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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杀人,我不是故意的

    宋达冷笑着说道∶“在江湖上赚钱并不容易,我接一单也赚不了几个钱,这种脑袋别在裤腰上的生活,我早就过够了。现在有这样一个机会,摆在了我的面前,只要杀了你,拿走你的剑,一辈子不愁吃喝。你说,我该当如何?”

    张阳深吸了一口气,压住胸口的燥热,缓缓地说道∶“请不要再逼我出手,否则,你就要死了。”

    宋达哈哈大笑道∶“我可是一名杀手,你居然敢威胁我?看剑!”

    剑光一闪,他的剑已出鞘,闪电般刺向了张阳的喉咙。

    一剑封喉。

     就是这一剑,犹如奔雷,犹如闪电。

    那种速度,常人的肉眼根本捕捉不到。

    如果按照以往的经验,此招一出,对方的喉咙绝对会被割破。

    这一招是他的成名绝招,也是最致命的杀招。

    宋达杀人,讲求快速简洁。

    一招毙敌,没有多余华丽的动作,只求一剑封喉!

    就是这样极其快速让人根本无法防御的一剑,却是失败了!

     当他的身影落地,却愕然发现,他的剑并没有割破对方的喉咙。

    相反的,对方的速度比他的还要更快,比他的更狠,比他的更加犀利!

    在他的剑尚未割破对方喉咙的时候,那把骨刺早已经刺穿了他的心脏!

    宋达已握不住手中剑,跌落在地上,人却没有第一时间倒下去,左手捂着汩汩冒血的胸口。

     张阳使出来的,正是夺命十五剑之中的第二招——“回风夺月”。

    此招早已在他的脑海中模拟演练过无数遍,顺手使出,潇洒优美。

    刚刚这一剑,曾让微风凝滞,曾让日月无光。

    回风夺月,剑气滂沱!

    他默默地看着宋达,很抱歉地说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杀了他,竟然说不是故意的。

    你说气不气人?

    宋达气得双眼往外凸出,恶狠狠地瞪着他。

    他难以置信,他死不瞑目。 

     张阳最后解释道∶“我知道,很多人已经盯上了我手中的这把宝剑。所以,我需要杀鸡儆猴。你很不走运,成了那只鸡。”

     他慢慢地将剑从宋达的心脏中拔了出来。

    因为速度很慢,伤口很小,所以鲜血没有喷发。

    这一幕,他是故意的,就是演给石桥两侧以及远处房顶上的那些心怀不轨的人看的。

    他要告诉他们,他不是好惹的。

    他心狠手辣。

    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土匪。

    他杀人,甚至连眉毛都不会皱一下。

    ……

     ……

     暮色已深。

    十五的月亮,圆又圆。

    剑上的血已经被张阳擦干净。

    宋达的死亡,让一些人彻底蒙哔了。

    刚才那一剑,已经震慑住了绝大多数有自知之明的人。  

    张阳看着周围越来越多围观的人群,微微叹了口气。

    骨刺还入剑鞘。

    这时,在月光照耀的暮色中,又出现了四个人。

     四个依旧不怕死的人。

    这让他有些奇怪,难道这些人真的不怕死?

    四个人的衣袍很普通,都是打着布丁的粗布麻衣。

    是穷人。

    有时候,穷人为了财,逼急了,才会选择铤而走险。

    最老的一个恐怕有六十了,拄着一根木头拐杖,颤巍巍的,似乎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了。

    年纪最小的那一个,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手中拿着一根牧笛。

    中间的是一对夫妇。

    男的四十来岁,武器是一根又粗又长的铁鞭,而且是黑色的。

    女的脸蛋长得还算漂亮,关键是屁股和胸都很大,至少躺在床上,有让男人征服的欲望。

    在她的手里,拿的却是一把大号的剪刀。

    这四个人,是一家老小,江湖人称他们为“杀手一家人”。

    张阳不认得他们。

    周围的看客们,有知道的,早已经把他们的外号和名字喊了出来。

    他们都是关外人,更准确的说是鞑靼人。

    年纪最老的那位,蒙语叫扎西才旺·宝海,汉名叫马宝海,外号“飞天神棍”。

    在江湖上成名已有三十年,独创的“飞天棍法”名震漠北。

    他很多年前就已经入关了,本是为了寻找失散多年的弟弟,后来打听到他的弟弟已被燕十三杀死。

    当他找到燕十三的时候,燕十三却被谢晓峰杀死了。

    大仇未能得报,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

    直到今天,他在小镇里听说了各种版本的传闻,立即赶了过来。

     年纪最小的,是他的孙子,也是江湖中的后起之秀。 

    此人是个天才,在爷爷爸爸妈妈的悉心教导下,从胎教开始学起,两岁扎马步,四岁站木桩,六岁时已学会一套剑法,可谓是赢在了起跑线上。

    之后一步一个脚印,学习祖传的杀人技艺。 

     他的心肠足够狠,也足够毒。

    曾经有人花重金让他杀了他的爷爷,他答应了。

    不过,姜还是老的辣,他的暗杀失败了。

    但为了不赔偿违约金,他又返回去把雇主的一家都给杀了。

    所以,他才出道一年,“六亲不认”马画藤的名字已名震江湖。

    夫妻当然也是高手。

    女子夏雨天,一身轻功,轻灵飘忽,出手如风,绰号“剪刀魔手”。

     男的马云飞,力气雄厚,一根铁鞭,重达七十二斤。

    因为身强体壮,毛发茂盛,绰号“铁臂猩猩。”

    张阳知道,他们来到此处的目的,就是为了夺取他手中的这把骨刺。

    四个人的眼睛都同时盯着他,盯着他手中的宝剑,没有人会去看地上的尸体一眼。

    他们不愿在未出手前,就分了神,害了怕,地上死的是谁,跟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

    只要他们自己能活着,能杀了此人,拿到这把宝剑,绝对能买出一个好价钱,或许运气好,能买下京城的一套四合院。

    “你就是燕十三的徒弟?”开口说话的是“铁臂猩猩”马云飞。

     张阳笑了笑,笑容很无奈,道:“我不骗你们,这把是骨刺,仿制骨毒而铸造,比不上价值连城的骨毒。而且,我也不认识燕十三。”

    “飞天神棍”马宝海冷冷道:“老夫不信!刚才你使用的那一招,明明就是夺命十三剑,你肯定与燕十三有关系。”

    张阳道∶“你们这些人的脑子是不是左边是水,右边是面?我会夺命十三剑又能说明什么呢?不能是我自己悟出来的吗?”

    不等爷爷说话,马画藤抢着道:“我承认自己是个天才,创造出来了牧笛点穴法,难道你比我更天才?”

    马画藤从小被家人贴上了武霸的标签,在鬼灵门发布的青年榜上,总是以第一名的成绩上榜。此时听了张阳悟出了夺命十三剑,怎能让他不嫉妒不怀疑呢?

    但是,常年来的训练让他保持了头脑的清醒,他并没有盲目的冲上去,而是和他的家人商量道:“点子扎手,现在我们怎么办?”

    张阳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感觉体内的药效逐渐发作,不动声色道:“今天天色已晚,不要浪费我的时间了,你们一起上吧!“

    飞天神棍马宝海怒道∶“你将我们当作了什么人,我们不要脸面的吗?怎么可能以多欺少!”

    “上!”刚一说完,他一挥手,带着一家老小,一起冲了上来。

    原来这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霎时间,对方的四种武器同时出手。

    别看马画藤的年纪最小,出手最快,最狠,最辣。

    瞬间已用牧笛连点九下,他并没有去注意别人,只盯着张阳的后背,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要点住了这个人的穴道。

    只 可惜,他的九下全部点空了。

    本来在他眼前的张阳,人影已经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