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穿越到异界的门
乌市是地星第三国家思行国临海的一座小城市,因为海运便利,早些年也曾贸易发达,吸引过数不尽的南北客商。
不过如今因为毗邻的蓝云市新建了一个大港口,便逐渐沉寂了下去。
商人逐利,这座城市现在空荡荡的,好比被隔壁新开花楼引走顾客的茶楼一样,只留下头发斑白的说书先生‘哼哼唧唧’的绝响。
唐风不愿留在竞争激烈、生活节奏极其快速的一线都市,毅然决然地回到了乌市生存。
凭借已故父母留下的一件小平房,加上朝九晚六的保安工作,勉强能过着温饱的生活。
周日休息的时候也能开着自己那辆二手小轿车去市中心破落的酒吧里面放松一下。
生活像死水一样,富有野心的人或许还想挣扎蹦跶一下,而像他,则是甘于认命了般,随波逐流。
直到“bang”地一声,巨石砸破水面。
筋疲力尽的唐风如往常一样下班回家,脱下汗渍渍的衣服,推开卧室房门,取出将换的衣服。
突然,他发现卧室的衣柜里出现了一面不透明的磨砂“玻璃”。
当然并不是我们常见的那种玻璃,它更像是一块显示屏,并且上面还有不断流转的螺旋纹路。
玻璃像镶嵌在衣柜的侧面一样,椭圆形,大概有一米五左右高度。
唐风谨慎地对玻璃进行了一系列非肢体接触测试,最后看着手机屏幕中录制的丛林景象,得出了玻璃屏幕是‘门’的这一事实。
至于‘门’具体通向哪里,是地球的另一端,宇宙中另一处适居的星球,甚或是异世界,他浅薄的知识做不出判断。
录制的视频中,也不仅仅是高大的翠绿树木,还有缓慢爬行的昆虫,一闪而过的类似兔子的动物。
无疑,唐风是一个甘于平凡,也可以说是被社会磨去了棱角的人,但当一片绚丽壮阔的世界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那颗蠢蠢欲动的冒险之心却怎么也压抑不下去了。
冒险不等于送命,该做的准备还是要有的。
他顾不上洗澡,又赶忙联系上了自己同为保安的同事魏多。
魏多是一名退伍军人,高中还没毕业就去思行国的部队里服役,当了三四年兵,回归社会后,在大都市碰了好几年,最后才回到乌市,结婚育子,夫妻两人勉强维持家庭。
不同于唐风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为了家庭,魏多晚上下班后还兼职送外卖跑腿等工作。
手机响了好一会才接通,汽车鸣笛声混杂着喧闹声扑耳而来,还有魏多的大嗓门,“疯子,找我啥事情呢?”
原来魏多有个爱好,喜欢收集一些户外野营装备,过去常常在同事面前炫耀如何如何翻山越岭,与不同的野生动物打交道。
虽然不知道真假,不过唐风也看过魏多的一些收藏品,至少知道他在这一块更专业一点。
唐风没有急匆匆地表明来意,在询问魏多晚上什么时候下班后,两人约定了时间在魏多小区楼下吃烧烤撸串。
唐风又随便洗漱了下,把衣柜关好,房门紧闭,开着自己那辆二手小轿车去赴约。
等唐风赶到的时候,魏多已经在路边小摊子上点了几串烤串,一边吃着,一边喝着啤酒。
唐风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来,拿起一串烤串吃了起来。
两人聊天打屁了一会,唐风表明来意,说是要去北边的阿拉里山脉那里玩玩,顺便让魏多帮自己请了几天假。
魏多也没问原因,拍拍胸脯保证道没问题,然后等吃完了烤串就骑着他工作用的小电驴上了楼。
因为时间有点晚,已经12点多了,唐风就没进去做客。
不一会儿见到魏多领着个大袋子到了门口。
他一样样地给唐风数着,“野营背包,多功能军刀,手电,防风打火机,绳索,指南针,工兵铲等等。”
到最后,又很小心谨慎地提出了个包裹严实的大家伙,“这可是个好宝贝,你小子可别给我玩坏了。”
唐风眼睛一亮。
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把弓弩,黑黢黢的,钢铁材质在白色灯光下似乎泛着噬人的银光。
“这可是我以前花费大力气搞回来的,你可给我藏好点。”
唐风笑呵呵地点头答应,从魏多手中接过来,把玩了一会,分量十足,并且顶部还配有瞄准镜,实在是一把大杀器。
唐风千恩万谢地带着这些东西离开,塞到了车子的副驾驶座上,然后忙不停地回到了家中。
他又用手机探入玻璃屏幕查看,果然对面天色也昏暗了下去,看样子两边昼夜交替差的不多。
晚上的深林实在危险,唐风没打算探索,另一面又怕从玻璃里面钻出来那边的物种,所以晚上干脆在客厅里面睡觉。
尽管卧室的门把手上放了一个玻璃杯子,客厅沙发柜子上摆放了一把厨房锋利的菜刀,唐风依旧睡得不怎么安稳。
大概早上六七点,他被闹钟闹醒,精神还是有些不振。
给自己冲了杯速溶咖啡,洗洗脸,吃了一块面包做早餐,发现卧室没有异样后,唐风这才又把手机探入玻璃屏幕。
对面的天色微亮,树叶草茎在露水的衬映下更显翠绿,远处还有啾啾的鸟叫。
唐风把魏多给的防护服穿好,带上护脸、口罩,还有昨晚在路上买的电动车头盔,菜刀也塞进已经绑在腰侧的皮刀鞘中,方便取拿。
左手托着弓弩,右手虚按在扳机上方,多余的箭支放在另一侧腰边固定好的箭筒里,可以随时抽出。
准备充分。
唐风弓着腰,耳边是怎么也克制不住激烈喘息,从玻璃屏幕上钻了过去。
人好像穿过一层胶状体一样,啵,眼前一亮,耳边也不再是城市的喧闹,而是持续不断的自然的鸣奏。
奇迹之森在东大陆银月和北大陆寒冰的交界处,一望无际的森林既象征着繁盛的生命,又象征着幽暗的死亡。
不做任何准备而踏入这座森林的人,往往会被大自然这只凶猛野兽所吞噬,然后教给后人何为敬畏。
森林外围此时出现了两个少年的身影,较长的那个有十五六岁,而另一个估计不到十岁。
两人都穿着素色的粗布衣服,一头黑发乱糟糟地和鸟窝一样。
看着兄长为了狩猎那只滑不溜秋的兔子要钻进黑暗幽深的森林深处,小哈里有些惊慌地拉住兄长的衣角,弱弱地劝道,“哈利,村长爷爷说不要一个人踏入森林深处,里面有恐怖的野兽的。”
哈利显然也想到了这点,可是几个月来没进过油水的肚子和眼前似乎唾手可得的野兔,在不断地驱赶和引诱他。
不知道是为了安慰哈里,还是为了安慰自己,哈利说道,“我们不进森林深处没关系的,再往前一点就可以抓到那只肥兔子了,到时候我跟哈里都可以大饱口福。”
似乎是想到了喷香喷香的烤兔肉味,哈里咽了咽口水,抓着兄长衣角的力道不禁松了松。
肥兔子跑起来慢,可是每当哈利和哈里扑上去的时候,总是能够灵巧地闪开,好像在戏耍两人一样。
这可把两人气坏了,俨然没注意到变得越来越茂密的树木。
“哈!”不知道是不是兔子也跑累了,哈利猛地一扑,总算是把这灰色的肥肥的兔子按在了身下。
“嘿,哈里快来帮忙,我非得把这家伙的骨头嚼十遍不成。”哈利有些快意地笑道。
可是哈利没等来哈里的回答,他一个人把兔子抓好,转头看去,只看到哈里站在自己身后发呆。
“你在干什么,不想吃烤兔子了吗?”哈利走向哈里调侃道。
不过等走近了,哈利才发现哈里在害怕地盯着自己身后,两腿瑟瑟发抖,说不出话来,好像自己的身后有什么恐怖怪物一样。
下一刻,哈利看都没看,直接把手中的兔子往身后砸了过去,又连忙从怀里掏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巴掌大小的匕首,正对着身后。
原来是两匹狼,正弓着腰缓缓靠过来。
其中一只狼躲闪开砸过来的兔子,没有理会这难以填饱肚子的几两肉,而是目光凶狠地、一动不动地直盯着眼前的两头两脚兽,龇牙咧嘴。
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响声,口水从锋利的牙齿缝中流下。
兔子僵直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知道是被砸晕了,还是在装死。
被发现后,两匹狼不再做潜伏状,而是稍微直起来,后腿紧绷着,好像随时要扑上来撕咬啃食。
两人两狼对峙着,虽然看上去数量均衡,可不论哈里还不到十岁,没有哈里的腿高,两兄弟本来就食不果腹,营养不良,瘦弱的跟竹竿一样。
别说对上这样凶猛的猎食者,便是对上两条小鹿,恐怕也不见得一定能赢。
“哈里快走,去找村长爷爷来!”哈利一人挡在两条狼的面前,对哈里说道。
不知道想到什么,哈里瘪着小嘴,好像也没有刚刚那么害怕了,虽然眼泪依旧在眼眶里打转,可他依旧勇敢地捡起来脚边的一节树枝,双手握着,“我不走,哈利,我不想你离开我。”
哈利突然心痛如刀绞,都怪他,为了一只兔子把弟弟带到了这样危险的境地。
他不认为自己能从两条狼的嘴下活着,他不怕死,只是自从父母去世后,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哈里开开心心地活着。
他现在不敢有一丝分心,双目始终紧盯着在缓缓靠近的野兽,“哈里,算哥哥求你了,你快跑好不好。”
哈利的表情凶狠,语气却近乎祈求。
可哈里依旧板着自己泪痕未干的小脸,沉默不语,只是双手握着树枝的力气大了不少。
自责、无奈、忏悔,虽然不表露在哈利的脸上,然而野兽的直觉又似乎能清晰地感受到。
两条狼几乎同时带起一阵腥风扑了过来。
一条扑向了哈利,一条扑向了哈里。
哈利顾不得向自己扑来的那条,连忙挡在哈里的身前,举起匕首就刺了过去。
虽然刺中了,可他也被扑了出去,翻倒在地。
不待重新反应过来,眼见那头狼又张开大嘴,向哈利的喉咙咬去。
哈利只能舍弃匕首,在地上一滚,躲开了攻击。
可是不等放松,另一头狼也猛地扑了上来,直取要害,哈利此时再也反应不过来。
眼看狼嘴离哈利喉咙近在咫尺,嗡地一声,一道黑影飞过,正中灰狼的脑袋。
“Bingo!”戴着电动车头盔,面罩以及奇怪防护服的唐风从灌木丛中跳了出来。
他没有去换弓箭,而是急忙掏出锋利的泛着白光的菜刀,对着另一头受伤的狼驱赶了起来。
那头受伤的狼,虽然腹下依旧滴着血,本来却还没有脱离战场的打算,死死地盯着新冒出来的不速之客。
不过也不知道是怕了唐风手上的菜刀,还是感觉狼数不足,它不敢再上前,反而往后退了几步,然后一溜烟逃进了树林深处。
眼见那条狼退去,唐风这才松了一口气。
在现实生活中,别说杀狼了,连杀鸡他都没有干过。
还好魏多资助的弓弩给力,不然你让他拎着一把菜刀上去跟狼干架,他也不会呀。
不过现在还是去安全的地方为主,他来到了死里逃生正在互相安慰的两个少年面前问道,“这里是哪里,你们知道吗?”
叽里呱啦,叽里呱啦。
唐风这才发现,原来两边的语言不通。
不过如今因为毗邻的蓝云市新建了一个大港口,便逐渐沉寂了下去。
商人逐利,这座城市现在空荡荡的,好比被隔壁新开花楼引走顾客的茶楼一样,只留下头发斑白的说书先生‘哼哼唧唧’的绝响。
唐风不愿留在竞争激烈、生活节奏极其快速的一线都市,毅然决然地回到了乌市生存。
凭借已故父母留下的一件小平房,加上朝九晚六的保安工作,勉强能过着温饱的生活。
周日休息的时候也能开着自己那辆二手小轿车去市中心破落的酒吧里面放松一下。
生活像死水一样,富有野心的人或许还想挣扎蹦跶一下,而像他,则是甘于认命了般,随波逐流。
直到“bang”地一声,巨石砸破水面。
筋疲力尽的唐风如往常一样下班回家,脱下汗渍渍的衣服,推开卧室房门,取出将换的衣服。
突然,他发现卧室的衣柜里出现了一面不透明的磨砂“玻璃”。
当然并不是我们常见的那种玻璃,它更像是一块显示屏,并且上面还有不断流转的螺旋纹路。
玻璃像镶嵌在衣柜的侧面一样,椭圆形,大概有一米五左右高度。
唐风谨慎地对玻璃进行了一系列非肢体接触测试,最后看着手机屏幕中录制的丛林景象,得出了玻璃屏幕是‘门’的这一事实。
至于‘门’具体通向哪里,是地球的另一端,宇宙中另一处适居的星球,甚或是异世界,他浅薄的知识做不出判断。
录制的视频中,也不仅仅是高大的翠绿树木,还有缓慢爬行的昆虫,一闪而过的类似兔子的动物。
无疑,唐风是一个甘于平凡,也可以说是被社会磨去了棱角的人,但当一片绚丽壮阔的世界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那颗蠢蠢欲动的冒险之心却怎么也压抑不下去了。
冒险不等于送命,该做的准备还是要有的。
他顾不上洗澡,又赶忙联系上了自己同为保安的同事魏多。
魏多是一名退伍军人,高中还没毕业就去思行国的部队里服役,当了三四年兵,回归社会后,在大都市碰了好几年,最后才回到乌市,结婚育子,夫妻两人勉强维持家庭。
不同于唐风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为了家庭,魏多晚上下班后还兼职送外卖跑腿等工作。
手机响了好一会才接通,汽车鸣笛声混杂着喧闹声扑耳而来,还有魏多的大嗓门,“疯子,找我啥事情呢?”
原来魏多有个爱好,喜欢收集一些户外野营装备,过去常常在同事面前炫耀如何如何翻山越岭,与不同的野生动物打交道。
虽然不知道真假,不过唐风也看过魏多的一些收藏品,至少知道他在这一块更专业一点。
唐风没有急匆匆地表明来意,在询问魏多晚上什么时候下班后,两人约定了时间在魏多小区楼下吃烧烤撸串。
唐风又随便洗漱了下,把衣柜关好,房门紧闭,开着自己那辆二手小轿车去赴约。
等唐风赶到的时候,魏多已经在路边小摊子上点了几串烤串,一边吃着,一边喝着啤酒。
唐风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来,拿起一串烤串吃了起来。
两人聊天打屁了一会,唐风表明来意,说是要去北边的阿拉里山脉那里玩玩,顺便让魏多帮自己请了几天假。
魏多也没问原因,拍拍胸脯保证道没问题,然后等吃完了烤串就骑着他工作用的小电驴上了楼。
因为时间有点晚,已经12点多了,唐风就没进去做客。
不一会儿见到魏多领着个大袋子到了门口。
他一样样地给唐风数着,“野营背包,多功能军刀,手电,防风打火机,绳索,指南针,工兵铲等等。”
到最后,又很小心谨慎地提出了个包裹严实的大家伙,“这可是个好宝贝,你小子可别给我玩坏了。”
唐风眼睛一亮。
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把弓弩,黑黢黢的,钢铁材质在白色灯光下似乎泛着噬人的银光。
“这可是我以前花费大力气搞回来的,你可给我藏好点。”
唐风笑呵呵地点头答应,从魏多手中接过来,把玩了一会,分量十足,并且顶部还配有瞄准镜,实在是一把大杀器。
唐风千恩万谢地带着这些东西离开,塞到了车子的副驾驶座上,然后忙不停地回到了家中。
他又用手机探入玻璃屏幕查看,果然对面天色也昏暗了下去,看样子两边昼夜交替差的不多。
晚上的深林实在危险,唐风没打算探索,另一面又怕从玻璃里面钻出来那边的物种,所以晚上干脆在客厅里面睡觉。
尽管卧室的门把手上放了一个玻璃杯子,客厅沙发柜子上摆放了一把厨房锋利的菜刀,唐风依旧睡得不怎么安稳。
大概早上六七点,他被闹钟闹醒,精神还是有些不振。
给自己冲了杯速溶咖啡,洗洗脸,吃了一块面包做早餐,发现卧室没有异样后,唐风这才又把手机探入玻璃屏幕。
对面的天色微亮,树叶草茎在露水的衬映下更显翠绿,远处还有啾啾的鸟叫。
唐风把魏多给的防护服穿好,带上护脸、口罩,还有昨晚在路上买的电动车头盔,菜刀也塞进已经绑在腰侧的皮刀鞘中,方便取拿。
左手托着弓弩,右手虚按在扳机上方,多余的箭支放在另一侧腰边固定好的箭筒里,可以随时抽出。
准备充分。
唐风弓着腰,耳边是怎么也克制不住激烈喘息,从玻璃屏幕上钻了过去。
人好像穿过一层胶状体一样,啵,眼前一亮,耳边也不再是城市的喧闹,而是持续不断的自然的鸣奏。
奇迹之森在东大陆银月和北大陆寒冰的交界处,一望无际的森林既象征着繁盛的生命,又象征着幽暗的死亡。
不做任何准备而踏入这座森林的人,往往会被大自然这只凶猛野兽所吞噬,然后教给后人何为敬畏。
森林外围此时出现了两个少年的身影,较长的那个有十五六岁,而另一个估计不到十岁。
两人都穿着素色的粗布衣服,一头黑发乱糟糟地和鸟窝一样。
看着兄长为了狩猎那只滑不溜秋的兔子要钻进黑暗幽深的森林深处,小哈里有些惊慌地拉住兄长的衣角,弱弱地劝道,“哈利,村长爷爷说不要一个人踏入森林深处,里面有恐怖的野兽的。”
哈利显然也想到了这点,可是几个月来没进过油水的肚子和眼前似乎唾手可得的野兔,在不断地驱赶和引诱他。
不知道是为了安慰哈里,还是为了安慰自己,哈利说道,“我们不进森林深处没关系的,再往前一点就可以抓到那只肥兔子了,到时候我跟哈里都可以大饱口福。”
似乎是想到了喷香喷香的烤兔肉味,哈里咽了咽口水,抓着兄长衣角的力道不禁松了松。
肥兔子跑起来慢,可是每当哈利和哈里扑上去的时候,总是能够灵巧地闪开,好像在戏耍两人一样。
这可把两人气坏了,俨然没注意到变得越来越茂密的树木。
“哈!”不知道是不是兔子也跑累了,哈利猛地一扑,总算是把这灰色的肥肥的兔子按在了身下。
“嘿,哈里快来帮忙,我非得把这家伙的骨头嚼十遍不成。”哈利有些快意地笑道。
可是哈利没等来哈里的回答,他一个人把兔子抓好,转头看去,只看到哈里站在自己身后发呆。
“你在干什么,不想吃烤兔子了吗?”哈利走向哈里调侃道。
不过等走近了,哈利才发现哈里在害怕地盯着自己身后,两腿瑟瑟发抖,说不出话来,好像自己的身后有什么恐怖怪物一样。
下一刻,哈利看都没看,直接把手中的兔子往身后砸了过去,又连忙从怀里掏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巴掌大小的匕首,正对着身后。
原来是两匹狼,正弓着腰缓缓靠过来。
其中一只狼躲闪开砸过来的兔子,没有理会这难以填饱肚子的几两肉,而是目光凶狠地、一动不动地直盯着眼前的两头两脚兽,龇牙咧嘴。
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响声,口水从锋利的牙齿缝中流下。
兔子僵直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知道是被砸晕了,还是在装死。
被发现后,两匹狼不再做潜伏状,而是稍微直起来,后腿紧绷着,好像随时要扑上来撕咬啃食。
两人两狼对峙着,虽然看上去数量均衡,可不论哈里还不到十岁,没有哈里的腿高,两兄弟本来就食不果腹,营养不良,瘦弱的跟竹竿一样。
别说对上这样凶猛的猎食者,便是对上两条小鹿,恐怕也不见得一定能赢。
“哈里快走,去找村长爷爷来!”哈利一人挡在两条狼的面前,对哈里说道。
不知道想到什么,哈里瘪着小嘴,好像也没有刚刚那么害怕了,虽然眼泪依旧在眼眶里打转,可他依旧勇敢地捡起来脚边的一节树枝,双手握着,“我不走,哈利,我不想你离开我。”
哈利突然心痛如刀绞,都怪他,为了一只兔子把弟弟带到了这样危险的境地。
他不认为自己能从两条狼的嘴下活着,他不怕死,只是自从父母去世后,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哈里开开心心地活着。
他现在不敢有一丝分心,双目始终紧盯着在缓缓靠近的野兽,“哈里,算哥哥求你了,你快跑好不好。”
哈利的表情凶狠,语气却近乎祈求。
可哈里依旧板着自己泪痕未干的小脸,沉默不语,只是双手握着树枝的力气大了不少。
自责、无奈、忏悔,虽然不表露在哈利的脸上,然而野兽的直觉又似乎能清晰地感受到。
两条狼几乎同时带起一阵腥风扑了过来。
一条扑向了哈利,一条扑向了哈里。
哈利顾不得向自己扑来的那条,连忙挡在哈里的身前,举起匕首就刺了过去。
虽然刺中了,可他也被扑了出去,翻倒在地。
不待重新反应过来,眼见那头狼又张开大嘴,向哈利的喉咙咬去。
哈利只能舍弃匕首,在地上一滚,躲开了攻击。
可是不等放松,另一头狼也猛地扑了上来,直取要害,哈利此时再也反应不过来。
眼看狼嘴离哈利喉咙近在咫尺,嗡地一声,一道黑影飞过,正中灰狼的脑袋。
“Bingo!”戴着电动车头盔,面罩以及奇怪防护服的唐风从灌木丛中跳了出来。
他没有去换弓箭,而是急忙掏出锋利的泛着白光的菜刀,对着另一头受伤的狼驱赶了起来。
那头受伤的狼,虽然腹下依旧滴着血,本来却还没有脱离战场的打算,死死地盯着新冒出来的不速之客。
不过也不知道是怕了唐风手上的菜刀,还是感觉狼数不足,它不敢再上前,反而往后退了几步,然后一溜烟逃进了树林深处。
眼见那条狼退去,唐风这才松了一口气。
在现实生活中,别说杀狼了,连杀鸡他都没有干过。
还好魏多资助的弓弩给力,不然你让他拎着一把菜刀上去跟狼干架,他也不会呀。
不过现在还是去安全的地方为主,他来到了死里逃生正在互相安慰的两个少年面前问道,“这里是哪里,你们知道吗?”
叽里呱啦,叽里呱啦。
唐风这才发现,原来两边的语言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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