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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开篇

    失落的日记本。

    从第八十页开始,描绘了她和男朋友相处的点滴。

    亮起了咏儿的桌灯,挑灯夜读。这个寂静的夜晚,505号房间没有完全暗下来。

    朦胧的月光和桌灯的灯光相互辉映,营造了一个安静、祥和、温和的场景。

    歇斯底里的情绪正酝酿着,等待迸发而出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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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咏儿的日记】

    星期六。阴天。

    “我喜欢你。”

    他看着我说话的时候,我从他的目光感受到了真诚、诚恳和值得信赖的感觉。

    这么多人围在我身边转,我都没有为任何人心动过,直到他和我说一句“喜欢”,那被冰封的心也为之颤动。

    自从经历了梓言的教训后,我对爱情不抱希望了。他们因为面貌而喜欢上一个自己其实并不那么喜欢的人。当他们发现我的第一次并不属于他们,他们就会狠狠地撕破脸皮,无情地离开我。

    “凭什么那个男人可以得到,你却如此抗拒我。”

    他们都会对我说这样的话。我看待爱情,好像很随便。

    没错,和很多人相比,我的确是挺随便的,只要我从一个人的目光看到他的真诚,我很快就心动了,奋不顾身地、无后顾之忧地坠入情网。

    看似随意,实际上也是有一定的规律可遵循。

    我开始学习如何在每一段感情中保护自己,我不能让18岁那年事情重演。

    这种事情,一辈子排练一次就足够了。

    他说他爱我,喜欢我,想好好照顾我。他说他会把我捧在手心上,他说......

    我认定了是他,也很感谢他愿意接住满身是刺的我,在我最意想不到的时候,从我的世界经过,停驻在我的身旁,拥抱脆弱的我。

    “你最喜欢我的哪一些点?”

    “我都喜欢。”

    “真的吗?”

    “不要骗我。”

    “谁舍得骗小公主呢?”

    他说我是他的小公主,小公主值得世间所有的爱,所以他要用一生来爱我。

    我牵着他的手,在学校附近的步行街,走了好多圈,买了奶茶,买了一份温暖。

    韩涵趁着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亲吻我的额头。

    “你很会。”

    “因为是你。”

    “你不应该叫韩涵,应该叫憨憨。”

    “啊,原来我的名字还有另一层意思。”

    “憨憨......憨憨.......憨憨!”

    晚上,韩涵送我回宿舍。到了校门口,我和他说:“先送到这里吧,我想.....”

    “我明白的。”

    四个字,一句话,无限的感动。那一刻,我只想和他共赴一场没有尽头的旅行。

    有一个准时睡觉的室友真好,我可以好好地利用晚上的时间,写下我们的点滴。我想记录我们的甜蜜时光,很多年以后,也许我就有很多故事和我的孩子,甚至是我的孙子说了。

    我想得好远,但是想得远,都是女生的自由和权利。

    一个月前,实习的时候认识了韩涵,没想到,我竟然收获了工作经验,还意外获得一份爱情。

    爱是流淌的,是有温度的,是永恒的。

    憨憨是我想以一辈子来陪伴的人。

    好像真的想得很远了。

    今天,很幸福。

    张咏儿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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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溪第一次知道原来那个男生叫韩涵,所以昵称才叫“憨憨”。

    “他应该很爱咏儿吧?”

    如果咏儿知道灵溪每个晚上并没有按时睡觉,应该会想拍自己的脑袋吧!

    她还有机会知道吗?

    理论上还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