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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躲之不及的催婚

    公孙幽见自己老爹转身走人,提起墨龙长枪,人随枪动,枪随人动,长枪舞动,步游九宫。

    枪有百兵之王的美誉。

    讲究枪不露把,如同缠腰锁,枪扎一条线。

    原来地球上的枪法,三国时代的赵云十八枪讲究以腿带枪;南北宋的岳飞十三枪又讲究以腰带枪,各有说法。

    公孙幽练枪基本综合了两者的优势,也是两者的技法。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

    西北凉州王家,有成名技——霸王卸甲,而公孙幽有回马枪与凤凰七点头。

    练完枪,这一天的晨练结束。

    “嘭!”

    随后,公孙幽手中墨龙长枪飞起,坠入不远处池塘里,一声水声响起,墨龙长枪坠入水中。

    池塘里,靠近岸边,莲叶碧翠,赤红莲花花开不败,水面雾气缭绕,其下有一口温泉,乃是整个锦州城唯一一口。

    莲花莲叶下,九条金灿灿的赤尾金鳞鱼游弋,赤尾金鳞乃黄河水流最湍急的龙门峡所抓,更是每十年一次龙门大开,跃过龙门激流的大鱼。

    传说中,跃过龙门的鱼,已经含有一丝龙族血脉,又有“金鳞不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之说。

    公孙幽前年于辽东以北的深山寒泉中得来冰魄寒铁,铸成墨龙长枪,特地去黄河龙门峡去抓的龙鱼,用来养墨龙长枪龙气。

    墨龙为龙,无龙威怎可!

    练气士手段不凡,公孙幽自然不会,可他的师兄黄龙士却会一点皮毛,这可是他付出了三十坛上好的西蜀剑南春酒才求得的方法。

    练完枪。

    公孙幽吹了一声口哨,一声雕鸣,不知从哪里飞起一朵金云,盘旋在公孙幽头顶。

    随着公孙幽伸出手臂,金云飘落,化为一头黄金大雕落在公孙幽手臂上,其腹下双爪锋利如霜。

    不过大雕通灵,虽腹下双爪抓在公孙幽手臂上,却不会伤到公孙幽。

    见着大雕落下,金色眸子锐利,最为神俊。

    羽虫三百有六十,神俊最数大鹏王,北莽最为珍贵的青白鸾——六年凤,在金翅大鹏王面前,都是弟弟。

    “金翅大鹏王,咱带你去吃好吃的。”

    公孙幽看着神俊无双的金翅大鹏王,一脸得意,暗道自己的雕兄,不差龙虎山齐玄帧的黑虎。

    纨绔子弟,自古有飞鹰走犬之说,如今有飞鹰了,只差走犬了。

    穿越而来,成为别人腹中婴儿,本还美美地想着成为富二代,带着一大群溜须拍马的走狗招摇过市,调戏良家妇女。

    再花钱买一点并非前世那种一出手就可以震惊天下的千古名句,诗词也不高调,纯属卖弄风骚,骗骗无知少女,然后为爱鼓掌,做一个有节操的情圣。

    这小日子想想也过得不错。

    结果一生下来,公孙幽都大呼“苍天无眼”,自己老爹就是一个小伍长,家里穷困潦倒,还得自己自足。

    更是绞尽算计,说服自己老爹去投靠曾经还是皇子、名声不显的当今天子,这才有了辽东白马太守之说。

    公孙幽带着金翅大鹏王来到后厨,给金翅大鹏王找了一只被剥了皮的兔子,让它大口吃肉。

    然后生火做饭,给自己做了一碗面,同金翅大鹏王大口吃了起来,干饭人干饭魂。

    什么君子远庖厨,在公孙幽看来纯属放屁,饿死了,你他娘的就是一个傻缺,唯独不是君子!

    吃完。

    此时府邸里的佣人,才起来,为白马学堂的学生准备早饭,至于公孙幽的母亲,历来做饭都是自己做,没有支使人的习惯。

    都是有手有脚的,没必要穷人翻了身就变着法支使人,以满足自己病态的心理。

    “你这小子起这么早,为娘本来还想起来给你做你最喜欢的阳春面,也不知道你怎么会喜欢上江南那边的美食,娘可学了好久!”

    正要吃完面,房间外边,脚步声响起,穿着一袭雪白狐皮大裘的中年美妇带着一个二八年华的貌美女婢大步走了进来。

    “娘,绿珠姐姐,你们来了,我大哥今天约我去他的军营看看,估计想炫耀炫耀他的三千精锐铁骑,不早点去,怕晚上回不来。”

    公孙幽抬头看向两人,脸上露出一抹笑容,阳光的笑容,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这如沐春风的笑容。

    是公孙幽在上阴学宫读书多年养成的书卷气,以及跟谢飞鱼和元本溪那两个混蛋王八蛋学来的。

    至于荀平那个古板的书呆子,不说也罢,不愧是后来的法家大拿,那叫一个威严浩荡、循规蹈矩。

    当然……最混蛋王八蛋的还得属于后来与徐骁勾搭在一起的那个姓王的家伙,下棋臭棋篓子一个,还特么爱毁棋,一盘棋得毁个千八百次的,没少挨公孙幽的揍。

    不过算计人心的本事不俗,要不是他心中的国家大义,与公孙幽在社会主义红旗下的熏陶相符,也算“君子可以欺之以方”。

    否则,公孙幽早就一剑劈了他。

    “你大哥军营离这里四十里,天寒地冻的,去哪里干什么?

    幽儿,你今天就不要去了,等那天天气好再说,好不容易回来,在家陪陪娘,你不知道,你大哥常年在外,昨天来吃完饭,就连夜回了军营。

    你父亲,几乎每天都泡在城楼上研究明年怎么出兵匈奴,这诺大的太守府,只剩娘了。

    对了,我给你物色了几个模样家世都不错的姑娘,都是辽东世家,你看看……”

    公孙幽的母亲潘柔闻言,脸色不愉,一脸不高兴的样子,随即露出一抹温柔笑容,眉飞色舞地说道。

    一番言语。

    顿时让公孙幽先是心中一软,随即一阵胆寒,额头冷汗直流,大脑快速运转,找女人这件事,让他这个才十六岁的少年实在无法接受。

    他很想说“娘,你儿子还没有成年!”

    可这个世界,女子十二就可以出嫁,男子十五就可以结婚,实在无力反驳。

    看着母亲一脸眉飞色舞、指点江山的样子,一会儿说刘家大女儿屁股大,好生儿子;一会儿说田家小女儿腰粗、臀圆好养活……听得公孙幽一阵头大。

    都是什么妖魔鬼怪!

    只是望着自己母亲那期待而又不容置疑的眼神,公孙幽屈服了,这个家里从来都是天大地大老妈最大。

    脑海中想着母亲描绘得那些妖魔鬼怪,心惊胆颤,毛骨悚然。

    公孙幽鼓起勇气,满是心虚地打断,弱弱说了一句。

    “母亲,其实……其实儿子心有所属了。”

    “啊……谁家姑娘?多大了?屁股大不大?能生儿子不?”

    才说完,顿时只见自己曾经身为辽东襄平郡河凌河县陈家沟村闻名十里八乡的村花,顿时眉头一皱,数个问题如雨点般砸了过来。

    “娘,八字还没一撇尼?您别着急!”

    “快说,不然这几天,你必须陪我去看去选儿媳妇,到时候娘要是看中了那个,你不要都不行。”

    潘柔插着腰,霸道至极,若是公孙渊那个王八蛋看见,肯定得竖起大拇指、幸灾乐祸地大呼“老妈威武!”

    “一个叫吴素的姑娘,长得可好看了,屁股很大,一定能给您生一堆带把的孙子。”

    公孙幽一副煞有其事的说道,今天天寒地冻的,他有病才去自己大哥军营看他那炫耀的无耻嘴脸,目的之一就是躲避母亲的相亲安排。

    与此同时,暗中退后,来到金翅大鹏王身边,一只兔子才吃完一半。

    “雕兄,原来你吃完了,咱们出发了。”

    公孙幽不由分说一把抱起它,趁着母亲不注意,潘柔阻拦不及,被他一下子溜出房间。

    “娘,我去找大哥去了,回来再说。”

    随即,一个声音在院子里响起,气得这位越来越雍容华贵,不见当年村花气质的太守夫人一阵跺脚,随后意气风发。

    “小兔崽子,你给老娘等着,老娘还不信治不了你们两兄弟,老大老大不娶妻,说什么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老二,好不容易回来,我怎么都不能放过你,争取今年成婚,明年抱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