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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三章:证据的区别

    在那之后不久,他们就开过了那贴着心魔帮悬赏回音的公告的位置。

    何南注意到,那告示旁边,还是和之前一样,站着一个背着关刀的心魔帮小弟。

    他那面具下的双眼,显然在盯着一位走过来看告示的人看。

    似乎是觉得被盯得发毛,对方看了两眼,便直接走了。

    之后,那心魔帮小弟便一直盯着他,直到此人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野中。

    “你说那家伙,在干嘛?”何南哭笑不得的望着这一幕,如此跟雪莉说道:“昨天他一开始也是这么看我们的,但是看两眼就把眼神转过去了才对。”

    “估计是觉得刚刚那人长得好看吧。”雪莉随口说道:“所以盯着看看。”

    “不不,你说这种背着个大关刀还戴着面具的黑帮马仔盯着你看,你不慌吗?所以我觉得这家伙干这事可不太专业。”何南吐槽起来:“再不就是他觉得那人很可疑的……不过也没去问话就是了。”

    “呵呵呵……”雪莉轻笑起来:“嗯,是啊……确实有点奇怪。不过呢,我想或许就是误会而已吧。也许他就是期待别人开口问他有关这悬赏公告的事情而已,所以才一直看着对方,随时准备迎接提问的。”

    “嗯……可能吧。”何南沉思片刻,如此说道:“所以这还是业务不专业啊。他这样搞,人家就算有兴趣也吓得不敢过去问了。这个人既然昨天和今天都站在那,所以基本上可以认定为是负责向有兴趣的人提供咨询的家伙了吧。既然这样,还不如换下形象,更方便别人前来询问呢。”

    “嗯。”雪莉点了点头,随后又懒洋洋的微微抻了个懒腰,倚在靠背上这样说道:“就算其它的不怎么改变,光是把关刀去掉,就能好很多了。”

    “嗯。至少显得没那么有攻击性。”何南皱了皱眉:“其实我都觉得完全没必要非安排个人站在那的。感兴趣的人自己会去按照公告上的联络方式找到负责这事的人的。”

    负责这事的,自然就是红棍刘宏了。

    这个案子还没有被何南与雪莉包下。毕竟他们如今也没有什么靠谱的线索。

    这种状态下肯定不能要求将案子独家包下的。

    因为,他们没有把握。

    既然不存在绝对的把握,那么就不能将任务独家包揽的。

    因为,那样就等于他们有了一定要破案子的责任。

    如果到时候无法做到那可是要被心魔帮找麻烦的。

    然而他们可不打算这样。

    随便做出能力范围外的许诺可是大忌。

    成熟的侦探都绝不会这么做的。

    他们,当然也是如此。

    何南与雪莉对于案件是否要承接下来,都是十分谨慎对待的。

    这是他们的基本态度。

    一定要慎之又慎。

    因为他们是将承诺这件事看得很重的。

    一旦承接了,就必须全力做到最好。而且一定要找出足够多的东西来。

    当然,不可能承诺提供在法律意义上足够有效的证据。

    这是肯定的。

    毕竟要在大多数需要找侦探的案件承诺这种事是根本不可能的。

    至于为什么?

    这很容易理解。

    因为很多线索在一段时间后都会消失掉。

    而找侦探的人,大多数都是在案子发生了有一阵子后才找侦探过来。

    这样的话,基本上什么都已经晚了。

    如此一来,很多得到法律意义上有效的证据的方法都直接被堵死了,无法发挥。

    不是说它们就真的不能用了。

    时常还是可以用的。

    然而,法律通常已经不会再承认它们了。

    至于原因,其实也很好理解。

    就是因为时效性存在问题。

    不仅是脚印一类的物理证据容易失去辨别意义或者被掩盖,还有像监控录像这种,保存在本地服务器每隔多少天就要删除一次的情况。

    等等类似的局面都会导致侦探的处境陷入尴尬。

    不是找不到证据。

    而是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容易不存在了,或者不够多。

    何南和雪莉重复上面两句话都不知道多少次了。

    都说到自己觉得烦了。

    然而还是不得不说。

    为什么?

    自然就是大多数雇主都分不清这两者的区别了。而且往往是你跟他举了好多例子他才听懂。这倒没什么,最烦人的那种家伙——听你说找不到能定罪的证据后,直接就给你来一句“你们这都做不到还当什么侦探?真是废物!”

    这种情况,真的是让人心态爆炸。

    非常爆炸的那种。

    然而再爆炸也没用,你不给他讲明白了不行,到时候让他空欢喜一场。

    因为很多人就是希望侦探能把案子搞明白,到时候好起诉罪犯的。

    你得让他明白起诉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因为已经没有足够证据。但你至少能知道是谁干的,然后可以自己跟犯人谈谈之类的。

    有些侦探会在这一步再额外做个业务,那就是介绍打手或杀手给他,然后再额外抽一笔中介费。

    但何南和雪莉不愿意这么做。

    不是觉得这样犯法所以不愿意干,他们就是不想蹚这浑水而已。

    是有赚头,可是容易搞出麻烦事来。

    他们觉得冒这种风险是没意义的。

    此外,这么干,何南也觉得不道德。毕竟你主动介绍就等于是暗示对方要选择复仇,可能影响雇主的判断。毕竟对方也完全可能选择别的解决方式。

    雪莉倒是不觉得不道德,毕竟对方要是有需求,我们这还算是帮了忙呢。不是谁都有门路找靠谱的打手的。

    最令何南烦躁的,是什么情况呢?

    就是一开始给雇主解释了证据和在法律意义上能用的证据的区别后,对方都说听懂了。

    结果案子一破完又不满意,说他们没给说明白,案子破的效果不理想,要退钱。

    不给退钱,就去侦探协会闹,甚至威胁要起诉他们——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委托侦探调查案件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是灰色地带。

    这样的雇主要是让人遇上一次,绝对够把人搞出心理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