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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为喜欢找个理由

    六殿下琛缡王想不明白,只因是否去救春花,这个微乎甚微的选择竟导致了截然不同的两个未来。

    在已回溯的时间里,对春花的死亡放任不管,妖人无故领兵撤退,东方战事已平,二殿下琳瑉王和四殿下琨珸王早早地凯旋回到了王都。

    而今,不一样的选择,瑶霜选择去救春花,妖人源源不断地涌入战场,东方战事依旧紧张,都快到了瑶霜生辰的时日,二殿下琳瑉王和四殿下琨珸王完全没有将要回来的迹象。

    六殿下琛缡王咬紧下颌角,他不禁产生出一种错觉,将瑶霜与东方战事牵连来看的话,战事仿佛是为了拖住二殿下琳瑉王与四殿下琨珸王,特意纵使瑶霜前往陌生的妖人领域一样。

    会不会这一切都是调虎离山之计,而妖人真正的目标只有一个瑶霜呢?

    被老妪的迷情粉末捣乱的神智,六殿下琛缡王竟忘了询问瑶霜,她是如何知晓【食心草】的存在与外形的?

    六殿下琛缡王琥珀色的瞳仁里闪烁着犀利的光,于他看来,事情正在逐步脱离他的掌控,朝着既熟悉又未知的方向发展,大事小事糅杂在一起,颇有些棘手。

    仅凭他一己之力,真的能忤逆未来吗?

    真的能顺利阻止瑶霜死亡的命运吗?

    事关女孩的生命,六殿下琛缡王不敢豪赌一试,想到这里,他提笔写下一封书信,快马加急地寄给了四殿下琨珸王。

    信上只写了一句话,一个问题:

    四哥,你是否也知晓未来将要发生之事?

    很快,四殿下琨珸王也给他回了一句更为简短的话:

    未来即过去。

    “未来即过去……”六殿下琛缡王反复叨念着这五个字,情不自禁地攥紧了拳头,灵光一闪,他好似懂了些什么。果不其然,五哥说得没错,四哥亦是知情的,而且四哥知道的事情要比他多,四哥只是从未表露出来而已。

    六殿下琛缡王继续传信道:“她可能会死,六弟想要救她。”

    四殿下琨珸王回信道:“宽心,本王已经在尝试救她了。”

    “那现在六弟需要做些什么?”

    “整顿照看好家国,以及暂且顺应未来。”

    这一天,以拯救瑶霜为行动目的的“四六共识”正式达成。

    ……

    瑶霜、白耿、无病、杜骁,四人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波折,终于平安地到达了西方妖人聚集之地——巨木之森。面朝新世界,瑶霜深吸一口气,惬意地舒展着身体,想要痛痛快快地嚎一嗓子,可是眼前的景象令她瞠目结舌,完全没有胆量嚎出声来。

    只见这里的树木多而茂盛,笔直高大,仿佛窜到了云霄,连一株平常的花朵都有人的个头这么高,随便揪下三五片叶子,就能拼凑成一张大床,无论是地上的爬虫、天上的飞鸟,都只能让人联想到一个词语——巨大。

    也难怪这里被称为“巨木之森”。

    杜骁说,巨木之森里有一片瑰奇的麦浪花海,传闻中食心草便生长在麦浪花海的中心。至于麦浪花海在哪里,无人知晓,因为这是一片移动的花海,行踪不定,无处寻觅。色彩缤纷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形成涌动着的、宛若麦浪般的梦幻之境,多少人魂牵梦萦,不惜跋山涉水找来,却命丧于此。

    瑶霜有些茫然无措,这该上哪找去啊,就好比随机刷新野外boss,遇不遇得到,完全拼人品。但是,纵然再艰险,也已经走到了这里,胜利在望,绝对不能退缩与气馁,瑶霜暗自给自己打着气。

    夜幕降临,夕阳落寞,少了日光,巨木之森极其寒冷,霜露湿重,即便身披貂皮厚衣,瑶霜的身体也忍不住地颤抖。她张大眼睛,目光一一扫过遍地野草,专注地辨析着,心存一丝侥幸,她心想着或许能发现一株食心草。似乎除了漫无方向地一味寻找,她心无旁骛。

    突然间,就像抱了个暖手炉,冰凉的掌心里挤进来一阵温暖,瑶霜眨了眨眼睛,睫毛上的霜雪簌簌抖下,垂眸只见白耿悄无声息地握上了她的手。

    白耿笑看瑶霜,轻语问道:“天色不早了,今日到此为止,我们找个地方休憩一晚,好吗?”

    说着,白耿又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抚掉瑶霜眉睫上的霜雪,白耿好看的眉头皱起,女孩冰凉的小手、脸蛋令他着实心疼。他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从第一次见面就特别在意瑶霜,她细微的一举一动都能在他的心坎上敲响嗡鸣——非风动,非幡动,仁者心动。

    如果非得为喜欢找一个理由的话,大概就是——

    白耿从小在女人堆里长大,形形色色的名妓美女他哪个没见过,但都不为所动。在他眼里,所有人都不过是行走的皮囊,衣裳也好、妆容也罢,都不过是人们用来伪装自己的面具。白耿也习惯用生疏的礼貌、存有距离的亲切、司空见惯的假笑当做自己与人交往的面具,除了死皮赖脸、厚颜无耻的六殿下琛缡王外,再无一人可以引起他的注意。

    他本来是这样以为的,直到遇到了瑶霜。那个从初见便具有熟悉感的女孩,褪去腥臭的衣裳,洗掉身上的尘垢,换上合体的衣裳,化好精致的妆容,有些羞涩地站在他的面前,似乎和其他好看的皮囊无异,白耿习以为常地说着阿谀奉承的夸赞。

    却未料到,聊着聊着,她竟然主动用手揉乱了头发,弄花了妆容,面朝白耿露出了大大咧咧的傻笑,女孩一笑生花道:“我呀,混混日子就好,不与她们争艳,倒也过得舒心。”

    望着女孩诚挚纯真的笑颜,白耿的心猛然一颤,为之融化,哪有这样的奇女子,莫名其妙地扮起丑来,毫不避讳地对一个陌生人撕掉自己的面具。白耿少时放浪形骸,阅过太多人,无论男女、何种身份,人们都在想法设法地往上爬,而瑶霜,她竟然主动放弃了良机,只图一个生活平淡,她是如此的鲜明真切。

    多么的宝贵。

    在这之前,白耿已经杀掉太多的人了,他的双手沾满鲜血,常年身处惊心动魄的血雨腥风之中,他的身心早已疲倦不堪,他时而幻想着平淡的生活,退身于漫天恩怨变化,转身有人为他泡壶热茶。

    翻过岁月不同侧脸,措不及防闯入你的笑颜。

    这一瞬间,白耿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本心与执念,他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许给她一个平淡无忧的余生。他从未有过的脸红、从未有过的结结巴巴,连自称“在下”都忘记了,他认真谨慎地开口,向瑶霜问道:“秋月姑娘……如果不想侍奉戒惧皇,待他日落选,可愿……嫁予我为妻?”

    浑不知情的瑶霜被一个陌生人忽然表白,她顿时手足无措,懵然回道:“白大人真会逗人。”

    白耿平复着悸动不已的心跳,恢复了往日的镇定,他无可奈何地微笑着,继续说道:“在下是认真的,于阿耿看来,秋月姑娘和其他人不同,你有着不一样的色彩。”

    距离初见之日突兀地告白,已经过去很久了。但初心亦是本心,白耿从始至终,一如既往地坚定着,他喜欢瑶霜,从未有过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