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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山长大人

    白衣青年很快不能支撑。

    【时灵】使用的次数太多,冷却时间还没有过。而林末的红莲却是秘密麻麻,如同星辰将其环绕,连同后路都被封死了。

    林末慢慢缩小包围圈,一脸戏谑的看着,被层层红莲包围的白衣青年,笑嘻嘻道:

    “白孔雀听着,现在你已经被我包围了,赶快举手投降,不然我本座将你烧成灰烬!”

    白衣青年头一次听见这样的奇葩台词,不过他却笑不出来,红莲乃是烈焰所化,他现在拼尽全力苦苦支撑,根本不能随意动弹。

    又过了片刻,白衣青年身上的衣服已经开始融化,露出了痛苦的神色。

    “啧啧,还在咬牙坚持!我倒要看看你能硬气倒什么时候?”

    林末对着虚空轻轻一握拳头,红莲再次突进。

    最里面一圈的红莲距离白衣青年不到三尺。

    白衣青年,终于支撑不住,大声吼道:“你烧死我吧!”

    林末摇摇头,投降有那么困难吗?

    林末不是不想烧死他,而是觉得白衣青年这种能力者,也算是难得的人才,随意杀死了怪可惜的!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就在刚刚他突然灵机一动,想做一个伟大的实验。

    高手实在太少了,刷神通也不太方便。

    加入可以收几个听话的奴仆在身边,不断的让他们提升自身实力,然后随时刷刷神通,且不妙哉!

    白衣少年天身具有奇妙能力,这样的实验对象,实在难得。

    “想好了,你要是一心求死也容易。我只需要手指头轻轻一动。你死了自然一了百了,可是你还有家人啊,还是妻子儿女呀!”

    林末脸上露出了阴恻恻的邪恶笑容,“当然,我这个人是个善良的人。你要是死了,我断然不会让你的家人无人照顾。”

    “你的妻子、女儿、妹子,我都可以帮你照顾,只是你的儿子可怎么办啊?”

    林末露出了悲天悯人的叹息。

    既然白衣青年自称老夫,这就说明,他十有八九不止眼下看起来这么年轻,那么十有八九也会有自己的家人!

    果不其然,听林末这样一说,白衣少年眼中流露出了慌乱。

    “罪不及家人!”

    白衣青年诺诺道。

    “我喜欢实行连坐法,知道啥叫连坐不?就是一人犯罪,罪追究全族。我都想好了,你要是今天不臣服于我,我便杀了你!”

    林末恶狠狠道:

    “然后,再找出你的家人,男子全部阉掉,买到南方当奴隶,女性嘛,漂亮的留下来,老的丑的全部卖给你的仇家……”

    “我投降!”

    白衣青年眼眶通红,低下了头。

    这个人太可怕了,简直就是魔鬼!

    “投降可不是说说而已!抬起头来!”

    林末命令道。

    白衣少年,只好屈辱的抬起头。

    林末抬手一指,一朵红莲瞬间没入白衣青年的眉心,然后在其额前留下一道深红的莲花印记。

    “这朵莲花叫做【地狱红莲】,妙用无穷,现在已经被我种入你的意海,只要我心念一动,片刻之间便可以将你化为灰烬。”

    白衣青年眼神空洞,失去了神采。

    哀,莫大于心死!

    林末见状,觉得不行,这样的行尸走肉,要来也没有什么用!

    于是便说道:

    “我只要有用、听话的仆役,至于忠心与否我并不关心。所以,我会给你机会,你可以对我动手,发出挑战也好,暗算偷袭也好,我并不会怪罪你,相反我十分鼓励这种行为!”

    “还有,只要我死了,你眉心的红莲印记会自动消失,也就是说,我死了,你便可以获自由!”

    白衣青年闻言,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世间上竟然有这种人,收仆役谋杀自己!

    牛逼!

    不过,他的眼睛里也恢复了些许神采。

    生活,就是需要希望!

    林末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道:“同时,我也鼓励你变强,甚至我可以帮你变强!

    这是一句大实话,他需要强大的仆役,然后让仆役帮自己变强,不能帮自己变强的仆役不是好仆役!

    当然,在这之前,仆役也能有些别的用途。

    林末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什么时候能够收一群实力强大,又年轻漂亮的女仆役?

    看来任重道远啊!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林末问道。

    “时景迁!”白衣青年老实答道。

    “啧,这个名字不好,不如换一个。我看你这么白,说话又装逼,发型又非,长得像个小青年,一看就是臭美型复合人才,不如就叫白孔雀如何?”

    白孔雀差点儿翻了个白眼,这他娘的,不仅把名字改了,连姓都改了!

    26

    苟剑一开始见林末与白孔雀交手,并没有占据上风,心里一直在打鼓。

    原本他打算,只要林末落败,他便逃之夭夭。

    结果没想到,林末居然胜了,胜得轻而易举。

    主人就是牛逼啊!

    同时他也在庆幸自己幸好没有逃,如果逃了,估计这一次林末不会再给他机会。

    “就连大名鼎鼎的时先生都成了主人的奴仆,我看今后谁还敢说我苟剑,是一个可耻之徒!”

    想到这里,苟剑抖了抖寒蚕丝外袍,长剑一横,俾睨那些四散奔逃的学生和老师,颇有几分王霸之气。

    “主人如此霸气,作为主人麾下第一走狗,还是要把剑术练好啊!不然会堕了主人的威名。”

    苟剑暗下决心。

    就在这一刻,他已决定,这辈子一定要抱好林末这根大粗腿。甚至他连今后自己的名号都想好了,就叫:

    “九指神剑苟剑!”

    见林末和白孔雀走过来,苟剑便兴高采烈的迎了上来。

    “欢饮时先生加入林府奴仆团队!”苟剑笑嘻嘻的对白孔雀道。。

    白孔雀白了他一眼,并不理会。

    苟剑便怒,道:“哼,神气什么!你以为你还是洪武学院的守夜人?现在你是林府的奴仆。”

    “而我是第一个加入主人麾下的,你只是第二个。按排名,我应该在你之上,最好放尊重点?”

    林末闻言也很懵逼,话说我房子都还没有买到呢,林府奴仆都开始排名了。

    还第一奴仆,第二奴仆?要不要选一个管家?

    苟剑见林末的模样,立马心领神会,屁颠屁颠跑到跟前弯着腰跑到林末面前,谄媚道:“主子,奴才决定把柳叶巷的大宅子,献给主子。请主人暂时屈尊搬到哪里居住。余下一切,奴才会打点好!”

    卧槽,这苟剑要成精啊,竟然自称奴才,画风都快赶上辫子戏了。

    面对这么没骨气的狗腿子,林末无话可说,只得点头答应。

    “那么主子,奴才想向你讨一个差事?”苟剑继续说道。

    “说!”

    “奴才想做林府大管家。奴才保证一定把府内外的大小事情办理得妥妥贴贴的!”苟剑一脸诚恳的请求。

    林末沉思了一下,如今身份不同了,各种事情多如牛毛,确实是用人之际,找一个管家也是应该的。

    不过,找这么个没骨气的狗东西真的好吗?

    林末想来想去,暂时也没有合适的人选,于是便大手一挥,“准了!”

    一边的白孔雀很无语,以后自己真的要跟这么无耻的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林末不管白孔雀在想些什么?

    他知道白孔雀一定有很多秘密,能力者本来就已经够神秘了。

    况且还是一个一直保持年轻态的能力者?

    “孔雀,你是不是吃过脑白金?”林末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白孔雀显然楞了一下,摇摇头,表示自己并没有吃过。

    林末也没有打算深究白孔雀为何一直能保持年轻态的问题,谁还没有点秘密?

    林末自己还是一个穿越客呢!自身自带无敌金手指。

    所以,林某人并不稀罕白孔雀那点奇遇。

    林末忽然想起,还有点正事没做,于是问道:

    “现在可以带我去找雷君山了吧?”

    白孔雀点了点头。

    “他在后山修炼,我可以说服他,应该不用劳烦主上亲自动手!”

    “动手不动手,我倒无所谓,我不嫌麻烦。”林末顿了一下,“当然,他要是能够束手就擒最好,林府第三奴仆的位置我给他留着,甚至可以让他做苟剑的副手!”

    “当然,他要是非得动手,我就只好送他去见阎王爷了!”林末面带凶光道。

    “哈哈哈,好的的口气,今天我倒要看看,你怎么送我去见阎王爷!”

    一阵大笑传来,林末这才注意到,不知何时,自己前方不远处来了一个穿着烧包的老头。

    老头身体修长,身穿黑色制服,胸腔配带着一朵鲜红的玫瑰,手中拄着手拐,脚蹬一双高跟鞋!

    没错,是高跟鞋!

    虽然说着高跟鞋样式,跟前世见过那些女士穿的有很大差别。

    但,这东西出现在一个老年人脚下,依然很违和!

    用四个字形容,简直是不伦不类!

    “老人家,你挺非主流啊!”

    林末不厚道的笑了。

    老头并不理会林末,而是看着林末身后的白孔雀,摇了摇头:

    “老伙计,你让我很失望!”

    白孔雀一声不吭,低下头,沉默了片刻,才重新抬起头来,说道:

    “不可力敌,投降吧!”

    “投降?你让我给这个黄毛小子投降?像你一样,做他的奴仆?”老年人喋喋的笑了起来,眼睛里闪动着泪花。

    被人忽略了?

    卧槽!

    林某人很不爽!

    “老家伙,虽然你的穿着风格,让我感觉很不舒服。但是看在白孔雀的面子上,我决定给你一个神级选择:一、立即投降,奖励你副管家身份;二、拼死抵抗,我送你回家见姥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