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迷 » 其他小说 » 热血热土 » 第33章 保境安民和平军

第33章 保境安民和平军

    王静斋在里面听到动静,知道差不多了,一把将唐全寿从床上拎起来,绕到他身后,左手用肘部弯曲牢牢卡着他脖子,右手的驳壳枪顶在他脑门上,走出卧室。

    朱志英则在后面警戒。

    四人(算上那个临时被征用的苦力),在众目睽睽之下挪到大门口。

    “让你手下把门打开”王静斋喝道

    唐全寿无奈,依然只能照办。

    门开后,四人又慢慢挪到门外。

    此时,祝为民带着几个精干的保卫三中队员早就等在一边。

    “把枪放下,滚进去!”冯有福命令道,那个家伙如蒙大赦,将九支枪往地上一放,连滚带爬的回到唐家大屋中。

    冯有福从怀中取出枪机,祝为民接过分给众人,哗啦哗啦声起,片刻功夫九支步枪又恢复了射击能力,并且装上子弹。

    这时,河面上的舢板漂来。

    大家一词退到船上。

    唐全寿颤抖着道:“英雄,现在该放我一条生路吧。”

    王静斋冷笑一声,“好的,说话算话。”

    朝他屁股上踢了一脚,唐全寿一头栽倒在石板街上,他顾不得痛,连忙爬进唐宅里。

    几条小船摇着橹离开。

    唐全寿跳脚大怒,“去叫人,去叫人,去651团,找他们团长,就说新四军来打劫!”

    唐福胜领命而去。

    但很快就回来了,身后跟着一大群歪带军帽的和平军。

    唐全寿正诧异,和平军驻地离镇上怎么也有二十多里地,怎么这会儿来的如此之快?

    但这个时候也想不了太多,何况眼前的军官歪带着军帽,军服敞开,满嘴酒气,看这做派肯定是黄协军,错不了……

    也只有和平军才有这般军容军纪,毕竟换身皮就是土匪……

    “老总,老总,”唐全寿连忙冲过去“有土匪,有土匪来抢劫,他们坐船走了,老总现在追的话还能赶上,只要能追回东西来,我们二一添作五!”

    “弟兄们,都听清楚了啊!这唐镇长家里碰到强盗抢了!”那个军官摸出手枪,一顶自己的帽子,朝着队伍里大喊。

    顿时得到一阵乱哄哄的回答。

    “多谢老总!”唐全寿满脸开心

    下一刻,黑洞洞的枪口顶到他额头上。

    “老总,老总你,莫要开玩笑”唐全寿吓得浑身发抖。

    “谁和你开玩笑,你家里碰到土匪,杀人越货,和平军正好路过!”说完扳机响。

    唐全寿带着不甘的眼神倒了下去。

    唐福胜连忙钻出来,趴在唐全寿身上痛哭流涕,“老爷,老爷你怎么就死了啊!”

    他随即抬头看着那个营长:“求老总给我家老爷报仇!去打杀千刀的土匪!”

    那营长哈哈大笑,“你这贼胚倒是乖巧!!”

    唐福胜立刻道“请老总和各位长官到家里坐坐。”

    “小赤佬活络是活络的来,好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这一家之主了!”

    “唐福胜,你怎么勾结外人勾结土匪!,你不得好死!”

    说话的是唐全寿的独养儿子。

    “土匪?”和平军的营长立刻不和平起来。

    随即一声枪响,唐全寿这一房就此绝户。

    老子还没走远,儿子就追了上去,黄泉路上倒也不寂寞。

    唐全寿动了一辈子的歪脑筋,怎么也没料到会是这么个结果。

    这个营长叫张金昆。

    其实方才唐全寿的儿子并没有说错。

    张金昆确实是土匪,而且他比起老蟛蜞来可是更加的“专业”。

    后者其实是乡间到处乱窜偷鸡摸狗的二流子,也就是吃准了时局混乱,弄了几条枪开始耀武扬威。

    张金昆不一样,他是有传承的,专门拜过师傅的。

    说他是土匪其实也不算恰当,实际上他的路子要野的多。

    杀人越货,绑票放火,只要能来钱的,样样都干。

    这时节的浦东和后世的繁华安全挨不上边,和浦西的高楼大厦也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从编制来看,虽然仅仅隔开一条黄浦江,但浦东依然行政区划上依然归属江苏省,而上海作为特别市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

    在国民政府时期是如此,现在东洋人来了又是如此。

    这样一来就给了土匪和各种犯罪分子以极好的躲避司法的空间。

    在上海做了票大案子后,连夜摇着舢板逃到浦东。

    上海警察局就没法越界办案了,只能行文给江苏省警察厅,而后者接到公文后还要转发到县一级,县里的警察出动前还要先联系区里的保长,让他们带路。

    否则河网密布芦苇丛生的江南水乡,外人进去了根本找不到出路,遑论抓贼了。

    而且这些土匪和当地乡贤多有勾结,后者占着一方势力,参与坐地分赃,销赃包庇一条龙。

    张金昆原来的老巢就在七场镇附近。

    唐全寿算是主要窝主。

    在以往张金昆对唐全寿客客气气,原因是后者不但在官面上有人,私下里也有枪有队伍,再加上“乡绅”与土匪的共生关系,彼此来往颇为热络。

    张金昆本人恶贯满盈,他十四岁离开家乡去黄浦江对面闯荡。

    小小年纪就以心狠手辣而在青帮里出了名。

    当同龄人还在“抛顶宫”(抢帽子)“撬后盖”(偷人后裤袋的钱)的时候,他已经发展成“独脚强盗”。

    白天窝在老巢里困觉,到了晚上,衣服里塞根麻绳,就往人迹罕至的小巷街道边溜达。

    他年纪小,身材瘦弱,穿的破破烂烂,虽然形迹可疑,但行人最气量认为这就是个小毛贼,只要自己把皮夹子放放好,头顶上的帽子摘下来捏在手里就没啥事情了。

    尤其是冬天,不少行人都穿着进口的英国全毛华达呢大衣或者干脆是昂贵的狐䏹。

    这个杀胚找好目标后,就摸出麻绳在地上的水塘里浸浸湿,然后握住麻绳两端,从后面接近目标,乘其不备,将麻绳往他脖颈里一套。

    自己随即一个转身,形成与被害人背靠背的形态,同时双手紧握麻绳向前用力拉扯,自己弯腰弓背,这样被害人会因为颈部麻绳的拉力往不由自主的往后倒去。

    正好落在他的背上。

    这时张金昆就会驮着受害者疾步而行,后者由于体重的缘故,身体向下沉,两脚能够着地,但却用不上力量,就这样脖子里的麻绳便越勒越紧,越勒越紧,不消三五分钟,人便活活窒息而死。

    这时候张金昆,便停下脚步,返过身来,蹲下将被害人身上值钱物品全部搜走,连带着花呢礼帽,三接头皮鞋,衬衫羊毛衫大衣自然不在话下统统剥走。

    有时候受害者往往只是一时被勒晕了,剥光后被冷风一吹,还能醒过来,于是踉踉跄跄去警察局报案,自己回家后大病一场。

    但这毕竟是少数,十个里面能有一两个活命就已经是祖宗积德了。

    何况报案了也没啥用,这种独脚强盗,其实大多是在警察和包打听那里挂了号的

    而更多人就这么不明不白的丢了性命。

    他这么“卖力”,自然得到了帮会里“老头子”的“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