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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苦恼的花姐和仅此一次的心爱

    花姐从小就是那种生活在苦恼之中的小女孩。

    她在读小学的时候,从作文选里读到了“心宽体胖”这个词,乍一看就很恼火。用成语字典查完之后,更恼火的。胖人的烦恼,谁能体会呢?之所以显得“心宽”,花姐觉得,一定是因为调动身上数量庞大的肉一起去做“生气”这件事情,太难了。

    实际上,所有需要调动整个身体,让它们(肉们)在井然有序的氛围中协调工作的事情,花姐都很不擅长。在体育课上,她总是表现糟糕,看上去就很笨拙。另外,她还晕车。说起来有些难以置信,她甚至常常被自己绊倒——就连左右两脚之间,好像也对彼此暗含着许多不满似的。

    “苦恼”与“生气”是不一样的,花姐觉得,生气是需要手脚并用的事情,整个身体都必须处在剑拔弩张的氛围中,以传达怒火。相比之下,“苦恼”则更接近于悲伤,无非是在自己的脑袋里开开小剧场。就连“恼火”这种乍看跟“生气”差不多的感情,其实也相差甚远——恼的是自己,火的也是自己,烧不到外人的头上。

    花姐的爸爸毛大富矮胖矮胖,花姐的妈妈花婶亦身材丰满——他们三个看上去就像一家三口,就连花姐童年时代养过的那只小小的泰迪犬,都比别的泰迪犬要宽两圈。花姐最大的苦恼,就是她自己身上这些会让陌生的成年人一看到就惊呼“好可爱啊!”的肥肉肉,他们中的有些人,甚至满怀着想要捏一捏她的冲动。花姐自己,自然不喜欢她这些多出来的肉,但是,她也知道,无论她怎么捏着它们咬牙切齿,她也摆脱不掉它们——那个时候,花姐从没想过自己能有瘦下来的一天,虽然她对这件事情是那么渴望,带着绝望的渴望。

    在人类社会里,“比较”具有让不幸放大的神奇的作用。无疑,小丽的存在就放大了花姐的苦恼。

    小丽是个与花姐同龄的小女孩,身材高而且瘦,是那种不怎么爱吃饭的孩子。但是,她长得很美。这种美不是从天而降的,而是在她的戴着眼镜、看上去就极有学问的爸爸和常年穿着漂亮裙子、走起路来婀娜多姿的妈妈身上早早地就做出了下集预告。和小丽站在一起的时候,花姐总是难以阻止自己无地自容的想法,时时想找条地缝钻进去。

    如果可以,花姐当然不想和小丽做朋友——谁愿意总是让自己处在不好的情绪中呢?和小丽做朋友,对于花姐来说,明显就是这样一件事情。但是,小孩子在选择自己的玩伴方面实在没什么主动权,尤其是花姐的家住在人烟稀少的“别墅区”,以及,她自己又是个不怎么活泼的孩子。

    让花姐和小丽成为好朋友,是她们两家的家长不约而同的共同决定。小丽的家就在花姐家的对面,隔着一条窄窄的车道与两家都没种什么高大树木的空旷的前花园。由于作息规律差不多,她们总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另外,整个小学期间,小丽都是花姐的同班同学,大多数时间就坐在花姐的左前方——当花姐朝黑板望去的时候,总是难以避免地被小丽黑亮的马尾辫子以及辫子上花样翻新的头绳吸引去了注意力。

    同为别墅区里清闲的家庭主妇,还是邻居,花姐的妈妈花婶和小丽的妈妈丽姨不知不觉之间积累了深厚的、超乎邻里关系的友谊,在外人看来俨然就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闺蜜。对于这件事情,花姐自然也很苦恼,好闺蜜的女儿,当然也应该是好朋友——这是她更加不得不和小丽一起玩耍的重要原因。但是,就连明明只是个小孩子的花姐也想不明白,和小丽在一起的时候,她自己毋庸置疑地担任着“绿叶”的角色,而和丽姨待在一起的时候,妈妈的境况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个正常的、有自尊心的人,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地充当陪衬呢?花姐着实想不明白,她从妈妈的身上观察不到一点儿言行不一的迹象,而她自己那些很明显的、对于“好朋友”的即将到来表示不快的噘嘴、跺脚之类的小动作,妈妈好像也完全看不见似的。

    拜妈妈和丽姨的友谊所赐,花姐已经在“绿叶”的角色上待了好多年了——久到对于还是小孩子的她来说,就像是“永远”那么漫长。

    唯一让花姐感到自豪的是她的爸爸毛大富。爸爸在一个叫作葫芦村的地方经营一家很大的超市,据说是当地唯一的大超市。为什么要在这么偏远的一个地方开超市呢?为什么不在家所在的镇上开超市呢?花姐小时候问过爸爸这个问题,爸爸一开始给她讲了市场与供求的关系,太深奥了她听不懂,只觉得自己的爸爸比之那位带着眼镜的学者并不差。大约是她脸上的“听不懂”十分明显的缘故,爸爸又给她讲了“大庙里敲钟和小庙里方丈”的故事,这下她完全懂了,而且,在她看来,爸爸无疑是了不起的、有远见的、睿智的。

    毛爸爸的超市经营得非常好,当地居民的饮食起居都要仰仗他,他还提供了很多的工作岗位,是令人尊敬的企业家。而且,他不仅仅满足于那偏远地方的一家超市,而是把计划扩大到需要其它的领域,参加了许多实业的发展。他还很有远见卓识,甚至在房地产行业还没真的热起来的时候,就抢先做了投资。这些,在后来,自然被证实是了不起的决策,可是这些决策的做出者,正是花姐那看上去不怎么气派的爸爸呀!

    正是因为爸爸的努力工作与聪明才智,花姐一家才能在独栋的别墅里生活,而不是像镇上大多数人家一样和别人挤在一栋楼里,从同一个楼梯进出,踩着同一个楼梯上下楼,直到各自钻进自己的“鸽子笼”里才总算能松口气。对于这些,花姐不能说自己一点儿优越感也没有,这也是她疏远其他人的一方面原因。

    小丽的家自然也是独栋的别墅,甚至在构造上与花姐自己的家不相上下。不过,细究起来,这其中又有很大的不同。小丽家的别墅是小丽的外公买给丽姨的新婚礼物,小丽的爸爸周叔叔可一点儿贡献也没有。周叔叔在冬瓜城的大学里面教书,邻居们见到他总要亲亲热热地叫一声“周教授”——大多数人,对于比自己更有文化的人还是怀着几乎天然的崇拜之情的。不过,就连心地善良、与世无争的丽姨也曾经打趣过周叔叔那比瓶底还厚的眼镜和时不时就翘成了八爪鱼的头发。而且,小孩子们之间盛传着一个看到周叔叔走路时撞到了树,却还跟树说“对不起”的笑话。时常自己绊倒自己的花姐本没有资格嘲笑周叔叔,但是,她出于复杂的心里原因,却经常把这个笑话拿出来回味,以至于,“盛传”本身可能也是她的想象。

    因为有周叔叔的存在,毛爸爸的优秀更显得溢于言表了。和周叔叔的不修边幅截然不同,毛爸爸对于自己的衣着十分看重,“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他时常把这话挂在嘴上,还时常教育花姐“好的衣着是商场上克敌制胜的法宝”。毛爸爸总是穿着成套的名牌衣服,还开着相当不错的车。他遇到了邻居(在这别墅区里面,几乎所有的邻居都是社会标准上的“成功人士”)总是笑脸相迎,和谁都能寒暄着说上那么几句。他还时不时拿些小东小西或者优惠券之类的小礼物回来,让花婶分给邻居们(即使是“成功人士”,对于收到礼物,似乎也是不排斥的)。每到这时,花姐就觉得脸上有光,连腰板也挺得更直了。大踏步走在路上的时候,就连左右四邻看家护院的狗将军,似乎也对她更恭敬有加了,一样的吠叫声里,不再是谩骂,而成了吹捧。

    爸爸和周叔叔的对比,也许是一方面原因,使得花姐从小就不怎么喜欢学者,而从心底更倾向于实干家。再加上爸爸和花婶都不怎么重视花姐的学业,缺少棍棒交加的管教或是循循善诱的好言相劝。总之,花姐的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而她,也完全不放在心上。

    花姐苦恼与憋屈的少年时代是在初中一年级时戛然而止的,因为小丽一家突然搬走了。

    简单说来就是,小丽在放学路上被一个星探相中了。当时,花姐就在她身后不远处(事后,人们有一段时间常常问起花姐那时的情景,使花姐不胜其烦。后来,人们不再问了,她又觉得失落),只觉得又有恶心的家伙——这样的人,在成年人里面真的不少——搭讪小女孩了。后来事情发展迅猛,完全超出了花姐的接受能力——原来世界上还真有“星探”这种职业啊,被选中果然能一步登天啊——对那时的花姐来说,确实是“一步登天”,仿佛自己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就不存在困难险阻似的。

    教室里小丽的座位空了,马路对面小丽家的院门也被铁链锁上了。

    再后来,小丽的座位分给别的同学了。再后来,小丽家的房子也住进了新的邻居。又过了一阵子,花姐都快想不起来曾经有过这样一个让她无比难受的女孩了。

    没有了小丽的存在,花姐的生活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变好。不论小丽在不在,花姐都只是一个貌不惊人的胖女孩,成绩还很差。小丽在的时候,她有个漂亮朋友,想接近小丽的同学们也会对她友好。等小丽不在了,花姐倒真透明了。

    不甘寂寞的花姐现在把矛头对准了“花姐”这个昵称,并且固执地认为这两个字不够资格做她的代号。花姐的名字里面确实没有“花”这个,虽然美好但放在名字里就是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土气的字。她没有弟弟妹妹,也不该当起“姐”这个字——这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小丽。

    小丽比花姐小几个月,是在他们家的别墅里出生的,花姐却是后来才从“鸽子笼”里搬过来的。他们初次见面的那一天,也就是花姐搬家到这里的那一天。当时还是小婴儿的两个孩子,一个笑着非要把花花送给姐姐,另一个则使劲地往妈妈怀里钻——这段趣事,大人们已经喋喋不休地说了好多年了,“花姐”这个心血来潮的名字,在花姐本人看来,完全是一种充满恶趣味的纪念。

    花姐的大名叫毛心爱,花姐现在想让大家喊她“心爱”。

    可是她的筹谋可谓“出师未捷身先死”。她在早餐时宣布以后不要叫她花姐了,要叫她心爱。而爸爸妈妈的反应不过是哈哈哈,把她当作无事生非的小孩,以后还是“花姐、花姐”照叫不误。她面红耳赤地抗议过,得到的回答只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花姐不是挺好听的吗?”或者“都已经叫习惯了呀,怎么改得了口?”

    小丽一家虽然搬走了,却给花姐留下了伴随终生的一个名字。名字本身倒也没有做错什么,不喜欢它的时候它也无可奈何。

    在家里,毛心爱成不了“心爱”,到底还是只能当“花姐”。就连在电话里,她跟身在远方的外婆说了三遍“我是心爱啊!”电话那头只是问“谁?”等她终于放弃了,嘟嚷了一句“我是花姐”,听筒里便立刻传来了外婆热情洋溢的关切。

    毛心爱放弃了,毛心爱只能是花姐,不能是心爱。

    记忆中只有一个下午花姐是心爱,那天她逃学了,因为新来的英语老师会打手心,而花姐在前一天的小测验上几乎交了白卷。花姐在午休时间溜出了校园,在街上晃荡。

    她被街上新开的一家摆满抓娃娃机的店吸引了,掏光了身上的零钱,一次次地紧张兮兮,结果却总是一无所获。就在她翻遍口袋确定自己已经身无分文的时候,旁边的机器奏响了胜利的音乐。花姐于是看到一个比自己高大,也比自己年长的男青年,正从机器的出口里取出战利品。

    四目对视之间,男孩问她,“想要?”花姐点了点头。

    男孩抬手把一只绿色的毛绒玩具递过来,看得出来是一只毛毛虫。花姐没有伸手,“可是,我不认识你啊。”

    “我叫胡月明,你呢?”

    “毛心爱。”在想象中练习了太多次说出自己的名字,花姐回答起这个问题就像条件反射那么快。

    “叫你‘心爱’可以吗?”

    “嗯嗯。”花姐已经心花怒放了。

    “心爱,现在我们认识了。”

    这天剩下的时间,花姐以“心爱”的身份和胡月明泡在一起。从抓娃娃店到电子游戏城,胡月明一炫技,花姐怀里的奖品就堆起来了。然后他又领着她去练歌房,他唱得真好,像个心事重重的王子。天黑下来之后,他说要带她去吃饭,然后领着她往镇子外围走。花姐知道那里有许多的大排档,也知道那边夜里乱得很,她打起了退堂鼓。

    最后花姐没有跟胡月明去吃饭,那一大堆奖品中她也只拿了那只毛毛虫回家。她在爸妈发觉前去厨房找了点零食,然后就遛进了自己的房间。第二天,逃课的事败露了,不过也只引起了一番小风波。

    很多年后,回想起那个作为心爱的下午,花姐仍旧懊悔不已。她那时只知道胡月明是个回乡探亲的工薪族,却没问他住在哪里,也没问怎么能联系上他。所以,一个下午的相伴之后,他们就失去了联系。

    如果和胡月明保持着联系的话,花姐往后的生活大概会和现在不一样吧。

    但假设是没有意义的。

    初中毕业之后,花姐没考上高中。豇豆镇中学只有初中部,她要是考上了还得背井离乡。豇豆镇倒是有一所中专,毛爸爸把花姐弄进去了。计划是等花姐中专毕业,年龄也差不多了,就在毛爸爸的超市上个班,干两年升领班,再干两年升部门经理,早晚能接班。

    如意算盘打得好,没用。花姐中专还没毕业,毛爸爸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