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迷 » 都市言情 » 罗律师直播普法,你当段子手? » 第197章 法官:杀人还要诛心啊!罗凯庭上怒怼被告!

第197章 法官:杀人还要诛心啊!罗凯庭上怒怼被告!

    “调解协议呢,赶紧拿出来,我方当然同意!”罗凯乐不可支。

    这种场景给被告整不会。

    打官司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争一口气吗?

    是的,对于少数人来说是这样的。

    但是对于200元左右押金不退还的原告们来说。

    如果能够收到2000块钱的赔偿。

    那当然是美滋滋啊。

    大家都是实在人。

    能够把这一个巅峰市值200亿的互联网公司告上法庭,已经狠狠的出了一口恶气。

    现在再拿2000块的赔偿。

    爽!

    爽的飞起!

    爽的原地起飞。

    看着罗律师强行按着这家市值百亿的互联网公司低头。

    这丫的比爽文还爽好吗?

    能拿钱!

    能吃瓜!

    能出气!

    罗律师牛逼。

    法官是知道双方的辩论焦点的。

    无非就是赔了这7万人之后是否会开一个口子!

    其他有着相同遭遇的受害者,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得到赔偿。

    一旦有了这样的判决案例在前面。

    那么后续的人数一旦诉讼请求和被告都是同一对象的话。

    后续的受害者可以直接不经过判决。

    直接来审判院这里,由审判院从共享自行车公司的官方账户上划拉钱。

    直接拿赔偿。

    直接拿钱。

    直接不走起诉审查审判程序。

    炎黄这边没有集体诉讼。

    但是却有了另外一个比集体诉讼更好一点的方式。

    这种方式…

    节省司法资源。

    同时兼顾公平公正审判。

    相当的完美。

    总不可能来一个相同的受害者起诉已变纳将近2000多万人。

    岂不是要受审2000多万个案件?

    那全炎黄的法官都来审同一个类似的案子。

    那其他案子,更加严重的案子还要不要判决了?

    2000多万人受害者形成的2000多万个独立要走程序的案子。

    嘶!

    炎黄一年之内所有审判院接到的案子,也差不多就是这个数了……

    所以这是不可能的。

    根据诉讼法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兼顾效率原则。

    这是明文规定的。

    并且融会贯通,体现在法条之中的。

    原则大而宽泛,但是法条具体而详实。

    这个法条就是悬浮在所有作恶的大企业头上的一把刀。

    前人帮忙争取到的合法权益。

    后面的受害者直接就可以受用。

    可谓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罗凯并不仅仅只是为自己或者为这7万个原告争取合法利益,合法权益。

    而是在为2000多万人在争取合法权益啊!

    ……

    提出调解条件的被告席上的谢律师沉默了。

    淦!

    我都给出这么好的调解条件的,你就不能够撤诉吗?

    我都已经答应10倍赔偿了,原本赔200块钱就了事儿的,我直接赔每人2000啊。

    我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

    我出了这么多钱!

    收买了这么多的人!

    做了这么多的折腾!

    在法庭上做了这么多的事儿。

    最后的结果是:

    你们拿了调解的钱还要继续起诉我方!

    那我这钱不就白花了吗?

    简直就是丧心病狂啊。

    那我调解了个毛线啊。

    坐在被告席上的26岁董事长,脸色也相当的难看。

    就算是不懂法律知识。

    凭借着朴素的语感。

    他还是听出来了。

    罗律师作为7万个原告的诉讼代,表人(注意不是代理人,代理人是律师,而罗律师现在的身份是原告之一)。

    这7万人当中有人愿意拿钱了事儿。

    但是也有一部分不愿意拿钱继续围观。

    继续力挺罗律师。

    那麽……

    哪怕有一半的人愿意和解,那也是3万多快4万人了。

    剩下的4万人照样可以一起提起诉讼。

    罗凯照样还是诉讼代.表人。

    还是原告方的代.表人。

    只不过人数从7万多人减少了几万。

    淦!

    调解现场瞬间沉默了。

    但是!

    坐在原告席上的罗凯看着这两人开口赶紧催说道:“我方相当同意被告方提出来的调解协议,在获得赔偿以及调解方面,我做不了主。

    我方7万多个原告,我当然代.表不了他们所有人的想法。

    毕竟每个个体都是独立的存在,都能也都应该直接的得到合法的调解赔偿!

    所以说原告方你方的调解协议可以拿过来,相信有这场案子的原告们都在线进行观看,如果达成协议的话,我可以让这7万多个原告的人制作愿意和解的名单!

    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来达成调解,毕竟调解的方式地点以及条件什么的话,是属于原被告双方之间可以协商的事情,灵活多变嘛!

    你说是不是,谢律师?你说是不是?xx共享自行车的董事长?

    你们可是在律师行业以及商业上都能够一个唾沫一个钉的,都是响当当的人物,相信不会出尔反尔,食言而肥吧?

    这可是你们提出来的和解方案,我方愿意接受,并且极其的愿意,可千万不要撤销啊!”

    罗凯乐呵呵的笑着。

    嘴里面说的语言相当的轻松。

    连消带打。

    甚至还夹杂着一些捧杀的言语。

    你们提出来的和解!

    给钱!

    10倍的给钱!

    我作为受害者的一方,当然同意。

    但是有些原告他不同意怎么办?

    我拿了钱之后还得继续起诉你们。

    哎呀,真不好意思。

    钱老子要拿。

    你们的名声,老子要狠狠的落下!私下这家公司丑陋的面孔。

    最后官司我照样要打,要继续起诉。

    嗯!

    罗凯嘴角带着笑意的话语,急切的表示调解实在是一个大好事。

    赶紧上协议!

    上合同!

    但是听在被告席上坐着,这两个人的耳中。

    犹如恶魔的咆哮。

    杀人还要诛心啊。

    组成合议庭的三位法官,心中莫名的闪过这一句话。

    坐在被告席上的谢律师,看了一眼贝罗律师几句话就气得两眼发红,脑袋都差点气出生气的26岁的董事长。

    叹了一口气。

    年轻人,年轻气盛。

    这是好事儿。

    但是有一件事情就是这个26岁的董事长还没有快速的学会,那就是脸皮一定要厚。

    商场如战场。

    上一分钟还厮杀的难分难解,下一分钟只要利益合拍,那么就可以亲如兄弟……

    但是既然作为代理人的聘请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年轻人拉不下脸来,但是谢律师可以拉下老脸来。

    谢律师轻轻咳嗽一声:“罗律师不要继续捧杀我方了,既然双方都没有调解的意愿,那么我方觉得调解程序就此终结吧!”

    “按照法律规定调解过程当中就只要有一方不同意,那么就可以终止,罗律师你说是吧?”

    罗凯听到这话之后。

    嘴角的讽刺姿色相当的浓郁:“几分钟之前调解程序是你方当庭提出来的,现在说停止就要停止,恭喜被告方的律师在这场案子当中又多称了几分钟,听说你的诉讼费用是按照时间分钟来计算的是吧,真是极其的不要脸啊!”

    “那行,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我们就直接不用调解程序,直接进入审判程序吧,真是的,这么折腾!”

    罗凯狠狠的给这一个谢律师上眼药。

    你不是挑拨离间我罗某人和我的7万多个原告队友吗?

    那么我当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稍微给你这糟老头子上点眼药。

    这也是挺合理的,对不对?

    来呀,相互伤害呀。

    罗凯这话说出来之后,坐在被告席上26岁的共享自行车董事长,再次看向坐在自己旁边的这个上了年纪的谢律师。

    眼神当中的怀疑之色闪烁了一下。

    虽然是一闪而过。

    但是谢律师作为60多岁的人,均经历了各种沧桑的事情,当然能够快速的捕捉。

    “律师费用这是我和我方当事人签订的是双方的私事就不劳罗律师费心了!

    就像我也不会当庭说罗律师你一直以来打的官司收入都寥寥无几,依然还被你们律所奉为宝贝。

    罗律师年纪轻轻就如此语言能力辩论能力了得,真是让我为之汗颜啊!”

    双方在语言上稍微交锋了一下。

    由于现在是处于调解程序即将结束当中。

    所以三位法官并没有发表言语。

    在这个过程当中,唯一最为痛苦的就是书.记.员。

    因为他们要把双方刚才的辩论场景给记录下来。

    法庭之上,从开始到结束,所有的过程双方的交锋都不能够遗漏。

    启动了什么样的程序,提出了什么样的意义都要记录下来。

    就比如说罗凯在开庭之前提出的要更换法官!

    以及后续的被告方要使用调解程序。

    都得一一记录下来。

    单开两页。

    这工作量。

    扎心了!老铁!

    痛苦面具jpg!

    手速全开!

    启动。

    ……

    咚!

    法庭之上。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锤。

    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调解结果,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由被告方提出的调解程序,我院尊重双方原被告的意思自愿,并且主持调解。

    根据双方的调解协商成果,调解失败,以及再次由被告当场宣布结束调解!

    现在作为调解见证人的法官,我在这里宣布调解结束,调解程序完结!相关的调解内容会在审判的记录当中标记。”

    “既然调解失败,那么启动审判程序!现在重新回到审判之中!”

    法官的话,让这个案子重新回归正途。

    接下来相信审判辩论会极其的简单。

    因为这场案子当中证据方面详实,组成再扎实不过的证据链!

    原被告双方身份确定。

    在这种情况之下。

    辩论什么的空间就已经很少了。

    这个案子可以简单的理解,成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证据充足!

    所以被告方最近风头很大的的共享自行车公司要栽一个狠狠的跟头。

    而且很有可能公司会因此就直接陷入破产程序当中。

    因为现金流直接断了。

    但这家公司破产了,无所谓。

    因为他只不过是共享自行车概念提出来的第1家公司。

    第1个吃螃蟹的。

    因为经营管理方面相当的混乱,破产了之后还有其他的公司快速的吃掉市场份额补上这一个市场!

    几家有实力的公司,对这个市场份额早就虎视眈眈卷都不行。

    各种优惠券,各种免单,各种免支付免押金什么的,早就卷的飞起了好吗?

    公司商家卷起来。

    让更多的普通人能够享受到便宜而便利的自行车出租服务!

    在市场如此成熟之下。

    损坏了将近2,000万人,潜在用户押金合法利益的共享自行车公司破产,并没有什么可惜的。

    不值得同情。

    也没有必要去同情。

    商场就是这个样子。

    首个吃螃蟹的不一定是最终活到最后的。

    商场的战场。

    古人诚不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