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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婚纱

    把顾子墨安全送到,算是完成了任务,清逆风和花绯红这时都感到特别的放松,他们像是一对恋人,走在上海的街上。清逆风感觉花绯红想去“百慕大”的想法,完全是疯子的想法,实在是太荒唐了。

    “‘百慕大’是什么地方,直觉告诉我,那是去找死。事务所又没有给我们这个任务,我们为什么要自己找事呢?还是先回学校吧。我们的回程可以不坐飞机吗?”

    “当然可以。”花绯红神秘地笑着。

    “你有好的方案。”清逆风问道。

    “当然有,步行。”花绯红答道。

    “这不是取笑我吗?”清逆风无奈地说道。

    “我就想不明白,你一个男生,连死都不怕的人,居然恐高。事实上,这是一个心理问题,你的心里装着黑暗,所以就有恐惧。”

    “我不是告诉过你,我曾经掉进江里吗?现在仍然会想起,感觉自己的身体一直往深渊里下坠,那种无所依托的感觉,如果不是亲身的经历过,你感觉不到那种恐惧。”

    “所以,清逆风,我说你的心里装着黑暗。”

    “绯红,你知道你的手搂着我的时候那种感觉吗?就是在完全绝望的那时候,一只手撑住了我,他让我下坠的身体有了依托。你在飞机上搂住我的手,就像我掉进江里,在下坠的黑暗中伸出来的手。所以,我很感激你。”

    “你还好意思说,你看看,我的手现在还痛,我没有被那个胖子打死,可差点就被你捏死。你的恐高症也太那个了,我觉得应该看心理医生。‘感激’两个字,是不是太肤浅了呢?我这个人比较实际,你起码得表示一些摸得着看得见的东西,我才看到你的诚意。”花绯红调侃道。

    清逆风取下手腕上的手镯,“我身上最值钱的就这东西了,送你吧。”

    “不不不,这个不能要,毕竟是你母亲留下的唯一念想,所以,不能要。你,也不能送。再说,在’安徒生‘小镇遇到危险的时候,你宁肯舍弃你这最重要的物件给巫师,也不舍弃我,让我记住了你的好。”

    “那是当然,你的命,肯定比这手镯重要。”清逆风说道。

    ‘我的命,肯定比这手镯重要’,这话,让花绯红感到特别温暖。

    这个恐高的男孩,看起来弱爆了,可他的眼睛总是像那干净的水,没有半点的污浊,在这个物质的世界,让花绯红有一种可以依靠的安全感。

    “清逆风,我们之间说不上谁欠谁。走吧,我饿了。”

    “绯红,当然有欠,在船上,如果不是你及时给我止血,或许我都没有机会站在你的面前了。”

    “你死不了的,我感觉你的命特别的硬。”花绯红回答。

    “听说到上海必到外滩,我们去外滩吧。看着江,随便吃点什么都有味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那种站在江边的感觉。就像一个大侠,衣着长衫,背着剑,让江风吹散长发,你觉得是不是特别有味道?”清逆风征求花绯红的意见。

    “不去。”花绯红一口拒绝地说。

    “找个理由吧。”清逆风问花绯红。

    “我就是在这个城市读完了高中。”

    “故地重游,不是应该有许多念想吗?”

    “其实,就是因为念想太多,才会让人害怕。”

    “不懂。我跟你不一样,每当我想起故乡的时候,那种温暖,就从冰雪之下升了起来。”清逆风说起故乡,就会陷入一种痴迷和向往的神情。

    “可是,如果升起来的是悲伤和绝望呢?”花绯红显得有些悲伤。

    “不懂。”

    “你当然不懂。因为,你没有经历过。‘我们’就是在外滩分的手,那个发誓要爱我三生三世的男孩,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家是这个城市的富商。他只要娶了那个女孩,他就找到了一条命运的捷径。他可以不再奋斗,他就可以拥有其它人奋斗一生或几生都得不到的财富。所以,什么爱情?在现实的面前,一个硬币都不值。”花绯红一脸的黯然和落寞。

    “你很爱他?”

    “爱,又能怎样?所以,我讨厌这个城市,我害怕这个城市,我恐惧这个城市,我甚至害怕在这个城市的空气中感觉到他的气息。”

    “这证明你十分的爱他。”

    “十二分,又有什么用呢?所以,在人间这个场景,对有的人来说道,是一个温暖之地。可对有的人来说道,就是一个绝地。”这时的花绯红像是一个弱得不能再弱的小女子。

    “那,我们便不停留了,直接到机场,在机场吃点东西,就赶紧离开,以免你心情不高兴。”清逆风显得十分的体贴。

    “我也是这样想的。不过,也没有那样夸张啦,在时间之下,一切的腐烂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你不担心恐高了吗?”

    “恐高与伤心相比,恐高算不了什么,我们还是赶紧离开吧。”清逆风答道。

    走在上海的大街上,看着这座被称为‘东方巴黎‘的繁华都市,他们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

    “可是,总是感觉有一种心愿没有彻底的了结。”花绯红说道。

    “要不这样,我们到婚纱店租一套最昂贵的礼服,装作订婚的样子,然后把你的那个人请过来,当你见到他的时候,你看看你的心是否还你以前那样不舍。如果不舍,你就把这种不舍向他说出来,也算是对一段往事的总结。如果你发现那种不舍已经没有了,那就说道明在你的心里,实际上你已经放下了,只不过你还没有从过去的虚幻中走出来。这样,也算是一种了结。这就像是我的恐高,如果我走不出心中的黑暗,那我永远都会恐高。”清逆风说道。

    “确实有些道理,你说到我的心上了。”

    “只是我假装你的男朋友有点不合适,因为我这种懦弱的人,恐怕撑不了你想要的那种场面。”清逆风有些怯场。

    花绯红看着清逆风的眼睛,心里说道,你都让我有些感动了。

    “可是婚纱的租金应该很贵,还是算了。”

    清逆风拿出一个红色的存折,递给花绯红说道,“这是我父亲给我的救急的钱,不是危急的时候,我从来都不会动这个钱。应该足够。”清逆风说道。

    花绯红打开存折看,说道,“是九十九万吗?我没有看错吧?你不是说你的父亲是一个算命的瞎子吗?他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钱?”

    “我父亲说是他卖命的钱,好像是什么单位把他的人生搞错了,给他的补偿,父亲不愿提及过去的事,我也不敢问,总之,你放心用,是干净的钱。我的父亲是一个固执的人,如果他愿意给人算命的的话,他会有更多的钱,可他不愿意赚那样的钱。通过‘易经’的计算方式,他能对股票的涨跌做出准确的判断。这里面也有他平时积攒起来的一部分。可我一分钱也没有动过。他把我养大,那么的不容易,我不忍心用这个钱。”

    花绯红把存折还给清逆风,说道,“不行,不行,我也不能用这个钱。”

    “我也没让你动,现在的情况,不是‘江湖救急’吗?花了多少钱,你以后还我不就行了吗?最重要的是了结了你的心愿。你又不会经常到这个城市来,趁这次工作之便,对过去作一个清理,不是很值得的吗?”清逆风劝说花绯红。

    “你还真善解人意。”花绯红有些感动。

    接下来,他们到了外滩,找到了一家叫做‘遇见’的影楼。花绯红给’曾经的朋友‘打了电话之后,开始化妆。清逆风把饭局的地点定在了可以看到江水的‘望江楼海鲜’。

    花绯红的长发挽成了高高的发髻,眉毛描成了新月,施了一些淡粉,脸色变成了那种桃花花瓣的颜色,戴了一个圆形的耳环,手腕上是清逆风的蜘蛛手镯。花绯红选了一件露背的婚纱,花绯红1.7米的个子,再配上8厘米的高跟鞋,看起来比1.8米高的清逆风还要高一些。

    花绯红在婚纱店里一走动,婚纱店的女老板,就说道,“天啦,这简直就是女王的气场,美女,要不这样,如果你答应给我们店做一个形象广告,把你的照片授权给我们使用,那么,你身上的这套婚纱及身上的佩饰,以及你男朋友的礼服,我们都作为礼品送给你们。可以吗?”

    “可以吗?”花绯红看着清逆风,温柔地说道。。

    “这当然得你做主。”清逆风回答。

    花绯红看着清逆风,对女老板说道,“我们商量商量。”

    花绯红小声对清逆风说道。“这样,我们就可以不动你存折上的钱了,我所带的钱足够应付饭局,你觉得可以吗?”花绯红话越来越温柔,无法和轮船上激战对手的那个花绯红联系在一起。

    “我没什么,你要你高兴就行。”

    黄昏来临之前,他们已经坐在了望江楼的雅间,雅间有一个古曲的名字,‘广陵散’。他们面对面的坐着,等待客人的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