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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阿昇

    这一日,老马来地下看子夜,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递给子夜,“你看看这个。”

    “这是什么?”子夜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安民告示,赤心军统领苗傅反了。”

    “这家伙果然不是好人。”子夜嘀咕了一句,然后大咧咧地看着老马,“上面写的什么?”

    “你不识字?”老马很惊讶,“看你文绉绉的,还以为你是个读书人。”

    “怎么,很奇怪吗?”子夜一脸的不在乎,“我听人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我不识字,对你不见得是坏事啊。”

    “谁教给你这些歪理,你这么年轻,还是要识字的,这样吧,我女儿识字,回头我让她过来教你。”

    然后他从子夜手里拿过那张告示,边念边解释了一番:

    “统制官苗傅,谨信大义,播告天下民庶、官吏、军兵等。迩者,大金侵扰淮甸,皆缘奸臣误国,致数路生灵无罪而就死,数万之金帛悉皆捐弃,社稷存亡,系于金人之手。今则大臣不务修省,尚循故态,为恶罔悛,致使民庶皇皇未知死所。嗟尔士庶,兴言及此,宁不伤感。今朝廷微弱,未能明正典刑,天其以予为民除害,期尔士庶,一德一心,共图中兴之业。主无疑以致后患,本为生灵,别无所希。尔等若获安存,傅等赴死未晚,昭尔此心,诚贯白日。宜相训告,以信万方。”

    放下告示后,老马说,“你打算在这里待多久?”

    “不知道。”子夜生无可恋地说,“你是不是烦了?”

    老马呵呵一笑,“我不是那个意思。”

    子夜不说他躲避什么,老马也不问,子夜在心里觉得老马真是个够意思的老头。

    老马的女儿叫阿昇,十六岁,一张杏脸,一头秀发,婀娜身材,当然更惹眼的是她的衣服,天天不重样,颜色图案变来变去,不过,慢慢子夜就摸准了她最喜欢的是烟色和青色。衣服镶边的花纹她最爱的是茶花和栀子花。女人啊,总喜欢在这上面费时间花心思,子夜是不能理解。“那么多字里为什么给你取了昇字啊?”

    “上面一个日,下面一个升,我爹希望我的将来会像旭日一样,每天都往上升一点,越来越好。”

    “可是太阳升的越高,也会落下来的。”子夜发现自己说错了,赶忙修正,“呸呸,瞧我这乌鸦嘴,呸呸,当我什么也没说。”

    阿昇微微一笑,语气没有一点责备,“只有升到最高处,才会看见最美的晚霞。人都有一死,不留遗憾就好了。”

    这是不是就是她变着花样穿衣的原因,子夜不好细问。

    “子夜哥,你姓什么?”

    子夜一愣,是啊,他姓什么?“不知道。”来杭州的几年一开始也是有人不断的这样问他,后来人人就都知道了连他子夜也不知道,于是只管一口一个子夜的叫着,叫的子夜早就忘了这世上还有一个问题,他子夜姓什么。就是这次来避祸,他也只知道老马叫老马,不知道他叫马什么,老马只知道他叫子夜,也没问他全名。这就是老江湖的默契。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那都是少年人。

    “你真有意思,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你逗我呢,不想跟我说啊就直接说。”

    学识字是一个很慢的过程,因为慢,有时间,阿昇的问题像水缸里的水瓢一样摁下去一个,浮出来一个。

    “子夜哥你多大了?”

    “你猜。”

    “二十岁?”

    “差不多吧。”

    “什么叫差不多啊,你不会连自己年龄都不知道吧?你真是个奇怪的人。”阿昇笑了起来,这是一个一碗清水一样的女孩,你一眼就可以看穿她,看到她心底的那些鹅卵石,它们排列有序,整洁而漂亮。

    “我曾经生过一场病,醒来就什么都忘了。所以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多大了,也没有人告诉我姓什么,我自己猜大概二十到三十之间吧。”子夜安静地学着写字,眼睛都在纸墨上。

    阿昇又咯咯地笑起来,“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说。你生的什么病啊,怎么会把以前的事都忘了?”她眨巴眨巴眼睛,看着始终安静的子夜,眉眼带笑地说“不会是相思病吧,我听说得过相思病的人因为过于痴情,过于想念某个人,大病一场后,就会忘了从前。据说,这是人自己保护自己的一种法子,你想想,自己最最喜欢最最在乎的一个人,你无比相思却不得,人世间还有比这更痛苦的事情么?还真不如彻底忘记了的好!。”

    “相思病?”子夜嘿嘿一笑,摇摇头,“这个丫头倒挺会编故事的。”

    阿昇教的很认真,一如她每天的打扮,子夜学的却很随意。子夜敷衍着学习,却很享受樊楼的菜肴。尤其是阿昇来了之后,他就更加有口福了。

    譬如黄河鲤鱼,烤竹笋。

    当然菜名叫黄河鲤鱼,这黄河现在可是控制在金人手里,距离杭州甚远,要买到这样的鲤鱼谈何容易,之所以给起这么个菜名,无非是因为杭州城里有钱的食客多是过江之卿罢了,东京让人怀念,那流过东京北郊的黄河谁又能忘记的了呢,尤其是那些春来踏青,夏来嬉水,秋来垂钓的好日子!“做餐馆,表面上是做的人的嘴,其实做的是人的心。”耳濡目染之下,看来阿昇也颇懂些经营之道。

    这道菜不难做,到集市上买来新鲜的钱塘江鲤鱼,大概一百文一条,现杀现下热锅,放进滚开的热水锅里一煮,捞上来,浇上酸甜甜的杨梅汁,就成了。如此,有钱人最讲究的甜味腥味都在了。

    烤竹笋,因为竹笋江南多,可以就地取材,所以几乎杭州每家酒楼都有,但是梁园的独家手艺是蘸酱的醋汁,独家手艺,酸的让人流连忘返。

    大鱼大肉的,跟着吃久了,子夜反而最喜欢吃些清淡的,譬如樱桃毕罗。阿昇说,这道菜是从天竺经过西域传过来的,天竺人的做法是将烤羊肉和米饭放在一起蒸,这样羊油就会慢慢渗透进米饭,这就是后世人知道的羊肉手抓饭。老马怕客人老吃肉口里腻,就做了改动,他把烤羊肉换成了樱桃,一样是蒸饭,水一蒸,酸酸甜甜的樱桃就在蒸笼里破裂开,汁水就会慢慢渗透进米饭里,吃一口,会想念许久。

    慢慢在聚仙楼吃久了,子夜都觉得自己可以开一家酒楼了。

    老马不知道是担心阿昇教坏了子夜,还是担心子夜教坏了阿昇,他偶尔也会下来看看。有一次,他下来,正好阿昇不在,子夜就问他,“您出手帮我,晚辈感激涕零,但晚辈百思不得其解,当初在这聚仙楼,你我素昧平生,仅仅是一个照面,您为什么就跟我说遇事,可以来找您?”

    问题似乎有点难度,老马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先不冷不热地看了一眼子夜,想了想,才说道,

    “你们递铺那次来我聚仙楼,我暗中观察,因为我知道递铺货运通南北,关系网遍布大江南北,所以就有了结交之心,但是我不可能跟你们所有的人都结交,我这些年做生意,悟到一个道理,你如果试图跟一群人里的每一个都交好,到最后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真正跟你交好。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做人,做的就是这只取一瓢的学问。很多人活了一辈子,也没明白这个道理,要么守着大河活活渴死,要么溺死在大河里。”

    “所以你选中了我,可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跟他们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了?”

    “说不出来,就是觉得不一样。”

    “就这么简单?”

    “这可不简单。”老马诡异地一笑,“我的人生阅历告诉我,跟周围人不一样的人,其人生一般很快就会有变化,我不用费时拔蜡地等很久,这变化无非是两种,要么大富大贵,要么大灾大难,都是比较痛快的人生。我呢,就是喜欢赌一把,挑了你,就是赌了你,我那天之所以在你面前说那样的话,其实重要的并不是我说了什么,而是我想结交你,你懂么?你突然富贵了,自然可以帮到我,助我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你若遇到麻烦了,那就是我赌输了,也无所谓,我认赌服输就是了。毕竟你并不是我赌的唯一一局。”

    “原来这样,我不过是你的一个赌局。”子夜自嘲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