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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财产保险(七)

    在法考路上的你,你好啊!

    继续上一章的内容,咱们来理解一下,年龄误报的问题。

    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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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误报了自己的年龄。那么,我们特殊对待就行。你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和其真实年龄有出入,怎么处理呢?

    首先,把真实年龄还原;

    然后,看真实年龄和人家约束的合同条款的边界限制的匹配程度,如果是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束条件,那么我们就认为这个错还可以容忍,那么我们就根据真实年龄重新核算保费。(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有可能是虚报。那么最后的结果,就是没有真实告知,不符合的话就解除合同咯;知情30天,成立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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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保险】

    这个,是保险中的黄金点。

    首先,做一个定性。

    它,是以在保险期间发生人的死亡为保险事故而赔偿的保险。那死亡分哪两种呢?

    千万别跟我说脑死亡或者心脏死亡,如果你回答是这个,那么你一定是个学医的。

    又有人说,正常死亡和非正常的意外死亡。我觉得,你肯定是电视剧看多了。

    在法律中,我记得之前是提到过这个的,虽然是很久很久之前了,但是我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宣告死亡,宣告失踪这一类啊。

    所以,法律中的死亡,应该是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自然死亡,很简单。哪天死的,哪天算呗。如果自然死亡于合同有效期间之内,就正常赔。

    但如果是宣告死亡呢?

    这时候,我们需要回想一下民法制度。对于法院宣告死亡这件事,它是有边界条件的。它是要求你下落不明要达到法定期限,而如果你做过宣告失踪,失踪后腰达到法定年限,我们才允许你申请做宣告死亡。

    所以,宣告死亡的时间和人真正死亡的时间,它未必是匹配的。于是我们对于这个宣告死亡的,要施加更多的保护和要求。而如果是保险合同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宣告了失踪了,保险公司是要正常赔付的。为什么呢?

    因为,宣告失踪后,两年后才能宣告死亡,如果这个时候的宣告死亡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之外,而宣告失踪在合同有效期内,就算是正常赔了。因为法律有了这个限制,你不可能改啊,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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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个问题:因为死亡保险保的是人的命,所以引发道德风险的几率要更高,那么,我们对被保险人有要求。

    原则是,无行为能力人不入死亡险。(但是有例外!什么例外呢?那就是父母给自己未成年的孩子买死亡险,只要金额不超标,是可以的。知道为什么这个会成为例外吗?一个原因,你会害自己的孩子来得到死亡赔偿金吗?)

    而死亡险是有现金价值的,在保单中储蓄的,因为有其财产价值,所以它能够转让,他能够融资,它能够抵押,它能够贷款。但是这些,都需要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才能够。

    而关于撤销,是必须书面作出撤销同意,然后通知到保险合同双方,产生解除死亡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

    (其实,还有一个自杀,但是之前讲过了,我就不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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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险】

    稍微了解一下吧。

    首先一个,医疗保险,说的是商业医疗保险,是补充的社保的医疗保险部分。完全的赔付条件,是看双方的约定。

    如果说,是约定为补充性质,意味着,作为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只赔偿医疗保险赔完之后的自费的那部分。

    商业医疗保险是自愿的,不能以医保范围为边界,但是我们可以约定一个赔偿标准,不能因为超了医保范围而不赔。

    不过,商业医疗保险中,有一个特例。(唉,怎么到处都是特例!!)

    答案是:急诊!(不受定点医疗范围的限制,为什么呢?)

    你想啊,我定点的商业医疗保险是在市中心,结果某天突发病,打了120,然后我跟医生说:

    “是市中心的那家医院吗?”

    医生说:“不是的,你是附近的三医院。”

    然后我说:“不行啊,我这里没有商业医疗保险。”

    你们觉得,这个时候是保险重要还是命重要?急诊都是救急紧急的事情,你这个时候还考虑什么定点不定点吗?这完全不符合人之常情啊!

    所以,急诊的费用,无论是哪一家医院发生的,都是属于可以报销的范围,而不受医疗定点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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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有所不同,它的保险标的是财产。

    它都是有一定的价值,可以确定评估作价的。

    所以我们在财产保险中,会出现损失填平的基本规则。

    (重点要说的一个是新修改的保险法,特殊情况下的理赔规则。)

    第一种:

    我呢,把我的车卖给了张三,但是我是给我的车买过商业保险的,我卖给了张三以后,我就把车跟张三签了合同,交了钱也交付给了张三进行了所有权转移了。这个车交付到张三手里之后,即便是这份保险合同,我没有做任何变更的话,这时候的张三跟车,是不是有切实利益了?

    而保险合同还在有效期内,如果这个时候发生了保险事故了,作为受让人,作为已经交付过车的,保险公司赔吗?

    说不赔的,肯定是迂腐。(答案显而易见了!)

    第二种:

    基于上面的,是交手续,也没有交付,通知保险公司没回答,这个时候出保险事故了,怎么处理?

    其实还是一样的做法,选一个赔不就行了。(可以按原关系理赔,也可以张三按照新的归属关系去理赔)

    第三种:

    我挂了!怎么处理?

    答案是:还有继承人啊,是不是?

    第四个:

    合理止损。(这个是什么情况呢?就好比我的车自燃,我拿了很多个灭火器去灭火,及时止损了,那么我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这个是我出于好意止损的救助,保险公司该赔还是要赔的。)

    ——未完待续——

    (作者:我发现这保险学得真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