的颈上,眼睛微微眯起。却是瞬也不瞬地看着她。

    微月吃惊地回头,“难道还有两个魏越不成?”

    方十一细细打量着她的脸,笑着摇头,“只有一个。”

    “那你怎么说不同上次见到的呢?”微月问道。

    “上次在夷馆见到的魏越,好像有耳洞……”他低声说着,手指轻轻捏住她的耳垂,“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

    微月嗔了他一眼,笑道,“一个大男人怎么会穿耳洞,你看错了吧。”

    这男人眼里竟然这么好,观察如此细微,连这点都注意了……幸好自己没与他面对面接触过,不然定是被认出来的。

    “你说的对,大男人怎么会穿耳洞。”只有女子才穿耳洞的。

    “你吃饭了没?去给你温些热汤好不好?”不想和方十一继续纠缠在魏越的问题上,微月笑着转开话题。

    “嗯,让她们打水吧,我今晚在你这儿休息。”方十一道。

    微月心中虽不愿意,但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去惹他不欢快,谁知道他如今是不是已经怀疑她了。

    “你先喝杯茶,我去隔壁给你拿换洗的衣裳。”微月倒了一杯热茶给他,轻声道。

    “嗯。”方十一淡淡应声。嘴角抿起不易察觉的笑纹。

    接下来的日子,方十一似乎很空闲,几乎每天都陪着微月在庄子里看书,散步,酿酒,好像在度假一样。

    微月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在和他相处的这几天,有时候她忘记自己的身份,与他斗嘴抬杠,他也只是笑笑而过,并没有在意。

    有时候他也会和她谈一些关于十三行的事,或者广州乃至其他地方的局势,他们之间的相处似乎有了些微妙的变化。

    但她又说不出哪里不一样了。

    其实她总觉得方十一已经知道她一直都在伪装,装傻装天真,甚至连她是魏越的事也已经在怀疑了,但他既然不点破,她又何必自己撞上枪口呢?不如就这样,静观其变,看他到底想如何。

    既然他想与她表现夫妻情深,她也不介意配合就是了。

    约莫有十天后,微月身上的水痘也好得差不多了,眉眼间顾盼神飞,不再像一开始那样恹恹的。

    虽然她已经快要痊愈,可是方十一似乎没有打算要回主宅的意思,她也不去提,反正她也挺喜欢这里的。

    趁着方十一去了十三行街,微月带着吉祥来到荔园,在上次遇到谷杭的九曲桥上的双层八角亭吃荔枝。

    “荔枝湾上似乎不止我们一处庄子,那边的小院是谁人家的?”微月不敢吃太多荔枝。虽然肉质多汁甘甜,但始终容易上火。

    “那边是诗社,平时都是些诗人墨客在那儿聚会。”吉祥道。

    微月轻点螓首,没什么兴趣地将目光转了回来,如今的荔枝湾就是以后的荔湾区,似乎现在还不属广州府,而是属于南海府管辖的,只是她已经先入为主,将现代广州的地形用在这个时候了。

    “咦,小姐,您看。”吉祥突然指着不远处讶声道,“是个洋人呢。”

    微月顺着她的手势看了过去,轻轻蹙眉,却不是因为看到那个褐色头发的洋人,而是他身边的两个看起来有些眼熟的书生。

    一时之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他们。

    他们乘着小舟而来,在泮塘那边上岸,往诗社走去。

    “少奶奶,少奶奶……”荔珠突然小跑着从九曲桥上而来,神色有些紧张。

    微月淡定地喝茶,“怎么了?”

    “张夫人使人送了这封信给您,说有急事呢。”荔珠喘着气道。

    微月眼色微动,接过信,“主宅那边可有事传来?”

    “没。”荔珠回道。

    微月看完信。沉默了片刻,张夫人要跟自己打听方陈氏是跟哪家米行换米?这可真有点诡异了,她如今可是在养病呢,张夫人不会不知道的,为何要来问她?

    仔细思咐一翻,微月将信折好交给吉祥,对荔珠道,“那送信之人可还在?”

    “正等着少奶奶您的回信呢。”荔珠道。

    “你这就回去跟她说,我这些天身患重病,一直郁郁不见起色,对于主宅和其他一切大小事情都不甚清楚。能做主话事的,都只有如今当家一人。”微月低声对荔珠说着,早在她离开方家准备到荔枝湾的时候,就使人去跟方陈氏说了,不管是义卖善款的事情,还是家里其他事情,一切由她做主。

    她需要在庄子里好好养病,哪有精神去管那么多。

    相信张夫人今日这问话也只是试探,而她的回答……张夫人应该能明白吧。

    荔珠得了话,又急忙回去了。

    吉祥道,“小姐,看来是大少奶奶那边出事了。”

    微月柔柔一笑,“事不关己。”

    “只怕大少奶奶会拉您下水。”吉祥不免有些担心。

    “那就看她有没这个本事了。”微月眼睫一抬,眸色熠熠,尽是锐利光芒。

    吉祥微微一笑,相信那方陈氏也不会是小姐的对手。

    她们坐了一会儿,微月才起身准备回去,刚要走出八角亭,却见方才那位和两个眼熟书生在一起的洋人快步地向她们走来。

    吉祥突然道,“刚在他身边的那两位书生,好像就是上次在越秀山遇到的那两个。”

    微月闻言,心中一凛,难道眼前这人就是汤马逊?

    “阿月姑娘!”这位罗马人约莫有四十来岁,身形高大,一头褐色的卷发,眼睛是棕色的,像琥珀,“真的是你,刚刚在小舟上就见到你了,还担心自己认错人呢。”他尚未停下脚步,已经惊呼叫着。

    粤语说得十分好。

    “汤马逊?”微月迟疑着开口。

    “噢,你还记得我?孙公子他们说你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我寻了你许久,前两天他们跟我说在荔枝湾见到你,我还不相信的,能再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汤马逊大声笑着,很爽朗的一个人。

    “我确实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只不过上次孙公子有提过你罢了。”微月淡淡地道,潜意识……她并不想和传教士有太多的来往。

    “没干系,以后你会好起来的,对了,这是上次你托我找的,这两天我要到福建去,今天本来打算托我一位朋友代我转交给你的,如今见到你,正好亲自送到你手上。”汤马逊将手中一摞用白布包着的东西交给微月。

    微月愣了一下,“这是?”

    “嘿,你还真的忘记了,你说这对你来说很重要的。”汤马逊爽朗笑着,一点没有因为微月的冷淡而不高兴。

    微月淡淡一笑,心想,本尊和这位汤马逊大概很熟稔吧,只是本尊到底要他找什么东西?

    汤马逊对微月笑道,“我还得去见一位朋友,我还住在惠福路的那条胡同里,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再来找我。”

    “好……”微月还有点转不过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