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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地痞小流氓马修

    晚上,虽然身体疲惫,但是,李秋水还是用一根木棍替代木剑练剑。和昨天相比,今天的成绩更差,可能是因为实在是太过劳累的缘故,还没练到昨天的程度,木棍就已经飞了出去,李秋水在地上躺尸了好久才爬起来。

    躺在他的临时小床上,李秋水稍稍盘算了下他如今的资产,算了好几遍都是十七个钱,他现在急需一件衣服。

    想起地球上,一个馒头有卖五毛的,也有卖一块的,当然那些卖五块十块的馒头绝对不是劳苦大众们日常享受的了的,如果以一个馒头五毛钱算,那么自己现在相当于有八块五毛钱,这么看来,如果能把今天的三十多个马扎都卖掉的话,一件廉价衣服的钱应该是够了。

    又盘算了会儿明天的计划,李秋水方才止住念头,放松了身体,开始搬运内力。

    这一次,李秋水没有再睡过头,也许是一直心心念着马扎的事儿,又或许是对即将得到一件能蔽体的衣服的兴奋,他睡得比较浅,在阳光打进来的时候,就醒了。

    天依旧还是那个天,太阳还是那个太阳,不知是不是入戏太深,还是本能开始喜欢这里了,这次醒来的瞬间没有出现那种时空交错的不真实感,睁开眼,他就知道这里还是这里,不是原来的那个地方。

    在河边洗漱的时候,李秋水望了望右侧不远处的那个树荫,那里换了另一个人。顺着小河装作闲逛,又遛了回来,确实,那老头今天没来钓鱼。

    吃了两三只龙虾,虽不饱,也无碍。

    来到藏马扎的地方,一大片的马扎,有三十三个之多,在李秋水眼中,这都是钱啊。忙摆的再松散些,让他们能够更好的接受阳光的洗礼。

    昨天把木剑弄丢了,这会儿闲来无事正好再做一把。

    不费多少功夫,做木剑的技术还是不错的,毕竟前世他也没少做过。这一把木剑相较于昨日那把要短些,主要是先前没有考虑到这具身体的矮小,身体未长成,用三尺剑,总是有些笨拙。

    随手舞动几下,手感甚是不错,眼角瞥到树叶上的一只毛毛虫,剑随心动,木剑在空中划过半个圆,一剑刺出,“刺啦”一声,木剑准确的刺透了树叶,毛毛虫径直掉在了地上,蠕动着,看样子是毫发无伤。

    木剑两边并未开刃,主要是材料不合适,但是剑尖还是被李秋水削的极是锋锐。

    三十多个马扎,放在一起一次带走,对于他如今的小身板来说,却是有些困难的,又不想来回跑,毕竟天贼热,太阳又毒烈。

    随手砍了几棵小树,修剪下,用草绳捆了个野外单人拖拽的担架,负重的问题一下子迎刃而解。

    连装钱的问题,李秋水也想好了,在下摆选了块还算完整的地方撕下来,待会儿钱就放在里面包裹住,系上草绳,放在怀里即可。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李秋水望着小镇方向,莞尔一笑!

    马修是“乱石堆小镇”中的一员,虽然大家并不承认,但是马修不管,只要他自己这么认为就行了。

    马修个头一般,身子略显单薄,一头常年油光光的长发,由于不怎么梳拢,经常乱糟糟的。更奇特的是,他竟学女人在一侧的鬓角编了个小辫,就好像一个男人学着女人在头上放了朵花儿一样,女人放了,人家可以算是装饰,男人放了,就是有些不伦不类的感觉。

    马修这一天吊儿郎当的在大街上闲逛,在馒头店老板那拿了两个馒头,又在卖小吃的小店要了一小盘小菜,当然是没给钱的,也没人敢要,都习惯了,好在马修要的也不多,只要他不捣乱,这点损失大家还是愿意的。

    马修人看着并不壮硕,但是他的腰间常年插着一把匕首,那是他一次无意中捡到的,每次有人敢跟他瞪眼,他就会拔出匕首,马修端地是有一股子血性,曾经他真的当街捅死过一个外地人,从那以后,这镇上基本也就没多少人再敢惹他了。

    马修也有些头脑,他知道自己并不受待见,所以一般只要不惹怒他,他也不会去干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儿。

    作为一个敬业的地痞流氓,小偷小摸那是必须的,但是马修从来不去入室盗窃,毕竟有一整个小镇子的人供养他,没地为了那点东西去再刺激小镇人民那颗脆弱的心,不划算。

    天气太热,行人一来很少,二来走路都急匆匆的,知道他的人遇到他都会下意识的离他远点,于是,一路走来竟是一个钱也没摸到,这让马修很遗憾,咒骂了一声这该死的天气,偶然间,露出几颗参差交错的黄板牙。

    可能是有些痒,伸手在怀里搓了搓,掏出来,指头竟是捏了个黄泥球,放在鼻间闻了闻,竟深吸一口气,看样子挺享受,末了,终于大拇指和食指一搭,熟练的一弹,黄泥球便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一双贼溜溜的小眼不停的在别人腰间挂着或者怀里揣着的钱袋以及女人的屁股上转悠,样子极猥琐。

    双手空落落的感觉让马修很不爽,看了好些个女人屁股,让他有些火起,决定去小巷子找小寡妇莉莉泄泄火。

    自从马修帮莉莉讨回了几次嫖资并拍着胸脯担保以后他罩着她以后,他再去都是可以赊账的,只是马修从来没想过要还,女人也从来没张口要过。

    路过几户人家,有几个老太还有几个中年妇女坐在一起唠嗑,这本没什么,平常事尔。

    只是忽然的便听到“小乞丐”、“钱”之类的词,便让他上了心。左右小寡妇在那也走不了,晚一会儿去也无所谓,于是,马修便靠在墙角偷偷的听他们唠嗑。

    没人看见墙角另一侧的马修,几个女人八卦聊的火起。

    只听一个女人道:“那个小乞丐我见过好多次了,前几天想是生病了,一直躺在那街边上,也不怎么动弹,还以为是要死了呢!”

    又有人接上:“是啊,是啊,我也看到了。那脸白的吓人,不过还真是命大啊,还能活过来,看样子是病好利索了。”

    “看样子也是个走运的,不知道哪里来的运气竟开始挣起钱来了?”

    又一个略压低了些的女声传来:“不过,还真别说,洗吧干净了,长得还是蛮不错的,就是瘦了些,那小屁股都没几两肉。”

    “真不害臊,连男人家屁股你也偷看。”

    “还男人家?那小乞丐顶多也就十二三岁,萝卜头大个个,看个屁啊看?”

    “哦,这么说你还经验丰富?来说说看。”

    …………

    再往后就跑题了,马修也没了再继续听下去的心思。

    “小乞丐?还开始挣钱了?呵呵……”

    马修摸着刮的跟狗啃的似的胡子琢磨,那个小乞丐他也是知道的,还抢过几次小乞丐讨来的钱,瘦瘦弱弱,每次都是唯唯诺诺的老实的很。

    不由得,马修心思就活泛了起来,今早好像还看到过那孩子,虽然只是个背影,但是那一身破烂全镇找不出第二个,这么说那小乞丐还没离开?

    “这简直就是天上在往地上掉钱啊,不抢白不抢啊!”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马修已经来到了小巷子,虽然火已经降下去了许多,不过既然来都来了,待会儿再去找那小乞丐也一样。

    马修并不知道,他前脚离开没多久,后面他正琢磨的小乞丐就来了。

    当李秋水拖着野外担架,上面摞着高高的一堆小马扎,刚进来就被闲聊的几个女人看到了,毕竟不说他的造型醒目,光是那担架划拉在地面发出的声音就不小。

    远远的,李秋水就听到有人吹了声口哨,还对他招手,大声说了一句什么话,是个中年妇女,他感觉可能是自己的马扎小巧、方便、便宜的缘故。

    李秋水觉得自己这是一炮打响了知名度,后面肯定好卖。

    如果他知道那句话的意思是“呦,看啊,那露屁股的小乞丐又来了”的话,不知道会不会直接捂着屁股泪奔而去!

    这一次李秋水机智的没有背着他的木剑,不然又得被熊孩子们顺跑了不可。

    李秋水刚停下,打开系着的草绳,一群女人就围了上来,一个个摸着马扎体验。

    李秋水微笑着在旁边伺候着,毕竟顾客就是上帝啊,千古不变的真理。

    不到三分钟就卖出去了三个,六个钱入手,李秋水伺候的就更殷勤了,如果不是语言不通的话,他绝对有把握把这些一看就并不怎么机智的妇女们忽悠晕了不可。

    妇女们叽叽喳喳的,声音不小,不一会儿,家家户户的大门口就露出了一个个小脑袋,探头探脑的,胆小的只是远远的好奇的看着,胆大的已经奔了过来,于是慢慢的这一小块地又被一群孩子以及后面赶来的家长们包围了起来。

    李秋水僵笑着,突地望见了有个十来岁的孩子拿着他的木剑和几个孩子玩耍、炫耀,那孩子望见他在看他,只瞥了他一眼就扭过头继续和小伙伴们玩闹,丝毫没有物归原主的觉悟。

    看来土著们老早就有改变盘坐的想法了,只是一时没能有人给他们起个头。

    生意还不错,半个钟头左右,三十三个马扎就卖光了,挣了六十个钱,没错,的确是六十个,因为其中有三个马扎不翼而飞了。

    担架也不要了,李秋水再次从一群熊孩子中杀出一条血路,落荒而逃,期间,他清楚的听见后面一声“撕啦”,手往后一摸,他不用看都知道,定是露着半个屁股和大腿了。

    “最讨厌熊孩子了!我可怜的衣服啊!”李秋水一阵哀嚎,可能他没注意到,那些“熊孩子”有的比他还大些呢,若不是因为他本身长得小,熊孩子也不敢这般跟他玩闹。

    当然,熊孩子本身就是个不稳定因素,是不能以寻常逻辑对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