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迷 » 其他小说 » 从零到法 » 第1章:行政法开始了(行政法概述)

第1章:行政法开始了(行政法概述)

    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我们又迎来了新的内容,不过这一卷的内容,是两个内容的合并。不过到底会讲些什么?我先做一个简单的讲述,可能大家就明白了行政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打个比方:

    一老汉开矿(什么铀矿啊,铁矿之类),因为某些原因而被县政府责令强制关闭了,可是老汉觉得不对,自己手续什么的都齐全,也没有存在污染环境的原因,老汉不服,觉得县政府的举措存在错误,于是,他向高一级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想通过诉讼让县政府撤销关闭矿产的法律文书。(这只是一个例子,不是真的!)

    ——分割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行政,我们已经能够知道,哪些机关是行政机关呢?其实,我们都知道,就算是没有学法肯定也都知道,与公务员有关的单位都是行政机关。(当然,也有其他的,这个就不具体举例,不过行政法,我觉得大家肯定很容易明白)

    而行政诉讼又是什么?虽然是在后面学,但是在这里提一下,简单的三个字来阐述,就是:民告官。(如果太过直白,那就这么说,个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因为不服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行政——

    行使国家权力的,叫公行政;

    机关、团体、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叫私行政。

    (行政法的行政活动必须是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针对公共事务作出;即行政机关(官),行政利害人(民);行政机关有着负担执行立法规定的职责,接受法律的规范,法无授权不可为,主动去完成法律赋予的职责,否则将承担失职和不作为的责任!)

    而我国采用的行政,是形式行政,也就是行政机关作为划分行政的根据,只要是行政机关从事的职能活动,都可以被认为是行政活动,无论它们是制定规则的还是裁决争议案件的活动。

    ——行政法——

    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

    而行政法具体来说,是调整由于行政活动发生的行政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这是概念)

    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这是功能)

    行政法的体系:

    规定谁有资格去行使行政权;(行政主体法)

    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在外的表现;(行政行为法)

    对行政的主体行使行政权的监督。(行政救济法)

    (请结合那个比方理解这里!)

    ——分割线——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也没有要求一次性搞懂全部,不过我感觉,这行政法似懂非懂样子。

    我国行政法的成文法法律渊源的种类,根据法律文件的制定机关和等级效力具体如下:

    第一个:宪法;(其中关于国家机构的任务和原则)

    第二个: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

    第三个: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权限和制定程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个: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地方,制定权限和制定程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第五个: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的人大,后面如上)

    第七个:国际条约和协定;(比如:WTO协定)

    第八个:法律解释。(进一步的明确其具体的含义,根据法定程序对法律作出解释)

    ——分割线——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原则有很多,请悠着点了。

    ——合法行政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两个方面:

    第一个: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二个: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而活动。

    (法律优先;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这叫法律保留)

    ——合理行政原则——

    简单来说:公平公正、考虑相关因素、比例。

    比例有三个方面,一个是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一个是结果与措施和手段之间存在正当性;最后是采用损害权益最小的方式。

    ——程序正当原则——

    有三个: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回避(懂得啦)。

    ——高效便民原则——

    第一方面,是行政效率,首先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只做书面描述,其他不做个人观点表示)

    禁止不作为和不完全作为。

    第二方面,是便利当事人,不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

    ——诚实守信原则——

    行政信息真实;(全面、准确、真实)

    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权责统一原则——

    两个方面,第一个是,行政效能,保证政令有效;

    第二个是,行政责任,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完——

    (作者:其实,最基础的东西,已经涉及到了很多,还有一个是网上存在,但是书本上却没有写到的东西,叫行政法律关系,有一些内容:行政监督法律的关系,行政管理法律的关系,不能说多,但是也不少。后面会提到一个叫行政复议的东西,但是具体是什么,还不是很清楚,虽然刑诉中也提到了复议。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但是刑诉复议和行政复议肯定有不同,之后再说吧,先一个一个解决!问题一次性产生太多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