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爱的她
随着这个夏天的沙漏流逝,整个学校泛滥了越来越多的入对出双。
班主任美其名曰“黄昏恋”。
“你们这群小子,都熬到这时候了,一个个又放松了,是不是傻!”
“***说过什么来着,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可谁又能听进去那一套呢。
黄昏很美,彩云游走,凉风跳跃,操场的绿草皮向上飞翔,所有的支支吾吾变成了修养的谈吐。
更大的催化剂是广播里那一首首情歌,那一年抖音快手火的一塌糊涂,百花齐放的歌曲都在抖音快手里面大放异彩,多少年前的老歌挖出土,新歌也层出不穷。
那时候我们学校的广播也与时俱进,无论是课间跑步时候放的歌,晚自习间隙放的歌,中午或者下午放学后放的歌,都被荷尔蒙塞满————
所以我可以听见:
“我真的好想你,在每一个雨季,你选择遗忘的,是我最不舍的。”
“想带你看晴空万里,想大声告诉你我为你着迷。”
“可不可以,和你在一起,我们之间,有太多回忆。爱上了你,没什么道理,只是情窦初开遇到你。”
“多热烈的白羊,多善良多抽象,多完美的她呀,却是下落不详。”
像我这样不但有成绩又放浪形骸的男孩自然也是难以免俗。
根本很难想象的,摆在我面前的同桌我却一直视若无睹,反而去更远的地方爱上了一个被音乐包裹的姑娘。
阳光落在音乐房,我总是在中午午休的一个小时和周天下午去那里赖着,尽管这样却也已经是从海绵里挤出来的水了。
佛洛依德说:“一个人有所行动无非是因为两件事,第一个是想要成为伟人的欲望,第二个是**望。”
当然,音乐房里都是一些艺术生,他们大多都是被迫营业。
在我们学校几乎所有的艺术生并不是秉持着对音乐的喜爱————
音乐是他们进入大学的救命稻草,而不是他们登上更好大学的阶梯。
他们只是把音乐看做他们升学的工具而已。
当然,这只是大多数人,我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当然是个例外。
她爱穿着白色的长裙,一双轻松舒适的粉色帆布鞋,右手是刚刚摘下的柳树缠绕的手环,在阳光的滋养下格外丰沃。
她喜欢阳光照在身上,抚摸皮肤的感觉,所以从来也不会拉死那扇蓝色的窗帘。
她知道这里是一个空城,没有人在能烫死人的正午不好好的睡一觉而来这里练琴的。
她不喜欢那些被注入太多名分但是他欣赏不来的艺术,就像我不喜欢那些铺垫重重顾左右而言他的拖沓的名著。
她喜欢慵懒地唱那些韵律简单舒适安静的流行歌:
她闭着眼睛唱:“我习惯在包里藏一瓶百无聊赖,打发人间的白云和苍狗设计睡着的未来~”
它沐浴着阳光弹:“你是我未曾有用无法捕捉的虚拟,我却又你的魂吻你的心,载着我飞呀飞呀飞,越过了意义~”
音乐房永远是一个神秘的地方。
就像森林深处的一座城堡。
我总是感觉真正能玩弄时间的人,不是物理学家,不是导演,而是乐器相碰倾泻而出的音符。
它流淌开来,蔓延过第四维度坐标,交织缠绕,扭曲所有的正常,像是爬满枝干的藤蔓,抚摸着岁月的质感。
我生怕进去之后被时空错乱,平生悲怆。
可是,没有的。
我爱音乐。
已经忘了是什么百无聊赖的契机让我在烈日的正午去逛了逛音乐房。
已经忘了什么时候第一次听见第一次看见第一次感受第一次感动。
也已经忘了什么时候去音乐房听他唱歌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更忘了什么时候这种习惯告诉我,这就是爱。
我变的蠢蠢欲动,就像是一双手挠着心里的痒。
我早已经分不清是音乐让我心跳加速还是他让我心跳加速了,当然这些早就已经无所谓了。
我只知道,这种痒只有见到她才能解决,只有听到他的声音才能缓解,只有让她开心才是为数不多的解药。
鉴于此,每天晚上吃饭时间我都找控制广播的兄弟放她当天唱的歌。
因为我看到了,每到晚饭时间,她往往都是坐在中间的足球草坪上,和三两个女孩打打闹闹吃着外卖或者刚刚从餐厅买来的饭菜。
她的一颤一笑,胜过头顶橘色的黄昏。
胜过染色的残霞,胜过穿了盛装的宇宙。
我也每每在这个时候都在抬头就可以望见的不远处的篮球场炫技,我肯定她是听到了,不然他不会笑得那么开心放松。
我也肯定她是看到我了,这也直接促进了我球技球商的突飞猛进,直接杀入篮球校队的替补控卫。
4月28日,刘若英带着《后来的我们》重回大众视野。
我听见她在音乐室里自弹自唱:
“你该如何回忆我,
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我的痒再也忍不住了,似乎那只痒痒虫要将我生吞了。
我想,如果我现在不行动,将来如何回忆他?肯定会很难过。
我想,如果我现在行动了,将来如何回忆他?带着笑或者很沉默。
权衡之后,我决定要选那个更划算的。
听到五月天唱——
“只期待后来的你能快乐,
这就是后来的我最想的。
后来的我们依然走着,
只是不再并肩了,
朝各自的人生追寻了。”
难免不悲伤,即使没有故事,也想创造一些故事。
正如《平凡的世界》里说的,每个人都有一个他的觉醒期,命运也掌握在觉醒期的早晚里一样。
我大梦初醒,终于觉得自己该做点事情了。
经过了好几个辗转难眠的夜晚和好几个魂不守舍的白天,我终于开始着手事物。
在几天后的《复联3》上映,我跑去电影院买了两张票,又顺风顺水地把其中一张塞进了他的钢琴谱里。
这样的创意颇有点先斩后奏的感觉,只要他看到了,总是没有理由拒绝的,我无比肯定。
她一定会赴约的,至少她是肯定会来看一看的。
我总是在事情做成前一直坚持胸有成竹。
但我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想好了退路的,像他这样纯洁干净的女孩,在高考的打压面前,屈尊于学业忙着办正事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至少拒绝不代表不爱我。
这样一想心里就舒坦了很多。
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我都没有向同桌和发小透漏一个字,毕竟心中怀有了一个爱的人,就像走投无路的社畜突然怀里有了几百万的彩票,小心翼翼,闷声狂喜,像保留着一个粉红色的秘密。
没有一场风会无缘无故地席地而来。
没有一只蜻蜓会无缘无故地调戏操场的铁栅栏。
没有一阵青春会无缘无故地聚合和赴宴。
那一天,我删繁就简,轻装上阵。
纯白色短袖,宽大的短裤,一颗手不知道往哪里放的心。
我骑着ofo小黄车赶往电影院,那时候ofo还没有倒闭。
她穿着紧身的牛仔裤和黄色的帆布鞋,干净宽松的白色T恤,上面没有任何一个图案,和我的相映成趣,如同情侣装。
她的双唇像是饱满的水蜜桃。
她微卷的长发披散开。
她站在那里,自成风景,纯真如中世纪的油画。
她路过的风都喷满了香气。
我们相视一笑。
我强行撕开尴尬,支支吾吾:“你......认识我嘛?”
她点点头:“见过。”
她很腼腆,抿抿嘴唇,像是没有说谎的谎言。
那天我们都没有多余的语言。
那一刻我也明白塞林格那句名满天下的话——
“爱就是想要触碰又收回来的手。”
我那天完美地演绎了这一句话。
心是想要亲近却又收回来的心,脸是想要贴近却又收回来的脸,嘴是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收回来的嘴。
之后我顺理成章地溜进音乐室,用蹩脚的为了她刚学会的吉他给她弹《甜甜的》:
“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
给他弹《可爱女人》:
“漂亮的让我面红的可爱女人温柔的让我心疼的可爱女人
聪明的让我感动的可爱女人坏坏的让我疯狂的可爱女人”
给他弹《告白气球》:
“亲爱的爱上你从那天起,甜蜜得很轻易。”
每当这时她都会停下钢琴,泛滥天使般的微笑,轻声地撩拨着空气,说:“你在表白?”
我摇摇头,“不,我在示爱————
我就不给你表白了,毕竟,这是我第一次谈恋爱。
我可不想第一次就被人拒绝,
所以就不给你拒绝我的机会了。”
她说:“一套一套的。”
我支支吾吾说:“这是......学来的。”
我们就是这样相视一下地笑着,然后有点话穷,避免尴尬,又赶紧躲闪了目光,那种滋味很不是滋味,至少不够舒服。
由此我早就摸透了,我做绅士远远不如做一个流氓舒服,做绅士也远远不如做一个流氓更有魅力。
在同桌面前,我就是一个魅力十足的流氓,随地撒欢。
在她的面前,我就是一个谈吐优雅的绅士,放不开手脚。
我一直都感觉自己散发不出真正的魅力来,就像一个频频打铁的射手,就像一个发挥频频失误的高考考生。
我的幽默像是贴上了封印,脱口而出的都是不温不火的尴尬。
她不知道该笑不笑,我也不知道该不该笑,让原本就尴尬的尴尬更加尴尬。
这时候就能体现出音乐的作用了,当我们有话可聊时,就聊,当我们无话可说时,就让音乐代替我们说话。
尽管有时候会显得有些许尴尬,
但这却没有阻止我们在一起。
很奇怪。
上午一片浅色的云送来了几滴雨,被烈日一脚踢开,霎时间如同手感滚烫的球星,烈日再空中孤芳自赏,温度骤升到三十摄氏度。
班里的女孩穿上了裙子,露出了长腿,调配着上头的肾上腺素,肿胀了不少男孩的双眼。
这在我看来才是夏天到了。
我为什么能这么敏感呢?
因为夏天初来乍到的时候,最先的征兆不是燥热的空气,不是那一朵花,更不是聒噪的蝉鸣。
是那个男孩的白T恤和那个女孩的短裙,是我内心突然的躁动和急切想要奔向你的欲望。
两个小时后,乌云用了五分钟的时间让天空拉上窗帘,用了三分钟让世界淅淅沥沥,又用了两个小时,让整个天地混沌,雷电大作,大雨倾盆。
老天爷的尿壶被不睁眼的神踢翻。
那年的山东再次重演一场史无前例说来就来的瓢泼大雨。
所有的下水道也闹了脾气,都向外喷出酸楚的苦水。
同桌正好有家里人来接,把伞递给了我,当我的救命稻草。
夏天的雨总是神鬼莫测,蓝天白云晴空万里会突然暴风雨,连天气预报都跟不上他的节奏,没有人预备了雨伞。
天气预报没能合理地预测这一突如其来的状况,晚饭的时候乌云和白云还没有换班,晚自习时已经是雷声滚滚,十点晚自习结束时外面已经轰隆地如同水帘洞的瀑布。
这来回的切换就像迈一个步子一样简单。
甚至不需要按下一个按钮那么复杂。
苏九允的单车已经在外面淋成了海豚。
我需要靠这一把伞送她回家。
我把她的粉红色双肩包挎在胸前,外面裹上校服褂子,生怕把里面任何一份需要回去复盘的考试卷子弄湿。
那时的任何一张卷子都是无与伦比的美丽和千金难换的财富。
我们像踩地雷和攀岩一样蹦跶在没有水坑的空地里。
她的头发沾湿我的胸口。
她把鞋脱掉,提着在淹没的石灰路上穿过,看得我小鹿乱撞,这种浪漫和心动,没体会过的人无法想象。
我们在雨中打起水仗,在河中淌水,三两个汽车在河中熄火,三两辆电动车在雨中的泥泞里困顿。
直到我的全身湿透,我索性把伞全部让给她自己在雨中狂舞。
我牵着她的手在雨中奔跑,那感觉像极了一个激情表演的海豹。
她看着我大笑,我不知道她在笑什么,我也情不自禁地笑。
她问我笑什么。
我说不知道。
我问她笑什么,她说他也不知道。
年轻的时候一定要和爱的人淋一场雨,不然的话你就听不懂很多歌词的真正的美:
听不懂“最美的不是下雨天,
而是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当一场雨降临,只要有一个爱的人在身边,伞就是屋檐,花草也是屋檐,这个世界都变成屋檐。
听不懂“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直到我们好不容易走到一家小区的楼房中避雨,才发现她的爸爸和我的妈妈就在身后一直跟着我们。
他们都悄悄地跟在我们身后,穿着雨衣和雨靴,没有一句话出来打扰我们与世隔绝自娱自乐的温馨。
更奇怪的是,我那雷厉风行听风是雨的老妈居然没有对此发表任何一翻言论,甚至还装傻的问我怎么自己回来了,怎么没有找到我之类的话,我摇头晃脑,笑而不语。
女友夸奖似的给我说:“我爸觉得你这人不错,有他当年的影子。她说他当年就是在这么一个雨天把我妈的初吻给哄走的,她说你小子比他好,还克制了一些。”
我瞬间自我膨胀,回去主动跟我老妈挑起着一个话题:“妈,这次你怎么视而不见了,对我放纵了~”
“你别瞎贫,这不是看你快高考了,不想打压你,高考考不好你等着瞧。”
我想想的确有道理,想来事情也就是这样,老妈在旁边给我收拾衣服,良久吐出一句话来:“家长都是反对早恋,倒不反对爱情。”
我听后捉摸了很久,想来可能也是这么一个道理,哪个家长会阻止自己的孩子遇见一个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呢。
本来遇见一个人就很不容易了,何况是遇见一个自己觉得对的人呢。
这个年纪爱上你的女孩图你什么呢?图你有钱有权还是图你有车有房?图你许她一世繁华还是可以带她周游世界?
好像都不是,她只是单纯的爱你而已,这在爱情里很难的也很难得。
班主任美其名曰“黄昏恋”。
“你们这群小子,都熬到这时候了,一个个又放松了,是不是傻!”
“***说过什么来着,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可谁又能听进去那一套呢。
黄昏很美,彩云游走,凉风跳跃,操场的绿草皮向上飞翔,所有的支支吾吾变成了修养的谈吐。
更大的催化剂是广播里那一首首情歌,那一年抖音快手火的一塌糊涂,百花齐放的歌曲都在抖音快手里面大放异彩,多少年前的老歌挖出土,新歌也层出不穷。
那时候我们学校的广播也与时俱进,无论是课间跑步时候放的歌,晚自习间隙放的歌,中午或者下午放学后放的歌,都被荷尔蒙塞满————
所以我可以听见:
“我真的好想你,在每一个雨季,你选择遗忘的,是我最不舍的。”
“想带你看晴空万里,想大声告诉你我为你着迷。”
“可不可以,和你在一起,我们之间,有太多回忆。爱上了你,没什么道理,只是情窦初开遇到你。”
“多热烈的白羊,多善良多抽象,多完美的她呀,却是下落不详。”
像我这样不但有成绩又放浪形骸的男孩自然也是难以免俗。
根本很难想象的,摆在我面前的同桌我却一直视若无睹,反而去更远的地方爱上了一个被音乐包裹的姑娘。
阳光落在音乐房,我总是在中午午休的一个小时和周天下午去那里赖着,尽管这样却也已经是从海绵里挤出来的水了。
佛洛依德说:“一个人有所行动无非是因为两件事,第一个是想要成为伟人的欲望,第二个是**望。”
当然,音乐房里都是一些艺术生,他们大多都是被迫营业。
在我们学校几乎所有的艺术生并不是秉持着对音乐的喜爱————
音乐是他们进入大学的救命稻草,而不是他们登上更好大学的阶梯。
他们只是把音乐看做他们升学的工具而已。
当然,这只是大多数人,我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当然是个例外。
她爱穿着白色的长裙,一双轻松舒适的粉色帆布鞋,右手是刚刚摘下的柳树缠绕的手环,在阳光的滋养下格外丰沃。
她喜欢阳光照在身上,抚摸皮肤的感觉,所以从来也不会拉死那扇蓝色的窗帘。
她知道这里是一个空城,没有人在能烫死人的正午不好好的睡一觉而来这里练琴的。
她不喜欢那些被注入太多名分但是他欣赏不来的艺术,就像我不喜欢那些铺垫重重顾左右而言他的拖沓的名著。
她喜欢慵懒地唱那些韵律简单舒适安静的流行歌:
她闭着眼睛唱:“我习惯在包里藏一瓶百无聊赖,打发人间的白云和苍狗设计睡着的未来~”
它沐浴着阳光弹:“你是我未曾有用无法捕捉的虚拟,我却又你的魂吻你的心,载着我飞呀飞呀飞,越过了意义~”
音乐房永远是一个神秘的地方。
就像森林深处的一座城堡。
我总是感觉真正能玩弄时间的人,不是物理学家,不是导演,而是乐器相碰倾泻而出的音符。
它流淌开来,蔓延过第四维度坐标,交织缠绕,扭曲所有的正常,像是爬满枝干的藤蔓,抚摸着岁月的质感。
我生怕进去之后被时空错乱,平生悲怆。
可是,没有的。
我爱音乐。
已经忘了是什么百无聊赖的契机让我在烈日的正午去逛了逛音乐房。
已经忘了什么时候第一次听见第一次看见第一次感受第一次感动。
也已经忘了什么时候去音乐房听他唱歌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更忘了什么时候这种习惯告诉我,这就是爱。
我变的蠢蠢欲动,就像是一双手挠着心里的痒。
我早已经分不清是音乐让我心跳加速还是他让我心跳加速了,当然这些早就已经无所谓了。
我只知道,这种痒只有见到她才能解决,只有听到他的声音才能缓解,只有让她开心才是为数不多的解药。
鉴于此,每天晚上吃饭时间我都找控制广播的兄弟放她当天唱的歌。
因为我看到了,每到晚饭时间,她往往都是坐在中间的足球草坪上,和三两个女孩打打闹闹吃着外卖或者刚刚从餐厅买来的饭菜。
她的一颤一笑,胜过头顶橘色的黄昏。
胜过染色的残霞,胜过穿了盛装的宇宙。
我也每每在这个时候都在抬头就可以望见的不远处的篮球场炫技,我肯定她是听到了,不然他不会笑得那么开心放松。
我也肯定她是看到我了,这也直接促进了我球技球商的突飞猛进,直接杀入篮球校队的替补控卫。
4月28日,刘若英带着《后来的我们》重回大众视野。
我听见她在音乐室里自弹自唱:
“你该如何回忆我,
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我的痒再也忍不住了,似乎那只痒痒虫要将我生吞了。
我想,如果我现在不行动,将来如何回忆他?肯定会很难过。
我想,如果我现在行动了,将来如何回忆他?带着笑或者很沉默。
权衡之后,我决定要选那个更划算的。
听到五月天唱——
“只期待后来的你能快乐,
这就是后来的我最想的。
后来的我们依然走着,
只是不再并肩了,
朝各自的人生追寻了。”
难免不悲伤,即使没有故事,也想创造一些故事。
正如《平凡的世界》里说的,每个人都有一个他的觉醒期,命运也掌握在觉醒期的早晚里一样。
我大梦初醒,终于觉得自己该做点事情了。
经过了好几个辗转难眠的夜晚和好几个魂不守舍的白天,我终于开始着手事物。
在几天后的《复联3》上映,我跑去电影院买了两张票,又顺风顺水地把其中一张塞进了他的钢琴谱里。
这样的创意颇有点先斩后奏的感觉,只要他看到了,总是没有理由拒绝的,我无比肯定。
她一定会赴约的,至少她是肯定会来看一看的。
我总是在事情做成前一直坚持胸有成竹。
但我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想好了退路的,像他这样纯洁干净的女孩,在高考的打压面前,屈尊于学业忙着办正事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至少拒绝不代表不爱我。
这样一想心里就舒坦了很多。
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我都没有向同桌和发小透漏一个字,毕竟心中怀有了一个爱的人,就像走投无路的社畜突然怀里有了几百万的彩票,小心翼翼,闷声狂喜,像保留着一个粉红色的秘密。
没有一场风会无缘无故地席地而来。
没有一只蜻蜓会无缘无故地调戏操场的铁栅栏。
没有一阵青春会无缘无故地聚合和赴宴。
那一天,我删繁就简,轻装上阵。
纯白色短袖,宽大的短裤,一颗手不知道往哪里放的心。
我骑着ofo小黄车赶往电影院,那时候ofo还没有倒闭。
她穿着紧身的牛仔裤和黄色的帆布鞋,干净宽松的白色T恤,上面没有任何一个图案,和我的相映成趣,如同情侣装。
她的双唇像是饱满的水蜜桃。
她微卷的长发披散开。
她站在那里,自成风景,纯真如中世纪的油画。
她路过的风都喷满了香气。
我们相视一笑。
我强行撕开尴尬,支支吾吾:“你......认识我嘛?”
她点点头:“见过。”
她很腼腆,抿抿嘴唇,像是没有说谎的谎言。
那天我们都没有多余的语言。
那一刻我也明白塞林格那句名满天下的话——
“爱就是想要触碰又收回来的手。”
我那天完美地演绎了这一句话。
心是想要亲近却又收回来的心,脸是想要贴近却又收回来的脸,嘴是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收回来的嘴。
之后我顺理成章地溜进音乐室,用蹩脚的为了她刚学会的吉他给她弹《甜甜的》:
“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
给他弹《可爱女人》:
“漂亮的让我面红的可爱女人温柔的让我心疼的可爱女人
聪明的让我感动的可爱女人坏坏的让我疯狂的可爱女人”
给他弹《告白气球》:
“亲爱的爱上你从那天起,甜蜜得很轻易。”
每当这时她都会停下钢琴,泛滥天使般的微笑,轻声地撩拨着空气,说:“你在表白?”
我摇摇头,“不,我在示爱————
我就不给你表白了,毕竟,这是我第一次谈恋爱。
我可不想第一次就被人拒绝,
所以就不给你拒绝我的机会了。”
她说:“一套一套的。”
我支支吾吾说:“这是......学来的。”
我们就是这样相视一下地笑着,然后有点话穷,避免尴尬,又赶紧躲闪了目光,那种滋味很不是滋味,至少不够舒服。
由此我早就摸透了,我做绅士远远不如做一个流氓舒服,做绅士也远远不如做一个流氓更有魅力。
在同桌面前,我就是一个魅力十足的流氓,随地撒欢。
在她的面前,我就是一个谈吐优雅的绅士,放不开手脚。
我一直都感觉自己散发不出真正的魅力来,就像一个频频打铁的射手,就像一个发挥频频失误的高考考生。
我的幽默像是贴上了封印,脱口而出的都是不温不火的尴尬。
她不知道该笑不笑,我也不知道该不该笑,让原本就尴尬的尴尬更加尴尬。
这时候就能体现出音乐的作用了,当我们有话可聊时,就聊,当我们无话可说时,就让音乐代替我们说话。
尽管有时候会显得有些许尴尬,
但这却没有阻止我们在一起。
很奇怪。
上午一片浅色的云送来了几滴雨,被烈日一脚踢开,霎时间如同手感滚烫的球星,烈日再空中孤芳自赏,温度骤升到三十摄氏度。
班里的女孩穿上了裙子,露出了长腿,调配着上头的肾上腺素,肿胀了不少男孩的双眼。
这在我看来才是夏天到了。
我为什么能这么敏感呢?
因为夏天初来乍到的时候,最先的征兆不是燥热的空气,不是那一朵花,更不是聒噪的蝉鸣。
是那个男孩的白T恤和那个女孩的短裙,是我内心突然的躁动和急切想要奔向你的欲望。
两个小时后,乌云用了五分钟的时间让天空拉上窗帘,用了三分钟让世界淅淅沥沥,又用了两个小时,让整个天地混沌,雷电大作,大雨倾盆。
老天爷的尿壶被不睁眼的神踢翻。
那年的山东再次重演一场史无前例说来就来的瓢泼大雨。
所有的下水道也闹了脾气,都向外喷出酸楚的苦水。
同桌正好有家里人来接,把伞递给了我,当我的救命稻草。
夏天的雨总是神鬼莫测,蓝天白云晴空万里会突然暴风雨,连天气预报都跟不上他的节奏,没有人预备了雨伞。
天气预报没能合理地预测这一突如其来的状况,晚饭的时候乌云和白云还没有换班,晚自习时已经是雷声滚滚,十点晚自习结束时外面已经轰隆地如同水帘洞的瀑布。
这来回的切换就像迈一个步子一样简单。
甚至不需要按下一个按钮那么复杂。
苏九允的单车已经在外面淋成了海豚。
我需要靠这一把伞送她回家。
我把她的粉红色双肩包挎在胸前,外面裹上校服褂子,生怕把里面任何一份需要回去复盘的考试卷子弄湿。
那时的任何一张卷子都是无与伦比的美丽和千金难换的财富。
我们像踩地雷和攀岩一样蹦跶在没有水坑的空地里。
她的头发沾湿我的胸口。
她把鞋脱掉,提着在淹没的石灰路上穿过,看得我小鹿乱撞,这种浪漫和心动,没体会过的人无法想象。
我们在雨中打起水仗,在河中淌水,三两个汽车在河中熄火,三两辆电动车在雨中的泥泞里困顿。
直到我的全身湿透,我索性把伞全部让给她自己在雨中狂舞。
我牵着她的手在雨中奔跑,那感觉像极了一个激情表演的海豹。
她看着我大笑,我不知道她在笑什么,我也情不自禁地笑。
她问我笑什么。
我说不知道。
我问她笑什么,她说他也不知道。
年轻的时候一定要和爱的人淋一场雨,不然的话你就听不懂很多歌词的真正的美:
听不懂“最美的不是下雨天,
而是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当一场雨降临,只要有一个爱的人在身边,伞就是屋檐,花草也是屋檐,这个世界都变成屋檐。
听不懂“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直到我们好不容易走到一家小区的楼房中避雨,才发现她的爸爸和我的妈妈就在身后一直跟着我们。
他们都悄悄地跟在我们身后,穿着雨衣和雨靴,没有一句话出来打扰我们与世隔绝自娱自乐的温馨。
更奇怪的是,我那雷厉风行听风是雨的老妈居然没有对此发表任何一翻言论,甚至还装傻的问我怎么自己回来了,怎么没有找到我之类的话,我摇头晃脑,笑而不语。
女友夸奖似的给我说:“我爸觉得你这人不错,有他当年的影子。她说他当年就是在这么一个雨天把我妈的初吻给哄走的,她说你小子比他好,还克制了一些。”
我瞬间自我膨胀,回去主动跟我老妈挑起着一个话题:“妈,这次你怎么视而不见了,对我放纵了~”
“你别瞎贫,这不是看你快高考了,不想打压你,高考考不好你等着瞧。”
我想想的确有道理,想来事情也就是这样,老妈在旁边给我收拾衣服,良久吐出一句话来:“家长都是反对早恋,倒不反对爱情。”
我听后捉摸了很久,想来可能也是这么一个道理,哪个家长会阻止自己的孩子遇见一个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呢。
本来遇见一个人就很不容易了,何况是遇见一个自己觉得对的人呢。
这个年纪爱上你的女孩图你什么呢?图你有钱有权还是图你有车有房?图你许她一世繁华还是可以带她周游世界?
好像都不是,她只是单纯的爱你而已,这在爱情里很难的也很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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