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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奴仆级战士!

    梁休言等不及想看到哈迪斯的亡灵转化。

    立刻跑去魔都边界。

    很快,骑着寅珺的梁休言就找到一只倒霉的银狼。

    银狼是魔都周边最常见的奴仆级狼类妖魔。

    全身披着银色的皮毛,头上那一小撮毛发则是根根立起。

    银狼拥有强大的肉体力量,还可以控制头上那撮毛释放银针进行攻击,可以说是奴仆级里比较强大的妖魔了。

    但这在寅珺面前都不够看的。

    寅珺仅仅是释放出自己的气息,那头银狼腿肚子立刻就软了。

    当即趴在寅珺面前俯首。

    “再见了,小狼狼。”

    坐在寅珺头上的梁休言咧嘴一笑,吐出这头倒霉银狼的死亡之音。

    下一秒,哈迪斯便从阴影处走出,拔出腰间的利剑,干净利落的劈下!

    一道血黑色的气刃直冲银狼头颅。

    下一秒,银狼头身分离!

    鲜血喷涌而出!

    “还好有寅珺你的水盾,不然那血都要溅我身上了。”

    梁休言拍了拍身下的寅珺,笑着表扬。

    银狼的残魄出现,被哈迪斯握在手中。

    “哈迪斯够不够?不够分你点?”梁休言问道。

    龙型玉佩转化残魄也是需要时间的。

    里面还存着三个残魄。

    得到哈迪斯消息后,梁休言将剩下的三个残魄一起调出,递给哈迪斯。

    哈迪斯手握四颗残魄,一股漆黑浓郁的黑暗能量从他手中溢出。

    下一秒,四颗残魄就被融合到了一起,成为一枚血色的大残魄。

    接着,哈迪斯手一指,银狼身下就出现了一道血色阵法。

    哈迪斯将手中的大残魄丢入阵法中,凝神进行转化。

    哈迪斯转化的时候,梁休言能感觉到自己亡灵系魔能的消失。

    “原来这还需要我的魔能辅助啊。”梁休言摸着下巴沉思。

    银狼的头身在阵法中连接起来,身上的皮毛血肉慢慢消失,只剩下一头白色的骨架在其中。

    大概过了一刻钟,那头孤狼的眼眶中出现了血红色的灵魂之火。

    随后,阵法消失。

    哈迪斯带着那头骨狼匍匐在梁休言面前。

    “看着还不错,不过应该很惧怕光吧?”

    梁休言能骨狼身上感受到奴仆级妖魔的力量。

    “是的。”哈迪斯的消息传来:“转化的条件很严格,必须是我亲手杀死,沾染上我黑暗之力的东西。”

    “同时需要残魄或精魄做辅助,还必须引用您的魔能才行。”

    “我现在还太弱了,无法转化战将级的尸体,就算能,也只能得到奴仆级的亡灵仆从。”

    “这只骨狼相比它之前,实力要削弱了些。而且我现在最多只能留十只奴仆级亡灵在身旁。”

    “十只也很可以了哈迪斯,正义的群殴永远不过时。”梁休言笑道。

    “没关系,慢慢来嘛,一口吃不成个胖子。”

    这时,哈迪斯的消息又来了:“因为转化时用到了您的魔能,所以即使不需要我,您也可以呼唤亡灵仆从为您战斗。”

    “牛逼啊哈迪斯,这下我们是真的捡到宝了!”听到哈迪斯的消息,梁休言忍不住大笑起来。

    那些转化的亡灵仆从怕光?

    没事!

    等以后数量多了就行。

    等到每一只亡灵仆从都扔一根骨头就能砸死光系法师的时候,那还怕个叼毛!

    好了,现在修炼目标又多了一个!

    高兴之余,梁休言还是认真的思考了哈迪斯的亡灵转化。

    首先,转化成的亡灵仆从具有亡灵的弱点——怕光。

    其次,可能会舍弃身上的一些能力,实力会被削弱。

    就像那只骨狼,从银狼转化来后,就失去了“化毛为刺”这一击,只能靠自身的肉体力量进行攻击。

    当然,梁休言也不清楚这到底是因为亡灵转化自身的缺点,还是所用的残魄不够。

    最后,亡灵转化需要用到他的亡灵系魔能。

    转化一个小小银狼就花了他将近五分之一的魔能。

    光残魄和魔能的消耗就是一大笔支出。

    不过要梁休言来说,还是赚的。

    魔能还可以修炼,四五个奴仆级残魄也就几万十几万的。

    十几万换个强大且完全忠心的奴仆级妖魔,怎么都是值的。

    一番思索下来,梁休言决定今天晚上就先将魔能用完,整几个奴仆级小弟再说!

    至于残魄精魄?

    梁休言看着面前的森林,嘴角不受控的上扬,脸色愈发张狂。

    这不就有了?!

    ……

    将亡灵系星云里的魔能用完时,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太阳正慢慢升起。

    梁休言兴奋了一个晚上,疲倦在这一刻系数席卷而来。

    梁休言打了个哈欠,转身回家睡觉。

    等睡醒时已经是下午了。

    梁休言来一楼找吃的时候正好看到牧奴娇坐在沙发上修炼。

    牧奴娇坐姿格外柔美,从那饱满的胸部到腰再到臀部,优美的曲线让梁休言忘记了思考。

    梁休言就这么静静欣赏着美女的身姿。

    如果不是肚子一直在抗议,他都不会清醒过来。

    梁休言站在玄关,准备下楼找东西吃的时候,正好看到了牧奴娇手带着一枚不同寻常的手镯。

    手镯散发着特殊的光泽,随着牧奴娇的呼吸频率一明一暗。

    “星云魔器?”梁休言看着那手镯猜测到。

    假期之后,梁休言也是感觉到牧奴娇的实力有了不少的提升,现在看来,这星云魔器也有一份功劳吧。

    “到底是大家族的人啊。”梁休言笑着摇头出门,心中感慨。

    牧家也不愧是魔都四大世家之一,虽然按底蕴,比其他三个要稍微弱了点,但也是有实力的。

    从牧奴娇手上的星云魔器就能判断出来。

    梁休言自打亡灵系进入中阶后,就一直在研究那些修炼魔器,亡魂器皿什么的。

    他也想以后靠做做魔器就过日子。

    要是可以,谁会想三天两头跑野外呢?

    从梁休言浅薄的知识体系来看,牧奴娇手上的星云魔器已经是中等偏上了。

    这样的星云魔器,光是所要的精魄差不多就得两千万——三千万了。

    还不提其他辅助材料和人工费。

    到底是大家族,这种瑰宝都送的出手。

    看来自己的爱情之路有点坎坷啊。

    感慨归感慨,梁休言可不会脑子一热就和大世家签卖身契。

    那种仆人追小姐的剧情,只会发生在小说里。

    梁休言要的,是牧奴娇发自内心的喜欢他,无关任何!

    他要得,是那些大世家的领导人客客气气的和他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