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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奔跑吧,子修!

    “没什么不可能的,昂儿你要记住,世间万物无论强弱,总会有神迹发生,以弱胜强,未尝不可能。”丁夫人意味深长地说道。

    “那轻骑兵是谁的部曲?”曹昂紧紧攥着剑柄,虎豹骑和普通兵卒缠斗良久,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是夏侯元让的兵卒,你不用胡思乱想,只是一名普通的轻骑兵而已,他之所以能和虎豹骑抗衡,是因为他得到了蒲大匠所打造的马具。”丁夫人缓缓说道。

    曹昂诧异道:“蒲大匠是谁?”

    “是你泰安叔父的宾客,昂儿你记住,以后要和你泰安叔多亲近,我总觉得...你泰安叔父不简单。”丁夫人说出心中所想。

    “儿记下了。”外表谦逊,骨子里倔强的曹昂想起曹铭,心中一阵后怕。

    “你泰安叔父不是在募兵吗,你可以去他那里,成为一名马前卒。”丁夫人思量很久,下定决心,说出了这番话。

    “可是...”从精锐的虎豹骑,落差到尚未成军的兵卒,饶是曹昂涵养极好,心中也有丝丝愤懑。

    “昂儿,为将者不能只顾眼前,而要把目光看得长远些,别看你泰安叔的部曲现在刚起步,以后说不定能超越虎豹骑呢。”丁夫人很看好曹铭,但凡因祸得福者,都是有大气运加身的。

    “我记下了,母亲。”曹昂至孝,母亲所说的话,他必然会放在心上。

    第二日天蒙蒙亮,曹铭准备出门晨跑,刚刚跨出大门便碰到曹昂,后者显然在此等候多时了。

    曹铭笑盈盈地说道:“子修,你怎么待在门外不进去呢?”曹铭以为曹昂是来给老爷子请安呢。

    曹昂神情有些尴尬,声音非常小地说道:“我来这,是找叔父你的。”

    “你说什么?”曹铭确实没有听清曹昂的话。

    “我来,是想加入叔父的军队!”曹昂豁出去了,大喊道。

    “加入我的军队?”曹铭沉吟一会说道,“是我大兄让你来的,还是你自愿的?”容不得曹铭不多想,因为曹家子弟都以加入虎豹骑为荣,怎么会想起加入他这未成形的部队呢,要知道曹昂可是曹操的嫡长子,不出意外的话,他是曹家未来的掌舵人。

    “我自愿来的,还望叔父收留。”曹昂单膝跪在地上,曹铭既是他的叔父,又很有可能是他的主将,理应受这一拜。

    “原来如此,回头你去找徐盛报备一下就行了。”曹铭拉伸着筋骨,一边进行热身一边说道,“我现在要晨跑,你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

    曹昂心想:晨跑是什么意思。就在愣神的时候,曹铭已经跑了起来,曹昂恍然大悟:“原来是跑步啊。”曹昂觉得颇为有趣,便跟着曹铭跑了起来。

    曹昂毕竟从小练剑,身体素质远超曹铭,五公里之后曹铭已经累的气喘吁吁,而曹昂像是没事人一样。

    “叔父,你这样跑...有什么意义?”曹昂还是没忍住好奇心,当看到曹铭露出标志性的笑容时,有点后悔问这句话。

    “别叫叔父,显得我很老是的。”曹铭用手帕擦着汗水。

    “不行,长幼尊卑不可废。”曹昂一板一眼的说道。

    曹铭耸耸肩道:“额,那你叫我小叔叔。”

    “这...可以吗?”曹昂不确定的说。

    “当然可以!”曹铭拍拍曹昂的肩膀,笑的无比灿烂。

    “那...好吧!”曹昂完美地败在曹铭的笑容下。

    小叔大侄的组合正式出道,两人在一座饭馆吃了早脯,付钱的当然是曹昂,因为我们曹公子出门没有带钱的习惯,其实是囊中羞涩,没钱。

    “子修今日你可有事?”曹铭摸着下巴道。

    “没事!”曹昂腰间悬着无鞘剑。

    “那跟我到乡里走一遭吧。”曹铭淡淡说道,养成计划第一弹正式开始。

    两人先到蒲氏住所牵出两匹骏马,这两匹骏马都配有高桥马鞍、双马镫,加上都是驯服好的良马,所以即使是曹铭这种从来没有骑过马的人,也能缓缓前行。

    曹昂第一次骑配有这种马具的良马,感觉异常地平稳,心中生出纵马狂奔的想法,但是曹铭的马不紧不慢,曹昂只能压下心中的想法,两人一路缓慢的向长水里驶去。

    终于曹昂没忍住,不解地问道:“小叔叔,咱们为什么走的这么慢?”

    “春意盎然,风景怡人,当慢慢欣赏。”曹铭心道,“总不能跟你说,我不会骑马吧,那多没面子。”

    曹昂不愧是曹操的儿子,心思缜密,为了照顾曹铭的面子,不经意间向曹铭传授骑术,在到达长水里之前,曹铭居然粗通骑术。

    抵达长水里之后,曹铭在里中没有看到一名乡民,想必都去地里春耕了,两人骑马缓行来到田野中。

    “老里长!”曹铭招呼道。

    老里长的脸上洋溢着笑容,放下锄头从田地中走出来,那些正在耕地的乡民,都放下手中的活计,将曹铭二人围了起来。

    “都尉大恩,为吾等夺回田地,又给我们送来粮种,老夫感激不尽!”老里长伏地跪拜。

    周围的乡民随着老里长跪了下来,口中高呼:“都尉高义,吾等感激不尽!”

    曹铭忙将老里长扶起来,朗声道:“大家都起来,我所做的事都是出于本分,你们不必如此。”

    “你们快去忙吧,早一日播种,便能早一日收获。”曹铭挥手道。

    众乡民再次拜谢之后,热火朝天的投入耕地劳作中。

    “子修,可会耕地?”曹铭问道。

    曹昂有些慌乱地说道:“不...,不会。”

    “没事,我们一起跟着老里长学。”曹铭拿起一把锄头。

    于是曹铭、曹昂二人帮着老里长,翻地播种。

    “都尉,我儿子没有给你惹麻烦吧?”老里长有些担忧地问道。

    “没有,张方已经成为了屯长,手下掌管着五十人呢。”曹铭笑道。

    “好...好,只要他能平安便好。”老里长宽慰道?

    察觉到老人言语中的落寞,曹铭说道,“我给张方取了表字,张长水!”

    “长水是我们的里的名字,以后无论方儿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家乡。”老里长反复的念着长水二字。

    这一天,曹铭二人帮着老里长翻了一块耕地,期间吃了一顿粗茶淡饭,曹铭倒无所谓,曹昂却是颇有感慨,因为他自幼虽谈不上锦衣玉食,但是没受过这种苦,劳作毕竟比他练剑辛苦,所以他很有感触。

    在回去的路上,曹昂问道:“小叔叔,百姓的生活如此疾苦,是因为乱世的缘故吗?”

    “不只是因为乱世的缘故,还有生产技术的落后的原因,农民辛苦一个季度,如果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心血便白费了。”曹铭心想:以后要多寻访怀有异才、热衷创造的人才。

    “小叔叔,如今诸侯争霸,民不聊生,吾等当何为?”曹昂目光炯炯,他很想为黎庶做一些事。

    “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曹铭驱马向前,“我们来世上走一遭,要无愧于心,要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子修你知道强盛的帝国是什么样吗?”曹铭自顾自说道,“但凡强盛的帝国,必是国泰民安,君王励精图治,百姓们安居乐业,文官们尽心尽责,最有才华的武将戍守边陲,防止外敌寇边!”

    “子修,你想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吗?”

    曹昂心生向往:“想...”

    “那便努力吧!”

    曹铭一夹马肋,纵马扬鞭,踩着如金子般的夕阳。

    “子修,放心大胆的驰骋吧,我就在你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