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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这行很多年了

    风王国的夜晚,普通城市里没有太多路灯,今天夜里看不见月亮,巷子里很黑,那位大人赐予我的眼睛可以无视光线变化,嗯,这很好,方便我去吊死那只惹人讨厌的肥胖地精。

    对了,我叫牙,自从一百年前大人为我把那个害我去敌国首都送死的“清廉的长官”绑在野马上拖行了几百公里后,我便为了大人卖命。

    我还记得当时我看着马尾上仅剩的两截破破烂烂的手臂时的心情,那种我一辈子都报复不了的高官就那么简单的死在我面前时,那种直冲神魂的畅快感和对那位大人的感激。

    现在的我作为大人的眷属、忠犬、匕首活着,日常工作和我还是人类时所擅长的暗杀没什么区别,非要找一个的话,大概就是——现在为了伯劳乌斯大人杀人,我非常乐意。

    扯远了,今天我要吊死的地精住在一间地下室里,从偏僻的位置和附近脏乱的环境可以看出,这家伙非常怕死和抠门。哼,如果多花点钱找家安保工作好点的酒店,或许他还能多活一时片刻。当然,作为暗杀者我很高兴,毕竟那位大人说了“上班不想办法摸鱼那就是亏了”。虽然不清楚为什么工作时要去河里抚摸鱼类,但我大致能理解大人的意思。

    门内传来一阵又一阵的鼾声,看来这只地精只是抠门,能睡死的人一般都不是真的怕死。

    解开门板处用来警报的铃铛,用纤薄的刀片格开门锁,我集中目力看清了酣睡的地精的脸。确认无魔法反应,生命气息只有一个,目标无面部伪装。随手从腕带下甩出四根带有麻醉药的飞针——不错,任务完成一半。

    ……

    拖着地精走向城中唯一有路灯的一条路,回想任务中的细节:地精使用的联络道具用定向传送卷轴送到希的办公地点,所有钱财收集完毕,在地下室留下了伯劳乌斯大人的魔力残余物品,准备好了吊死地精的绳子。嗯,没有纰漏,希望议会第四席——格哈姆先生,喜欢我的作品。

    …………

    啧,这只地精是和白皮猪的混血吗?踢了四脚才醒过来(牙,你觉得会不会是你那些麻醉的效果?)。

    “不要用那种惊恐万状的眼神看着我,也别想着逃跑。”当我折断了它的手脚并把它吊上路灯后开口,毕竟伯劳乌斯大人说过:

    “有话对敌人说的话,最好是对着对方的尸体说,尸体不会反驳。”

    我没有折磨敌人的爱好,等这只地精身体不再抽搐,眼珠子突出眼眶,舌头无法继续像蛇一样扭动后,我顺着它的眼眶把刺剑插入,胡乱搅动一番保证它不会诈尸后便离开了。

    杀人后补刀似乎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自从大人把自己的脑袋拧下来给莉莉法大人当球踢以后,我就不再相信“没有头的敌人才是好敌人”这句话。可惜伯劳乌斯大人希望让其他人看到这只地精吊死的样子,不然我很乐意用“崩解”或者火焰魔法毁尸灭迹。

    使用影子回到伯劳乌斯大人身边,大人正站在窗边,伟岸的背影里似乎奔涌着无尽的智慧,欣赏着漆黑的,蔓延到城外的夜色。

    我和柳侍立在大人身后,望着大人的背影,由衷的期待下一次为这位睿智而强大的主人挥剑。

    此时伯劳乌斯的心理活动:

    ?这小矮子为啥用那种眼神盯着我,我记得他不好这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