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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血落素狐裘(1)

    事实证明,阿蒙沙的担心不无道理。

    当容玦奔至林深处停驻,本想着“只需稍微狩点猎物等待日落即可”,哪知刚引弓搭箭射着一鹿,走近才发觉自己的想法实在是多余,因那箭矢尾部雕刻的压根不是自己,而是“晏”一个大字。

    “裴晏想当这个驸马,真是想疯了,不过无所谓,随他去吧。”

    他这样想着,将猎得的白貂放回原地,自己御马远去,殊不知有人在他离开后将那白貂的箭拔走、擦净、置于袖中。

    *

    至正午,女眷回营歇息,伏音刚出帐篷,便有一士兵将其拦住,小声道:“事关连城侯生死,请姑娘随我去一旁详谈。”

    见此人脸生又操着一口蹩脚的口音,她心下生了警惕:“是连城侯叫你来的?”

    “并不是,姑娘不必知道是何人派得我,只需知道侯爷有危险就够了。”

    “可笑!我都不知道你是谁,万一我随你去了某个偏僻处,有了‘危险’、成了他的负累,那当如何?”

    “姑娘不信?”

    “你有哪里值得我相信?”

    士兵轻笑:“反正小的通知到了,信不信任由姑娘,若你不想回头看到连城侯的尸首,就在今下申时到林中合欢树下等候。”

    “这岂不是自投罗网?”伏音失笑。

    “是不是自投罗网,姑娘自行揣度,还有,”士兵从怀中掏出一腰牌放在伏音手上,“姑娘若是将此事告知他人,不光你的子夜性命不保,就连你幻璃公主、南暝前王妃的身份都将公之于众。”

    伏音脸色一白,只因她分明看到腰牌上的重瞳鸟纹样以及其上干涸的血迹。

    “姑娘是个明白人,自然懂得小的在说什么。”那士兵低眉顺目道,“如此,小的就告辞了。”

    这个人,知道子夜跟她的关系,知道她的身份,如此,只能是……

    伏音想了想,忽然抬头凛然道:“回去告诉你家主人,‘他让我去我自会去,有什么心愿未了,届时我自会满足他,但倘若他再伤容子夜一根毫毛,我绝对不会放过他!’你就这样一字不差的告诉他,他知道我是谁,自会懂得我的意思。”她握紧染血的腰牌,紧盯那士兵的背影道。

    那士兵心想:“世人都传幻璃小公主跟连城侯有私情,现在看来果真不假,那南暝国君该怎么想,自己苦寻三年的王妃,改头换面跟别人跑了?哈哈,滑天下之大稽,难怪我家主子要为民除害。”随后就潜入密林。

    可刚至密林没多久,就被一人唤住,那人身骑宝马,肩披狐裘,很是华贵的模样。

    只听那人问:“小兄弟,你可见过一人?”

    士兵见他面生,又自知得罪不起,恭敬问道:“敢问阁下那人的样貌特征?小的也好帮您……”话未说完,他就看到五年前就见过的时时挂在城门口的画象重新摆在自己面前,顿时头皮发麻,匍匐跪地。

    “我要找你前不久见过的姑娘。”那人下马,“本来是想找她叙旧,却不想有人敢在我前面找了她,还威胁了她,让她误以为出自我手,我说的对不对啊,东芜神兵小兄弟?”

    “国君、哦不、陛下饶命!我也是奉了我家将军的命令,说让以连城侯为饵骗文竹姑娘、哦不、您前王妃过来,然后小、小的就不知道了。”

    “你家将军与这俩人有何仇怨?”

    “小、小的不知。”

    “那他果真是抓了连城侯去?”

    “小的也不知,将军只是让我把一个腰牌递给她。”

    “何时何地?”

    那兵顿了一秒,才道:“小、小的也不知。”

    南暝澈轻轻“哦”一声,忽而奇诡一笑:“那我留你有何用?”他俯身,“蠢货!先前就听过你俩的对话,‘何时何地’我再清楚不过,问问你也就是考验一下,事实证明,你并不可信,那么我想,你就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了。”

    那兵脸色煞白,来不及辩白和呼救,就被澈一匕首捅死。

    血迹迸溅到他雪白的狐裘上,他却不以为意,仅拿小兵的衣袖拭净刀上血迹,将袖中箭矢插在那兵伤口处,轻嘲:“虾兵蟹将!神兵军也不过如此。”回头,恰好看到一女子呆立正中。

    他起身轻笑:“王妃可是看到了全部?”

    薛画烛不答他,睫毛轻颤。

    他步步朝画烛走近,眉目弯弯,像个狡猾的狐狸:“是不是觉得太过残忍?你们女人呐,总是喜欢些纯粹美好的人和事,可这世道哪还有什么纯粹美好?有,那也只是你们臆想的罢了,就像你的子夜哥哥,他剑下亡魂不见得比我少。”他用带血的手轻轻抚上画烛的脸庞,而她一动不动,任其揉捻。

    若是将此话放到一年前,她一定会第一个跳出来反驳,会叉着腰为那人辩解,说着“子夜哥哥才不是这种人”诸如此类的话——说来也怪,她竟能想到自己的那副傻样子,可现在,她却一句话也说不出,不得不承认,南暝澈说的是事实。

    容子夜杀过多少人,她的确不清楚,一点也不。

    至此,她才知道,她所谓的“喜欢”是建立在“不清楚”的前提上的,仅仅是缘于皮囊的诱惑,实在是太过肤浅。这样肤浅的情感,经不起时间和距离的打磨,会逐渐淡化掉。可,如若再度见到那人,过去的种种会在某一契机如同排山倒海般裹挟而来,那份情感仍旧会重蹈覆辙。

    如此这般,究竟能否列入“喜欢”的范畴呢?是不是所谓的“爱”呢?

    “陛下,其实你很喜欢伏音吧?”问出这句话时,她明显感到自己脸上的手一僵。

    “干嘛突然问这个,”他失笑,“你从哪儿能看出我喜欢她来?”

    “时时刻刻,从你还是赤凌的时候。”

    他不屑冷哼:“呵,那只是演戏而已。”

    “演戏?陛下一直都在自欺欺人,自己就算明了,也非得在表面上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若你不喜欢她,何必凤栖宫依照着旧日布置,何必叫我言谈举止处处模仿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