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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酒馆老套路和认怂有多快

    这才说了几句话,简平安已经能够用他们的当地口音来和他们对话了,这对于拥有强大身体控制能力的修士来说,简直小菜一碟。

    也没去在意那位逃跑的老板娘,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么大的酒馆放在这里,她能跑到哪里去?更大的可能是去找干爸爸了。

    拎着这个老迈斯的脚脖子,正在抖动着,这个老迈斯却是没有完全失去意识,刚才被摔了一下重的,的确是晕了过去,但是这么一抖,却是又醒了过来。

    老迈斯还是有顽强的战斗意志的,即使被人倒挂着,想一扇开了膛的牛肉。

    忽然之间,老迈斯的双手像是铁钳一样,也同样抓住了简平安的脚踝,然后用力一拉,头颅前顶,准备拼死也要弄对手一个趔趄,不然老迈斯的名声就算是在这片地方彻底毁掉了。

    哪知道这一拉,对方的腿脚纹丝不动,自己一头撞过去,却是自己将天灵盖送到了对手的膝盖上,可想而知这一下的结果了,简平安都没有动手的意思,就看着这老家伙把自己给装晕了,随手一丢,又将他丢进了酒馆中黑暗的角落,顿时一阵叮叮当当的乱响,和一阵杂七杂八的叫骂声,诡异的是,把人丢进去的是简平安,里面的人却是都在骂老迈斯,都纷纷叫嚷着,这杯弄撒的酒要算在老迈斯头上。

    可见,无论哪里,聪明人还是居多的,知道什么人惹得起,什么惹不起。

    从地上建起了一个银币,其他的零零碎碎都用脚一抹,连同几个钱币都一起被踢到了酒馆的地板上,散落地到处都是,酒馆里登时就是一阵大乱,大家纷纷都趴在地上开始抢那几枚钱币,甚至还有几个已经动了手,大喊着:

    “这是我的,我先拿到的!”

    “松手,这特么是我的,我都才在脚底下了,你抢特么什么抢?”

    纷纷扰扰中,简平安却是一撑吧台,翻身进了吧台里面,自己抄起一瓶酒,看也不看,就朝一个木头杯子中倒了一满杯,端起来尝了尝,

    “呸,呸,呸,这特么什么东西啊,怎么还是苦的,这特么还是酒?”

    简平安第一次喝到这种口味的酒水,不禁大感奇怪,自言自语地研究着这酒究竟是怎么弄出来的。

    而正在四处争抢钱币的酒馆壮汉们,看到简平安翻身进入吧台的第一时间,就开始停止了争抢,反而是争先夺后地朝着酒馆门外冲去,一时间,在简平安的眼前,酒馆的门口处,被堵了个人仰马翻,眼见着几个摔倒的家伙,估计就算没被踩死,回去也要断好几根骨头,躺上几个月了。

    酒馆中变得空荡荡的时候,从后面传来了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不紧不慢的,但是却带着某种韵律,拉开酒馆后面的小门,走进来一个野熊一般粗壮的汉子,满脸胡子,出了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之外,鼻子都快被茂密的胡子遮住了。

    这个络腮胡子看样子是个青壮年,浑身上下没带武器,却是带着一股子血腥气,进门的第一时间就看向了正在那里研究着木头杯子的简平安,眼睛一眯,一股杀气凭空而生。

    简平安看过来的时候,那双眼睛却是立刻又恢复了正常,甚至还带上了一些和善的笑意,继续走了两步,络腮胡子靠近了吧台,然后将一个沾满血的布包袱放在了吧台上,冲着简平安打着招呼:

    “兄弟,第一次见面,没必要这么剑拔弩张吧?”

    “这可不是我的原因。”

    “哈哈哈哈,我知道,我知道,我这不是带来了诚意了嘛。”

    说着,络腮胡子就解开了染血的布包袱皮子,两三下解开之后,露出里面的包着的一个人头,正是刚才逃走的那个老板娘,脸上的表情似乎还充满了惊惶,不可置信,和愤怒。

    “哦?这就是你的诚意?我可没想动手杀了这个女人,她只是有点贪财而已,挨几鞭子就好了。”

    “不不不,我的兄弟,早在黑玫瑰坐在这个吧台后面的时候,我就对她说过了,她这一行什么都可以不亮,招子不能不亮,我说过的,只要你看错了一次,就会送了命,她总是不信,女人呢,有时候过于自信了,以为男人都会为了和她上床不会杀了她,有些错是不能犯的,犯了错就会死,现在她把错误带到了我的面前,那不是我死就是她死喽,那我总不能选择我自己死吧?”

    说到这里,简平安才算是抬起眼睛正眼看了这络腮胡子一眼,这家伙还没有见到自己就能判断出自己的修为高出他们许多么?还是这就是他们的规矩??

    于是简平安笑了笑,对着吧台的高脚凳努努嘴:

    “一起喝一杯?”

    “哈哈哈哈,十分荣幸。”

    然后看到简平安拙劣到不忍萃睹的调酒动作,那个络腮胡子还是没忍住说道,还是我来吧,于是二人迅速的交换了位置,简平安坐在吧台上百无聊赖的盯着那个女人的头颅看着。

    络腮胡子动作极度娴熟,飞快地调制了一杯色彩柔和的酒水,递给了简平安,

    “我是保罗,暴熊保罗,你正在看的这颗头颅是我的情人,萨沙,哦,现在应该说是前任情人了。”

    “无妨,我不需要知道这些,我只是在看这个女人在最后一刻想说些什么?”

    听到这话,就连这拎着人头出来的暴熊保罗眼中都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黯然。

    “如果能活着,谁愿意死呢,但是人总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如果她不付,那肯定就是我来付。在生与死的面前,谈那么多,都没什么意义了。”

    说了这么一段貌似伤感的话之后,保罗迅速改变了话题,

    “听兄弟你的口音,可不是本地人,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么?在这里,我暴熊保罗说话,还是有分量的。”

    简平安来了兴趣,

    “哦?那倒是巧了,你帮我找一趟去北边的车队,我想搭个车。”

    “哈哈哈哈,这很简单,兄弟,这种小事找我保罗就对了,楼上有房间,你可以住两晚,饭菜都包了,两天之后一定有消息给你。”

    简平安先是一呆,什么?找一趟车队,都要两天的时间,你还说你在这片说话算数?回头再一想,也是的,自己在天上飞的时候都没有找到有什么车队往被边去,这个保罗敢说两天之内找到去往北边的车队,这也的确是能耐了。

    于是简平安就什么话都没有说,也没有接受保罗热情的建议,来一份这边的特色食品,碳烤鹿腿,直接就上去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房间,坐在床上开始打坐了。

    听到楼上的动静安静了下来,保罗才算是放下一颗悬着的心,别看他刚才好似谈笑风生的,其实心里清楚的很,面前的这个人一定是来自东边的,而且杀了他就像是捏死一只小鸡仔那么容易,别看保罗的修为并不高,但是做这一行的,就如同他自己说的一样,需要的是眼光。

    所以他就偷偷瞄了一眼简平安,就转身回去杀了萨沙,就算心里再不忍心,但是对待这种大人物,真的是一句话说错了就会死人的,萨沙的死就是她自找的,看着是个外乡人就像沾点便宜,可是怎么没想到这种大雪天气,从外面进来的人,一点冻伤的痕迹都没有,就连鹿皮靴上都没有多少泥泞和冰霜,这正常么?而且这人都没有牵着任何牲口,这是怎么来的?只能说萨沙被银币迷住了眼睛,在这个小镇子待的太安逸了,忘记了这个世界可是强者为尊的世界,平民的生死在有些人眼里可能都还不如一头牲口……

    保罗拽了一下吧台的绳索,后面的铃铛响起,立刻就进来了几个年轻的小伙子,看那敏捷的身手,估计也算是保罗的得力干将吧。

    保罗吩咐道:

    “赶紧收拾收拾,顺便,狼头,去吧萨沙的尸体处理了吧,她已经不用在受苦了。对了,萨沙的女儿多大了,能站吧台了么?”

    回答问话的是一个看着非常忠厚的年轻人:

    “头儿,夜莺才十二岁,站吧台是不是小了点?”

    “不管了,叫她明天来站吧台,狐狸,你到时候教教她,别教人欺负了,另外让她学会,不要再犯她母亲的错误了,不然她的弟弟只能自己去雪地里面抓老鼠吃了。”

    几个年轻人不知道说起了什么,又开始谈笑起来,手脚十分麻利地将房间中的桌椅都一一扶正摆好,并且收拾干净了地上的血渍污迹,甚至还有手脚麻利的去找了新的木板,将裂进去个大坑的地板都翘了起来,一一更换掉了。

    做完这些,几个年轻人又都迅速地走出了酒馆,都纷纷换上了厚厚皮袍子,朝着四面八方出发,不知去了何处。

    保罗一个人坐在吧台后面,对着吧台的缝隙中还没有擦拭干净的那一缕暗红的血液沉思着什么,也许是在悼念,也许是在追忆,也许是在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