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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寂寞的耳朵

    有一次,朋友问爱因斯坦:死亡意味着什么?爱因斯坦回答说:死亡,意味着再也听不到莫扎特的音乐了!

    我们都知道,爱因斯坦因创立相对论而获得诺贝尔奖,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朋友之所以这样问,是想让他从相对论的角度,谈谈生命与死亡。没想到爱因斯坦却如是说。在这位大师的眼里,相对论已成为过去,而莫扎特却是永恒,只有死亡才能把他们分开!

    很难想象,爱因斯坦这样一位思维严谨的科学家,还是一位狂热的音乐发烧友,是莫扎特的超级粉丝。他有一把名贵的小提琴,总是随身携带着。每当夜幕降临,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他就拿起心爱的小提琴,演奏一首莫扎特的曲子,让自己陶醉在优美的旋律中,放松紧蹦一天的神经,这也是他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

    爱因斯坦常对朋友说,是音乐给了他灵感,创作出相对论。

    因此,与其说相对论是一个物理公式,不如说是一行美妙的音符。这行改变世界、改变人类进程的音符,属于爱因斯坦,也属于莫扎特。

    如今,这位科学巨匠早已做别人世,如他所说,再也听不到莫扎特的音乐了!而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有幸还可以听。我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还在听莫扎特的音乐,我想,应该不会很多吧。因为大家都很忙,忙着升学、找工作,忙着应酬、谈生意,没有多少闲暇听莫扎特。我们很多人是在咖啡厅里,一边聊天一边听音乐,莫扎特成了背景。偶尔听一场音乐会,还要开着手机,一只耳朵听音乐,一只耳朵听电话……

    还有一些人,一生从来没听过莫扎特,让耳朵寂寞着。在他们看来,耳朵只是语言交流的工具,或是流行歌曲的集散地。在他们浮躁与喧哗的内心,听不进任何没有文字、没有歌词的旋律……

    莫扎特,这位圣洁的音乐天使,似乎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远,但也不尽然。前不久从报上看到,心理医生正在研究推广一种新疗法——音乐疗法,他们给忧郁症患者放莫扎特的乐曲,几个疗程之后,患者病情明显好转。

    不仅如此,蓄牧业也在大力推广莫扎特,他们给奶牛播放莫扎特的乐曲,以此激发奶牛情绪,增加食欲,从而提高牛奶产量。

    现代人整日为生活奔波,没有闲暇时间听莫扎特,只好喝听莫扎特乐曲的奶牛产下的奶,也算是间接分享了莫扎特。如果莫扎特在天有灵,不知该做何感想!

    许多人以为,我们的耳朵是用来听人说话的,其实这是倾听的最低境界,耳朵充当语言的工具。比语言更高层次的,是歌曲和音乐,要用心去听,感受其中的韵律和美,这是倾听的第二个境界。倾听的最高境界,是那些经典的古典音乐,这些凝结着大师心血的杰作,已经不是声音的乐曲,而是思想的盛宴!你不能用耳朵,也不仅仅是用心,你要用灵魂去倾听!

    用灵魂去倾听,你会得到灵感——灵魂的感动!

    可惜,有多少人,一生也不曾有过这样的时刻,让自己的耳朵和灵魂都寂寞着……

    在炕上吃饭

    父亲是左撇子,并且遗传给了妹妹,当然,这是她自己的事,并不影响我,除了在饭桌上吃饭,我们的筷子经常碰到一起引发一场小小的战争。那时我们一家五口居住在一个只有一室一厨的平房里。厨房三分之一的面积被炉子占领了,与此相应,住房三分之一的面积就给了北方人习惯居住的火炕。

    从我记事起,火炕就是我们家居生活的主要领地。晚上铺上被褥,全家人象一个班里的战士一样一字排开睡到天明。白天放上一张小方桌,我们兄妹三人围坐在一起,写字涂画。等我们涂写完了,父母也做好了饭,全家人围坐在炕上吃饭。炕很大,但饭桌很小,5个人显得有些拥挤,何况我们三个为了争抢好位置常常挤坐在一起。所谓好位置,冬天是指靠近厨房一边的热炕头,夏天正好相反。我们常为争夺地盘争吵,加上妹妹是左撇子,吃饭时时常被她碰掉筷子。所以我的童年生活基本上是在战争中度来的,但当时并不觉得怎样,我以为天底下的人都象我们一样,生活在以父母为核心的炕周围。直到那一年隔壁搬来新邻居。

    新邻居是一对上海知青,所以他们的家和我们不同。最明显的是他们家没有炕,他们睡觉的地方是四个腿支起的一张木制床。上面铺着好看的镶着花边的床罩。床对面的空地上摆了一张有三个腿、几乎和我一样高的的圆形方桌,平时铺着一块锈着花边的布罩,旁边还有三把带靠背的椅子。有一次我去的时候正好赶上他们吃饭,一家人坐在桌旁,呈三角形,中间各留有空隙,那个和我同龄的小女孩儿优雅地坐在椅子上,从容的移动筷子,即使两边都是左撇子,也不用担心碰到谁。那一刻,我幼小的心灵就象荒凉的土地上疯长出的野草,随着他们移动筷子而剧烈摇摆。当时我还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东西。现在知道了,这就是欲望。

    我太想象他们那样,拥有一张有三个长腿的圆形饭桌和带靠背的长椅。我做梦都在想坐在圆桌旁的长椅上吃饭是一种什么感觉。为了这个,我努力了10年。实际上,在我去省城读大学之前,我们家已经搬到一个比小镇繁华的小城,已经象上海邻居一样,在床上睡觉,在地上吃饭了。但我依然固执地要离开,冥冥中我总觉得这不是我要的生活。但究竟想要什么,我也并不十分清楚。我惟一清楚的就是一定要走。我不想象父母那样,把自己的未来交给这座小城。那一年我17岁。

    现在,又一个17年过去了。17年间,我几乎走遍了中国有名的大都市,吃过许多有名的大饭店。从三星级到五星级,从热闹的百人宴席到万元一桌的豪餐。如果不是因为那次采访,我几乎已经忘记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群在炕上吃饭。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们一行3人去一个偏远山区采访一位身患白血病的女孩儿。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一进门,女孩儿的母亲拉着我们的手,亲热地说:“外面冷吧。快上炕暖和暖和,我早晨4点就起来烧火,炕头可热了。”她一连说了几遍,使本不打算上炕的我们不好意思再拒绝了。

    我脱鞋上炕,坐在又硬又热的炕头上,温暖但十分不舒服。我移动了一下身体,女孩儿懂事地扯过被子,放在后面让我靠着。我感觉舒服些了。女孩儿的爸爸搬来一个十分陈旧的小方桌放在炕上,进进出出往里端菜。女孩儿坐在桌旁给我们分筷子。吃饭的时候,她紧挨着我,不时给我夹菜。我们坐的太近,她转身的时候碰到我的筷子,筷子差点碰倒摆在我前面的杯子。我拿起杯子放到身后窗台上,她则一伸舌头冲我调皮地一笑。阳光透过窗子斜射进来,照在她苍白而稚嫩的脸上,可以清晰地看到上面一层细小的绒毛。想到这样幼小的生命可能不久于人世,我不仅悲由心起,拉过她的手说:“告诉阿姨,你最喜欢什么?”

    “坐在漂亮的房间里吃饭!象电视里演的那样。”女孩儿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一瞬间,我热泪盈眶。这都是命运的错误,让她在这样小的年纪得了这样的病。但命运并没有完全抛弃她,也让她怀了和我当年同样的渴望。我一伸手把她揽在怀里,告诉她我要带她去滨城最好的饭店吃一顿最好的饭。为了这个,我们留了下来。晚上我和女孩儿紧挨着睡在热得有些烫人的炕头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为了明天那顿即将到嘴的美餐。而我很快就入睡了,很安祥,象疯狂后的平静。

    借钱的利息

    一天中最好的时光是晚上。做完白天该做的事,捧一本好书,倚灯夜读,实乃人生一大乐事。这几日读的是陈之藩的散文。这位旅居海外的自然科学家,

    只是业余时间写作,但是他的这些文章,即便在当代散文史上,也卓然一家。文字清新雅致,一尘不染,如行云流水,天籁合一。其蕴含的独特的思想价值,更是让人受益非浅,如同赴了一场心灵盛宴。

    在一篇文章中,陈之藩追忆他和胡适先生的一段交往。40多年前,他还是一名穷学生,想去国外求学,却买不起一张横跨太平洋的船票。胡适先生知道了,慷慨解囊,鼎力资助,借给他400元大洋。读到此,不禁想起好友讲过的他与朋友之间借钱的伤心事。

    他最好的一位朋友,是初到深圳时认识的,这位朋友给了他许多帮助。两个人关系越来越好,平时花钱不分你我。后来,这位朋友装修房子,一时手头紧,他就慷慨地借给他一万元钱。这以后两人照常来往,彼此都绝口不提钱的事。有一天,他们一起喝酒,朋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还欠你一万元钱呢!过几天给你。他听了随口说:先放你那吧,反正我现在也不用。朋友又说:那好,你用的时候告诉我。

    大约过了一年,他自己也买了房子,也要装修,一时手头紧,就想起借给朋友的一万元钱,可是又不好开口要,为难之中,就和姐姐借。想不到姐姐故意把这件事讲给他的朋友听。第二天,朋友就送来一万元钱,和一张冷脸。不管他怎么解释,朋友认定是他让姐姐这么做的。从此,两人形同陌路。

    无独有偶,他的另一位好友,有一天突然跑来找他,说和老板吵架一生气辞职了,想自己开个饭店,但是钱不够,想和他借点。他大度地说:“行,没问题,多少?”

    “10万。”

    他听了吓一跳:“我的钱都在股市里,手头没那么多。”

    朋友不屑一顾地说:“那就抛点呗。你别担心,我付利息给你。”

    一句话,让他好一顿伤心。最终,他没借钱给朋友,在他说要付利息的那一刻,他在他心中的位置已经不存在了。既然如此,不借也罢。

    他最好的两位朋友,都因为借钱借丢了。正如台湾作家李敖所说:借给朋友钱,顺便也把朋友借走了。日后若能收回钱,就又多了一个朋友。可惜,他收回钱,却未能收回朋友。所以,他得出一个结论:钱是试金石,最能试出友情的份量。可惜现代人的友情,大都是经不住金钱一试的仿真友情。从此,他不言借钱。

    也许是受他的影响,我从不借钱给别人,也不向别人借钱。我们之间能长久来往,也许正缘于此。没有金钱参与的友情,简单而轻松。不过,世事难料,凡事不能一概而论,胡适先生就肯借钱给陈之藩,而且,当陈有能力还款时,胡适给他写了一封信:“其实你不应该这样急于还此四百元。我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因为我知道我借出的钱总是‘一本万利’,永远有利息在人间的。”

    现在,我和陈之藩的读者们,不就在享用这份利息吗?

    看来,钱不是该不该借,而是看借给谁,只要有利息在人间,该出手时就出手。

    5美元胜诉

    克莱伦斯·丹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辩护律师。在近60年的法庭生涯中,他怀着必胜的信念,以娴熟的法律知识、高超的辩护技巧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为劳工领袖、无政府主义者、黑人以及其它形形色色的刑事被告做过无数次精彩的辩护,赢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诉。他担任辩护律师的许多案子,都被选作“案例”,成为法律系学生的必修课。他说过的那句“一个人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已经成为留传后世的至理名言。他被公认为20世纪律师界的理想典范。

    和所有的伟大人物一样,丹诺并不是一开始就“伟大”的。他1857年出生在美国俄亥俄州,由于家境贫寒,15岁便外出谋生。受父亲影响,他从小酷爱读书,很早就对法律感兴趣,但只受了一年正规法律教育,大部分时间都是边工作边自修。由于勤奋好学,丹诺21岁时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开始了职业律师生涯。

    俄亥俄州是一个乡村小镇,做为一名乡村律师,处理的通常都是些买卖马匹、往牛奶里渗水之类的鸡毛小案。丹诺也不例外,他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是追回一副价值15美元的马具。当事人是一个叫杰威尔的小男孩,他因为照顾一个生病的有钱人而得到了这副马具,但对方却否认此事,双方发生争执。地方治安员把这个案子交到丹诺手里,一审时小男孩付了5美元律师费,陪审团判他们败诉。这时小男孩已经没钱付律师费了,丹诺决定自掏腰包为他上诉,不想二审诉讼又输掉了。

    小男孩已经对那副马具不抱希望了,这期间丹诺也移居到附近小城艾斯特伯拉,大家都劝他放弃,但生性固执的丹诺说什么也不同意,他决心要打嬴官司。他托朋友做担保,把案子转到民事法庭,往返于艾斯特伯拉与俄亥俄州之间数次,终于赢得了胜诉。

    但是胜利的喜悦没有停留太久,案子到了上诉法院被取消判决,这时丹诺已经举家迁往芝加哥了。所有的人都认为案子就此结束,但丹诺连犹豫都没犹豫,继续上诉到最高法院。最终,陪审团站在了他这一边,丹诺赢得了胜诉。此时,距他当初接手此案,已经相隔8年。小当事人已经从一个瘦弱的男孩长成高大健壮的青年,除了最初付的5美元律师费,丹诺再分文未取,还自掏腰包,花了不少钱,才赢得胜诉。对此,丹诺并不介意。在他看来,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赢。

    这件案子在当地很有影响,但在其它地区默默无闻,和后来丹诺担任辩护律师的那些大案、要案相比,可以说微不足道,但它却奠定了丹诺日后成为伟大律师的基石,决定了他一生的职业原则-胜诉第一,收入第二。他的一生也好象由这个判决结果决定了一样,不管案情多么曲折,辩护多么艰难,最后他总能赢。

    购买时光

    因为报名参加一位外教主讲的企业管理培训,所以这周末不能象往常那样睡懒觉,早早起床,赶车去听课。可是紧赶慢赶,还是迟到了10分钟,我知道外国人时间观念很强,所以心里很过意不去,悄悄进去在最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下了。讲师是位从新加坡去美国的华人,姓张,在美国、香港等国际著名大企业做过高层领导,讲一口流利但发音有些生硬的国语,但课讲的非常好,即有理论深度又很生动,据说他在国外讲课做咨询是按小时付费,每小时费用高达一百多美元。此次来连做为期三天的讲课咨询,主办单位要付他两万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讲师一年的工资。

    下课时,张先生走下讲台,来到我身边,微笑着问我:“听得懂吧?前边的课我先讲了企业战略管理的三大部分,然后再展开结合案例讲。你没听到的可以现在问。”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以为他不会注意到我来晚了:“对不起,路上塞车,晚了一会儿。”

    “啊,没关系,没关系,您不用向我道歉。真的,我的时间已经被您购买了,由您支配,您是完全时间拥有者,我要尽可能地为你们服务。”张先生习惯地打着手势说。

    我看着他,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如果您在我们中国当老师,我敢说你会是最受欢迎的人。”

    “是吗?我在新加坡长大,在美国读大学,我们自己选专业、选课、选讲师,选课前我们可以试听所要选的讲师的课,选定后付足一学期的学费、教材费,什么时候去听课、什么时候走、或者根本不去,老师一律不管,他只管备好课,哪怕只有一个人来,他也必须认真地讲,因为他已经被购买了,他要全力讲好,服务好,只有这样,他才能继续被购买。我到过你们中国的一些大学,我很奇怪你们每次上课都点名签到,有的学生不来上课还要托病或者让别的同学代他签到,我不能理解,因为大学不是义务教育,你们是付费来学习的,老师讲课已经被你们购买了,你们来晚了或者不来损失的是你们自己,就象到商店付钱买东西却没把东西拿回家,难道还要向商店和销售者道歉?”

    我看着他脸上的疑惑,刹那间明白了我读了十几年书、工作了十年都没有弄明白的一个道理:其实我们一生不过是一个不断购买和不断销售的过程,看起来我们购买和销售的物品很多,但是一切物品归根皆底最终都可以合算为“占有时光”,我们购买别人的时光,销售自己的时光。我们惟一的财富,就是我们拥有的一生的时光,生命就是一个渐渐消失的量化指标,每一次报晓的雄鸡长鸣,我们的财富就又减少了一个点,许多人不成功,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浪费时间因素”。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准就是在一个标准的时光销售过程中,你赢得或创造多少价值,这个量变的曲线,清清楚楚描绘出你生命的价值,是你存在的证明。

    老鹰和蜗牛

    看一部电视片,是关于埃及的。说到埃及,就不能不说金字塔。主持人用极尽赞美之词赞美金字塔。对于金字塔,怎么赞美都是不过份的。末了,主持人又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能到达金字塔顶。一种是老鹰,还有一种,就是蜗牛。

    那一刻,我的眼前立刻闪现出在天空中展翅翱翔的雄鹰,我想象着雄鹰站在金字塔顶、挥舞着一双翅膀的风姿。转而再想蜗牛,我的眼前闪现出它拖着厚重的壳、柔软的身体紧贴在墙面上,不断伸缩、向前蠕动的样子。

    老鹰和蜗牛,以往我从来没有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它们是如此的不同:鹰骄健、敏捷、锐利,蜗牛弱小、迟钝、笨拙。鹰残忍、凶狠,杀害同类从不迟疑,蜗牛善良、厚道,从不伤害任何生命。鹰有一对飞翔的翅膀,蜗牛背着一个厚重的壳。这两种从出生就注定一个在天空、一个在地上完全不同的动物,它们惟一相同的一点,是都能到达金字塔顶。

    鹰到达金字塔顶,我想主要是归功于它有一双飞翔的翅膀。也因了这双翅膀,鹰成为最凶猛、生命力最强的动物。它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攻击和迅速逃离,成败都不使自己受伤害。所以,也可以说,鹰的翅膀就是它生命力最重要的一部分。鹰能拥有这样的翅膀,和它的残忍有关。鹰的残忍,不仅表现在对其它动物上,还表现在对自己同类上,包括对自己的幼子。据说,鹰每次产卵同时产出两个,等它们孵化成小鹰后,就把它们两个放在一起,不给食物,让它们争斗,让其中更强健的一个吃掉另一个。这虽然很残忍,但鹰族也因此而进化。

    与鹰不同,蜗牛到达金字塔顶,主观上,是靠它永不停息的执着精神,客观上则应归功于它厚厚的壳。蜗牛的壳,95%的成份是碳酸钙,非常坚硬,它是蜗牛的保护器官。活动时若遇敌侵,将头迅速缩入壳内安全避难。蜗牛晚上活动白天休息。休息时将身体全部缩入壳内,保持和减少粘液散失,维持生命存活。有一次,一个人看见蜗牛顶着厚重的壳艰难爬行,就好心地替它把壳去掉,让它轻装上阵。结果,蜗牛很快就死了。

    正是这看上去又粗又笨、有些负重的壳,让小小蜗牛得以万里长征,到达金字塔顶。在登顶过程中,蜗牛的壳和鹰的翅膀,起的是同样作用。可惜,生活中,大多数人只羡慕鹰的翅膀,很少在意蜗牛的壳。

    只是一团污迹

    周末,好友打来电话,约我晚上去老榕树酒吧,我如约而至。几年来,我们许多个周末贡献给了这里。大部分时间是在这疯,很放纵的那种,喝酒,听歌。也有很正经的时候,心情不好或遇到棘手的事,就来这倾诉,互相帮着出主意。虽然他在电话里什么也没说,但直觉告诉我,今晚就是这后一种。

    好友在包间看电视等我,桌上摆了瓶红酒,我们坐下来喝酒,闲聊了几句,然后话峰一转,切入正题。

    “上个月我去上海,接触了一家公司主管,他有意让我去他那做事。他们是这个行业很有名气的大公司,这么说吧,相当于IBM。”

    我看看他,我们从小学到中学同窗十载,考上大学才分开。我学化学,却不喜欢做实验,他学机械,动不动就跑到我们实验室。我怀疑我们都入错了行。果然,毕业没多久,就各自离开了本行。

    “你知道,我从公司辞职出来,就是想创办自己的公司,到为此吃尽了苦头,但我不是轻易认输的人,我相信所有的付出终有回报。可到现在已经3年了,公司不死不活,整天为合同、订单绞尽脑汁,还有房租、物业、人员开销,辛辛苦苦赚的钱一转眼又支出去了。一天到晚忙个不停,四处奔波,我真担心哪天撑不下去。”

    我们慢慢喝着酒,电视新闻在播“下岗”节目。在很多人遭遇下岗、为失去工作而痛苦之际,我们却在为该不该接受年薪10万元的工作而犯愁。我们这是怎么啦?

    我端起酒杯,晃动了几下,说:“你知道,有机化学实验,每次反应组份相同但得到的生成物却不相同,生成物的组份不仅取决于反应物,还取决于反应时状态。如温度、气压、搅拌速率等。人生进程就像有机化学反应,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我们惟一能确定的就是:付出不一定有结果,但不付出就一定没有结果。”说到这,我停顿了一下,问:“如果坚持自己做,会有什么结果?”

    “两种结果:成功或失败。”他干脆地道。

    我点点头:“成功和失败的几率各占多少?”他摇摇头:“我不知道。”

    “那就是各占50%。”我说,又问:“去那家公司,会有什么结果?”

    他思索片刻,道:“过一种稳定而庸常的生活。”

    我盯着他,加重语气道:“那好,我问你,你甘心为了100%的平庸放弃那50%的成功机会吗?”

    他叹口气,点了支烟,沉默不语。我拿出记事本,撕下两张纸:“这样,你先别急着做决定,回去以后好好想想,把两种选择可能带来的结果列个清单。”

    我们呆到10点离开,赶回家看国际影院的名片欣赏,今晚演《居里夫人》。我是学化学的,当我看到居里夫人在简陋的实验室搬成袋的沥青矿渣,倒在一口大铁锅里,用一根粗棍子不停搅拌,我惊讶地说不出话来。那根本不是我印象中的实验室。由于居里夫人只是理论上推测但无法证明新元素镭,所以巴黎大学的董事会拒绝为她提供实验室、设备和助理,她只能在学校一个无人使用、四面透风的破旧棚子里做实验。

    整整4年时间,居里夫人就工作在这个实验室,最初两年做的是粗笨的化工厂活儿,不断地溶解分离,最后剩下的就是镭。经过一千多个日夜的辛苦工作,8吨小山一样的矿渣最后只剩下器皿中的一点液体,再过一会儿将结晶成一小块晶体,那就是新元素镭。居里夫人满怀希望抑制住剧烈跳动的心朝那只玻璃器皿望去,她看到4年的汗水和8吨沥青矿渣最后提纯的结果——只是一团污迹!我想她一定会大失所望,大发其火,愤怒地把那个器皿连同里面的污迹扔到地上,摔得粉碎!假如换了我,肯定会那样做。但居里夫人没有,幸亏没有。

    居里夫人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家,夜里她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还在想那团污迹,想找出失败的原因。“如果我知道为什么失败,我就不会对失败太在意了。为什么只是一团污迹,而不是一小块白色或无色晶体呢?那才是我们想要的镭。”居里夫人自言自语地说,突然,她眼睛一亮:也许镭就是那样,而不像预测的是一团晶体。她赶紧起身跑到实验室,还没等开门,就从门缝里看到了她伟大的“发现”:器皿里那团不起眼的污迹,此时在黑夜中发出耀眼的光芒。这就是镭!一种具有极强放射性的元素。

    我望着那团耀眼的光芒,心头一亮,一瞬间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我们大多数人总是与成功失之交臂:当我们两只眼睛盯住成功的招牌时,无法保留一只眼睛注视自己,反省自己,又怎么可能去理会那团不起眼的污迹呢?

    教育的副作用

    那天,女儿放学回家,风风火火地说:“妈妈,我们下周就高考了,老师让每人准备3个万能开头,求你了,帮我写好不好?”

    我愣住了,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万能开头?写这个做什么?”

    “考试时写作文用。”女儿边说边从书包拿出一个本子,翻开一页道:“喏,准备一个景物描写,写散文用;准备一个名人轶事,写记叙文用;准备一个新闻事件,写议论文用。老师让我们写好背诵下来,考试时如果对题可以套用。”

    我这回听明白了,生气地道:“我写了这么多年文章,每天苦思冥想,就是想找一个新颖出奇、与众不同的开头!你们老师怎么能这么做,居然让你们准备万能开头?”

    女儿有些委屈地说:“我们老师说了,她也知道这样做不对,但为了增加分数,提高升学率,只好这样。”

    “不管为什么,我不同意你这样做。作文的宗旨是要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作力,鼓励思维创新,这样做只能扼杀你的创作天赋!”

    女儿把本子合上,赌气地道:“不写拉倒,到时候考不好你可别怪我,作文可占60分呢!”

    说完,一转身回自己房间去了。我望着她的背影,内心开始激烈地斗争起来。

    理智上,我知道自己做的对。可是,高考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有时,一分之差就能决定一生的命运,何况作文是道大题,要占整整60分呢!

    怎么办?是坚持原则还是向现实妥协,这可真是个难题?怪不得有人说,考试名为考学生,其实是考家长。

    我决定和女儿开诚布公地谈谈。晚饭后,我带她出去散步,暗自心思,怎么开口。不料,女儿却先开口了。

    “妈妈,我想通了,不准备万能开头了。”

    “噢,为什么?”我不禁有几分讶疑,刚才她还态度坚决,这会儿怎么又转变态度了?

    “因为,我知道,我们大家都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明知不对为什么还要去做呢?就为了增加一点分数?分数真的那么重要吗,重要到可以违背自己的意志!”女儿一口气说道,也许是激动,脸微微有些发红。

    我用赞赏的目光看着她,轻声道:“你能这么想很好,不过有一点你想没想:你的同学可能会准备,可能刚好考试用上,因此考分比你高,考入理想的大学,而你没有,那样的话你会不会后悔?”

    “我不后悔。”女儿语气坚决地道。

    我认真地看着她:“真的?”

    她沉思了一会,道:“我希望我不后悔。我不愿意用不理想的方式,考入理想的大学。我知道这样做很难,我也知道,迟早有一天,我会后悔,然后就学会妥协。你不是说过,一个成年人进入社会的标志,就是学会妥协吗?我今年18岁,刚刚成年,我不希望这么早就学会妥协。我希望那一天晚一点到来。”

    我望着女儿那张清纯无比的脸,内心一阵酸楚,好象这一切都是我的错,不禁内疚地道:“对不起!”

    “不用道歉,又不是你的错。记得以前看过一篇小说《不想长大》,当时还不理解,现在理解了。如果时光能倒转,我真想回到小学……”

    女儿的话,把我的思绪带到过去。她从小喜欢写作,9岁就发表作品,虽然文笔稚嫩,但构思巧妙,想象丰富,常令我这个作家妈妈自叹不如。但是升入中学后,女儿创作热情大减,因为她自己喜欢、用心写的作文得分不高,反而是一些应景之作却能得高分。渐渐的,她对写作产生了质疑,曾一度非常困惑。她问我:“为什么写作文时,我的创作力和分数成反比?”

    我不知如何回答,沉思着道:“怎么说呢,写文章和写作文不完全是一回事,就好象弹钢琴,写文章是在舞台演奏,最重要的是感情饱满,让情感融化在音符里,感动自己,才能感动观众,技巧倒在其次。而写作文就象参加比赛,最重要的是不出错,要严谨规范,娴熟、技巧,让评委满意,才能拿高分。”

    女儿听了,点点头道:“我明白了,写文章是要出‘格’,写作文要尽量不出‘格’,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我以后要把它们区分开,以免表错情而丢分。”

    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特别是对一个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女。女儿那段时间苦恼极了!好在这一切就要结束了,还有一个星期,她就参加高考了。

    高考前夜,我嘱咐女儿:“别紧张,明天第一科是语文,是你的强项。记住:作文要认真审题,规范写作,千万别冒险创新。”

    “你放心吧,我现在只会写作文,不会写文章了,真不知道这是教育的成功,还是教育的失败!”女儿不无嘲讽地说。

    我瞅瞅她,心中暗想:也许,这是教育的副作用吧。教育的目的,是教会人掌握知识和技能,将来服务于社会,成为有生命的工具。这个过程,既是寻找自我、也是失去自我,必然伴随着痛苦和迷失……

    但这些话,我没和女儿说,她明天就要上考场,就让她轻装上阵吧……

    细节人生

    某国际著名公司招聘考试。

    第一轮笔试,录取了10个人,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生,只有罗凡一人毕业于普通院校。

    接下来是面试,罗凡排在最后,轮到他时,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了。当他走到决定自己前途和命运的那扇门前,深深吸了一口气,轻轻地敲了两下门,听到回声,推门进去。房间不大,正对面坐着三位主考官,一位长者和两位30岁左右的年轻人,其中一位桌上放着厚厚的材料。罗凡一眼就看到有一页信纸掉在桌前地板上,他走过去,弯身拣起。一抬身看见墙角有一把条帚倒在地上,又回身走过去把条帚扶起来,然后才走到主考官前,在那把许多人坐过的椅子上坐下,回答考官提问。

    三位主考官分别问了他几个问题,他一一回答,然后就让他走了。

    一个星期后,招聘结果出来了,罗凡是惟一被录取的人。许多人不解,一位考生愤愤不平,质问那位年龄最长的主考官:为什么录取他?我们可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笔式成绩也比他好,我们到底差在哪?

    主考官微笑着说:“的确,你们毕业的大学比他好,笔式成绩也比他好,惟一比他差的是:面试时罗凡把掉在地上的信纸和歪倒的条帚拣起来,而你们没有。”

    那位考生听了,不以为然地道:“这算什么?我们是来应聘考试的,又不是你们公司的勤杂工,难道掉在地上的东西也要管?”

    “是的。”主考官看着他,耐心地解释道:“因为,这是我们其中的一道考题。可惜,你并没有回答,噢——不对,不回答也是一种答案,但并不是我们想要的。”

    “可是——”考生有些羞红了脸,但仍不服气地辩解道:“我是名牌大学毕业生,是要做大事的,这点小事算什么?”

    主考官收起笑容,神色庄重地说:“伟大的事业都是从小事做起的。我们这里也一样。小事更能体现品质。我认为,一个不能把公司财产当做自己财产一样爱护的人,是不适合成为公司一员的。对不起,年轻人,请另谋高就吧。”

    你会拉锯吗

    一位朋友从日本回来,给我讲了一件有趣的事。

    日本一家有名的企业,在招聘员工时,要进行一场特殊考试。他们把应聘人员带到一个农场,分成两人一组,每组给一把铁锯,一块圆木,让他们比赛看哪组锯的最快。

    开始时,各组情况都一样,两个陌生人总是不合拍,不是一个人太快,就是另一个人太慢,铁锯常常夹在木板中,进展很慢。等锯了一会儿,情况就不同了。有的组,两个人还是不能互相配合,快慢不当,又着急赶速度,越急越配合不好,还互相埋怨,结果累得满头是汗,仍进展缓慢,自然落在后面。有的组,两个人经过一段时间磨合,配合默契,掌握规律,一拉一扯,让锯以最快的速度来回运转,不一会,就把木头锯开了。

    结果,这两个最快把木头锯开的人,被优先录取。

    我听了,觉的很有趣,但又有几分不解:用人和拉锯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了。”朋友解释道:“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迅猛,专业化趋势越加明显,社会分工更加精细,一个人即使再优秀,如果没有他人的合作,没有一个优秀的团队,也很难成就事业的。毕竟,一个人的知识和精力总是有限的,只能做其中很少一部分,要想成就大事,必须依靠集体,依靠团队合作才能完成。不懂得与别人合作的人,即使再优秀,也做不成什么大事。所以,企业在用人时,愿意录用那些懂得并善于与他人合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