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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帅气的我不想那么早狗带

    “你什么意思?”方岩蹙眉。

    “抱歉。我说错话了。”军装汉子意识到刚才那番话容易产生误会,解释道:“是这样的,我们军区接到羊城天剑局分部求援,请求我们军区分兵二路,一路支援天剑局分部,一路过来三力广场支援你们。我们旅来之前,都已经做好你们战死的心理准备,所以刚才见到你的时候,我才有些惊讶。”

    军装汉子立正敬礼,向方岩致歉。

    对方态度这么好,方岩再继续追究,反倒显得他不是。

    一众军人散开,在建筑残骸中寻找掩埋下的天剑局众人。

    见军装汉子要走,方岩赶紧拦住他,递上一根香烟,道:“这位长官,能和我说说,羊城天剑局分部发生了什么事情么?”

    “我叫郭雷,一旅二排排长,大家都叫我雷子,你叫我雷子就行,长官这个称谓,我可担当不起。”郭雷笑着解释,抬手拒绝方岩香烟,“执行任务期间不准吸烟,请收回。”

    方岩讪笑,恰好烟瘾犯了,干脆给自己点燃。

    郭雷鼻子微抽,看来也是个老烟枪,碍于军队严格规定,只能干瞪着眼咽口水。

    “羊城天剑局分部出了问题,有人试图偷走圣遗物,从而引起巨大骚乱。”郭雷不敢在继续待在方岩身边,生怕一时忍不住烟瘾违反规定,临走前道:“具体情况怎样,我也不太清楚,你自个回去咨询吧。”

    方岩凝眸,有一搭没一搭地抽着香烟。

    看起来,幕后黑手于叔夜是知道军队即将到来,所以提前一步离开,离开前甚至很匆忙,连他们这些俘虏都来不及收拾。

    “真是麻烦。”

    丢下香烟,一脚踩灭。

    方岩回身,加入搜寻队伍里头,寻找刀锋队一行。

    十二棺材,八具木质,四具大厦,全部坍塌,地面一片狼藉,映入眼帘的尽是,大块碎石,玻璃碎片,横断钢铁。

    所幸,大多数人都在开阔的广场上,除了擦擦碰碰的皮外伤之外,并没有生命危险,只有少数倒霉蛋,是被从天而降的落石砸死,那就真的是死得冤枉。

    方岩找到刀锋队的时候,队长李幸福正在打电话。

    这个面容冷硬,一向不喜开玩笑的队长,罕见地对着电话那头咆哮道:“你说什么?我们小队之前带回去的那个女孩死了?她是会易容变形的怪异?那个分部请来的高人被她杀了,之前一直就是她顶着高人面目,把我们所有人都骗的团团转?”

    队长语气中,充满不可置信。

    甚至,就连方岩都有种荒唐的感觉。

    因为在大家印象当中,怪异智商有限,大多只是会打打杀杀,这样的莽夫强则强矣,却不会让人感到畏惧,顶多就是觉得有些棘手而已。

    但现在,残酷的事实摆在面前。

    方岩曾经在电影院见过的那个时髦女郎,从头到尾就是在演戏!

    时髦女郎根本就是怪异,而不是被污染的人类!

    直到现在,方岩回想几天前画面,也未曾察觉到这个时髦女郎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各个方面都展示着一个被无辜拖入怪异事件中的可怜人形象。

    如此演技精湛,缺一个小金人颁发给她!

    队长李幸福挂断电话,一脸颓丧地蹲在地上。

    见方岩平安无事,队长李幸福苦笑道:“你没事就好,接下来,除了你这个新人之外,我们刀锋小队要进行隔离一段时间,上面会专门派人下来对我们几个逐个进行审查,这时间不定,短则一两个月,长则一年半载,恐怕我们都不会再见面。”

    这是一个成熟的组织正常的反应流程。

    毕竟,电影院那位时髦女郎是刀锋小队引荐进天剑局的,又是她试图偷盗圣遗物,给羊城天剑局分部造成极大混乱。

    上面没有取消刀锋小队番号,革职他们职务,多半是看在他们昔日劳苦功高份上,不愿寒了局内老人们的心,但走一个审查流程必不可少,这样才能服众,也是向上面有个交代。

    包括队长李幸福在内,一个个都唉声叹气。

    显然,所谓隔离,并不美好。

    “队长,冒昧问一下。”方岩略微迟疑,便继续道:“如果你们能够戴罪立功的话,是不是能够减免惩罚?”

    “戴罪立功?”章无极摘下圆帽,摸了摸自己的地中海,道:“小方,你怕不是活在梦里,我们哪里有功,不被局长炒鱿鱼就算偷笑了。”

    大家士气不佳,一片悲观情绪。

    “方岩,虽然你加入小队时日还短,但我知道你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队长李幸福阻止其他人大吐苦水,道:“你既然提出这个话题,恐怕已经有了成竹在胸了吧?”

    方岩点头,便将自己在戏剧世界中所见所闻,有选择地托盘而出。

    至于自己摧毁高塔一事,方岩选择隐藏下来。

    两个字,低调!

    方岩又没想过继续在天剑局内发展,没必要引起太多人注意,反正好处都落在自己口袋里,这就行了。

    “方岩,你是说,这一切都是那个叫于叔夜的人幕后主使的?”雷芳一挑柳眉,打开手机软件搜索一下,道:“不是我不相信你,只是这有些太过不可思议了吧?《西楼错梦》这个粤剧剧本虽然是50年代产物,但如果真要往前追溯的话,《红楼梦》就已经出现那个于叔夜,也就是说,他至少是一个清朝人,活了超过两百年时间?”

    这确实有些梦幻。

    现在世界上最长寿的人,也不过是132岁而已。

    “雷芳,先别急着否定。”队长李幸福显得很冷静,并没有因为这个意外之喜失了分寸,分析道:“按照方岩所言,于叔夜是通过禁忌献祭,向某位旧神换取永生。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对方老而不死,有阅历,有智谋,懂布局,将我们所有人耍得团团转,也不是不可以理解。”

    众人沉默。

    阅历就是一个人最大的宝藏。

    普通人活上两百岁,都能变得聪明,知晓人心人性,何况是原本就聪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