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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凯恩 - 日行者 上

    时近晌午,拉格尔沙漠的太阳越发的狠毒。凯恩·星河穿着一身宽大的白色轻布袍,头上戴着白色头巾,骑在一匹栗色的瑞格马上正沿着沙滩行进。虽然他的右手边就是无边无际的泪水之洋,但空气仍被热气笼罩。若不是接连翻滚的阵阵海浪声,真会让人怀疑是否连大海都已被蒸干。向左边望去,除了蓝色的天和黄色的沙子以及像散开的烟一般稀疏的点点白云,再也看不到其他的色彩。

    凯恩胯下的这种马是他的最爱。瑞格马原本是沙漠中的一种野马,后来被游牧民族瑞格人驯养,因此得名。此种马身体强健,耐寒耐热,跑起来速度也不慢,且在沙漠和荒漠地形似如履平地。不过他认为,这些都不重要,最难能可贵的当属它的价格。花费三十枚金币(运气好时,甚至只需二十枚)就可以从那些脑子不太灵光的游牧民手中买下这么一匹良驹。比之自由港马厩里动辄要百金的奸商报价实在是便宜太多。用他的话说,没占到便宜,就是亏了钱。只不过,想赚到这个便宜的前提,是需要先穿越六百多公里长的沙漠,亲自找到那些放牧者。

    他身上这身类似游牧民族的白色装束也是行走沙漠所必须的。宽袍大袖,通风良好,穿着不觉得闷热,还能保护身体免受沙尘的吹打和烈日的灼烧。今年他十七岁,但是在沙漠中行走对他来说早就已经习以为常。

    没有人会相信一个瘸子能从事赏金猎人这个行当,而他偏偏就是干了,而且在十四岁时,就顺利完成了第一个任务——从一群人贩子手中救下了一名九岁的女孩。从那时候起,他就拖着那条瘸了的左腿,带着专门给瘸子用的腿部固定装置,就这样硬生生的干了三年。但凡稍微了解他一点的人几乎都在劝他趁早收手。他们都说,你还能活着本身就是爱神的神迹。下一个任务,没准这好运就要到头了。他脾气倔强如牛,既然人人都这么说,那他就更想试试看,自己的好运究竟哪一天算是到了头。不过,做一名瘸子猎人也是有好处的。因为通常情况下,他的“猎物们”都压根懒得正眼瞧他一眼。

    在他马后跟着的倒霉男人就是“猎物们”的其中之一。他全身赤裸,被拳头般粗大的粗麻绳索牢牢捆住了双手,绳子的另一端系在了凯恩瑞格马的的马辔上。

    这一位“割喉者”布里克,在自由港榜上有名,价值一百金币,是凯恩至今为止抓到过最值钱的猎物。当然,他也并没有用什么特别的手段,无非是趁这家伙在酒吧里喝的酩酊大醉时,趁机进去一棍子打晕。等布里克再醒来时,惊讶的发现自己竟已身处满天黄沙的世界中。

    拉格尔沙漠虽是黄沙万里,但却并非杳无人烟。一条来自卡琳娜之河的支流——烈火之河,从神火山脉中流出后,自西北向东南横穿了整个沙漠,最终流入了现在位于凯恩右手边的泪水之洋中。这条细长的河流常年处于枯水期,仅两三百米宽。而在每年五月到十月的泛滥期,宽度可达一公里。期间河水由清澈的淡蓝色,变为红褐色,犹如烈火的火焰,烈火之河也因此而得名。

    据说,烈火河还孕育了最早的游牧民族,也就是现在的瑞格人。所以在那些游牧民的嘴里,他们称这条河为阿拉哈耶特之河(大概是希望的意思)。至于后来瑞格人是怎么被赶到南边去的,他也不清楚,历史知识什么的从来就不是凯恩·星河所擅长的事情。

    总之,河水为荒芜的沙漠提供了生命之源,河两岸的植被郁郁葱葱,尤其是在沙漠中心,甚至出现了一个小湖泊。围绕在这里,人们在不知什么时候建立起了名为绿洲的小村子,为两国南来北往商旅提供补给的歇脚地。一条不怎么像路的路歪歪斜斜的穿过村子中心,北至王国最大的贸易都市自由港,南方连接着游牧民族瑞格人古老的都城奥古克城。久而久之,沙子被骆驼和马匹的蹄子踩得平整,就成为了商路。之后,商路渐渐变宽,村子发展成了城镇。北方的商人带着瓷器、丝绸、香甜的葡萄美酒以及一袋袋的金币穿行沙漠来到南方,从游牧民族瑞格人手上交换上等的羊毛、珠宝玉器、香料和羊奶酒。

    当然,因为来往的人实在太多,大家谁也分不清谁是谁,这里也成了盗匪、马贼以及逃犯们等犯罪分子最喜欢来的地方。如今,如果你未曾被盗抢过,都不好意思说来过绿洲镇。所以,如今商人们在通过时往往都会提前雇佣随队的保镖。各地的商会也都不惜花重金悬赏,通缉沙漠中的强盗。毕竟,保镖和赏金猎人的成本,与他们马背上的任何一袋货物相比都不值一提。

    “割喉者”布里克是来自割喉帮的一员。是一群专门以打劫过往商旅为生,并且喜欢把那些可怜的家伙“割喉”处死的亡命徒——至少在他的通缉令上是这么描述的。

    但实际上,和凯恩的名字一样,这个所谓的割喉帮根本没有几个人听说过,包括凯恩自己。所以,自然也就更没人知道这个帮派到底有多少人,或者,是否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帮派。这家伙之所以会出现在通缉榜上,大概是因为哪次干活时,不小心把哪家大老爷的亲戚朋友给割喉了,凯恩这样猜想。

    “我走不动了,我……我要喝水……”割喉者有气无力的喊道。

    众所周知,赏金猎人的“猎物”通常都是一些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所以凯恩从没有在乎过他们的死活——除非通缉令上有特别标明。不巧的是,在布里克的通缉令上恰恰有写明需要“活着的”。所以听到这家伙的话后,即使他十分不耐烦,却也不得不停下马来。

    布里克抱起水袋大口的吞咽,但没等他喝两口,就被凯恩一把抢了回去。

    “吃的,给我点吃的,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我……实在是太饿了,再也走不动了……”杀人犯在沙子上瘫成了一团,耍起了无赖。

    “你可以吃点自己的屎,如果你还拉的出来的话。”凯恩表情冷漠,对这种人,他连多看一眼的工夫都没有。更重要的是,他不想自己的“猎物”因为恢复太多体力,给自己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两人一马,一前一后继续向北前行。赤裸的布里克勉强跟在后面,脚下时不时的趔趄。这个强盗的身体本身也算壮实,看的出之前一定是抢到过不少好东西。既如此,就让他的身体慢慢养活他自己吧。反正,除了头顶烈日和脚下炽热的沙土,没有什么能对布里克造成额外伤害。

    凯恩一边想着一边催促着马儿加快速度。他们只剩下不到三天的路程了,只要有水喝,让布里克活着坚持到自由港想来不是什么大问题。总之,只要布里克还有一口气,就算是活着。至于是不是饿成了骨头架子,又关我什么事?

    他刻意避开了主干道商路,选择沿着海岸线行进。他不知布里克是否有其他的团伙,就算没有,也必须时刻提防其他赏金猎人。毕竟半路截胡这种方便事,可不光是盗贼和强盗会做。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沙漠风暴完全打乱了他原本的计划。大风卷着热浪和砂砾一阵高过一阵,就连一旁的海浪也跟着嚎叫了起来。照这样下去,如果再继续在沙漠中行进,恐怕被大风卷起来的就不光是沙子了。他不得不尽快选择一个临时的落脚点,等待沙暴过去后再走。

    “日行者的靴子店”位于烈火河北岸,处在商路的主干道上,是自沙漠中心的绿洲镇到自由港之间的唯一一处补给点。他曾经住过几次,那里的床睡下就感觉和躺在石板上没什么两样,食物有着发霉的味道,酒喝起来有股腐烂的苹果味。

    虽然叫靴子店,实际上那就是一间驿站旅店。有着全副武装的守卫,提供房间、食物、酒水及马匹。凯恩一直奇怪,为何不干脆改名成“日行者驿站”。他猜想,或许是因为老板托兹·瓦隆本人对靴子情有独钟?有时候人的特殊癖好你根本无法想象,他就亲眼见过对男人的臭袜子情有独钟的——男人。

    所以,他别无选择,只能顶着大风策马奔向日行者靴子店。到了店门外时,他注意到门牌上“SUNWALKERBOOTS”几个字,其中有几个字母已经消失,看来是被沙暴卷走,早不知道飞到哪去了。若在平时,这里一般都会站着几个魁梧的守卫,还有负责喂马迎客的马童。但像今晚这种恶劣的天气,这些人估计都早已经躲到了室内。

    凯恩只能下马,自己将马儿牵入马厩。发现马厩中已经有了十几匹马,还挤着两匹骆驼和几只山羊。“今天的客人还真不少。”他喃喃自语了,顺手拽了一下绳子,竟是没有动静。这才发现,他珍贵的“猎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昏死了过去。“真该死!”他懊悔的拍了下大腿。

    沙暴来的又急又快,他的马骑的也是又急又快,一路狂奔,竟是忘了还拖着一个人。布里克之前在烈日下被脱光衣服暴晒,已经脱了一层皮。之后风暴突至气温骤降,又如同坠入冰窖。最后,在沙漠中又被拖行了几里地,现在已是皮开肉绽,浑身满是血污,不知死活。

    凯恩忙拿出水袋,试着往布里克头上倒水。看到布里克身体扭动了几下,他大喜过望,于是将整袋水一股脑都浇了上去。

    被水一激布里克似乎恢复了一些神志,张口就骂道:“小……小兔崽子,你他妈的,他妈的死定了,死定了!老子……老子一定要用那柄最……最他妈钝的刀,把你的喉咙一点点、一点点的割开……”

    看来这家伙还不至于死,凯恩算是放下心来。他不去理会布里克的谩骂,拽着这位“割喉者”的一条腿就走入了店内。进来后,他花了一枚金币,吩咐马童记得去喂饱他的马儿。

    他们进来时引起了一小阵骚动,顾客们看着满身血污赤身裸体的布里克后,都开始相互的交头接耳。吧台旁有一名正在弹奏鲁特琴的少年,在见到布里克时也着实吓了一跳,连手里的琴都弹错了音。

    “哦,拜托,又来了。请你给那人身上穿上点什么东西吧,哪怕缠上一块布条,我这里还有女士呢!”站在吧台内老板托兹·瓦隆无奈的摆了摆手,吹着自己发白的胡须,显得很不耐烦。凯恩不是第一个带着猎物进来的赏金猎人,但几乎每次都不会给他们穿上任何衣物。

    “如果哪天你被一块布杀死了,别忘记告诉我。更何况,‘女士’是不会到你的“日行者”来的。”

    在凯恩眼里,能称得上的女士的只能是那些在大城市的贵妇。她们有着丰满的身材,圆润的屁股。尤其在穿着丝质品的时候,总是会让男人一个个移不开眼睛。而会在这个鬼地方出现的女人,大多是和商人私奔的小情人,又或者是花钱请来的妓女,他可不会称这些女人为女士。

    “看来你身边的这一位一定可以称得上是淑女了。”

    说话的人正坐在吧台饮酒,脸上戴着的奇怪面罩遮住了她上半张脸,只露出一双明亮的深蓝色眼珠。她身上穿着一件暗红色风衣,胸前没有系扣,露出了内里牢固厚实的褐色皮革甲,然而并没能掩盖那丰满的胸部。她的腰上扣着皮腰带,上面插着几柄飞刀。手上戴着皮革护手,脚上穿着装有匕首的皮靴。她头上金色的短发修剪的十分整齐,一柄未出鞘的双手剑斜靠在吧台边。若不是她说话的声音,从背后看,没人会认为穿这身装扮的会是个女人。

    显然,这女人看起来不会是谁的情人,更不可能是妓女,反而更像自己的同行。凯恩此时任务在身,可不想惹到什么麻烦。“很抱歉,这位女士。是我的错,这杯我请了。”他赔上一张自己颇为满意的笑脸。

    女人下半张脸上微翘的红唇淡淡一笑,轻轻抬了抬手中的酒杯。

    凯恩找了个角落坐下,解下配剑放在桌上,接着点了一只烧鸡和一瓶甜酒。骚动很快过去,就像什么都没发生,毕竟来到这里的顾客对这种情况称得上是司空见惯。大厅内炉火熊熊,十分暖和。不一会,弹鲁特琴的少年为他端来了酒菜,他一边享用,一边开始观察起四周。

    今晚的客人大概有二十余人,这和他预计的差不太多。他们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多数是商旅打扮:

    四名身材魁梧,身着铁甲,腰上挂着弯刀的驿站守卫围坐在门口附近,大声的闲聊着。若不是风暴,在平日里,他们是不会进到店内来的。

    几个大木箱被堆放在他斜对面左侧最里面的墙角,一群身着甲胄的保镖占据了附近三张桌子。

    一个穿淡蓝色粗布袍的光头男人靠在箱子边上,身边放着一根很长的粗木棍,他们应该都是守护木箱里货物的商队的守卫;两个穿着深棕色教士袍的人坐在他右边靠近门口的附近;

    而最右边另一个角落里坐着的是一位将自己裹在深紫色长袍里的人,那人把头上兜帽压得很低,很难判断性别,看起来并不想让人知晓身份。在紫袍人桌子旁放着一根手杖,手杖的一端被粗布条包裹了起来。

    或许,他是个瞎子?凯恩胡乱的猜测着。

    “我们等你很久了,瘸子。”

    没等凯恩的暗中观察结束,五个男人已经围在了他的桌子旁边。说话的是大个子披着深蓝色的商人长袍,里面穿着一件不那么合身的皮背心,浑身肌肉纵横,十分的强壮。其余四个的装扮和大个子差不多,有高有矮,有胖有瘦,但若与那肌肉男相比身形顿时都变小了许多。这几人身上穿的虽是商旅服饰,但脸上一个个凶神恶煞,眼神阴冷。

    既然这群人在这个时候出现,那么有一件事是可以确定了,割喉帮不止布里克一人。这几个家伙,想必就是乔装埋伏在这里的其余匪徒。

    凯恩继续喝了一口甜酒,又撕下整条鸡腿放进嘴里。这不是第一次有人叫他瘸子,通常说过这话的人也都没有什么好的结果。尽管他真的是个瘸子,但任何时候听到这个词都会让他怒火中烧。

    “看来这个瘸子,还他妈是个聋子,哈哈哈……”大个子正满意着自己的嘲弄,哈哈笑着。

    凯恩抹了抹嘴上的油,慢慢站起了身。突然,他掏出腰间的匕首,狠狠插在了桌子上。在那匕首和桌面之间,还有布里克的一双肉掌。他的动作极快,只在一个心跳之间就完成。等布里克反应过来时,顿时疼的哇哇惨叫。他的叫声就像两军开战前奏响的锣鼓,弹琴男孩的琴声戛然而止,立刻钻进了吧台内。其他客人们的注意力也纷纷都被吸引到了这个不起眼的角落。

    “你他妈的找死!”一个瘦小匪徒一声吼叫,拔出匕首就向凯恩刺来。

    凯恩端起酒杯泼向那匪徒的脸,紧接着以极快的速度拔出了桌上的长剑。剑光一闪,那瘦小匪徒躲闪不及,肚子已被划开,瞪大着眼珠抱着自己的肠子痛苦的倒地,死前连声音都没有发出。这不是第一次有人在日行者店内流血,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听说,这里的木制地板以前是土褐色,而如今已是发黑的红褐色。

    四名驿站守卫纷纷拔出弯刀,却没有走向发生打斗的角落,而是迅速横成一排,守在了吧台前。和他们做同样动作的是那群武装保镖,区别就是保镖是在那些大箱子前列成了一排。

    其余大部分客人都站起身来,有的缩着身子靠向角落,有的躲到了吧台的守卫附近,也有的吓得干脆躲到了桌子下面——例如那两名穿着教士服的人。

    右侧角落里穿深紫色长袍的人、抱着长棍的光头男人和吧台旁戴眼罩的女人却是连动都没动,就好似无事发生一般。眼罩女人身旁的一个男人,倒是端着酒杯转过了身子,饶有兴致的看向了这边,表情似是准备欣赏一场晚间的娱乐表演。

    此时,店内除了布里克的惨叫,只剩下从门缝和窗缝间挤进来的呼啸风声。

    其余四人见同伴被杀死,纷纷拔出匕首怪叫着冲了上来。“一起上,干掉他!”大个子壮汉大声呼喊着同伴。很显然,割喉帮之所以叫这个名字,除了他们喜欢割人喉咙之外,和常用的兵器也有一定的关系。

    凯恩持剑沉着应对,他看准时机一个转身闪到了一旁,已来到一名匪徒的背后,手中的长剑不停,立刻攻向敌人的下路。那匪徒双脚被砍得脱离了身体,倒在地上痛苦的喊叫。

    此时,他听到身后传来几下沉重的脚步,急忙转身挥剑反击。匕首对长剑,他的优势很大,但却忘了驿站内空间实在太小,这一剑竟是砍在了旁边的桌子上。攻上来的匪徒是那身子最壮的大个子,正双手各持一把匕首挥舞着向他刺来。见那大个子中路并未设防,他立刻飞起一脚踹向敌人的肚子,大个子匪徒被踹的差点连午饭都吐了出来,捂着肚子蹲了下去。

    凯恩试图将剑从桌子里拔出,还未来及用力,另一名匪徒已经攻了过来,不得已他只能松手,弃剑退后。忽然,他觉得背后一阵钻心疼痛,第三名偷袭的匪徒终于得手,匕首从他身后刺入了腰间。他决不能让对方刺入太深,几乎在刀刃刚进入自己身体的时候就已挥起手肘直击偷袭者的面门。这一下凯恩算是牟足了全力,正中匪徒眉心。那匪徒的匕首只刚捅进去不到一半,面门就突然挨了这一记重击,鼻梁尽碎,满脸是血的昏死了过去。

    与此同时,面前的匪徒正疯狂的胡乱挥舞着匕首向他攻来。凯恩手中没了武器,又中了刀,动作变得缓慢起来。他深吸一口气,不断退后闪躲。趁对方一次刺击的间隙跨步上前,扣住那人的手臂,抬腿用膝盖猛的一撞。那人吃痛弯下了腰,紧接着他又是一个上勾拳,将那人打的口喷鲜血,摔倒在地。尽管如此,他的身上和手臂仍然被匕首划开了数条血道。

    最后的那个大个子干呕了一会,总算直起了身子。见同伴相继倒地,怪叫着一把扑上前来将凯恩按倒在地,双手攥着匕首就向着凯恩心脏位置刺下。凯恩用双手拼死架住,但他自知拼力气一定招架不住,立即决定急中生智拼死一博。他手上朝着一旁突然卸力,失去了阻挡匕首噗的一声斜插进了他的身体,不过并非心脏,而是在肩膀。

    大个子匪徒本就是用尽吃奶的力气捅的这一刀,这一下得手却让他突然失去重心,身子不由自主向前倾斜。凯恩顺势抬起膝盖,对准大个子下身用力一击。“啊!”大个子痛苦的向前翻了出去。紧接着,凯恩立刻翻滚起身,从桌子上用力拔出了自己的长剑。

    等大个子匪徒再站起来时,凯恩已手握长剑。他一挑一劈,大个子便被斩的身首异处。那肥大的脑袋轱辘轱辘滚出老远,失去首级的沉重身体从脖颈喷了几股鲜血,轰然倒地。

    凯恩没有忘记被打晕的两位、没了脚正在向外爬的那位和早就被开膛的那位的尸体。他慢慢的走到他们面前,宛如死神降临,紧接着,四颗头颅先后落地。随后,他从背后解下一个麻袋,当着布里克的面,将那五名割喉者的头颅一颗一颗的装了进去,“希望你这五个兄弟他们的悬赏,没有要求必须活着。”

    布里克浑身颤抖,看着同伴的尸身,像是疯了一般,竟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咳咳……你……你死定了,你他妈的……他妈的死定了!哈哈哈……咳咳……你不知道自己招惹了……招惹了什么!环……环……龙之环……”

    “环他妈你妈的环!”刚刚杀了五个人,凯恩本就气血翻涌,哪还听的了布里克在这里大放厥词。他上去就是一拳,将这匪徒打的彻底昏死了过去。看在这家伙如果再挨几下重拳就会当场死掉的份上,他才总算克制住了继续打人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