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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空城旧梦

    人品是什么?!

    人品就是蹲茅坑的时候,别人滑落钱包进茅坑,而你只滑落火机。

    许枫一直觉得自己人品好,刚和同学在酒吧同时调戏一个美.女。同学受到扇耳光的待遇,而许枫只是被吐口水。当然,许枫调戏在前。

    拖着有些醉意的身体,迈着有着虚晃的步伐向着家住小区走去,想起医院那张化验单,许枫怀疑是不是之前的二十多年,把所有的人品都给用完了。

    “轰……”

    一道闪电划破虚空,爆发惊雷之声。七月的天气,如同女人的脾气,说变就变,撕裂空间的雷电,把天空照的雪亮,许枫抬头看了一眼,天空蒙着一层灰蒙蒙的阴翳乌云。

    “该死的,要下雨了。”

    许枫甩了甩头,并没有因此而加快步伐,依旧拖着虚晃的步子迈着,大雨之前的凉风,倒是吹醒了一些许枫的酒意。

    “小伙子,马上要下雨了?赶紧过来避一避!”凉风狂乱,在一个屋檐下摆地摊的老人看着许枫不稳的步伐,出声提醒道。

    许枫扭头看去,老者脸庞皱纹丛生,一看就经历过岁月的痕迹,许枫并没有听他的话去屋檐下,反倒是看着老人笑道:“大爷,马上要下大雨了,赶紧收拾回家吧。”

    老人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皱纹挤在一起,没有狰狞之色,反而给人一种和善:“呵呵,再等等吧。以往都是摆地摊到凌晨两点的,现在才凌晨。”

    许枫踏前两步,随意的在老人的地摊之上挑选了几件物品,取出一张百元纸钞给老人,没有讨价还价。一个凌晨两点还坚持摆地摊的人,必然有着生活的艰辛。十块二十块的,对于他不算什么,可是对于老人,或许就是他们生活的保障。所以,许枫很少和拍地摊的人讨价还价,即使许枫交往过喜欢砍价的女朋友,许枫也会制止她和摆地摊的人砍价。

    但凡有一点办法,谁会乐意大半夜摆地摊?!

    老人接过许枫递过去的百元大钞,摸了摸口袋,随即尴尬的说道:“小伙子,我这找不开你余钱。要不你下次再给我好了。”

    许枫笑了笑说道:“这样吧。我再拿几双拖鞋。”

    许枫心想,反正拖什么都是拖,还不如到老人这里买几双。实在不行换上几个名牌标签,打折卖给那群喜欢名牌的狐朋狗友,怎么也能卖几百块!

    “可是,一百块钱还是太多了。”老人很实诚,有些惶恐的说道,地摊的拖鞋,也就十块钱一双,加上许枫刚刚选的东西,也不过才七十多块。

    许枫见老人如此,刚准备再次拿几双拖鞋,目光却被一块石头给吸引住。这块石头倒不是很好看,只是和普通的砖头颜色有些不同,想必是长了苔藓染上了绿色。

    “老人家,你把这块石头给我,就算一百块好了。”许枫对着老人说道,心底想着,正好用这块石头去砸停在他楼下的那辆宝马。妈的,停在那里太碍自己眼睛了。

    老人听到许枫的话同样错愕不已,这块石头是他从一座拆迁古宅捡来压地摊布防止风吹的,哪里值钱?!

    “小伙子……”

    老人刚想说什么,就被许枫打断道,“就这样吧。”

    许枫不等老人回答,拖着几双拖鞋,拎着一块砖头迈步离开,天空之上依旧雷电不断。只不过,许枫这一手拎砖,一手摆着拖鞋的模样,滑稽至极。几个同样游荡夜生活的过路女郎看到,一个个捂嘴轻笑。

    许枫对着几个女郎吹了声响亮的口哨,还未等他调戏,几个女郎就骂道:“吹什么吹,再吹老娘揪掉你鸟毛。”

    许枫一阵汗颜,心道现在的女流氓越来越猖狂了。

    ……

    雷声不断,可是雨却迟迟没有落下来,在许枫进楼层电梯看到楼下的停着的那辆宝马,看了看手中的石头,嘴角嘿然一笑:等等本公子就丢下来砸了你,免得碍我眼睛。

    许枫乘坐电梯回到他二十层的家中,心道从二十层丢下去,足够砸出一个大坑了。

    “咦……今晚回来的挺早的。”就在许枫打开门刚准备开灯的时候,一个惊异的声音在黑暗的空间聚然响起,吓了许枫一跳,赶紧把电光打开,望着面前明艳靓丽的女人,这才笑道:“大晚上的跑到我这来,你就不怕我纠缠你研究一下爱情动作片?”

    面前的女子穿着一身淡紫色的雪纺绸连衣裙,简约优雅的大格纹,亮光闪闪的水钻扭扣缀满低开的领襟,露出小片雪.白的丰肌。头乌黑的披肩长发,俏脸如春,秀直的鼻梁,娇艳的红.唇,胸部高高挺起,薄薄的紧身长裤将修长的美腿绷紧,眼睛看着就能感觉到惊人的诱惑弹性,许枫贪婪的看了好一会儿。

    许枫略带调侃的炽热目光,让林惜脸上有着一丝红晕,轻啐了许枫一口道:“狗嘴里面吐不出象牙。不过,你提着这么一块砖头干吗?”

    许枫笑了笑,把拖鞋随意的丢到一旁,走到阳台把玻璃都打开,在二十层的高度,风吹的很凌厉,微微有些疼。

    “你疯了吗?马上就要下大雨了,你还开窗。”林惜看着许枫怒道,刚想把玻璃关上,却被许枫一把抓住,嫩腻温热犹如一块暖玉,触感撩魂。许枫心魂震荡。

    “让我吹一会儿。”许枫轻声说道,揉了揉有些疲惫的脑袋。

    林惜被许枫抓着手,身体微微僵硬,没有挣扎,那双波光流转的眼眸注视着许枫,忽然她感觉许枫透露出异常的心神疲惫,这在林惜看来是很不可思议,在她印象中,许枫一向放浪形骸,声色犬马。

    “发生什么了?”林惜带着柔情看着许枫,对于许枫的情意丝毫没有掩饰。

    见林惜如此,许枫有些慌乱的避开林惜的眸子,故作笑意的说道:“没事!”

    林惜对他的情意,许枫一直都很了解。这些年他一直风花雪月,声色犬马,换过的女人不知凡几。可是,林惜一直守在他身边。林惜认为,许枫玩够了,自然就会安定下来。直到现在,她还是如此认为。

    “回去吧。要不林阿姨又要来我这里领人了。”许枫对着林惜笑道。许枫大学毕业之后,混迹在各大风月场所,醉生梦死,对于他来说,林惜是她心中最后的一丝净土了,尽管许枫知道,只要他愿意,八成能推倒林惜。可是,许枫一直没有下手。

    这不是说许枫是一个多好的人,反而用许枫换过的历代女人评价,许枫这小子骨子里面就是猥琐和无耻好色的家伙。只不过,林惜不同于别人,当初许枫父母双亡,是林惜一家照顾他。甚至他大学最后一年的学费,都是林惜父母借给他的。

    对于林惜一家,许枫早就当亲人了,反而不好下手祸害人家女儿了。尽管许枫知道林惜不会抗拒他。

    可是,想起医院的化验单,许枫使劲的拍了拍脑袋,没有想到生命的尽头来的这么快。

    许枫想起他父母因为先天性遗传绝症双亡,他就早已经预料到这一天了。这也是许枫一直没有祸害林惜的缘故,同样也是为什么他一直声色犬马的一部分缘故,既然活不久,那就放纵的活一把吧。

    林惜看着一脸笑意让她回家的许枫,尽管已经经历很多次这样的拒绝。可是依旧感觉心底有些刺疼:“今天我不想回家。”

    这句暗示意味明显的话语,让许枫心头一热,林惜无疑是他见过所有女人之中最为知性绝美的,许枫并不是没想过发生点什么。只不过,理智一直让他没有伸手而已。

    可是看着林惜那倔强的眸子,许枫感觉抵挡不住这女人的诱.惑了,他走到阳台之上,此时外面已经下着倾盆大雨。雨水打在许枫身上,瞬间就把许枫彻底打湿。

    林惜还没来得及阻拦许枫,就听到许枫笑道:“我刚买了一块砖头回来,丢下去,砸到那宝马了,你就赶紧回楼下自己家去。要是没能砸中,那就随意你,如何?”

    林惜听到许枫居然是买一块砖头回来,她差点没有笑出声来。许枫一直看楼下那辆宝马不爽她是知道的,只是许枫一直不承认他是嫉妒而已。

    “好!”

    林惜笑着说道,那宝马的车主她认识,一个标准的富二代,平日猖狂的很,甚至在小区玩漂移,要是能砸中,她也很解气。

    许枫走到阳台末端,雨水更是猛烈的扑打在许枫身上,砸出雨打声。

    林惜注视着许枫卓尔不群,修长挺拔的背影,就像整个人嵌入外面烟雨蒙蒙地江天画卷之中。她突然感觉有种忧伤充斥胸口。

    就在林惜看着许枫扬起手中砖头准备抛下去的时候,一道雷电再次划破虚空,狠狠的轰打而下,闪亮整个天空。而让林惜瞪大眼睛的是,原本劈向南边的雷电,居然扭转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向着许枫手中的砖头劈了过来。

    这块砖头瞬间被劈成了粉末,而在砖头中央却出现了一块紫色的玉石,这块紫色玉石出现,把所有劈下的雷电都给吞噬进去,在许枫的手中爆发出一朵灿烂的紫色莲花,在紫色莲花下,许枫的身体从手掌开始化作星星点光,开始在虚空消散。许枫眼睁睁的看着这身体一点点被化作星光,当他的身体都被化作星光的时候,紫色莲花散发的死亡感觉遍布许枫整个意识,将许枫猥琐的灵魂吞噬进去。小女郎将我带到管事面前。

    那管事是个身形瘦长的中年男子,他仔细考察了我的通关文牒,又看看我的手掌,捏捏我手臂上的肌肉,道:“模样倒是不错。”

    商量好价钱,他就带我去住下了,四五个人住一间小木屋,好歹有了遮风挡雨的地方。

    同房的人也都是些农民,虽然说话粗俗,但心地纯良。见我初来此地,便与我介绍起来。

    我的主子名周唤瑞,是个五六十岁的老爷子,读书人,官至太仆寺丞,是见过当朝宰相的人。现在告老还乡,在自己的故乡安定下来。

    他们还在介绍些什么,我却听不进去了。

    我问:“当朝宰相是谁啊?”

    旁的人都道:“那我们哪儿知道啊。”

    有人打趣:“你去问问老爷子呗。”

    另一人推推他的肩膀,对我说:“可千万别,老爷子与书本打了一辈子交道,最讨厌的就是我们这些在泥巴里打滚的人。”

    末了,又补上句:“不过老爷子心地善良,这不,给的工钱都比较高呢。”

    我笑着应了几句,又去买了几壶土酒,大家笑闹着,熟悉起来。

    在桃花镇的日子很平淡,每天鸡叫时起床,扛上农具,带上干粮,走到水田时,太阳便已懒懒地悬到天边。

    锄地,拔草,插秧......

    中午吃了带来的干粮,就着咸菜,草草打发,就着田埂睡一觉,睡醒接着干活。

    倒是那个“小花妖”会等我回府后偷偷来找我,带给我一些小玩意儿。

    有时候是主人家赏她的小吃食,有时候是她自己绣的小玩意儿。

    被别人撞到次数多了,他们都打趣她是来找自己如意郎君的。每当那时,她就会两颊飞红,嘴上气骂着,眼睛却悄悄从眼尾望我,眼光潋滟。

    好像黄昏时的长安湖。

    见到她时,我也很欢喜。

    她虽然娇憨,却总是和乐的样子,好像这世间于她没有什么悲伤事。

    她与我讲的那些内室故事,我并不感兴趣,听那些女人争来争去只能令我发困,但是看着她飞舞灵动的神情,却如同良药般,足够让我忘却肌肉的酸疲,忘却前路的迷茫。

    后来不知不觉地,我也开始讲起我的故事,从小时候在长安湖捉鱼,到后来母亲去世我一个人踏上陌路。

    我与她讲杨柳划破湖面漾起的波纹,与她讲大鱼被钓离水面时鱼尾拍打水面溅起的水珠,与她讲半山的白雪与微枯黄绿的山草,与她讲山谷里初雨过后泛起的白雾与草腥味儿。

    她看着我的目光明净,专注地就好像我是这世间最厉害的男子。

    即使我知道自己一事未就,却也忍不住在那样的目光里沉沦。

    日子就这样慢慢地过着。

    有一日,她与我吐槽一个小姐妹。

    那个小姐妹,嫁了人,却不知持家。她那丈夫,花钱也是大手大脚。两人的月钱刚下来,没几日便败得一干二净,两人只好又到处找差事。

    我也如同往常一样,静静地听着,偶尔答应一句。

    突然她道:“如果我与人结了连理,必不会像她一样。我最是精明了,连府里的老妈妈也夸我,说谁要是娶了我就是有福气。小的时候我就想着,我要找个我自己喜欢的如意郎君。他主外,我主内。他挑水,我煮菜。我还会刺绣,实在不行可以卖掉补贴家用。以后我们再生几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等我们老了以后,娃娃都走了,就种一院子的桃树,桃树最好了。桃花可以做桃花羹,桃子可以吃,桃木可以卖。”

    我看向她,她却低着头,垂下的发丝遮住她的脸庞,我看不真切她的表情。

    我紧张起来,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喉咙滚动几下,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好像不管怎么说,都显得有些轻佻。

    于是她又说:“外院有个长工跟我表白了。他家里有一头猪,一头牛,还有几只母鸡呢。而且他母亲待人也是极和善的。”

    说完她抬头,一碰上她亮晶晶的眼睛,我却又低下了头。

    她好像有些气急,嗓音也有些哽咽,急声道:“还有府外面的一些小伙子,老是对我吹口哨。”

    我哑声道:“你不要与他们混在一起,他们不是好儿郎。”

    “那你呢?你不也是从外面来的吗?你是不是好儿郎呢?”

    我没有抬头,却可以感受到她灼人的视线。

    见我一直没有回应她,她跺了跺脚,转身走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长长地叹了口气,却没有追上她。我知道一旦追上,就意味着踏上一条与我料想的截然不同的路。

    突然间我好像就理解了我那素未谋面的父亲,一面是情意绵绵平平淡淡的家里长短,一面是胸腔里灼灼烧着的理想。

    那日之后她没再来找我。

    农忙的日子快要结束了,我的盘缠也挣得差不多了。我每天浑浑噩噩地与同伴一起上工,又魂不守舍地回到屋子,再没有从前的踌躇满志。

    终于,挨到最后一天,我去管家那里结了工钱。

    转身离去时,他突然喊住我,道:“今天老爷心情好,筹办了个放纸鸢大会,很难得的,你去看看吧。”

    顿了顿他又道:“道个别吧,别这么一声不吭地就走了。”

    我点点头。

    今天阳光很好,些许微风,是个适合放纸鸢的天气。空中飞着一片纸鸢,乌压压的一片。

    人实在很多,我找了很久才看到她。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那儿,双手托腮,看着空中的纸鸢。

    我走近她,拍拍她的肩膀:“怎么不去放啊?”

    她说:“没心情。”

    我找了个位置,在她旁边坐下,也如同她一般看着空中的纸鸢。蓝天白云,很是自由。

    “你今天就要走了?”

    “嗯。”

    我瞥见她身旁的纸鸢,一只做得很精细的大雁。

    “纸鸢做得这般好看,不放岂不可惜?”我拿起纸鸢,“陪我放一放吧,好久没玩过了。”

    她瞅了我一眼,叹了声气,拍拍屁股上的灰,也站了起来。

    “走吧,就当是为你送行。”

    纸鸢做得很轻巧,几下便飞了起来。大雁顺风而飞,时而微微颤动,手中的细线被风拉扯着,好像有了生命一般。

    我把线交给她。

    她的技术也很好,大雁越飞越高,望得人脖子都酸了。这时候便不用再多管这纸鸢,只消顺着风势轻轻拉扯几下就好。

    我们俩偶尔如同往常一样交谈几句,只是两人都有了心事,回答时也有些三心二意。

    午时很快就到了,人群也渐渐稀疏,等只剩下三三两两的人,她也开始慢慢地收线,纸鸢栽到地上,她走过去,捡起来。

    望着她手中的纸鸢,我知道,道别的时候到了。

    她抚着纸鸢,从眼尾细细地抚到翅尖,缓缓道:“纸鸢有线,飞得再高,终有一归。可是无根之人,漂泊久了,该怎么找到归途呢?”

    我听着她说的话,心中也是细细碎碎的疼。不是很刻骨,却一时间卸了我的浑身斗志,卸了我继续上路的勇气。

    我们都陷入了沉默。

    突然她猛地一使劲,拽下了纸鸢上缠着的线。

    我惊道:“你这是作甚?”

    她倒吸一口凉气,纸鸢线细而韧,勒得她手掌通红。

    她道:“罢了,你既是高飞的大雁,那我也不做这捆绑你的枷锁。你自去寻你的广阔天地吧。”

    说完,她把线递给我。

    我想看看她的手心,她却把手收了回去,转身道:“公子快走吧,莫要回头。”

    我站在山间望着远处的桃花镇。

    我来时,桃花镇满是桃花,花团锦簇,白一团红一团,黄蜂蝴蝶闹哄哄的。

    我走时,桃花都已谢尽,只剩满树的绿叶在风中沙沙作响。

    以后还会回来吗?

    怕就算是回来,也不是从前的桃花镇了吧。

    越接近京都,沿途的建筑越多越高,行人穿的也越华丽。

    这一路里,我逐渐见到了娘亲口中的大河大山,也见过了穿着丝绸的公子哥搂着窈窕美女,站在高楼之上,一掷千金。

    只不过我并不觉得向往,只觉得满身疲倦。有时候我会怀念与“小花妖”坐在桃花树下,感受阳光烤得人浑身疏懒的惬意。

    这天黑云压城,北风号呼,我估摸着快要下雨了,便寻了处木楼。

    刚走到屋檐下,店小二便满脸堆笑地凑过来:“客官要喝茶吗?”

    我掂量了一下剩余的银两,摇摇头,在门口找了个可以避雨的地方,盘腿坐了下来。

    那小二接着道:“哎呦。客官,您在这坐着多冷啊,我们这里的茶水很便宜的,就要一钱。今天这里还有评书,看您风尘仆仆的样子,进来休息休息吧。”

    我想着京都不比小地方,物价肯定很高,银子还是能省就省,而且这到京都还有十几里的路途,生了什么事端,还需要银两,便又摇摇头。

    小二还想说些什么,里头传来几声咳嗽,接着一个有些沙哑的声音道:“小元,别打扰人家了,进来吧。”

    我望过去,那是一个身着蓝衫的中年男子,束着发,一副读书人打扮。他左手拿着把摇扇,右手边摆着条惊堂木,想来便是那个说书人吧。

    那小二也听他的话,把汗巾往背后一甩,答应了一声便进去了。

    说书人也没再往我这里看,喝了口茶润润喉,闭目养神起来。

    冷风飕飕地往怀里灌,我紧了紧衣襟,缩成一团。

    黄昏时雨还没下来,人群却渐渐地往这里聚集。我闲着无聊,数了数,竟也有几十人。

    我们乡里也有评书的地方,但大都没人听,也就那些有闲钱的人才偶尔去那儿坐坐。

    我又看向那个说书人,虽然清瘦,穿着朴素,但也不是困窘的样子。

    人渐渐满了,茶楼里喧闹起来。不少人满面喜色,东瞅瞅西望望,与周围的人交谈着。

    那说书人高高地举起惊堂木,重重地拍在木桌上。那声音亮而大,惊得人心惊肉跳,一时间四下安静起来。

    说书人清清嗓子:“书接上回。董卓,大黑胡子,身量奇高,肚子大得像个快要临盆的妇人,而他的凉州军......”

    说书人的声音不大不小,但满座寂寂,都张着嘴瞪大眼睛望着他,专心地好像连口水都忘了咽。

    我不懂什么董卓、吕布、赤兔马,只有那美女貂蝉倒还耳熟些,听了一会儿便觉得索然无味。

    倒是说书人的语调一会高,一会低,一会尖利如妇人,一会又粗犷豪壮的好像出征的将军,还挺有趣。

    我望着空中的黑云,找不到月亮。

    黑沉沉的天空看得人发寒,茶楼里倒是火光艳艳,人脸上不知是被烛光衬得还是激动得,一片通红。

    身前只有寒风呼啸与寒鸦嘶哑,身后却是人声嘈杂,我夹杂在其中,意识似乎也随着说书人的声音沉沉浮浮。

    不知不觉地,我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摇醒了我。我睁开眼,是那位说书人。

    茶楼里的人已经散完了,小二正在打扫残余的瓜子皮,雨也下了起来,细细淋淋地打在身上,我半边身子竟被淋湿了。

    头有些晕,我拍拍脑袋,准备站起来。

    那说书人扶住我:“小兄弟,你是途经这里的吧。”

    我点点头,试着迈出一步,脚步有些踉跄,脑袋也晕晕涨涨的,我心道不好,怕是受寒了。

    见我有些晕乎,他伸手摸摸我的头,说:“小兄弟,你这怕是发烧了。要不去我那里喝口姜茶吧。”

    我刚打算拒绝,店小二突然插嘴:“小友,你不要担心,楚先生是我们这里出了名的老好人,他没有坏心的。”

    被人道破心思,我心中也有些羞耻,那楚先生又再三坚持,我实在不好拒绝。

    想来我这个正值壮年的年轻男子难道还要怕个半截身子都入土的老先生不成?

    先生的家离茶楼不远,一个不大的小木屋,屋里有些凌乱,一看就是没有女主人操持的样子。

    楚先生笑了笑,说:“有点乱,不要见怪。”

    我连忙摆手:“哪能啊,我谢谢先生还来不及呢。”

    楚先生走到个篮子旁边,掏出一个生姜,又走到一个木案旁,用一把半旧的铁刀,削下半块。

    他把我拉到木椅上坐下,转身去烧水。我闲来无事,打量起屋子来。

    屋子本就不大,满满当当地堆着书,就连床头枕头边也堆着几本。书都很旧,破破烂烂的。

    没多久,先生端着一碗姜茶过来。

    姜茶有点辣,暖烘烘的,一碗下肚,四肢百骸瞬间暖和起来,我额头上冒起一片细汗。

    楚先生笑着问:“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啊,怎么一个人来这里?”

    “说来凑巧,我与先生同姓,单名一个慎字。”于氏家族,杂役区!

    做为平阳城最具天赋,仅一年修为便达到武徒六品巅峰,号称平阳城最耀眼的光珠,于思琪内心其实是骄傲的。

    看到仅凭父亲一人,便可压制程氏家族和吴氏家族,让于氏家族成为平阳城最强的势力,于思琪对于实力的渴望,并不输于一般的男人。

    但一年前的那场变故,让她充满了恐怖,丹田被废掉的那一刻,她心灰意冷。

    若不是因为于浩然年龄太小,又突然被贬为杂役,怕他想不开寻了短剑,她才压制心中的死意,勉强苟活下去。

    如今,借助修为恢复之际,境界一举突破武徒七品,而且那股特殊的能量,还扩展了她的经脉,强化了她的丹田,让她的实力提到提升,让她的潜力得到极大增强,提升了将来突破武宗境界的机率,她重新燃起雄雄的斗志。

    “姐,不要说,也不要问,你只需要知道这是我做的就行!”

    暂时无法解释塔灵所做的一切,于浩然只能一开始便堵住她的嘴,不让她刨根问底的追问。

    深深的看了一眼于浩然,于思琪知道弟弟肯定有了外人所不知道的逆天机遇。

    对此,她只有满心欢喜,却没有丝毫嫉妒的想法。

    “小然,你放心,从今往后,任何的困境和艰难,都由姐姐来替你抗!”于思琪豪气的说道。

    “好吧!”于浩然笑着同意道。

    其实,他根本无需于思琪的守护。

    因为借助从程漳玉手中夺来的炼气丹,以及域塔时间加速的能力,他现在的修为不仅达到了武徒六品巅峰,而且对于莽牛拳法的感悟即将达到圆满之境。

    此时此刻,即使是面对武徒九品巅峰的对手,他也有百分之百的信心战胜他们。

    不过,想到姐姐现在的心情不错,他也就不破坏她喜悦的心情。

    从床上下来的于思琪,心情激动之余忍不住的在房间里来回走动。

    对此,于浩然虽然理解,但是他还是希望姐姐能够平静下来。因为他接下来还有一件宝物要赠送。

    “姐,稍微控制一下你的情绪!”

    “好吧!”

    深吸了几口气,于思琪渐渐平静下来,但是等到她看到于浩然拿出来的灵药后,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的心情,又一次激动起来。

    “小然,这、这、这不会是传说中能够提升修为和潜力的血参吧?”指着盒子里仅剩四分之一的灵药,于思琪有些结巴的说道。

    一年前,在于洪志没有出事之前,在于氏家族还占据平阳城一多半资源的时候,于思琪见过不少的宝物,哪怕是九阶六品的顶尖灵药也见过。

    但对于能够提升修为、生命力和潜力的血参,却只是耳闻,从未真正见识过,所以她有些不太确定的问道。

    “没错,这正是血参,而且还是年份达到三百年,品级已是九阶一品的血参!”于浩然笑着介绍道。

    “小然,你的天赋要远远超过我,这株血参还是由你来服用吧!”虽然血参的诱惑很大,但是于思琪很快控制住内心想要占有的想法,然后把装血参的盒子推到于浩然面前,说道。

    “姐,你没看到血参只剩四分之一,另外的四分之三我已经留下,所以你放心的服用吧!”

    对于于思琪的推让,于浩然没有丝毫的意外,他知道姐姐对于自己的溺爱,所以只能选择撒谎。

    “是吗!”仔细看了一眼血参的伤口处,发觉伤口非常整齐,明显是经过仔细准备后才切除了,所以她相信于浩然刚才的解释。

    虽然不想收下,但是想到自己刚才的豪言装语,想到自己耽搁一年多的时间,于思琪最终还是决定留下这四分之一的血参。

    “姐,四分之一的血参差不多可以让你突破武徒八品,但是咱们现在的处境你也知道,所以你要准备突破境界时,最好通知我一声,我有办法替你遮掩境界突破时的动静。”

    看到于思琪收下血参,于浩然松了一口气。

    随后,他想到姐姐刚才突破境界时产生的动静,以及她自身不错的天赋,连忙叮嘱道。

    “我知道了!”点了点头,于思琪示意自己明白。

    “行了,姐,你的修为刚刚恢复,还需要进一步的感悟,我就不打扰你修炼了,先撤了!”

    叮嘱一声,于浩然起身离开房间。

    对此,于思琪没有多加挽留。

    因为她心里很清楚,留给她们姐弟俩的时间不多了,现在的每一分钟,每一秒钟都十分珍贵,她们要抓住每一分,每一秒提升实力,以便能够应付随时降临的危险。

    ……!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于浩然轰杀王茹,击败贺志强产生的影响,不仅没有丝毫的削弱,反而动静越来越大。

    因为大长老等人一直都没有出手,反而激起了众人的好奇心,经过多方的打探,于家众人才知道大长老和于洪阳在事发的上午,就已经悄悄的离开了家族。

    所以,他们才没有在第一时间出手对付于浩然。

    同时,众人心里也很清楚,于浩然妖孽般的修行天赋,必定会刺激到大长老等人,大长老绝对不会轻易放过于浩然的。

    所以,众人都在等待,等待大长老等人的回归。

    终于,在事发后的半个月,大长老等人神采飞扬的返回于氏家族。

    ……!

    杂役区,于浩然居住的院子里,林允正苦口婆心的劝解道。

    “少族长,按照属下的意思,你不如现在离开于氏家族,等到宗门选拔赛开始时,平阳城内不准动武时在回来。”

    “而且,我相信凭借少族长的天赋,这一次的宗门选拔赛,您一定会被顶级宗门看中,从而鲤鱼跳龙门,成为人上人!”

    在得知大长老等人返回家族的那一刻,林允第一时间便来到刑罚堂,找到了九长老,希望他能够主动出面警告大长老等人,让他们不要报复于浩然。

    但九长老的态度没有丝毫改变,只允许他暗中守护于浩然姐弟,不准他插手守护之外的任何事情。

    心急如焚之余,林允只好擅做主张,主动劝解浩然趁着大长老等人还未得知消息的情况下,赶紧离开于氏家族。

    非常有深意的看了一眼林允,于浩然笑着说道:“林允,违背九长老的命令,难道你就不怕受到刑罚堂的处罚吗?”

    “唉!当然怕了,但是跟少族长的安全比起来,我宁愿受到处罚,也不愿意看到你出事。”林允真心实意的说道。

    对此,于浩然相信他刚才真心实意的话,内心也相当的受用。

    不过,逃离于氏家族不是他于浩然的风格,而且他也有信心应对大长老等人的威胁和报复。

    唯独有些担心于思琪。

    如果大长老想要以绝后患,除了出手对付他以外,肯定也会派人去寻找于思琪。

    所以,在真正面对大长老时,他需要提前安排好于思琪。

    如果是以前,他还能让林允安排人把她偷偷的送走,但是现在想让她偷偷的离开,恐怕不太可能。往母亲的墓上撒了满满一捧的黄土后,我被王狗蛋拉起,麻布做的裤子上满是泥土,拍拍灰,我长叹一声:“娘亲,你安心的去吧,孩儿可以照顾自己的。”

    压下心底的悲伤,我举目四望,入目一片悲凉,深秋的黄叶飘飘洒洒地落了满地,像是徘徊在世上的未亡人撒出的黄纸。

    来送行的人很少,多是我儿时的玩伴,还有邻居王婶。

    她是见过母亲年轻时的模样的。

    那时候母亲还是二八年华,双瞳剪水,是长安湖有名的美人儿。

    从村西头的刘老二到村东头的李大力,都被她迷得五迷三道的。每天天不亮就帮着我外公收拾家里的那二两地。

    我外公是这长安湖上的一位摆渡人,家里本来有个男娃,结果生了病,没到弱冠之年便去了。

    我外婆伤心不已,没过多久也撒手人寰了,留下外公和还不到豆蔻之年的娘亲。

    外公一个人在街坊邻居的帮助下把娘亲拉扯大,好容易熬到娘亲长成怡静体娴的少女,就盼着她能嫁一个知根知底的好人家,待他西去后能过得安生些。

    可谁知我娘亲被来科考的父亲勾去了魂。

    我父亲不是本地人,我们这小小的长安湖也不是他的目的地。

    他的目标是去京城当大官。

    我娘与他相识在我外公的木舟上。

    小时候我被人叫作没爹的孩子,便老是缠着娘给我讲我爹的事情。

    娘亲被我缠得没法,只好牵着我的手,抱着我坐在草垛上,眸光闪闪地回忆她与我父亲初识时的场景。

    那是少时的我最温馨的回忆。西沉的太阳,照得母亲愈发温柔。

    她说:“他那时候,快到而立之年,丰神伟貌。虽然只是一个书生,却不显得羸弱。那天湖面不稳,我为他斟茶,一个踉跄,跌到他身上。一抬眸,对上他的眼睛,我就知道他对我倾心了。”

    小孩子哪儿能坐得住呢?我一会抓抓母亲的头发,一会摸摸娘亲的木簪。

    娘亲温柔地把我呵斥住,接着往下讲。

    “后来天色渐晚,再过湖不安全,我们就劝他在这里宿了下来。可谁知大雪下了整整一晚,第二天湖面就冻住了。依旧上不了路。

    于是他在这片住下了,打算等湖解冻再上路。他也不是很急,毕竟快到春天了,我们都想着这湖迟早解冻。

    他与这里的男人都不同。他说话文雅,不会开那些下流的玩笑。打扮也很文雅,白袷蓝衫。最重要的是,他是见过大世界的人。

    他会与我讲他一路上的见闻,与我讲那比十个长安湖还要大的大海,讲比三个刘老二的小阁子还要高的楼,与我讲那些富贵人是如何说话、如何行事的。”

    小时候的我不懂什么大山大河,只觉得母亲望着远方的样子很美。

    残余的阳光照在她的眼眸上,波光粼粼,像是照在长安湖的湖面上,水光潋滟。

    “渐渐地我也不知不觉地把心交给了他。其实我并不知道,我喜的究竟是这个雅致的男人,还是他背后的那五湖四海、大江大河。

    我逐渐不希望他走了。

    长安湖似乎知道我的心意一般,竟也没化。

    这一拖,就从二月拖到了三月。科考的时间就被这么生生地拖了过去。

    他也有点急,但还是忍耐着。他说他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就考虑到了这些磨难,所以备足了银子。

    话是如此,但我看他每日只吃一个烧饼。大男人哪能只吃这些啊,我就偷偷地省下一些口粮,带与他吃。

    他很感激我,更加卖力地读书。

    没多久,这事情被你姥爷知道了。你姥爷气地冲到他住的客栈,把他狠狠地骂了一顿。他虽是个书生,可口舌却不灵活,被骂得面红耳赤,半天才憋出个:‘君子不言秽语。’

    他虽低着头,可脊背却如同宝剑般直直地挺立着。我见周围人聚得越来越多,便把爹爹与他拉到一处偏僻地。”

    我打断母亲:“姥爷?姥爷是谁,我从未见过姥爷。”

    母亲垂下眸子,显得有些忧愁:“姥爷就是娘亲的爹爹啊。你姥爷......在你出生前就走了。”

    接着,母亲好像失去了继续讲话的意愿,只是抱着我,静静地坐着,望着不远处的长安湖。

    小时候我不懂,可现在想来,那时候她是否想起了那个脊背有些佝偻的老人呢?

    那个大半辈子都摇着船,守护着这来往旅人的老人。

    那个如同长安湖般平凡却安稳的老人。

    可那时的我只是觉得很无聊,于是我央求着母亲继续讲下去。

    母亲深吸一口气,挤出一个微笑,捏了捏我的脸,说:“那你要好好听着,不要再打断我了。”

    我使劲地点头。

    “那日之后,他读书更加用心,第二年便得了个秀才。他回来的时候,身着盘领长衫,头戴方巾,脚蹬长靴。他路经这里的时候,连县老爷都出来迎接他。说他不到而立之年便已得秀才之名,非池中之物。

    我站在人群中,既感到骄傲又有丝心酸。

    慠的是我宋媛有眼识珠,酸的是我与他之间的差距。

    他是指日可待的官老爷,而我只是一个姿色尚可、粗陋短鄙的农妇。

    可谁知,那晚他竟偷偷把我约了出来,赠与我一根金簪。

    那晚的月亮很圆很亮,挂在他的脸旁,把他的脸红羞涩照得一清二楚。

    我问他:‘官人可知赠与未出嫁女郎簪子的含义?’

    他低头道:‘读书人,怎会不知?初见娘子,鄙人便已动心,奈何尚未立业,无法让娘子放心托付,便只好按捺下心意。如今鄙人事业小成,便想早日与娘子说明。’”

    那时候我还小,不理解母亲的情愫,听着听着便睡着了。母亲把我抱回房中,以后再不愿与我讲爹爹的故事。

    长大后,我趁母亲不在,问了王婶,才知道后来是多么老生常谈的故事。

    书生苦读十载,一朝成名,看遍长安花。策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谁还会记得那个一针一线绣出他路费的糟糠之妻呢?

    只是我娘不愿相信罢了。

    她只觉得是有什么牵绊了他。

    多么可笑,什么东西会牵绊他牵绊十几年,让他从我嗷嗷待哺到初成少年,从未见我一眼?

    收拾好母亲的遗物,我踏上了寻找父亲的路途。

    他们都说他是当朝宰相,但这只是传说。毕竟我们只不过是平民百姓,也没处来接触这些大人物。

    只是听说当朝宰相姓楚罢了。

    母亲从未上路寻找过他,一开始是为了照顾我。可等我长大后也未上路,我想,只是为了守护年少时的幻梦吧。

    毕竟从没有消息说当朝宰相年过四十还未娶妻。

    母亲一人把我拉扯大,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我收拾出来的包裹很小,几两碎银,两张大饼,一套换洗的衣服,还有那个金簪。

    得知我要离开的消息,朋友们都来送我。

    其实也不多,孙五,王狗蛋,李重三。大家都是穷人家的孩子,用的都是贱名,说是好养活。

    我看着聚在我面前眼泪汪汪的一行人,心中既好笑又有些酸楚。

    这三个人:孙五尖嘴猴腮,王狗蛋天庭饱满、下颚方正,李重三头如反宇,中底而四高。凑在一起,奇形怪状,属实可乐。

    “楚大,你这一走什么时候回来啊?”孙五道。

    我看着天边的浮云,心中也是一阵惆怅:“这谁知道啊。我要是找到了我爹,那就在京城住下来。要是找不到,就再回来呗。”

    嘴上这么说,其实我心里想着不闯出一番事业绝不回乡。我爹既然是满腹墨水的才子,那他的儿子也必不是什么孬货。

    王狗蛋叹道:“唉,何必呢?我要是有你这脸蛋,就早早找个媳妇,好好种地,再生个儿子。说到底,人活一辈子,不就那些事吗?”

    我笑笑,不可置否。

    环视一圈,我问:“刘老三那小子真不来送我?”

    李重三道:“他小子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么些年一直不服你,你这一走,他刚好成了这里的老大,开心还来不及呢!”

    我拍拍他的肩膀。

    他们给我带了些家里的干粮,也走了。

    再遥遥望一眼柳树下的小屋,我踏上了离程,离开这个我祖祖辈辈生活的长安湖。

    心中颇有感伤,更多的是迷茫。前路漫漫,何处是归途?

    晃着晃着,我走到村头,远远便望见一人徘徊在那里。

    走近一看,竟是刘老三。

    刘老三是我们几个兄弟里长得仅次于我的俊俏小郎君,每次见到我都鼻子不是鼻子,眉毛不是眉毛的。

    可他今日却等在那里,见我过来,皱着眉递给我一个包裹。

    他道:“你终于走了,就你那几个傻哥们,到时候肯定被我哄得团团转。你那个破屋子,我也找时间给你掀喽,你最好就不要回来。”

    我笑了:“等我回来的时候,要么是大官的儿子,要么是富甲一方的大贾。你敢惹我?”

    他也笑了,眼睛亮亮的:“行,我拭目以待。你要是不功成名就,你是我弟弟。”

    说罢,他头也不回地走了,手背在脑后。

    我喊:“你也不跟我道个别?”

    他摆摆手,朗声道:“既志在功名,好去莫回头。”

    我打开包裹,里头是金灿灿的金银首饰。

    这家伙把他娘亲的首饰偷出来了,回去不得退层皮?

    金子在夕阳下晃得人眼睛酸。唉,今晚风有点大啊。

    从长安湖到京城的路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要是路上没有耽搁,半年也就到了。但我的盘缠老是不够,只能到一个地方就停下来干干零工。

    刘老三给我的那些细软我终究没用,一来用着不安心,再者既然出来闯荡,用别人的施舍,总觉得不伦不类。

    零工种类虽多,但我大字不识,除了体力活,也没什么能干的。

    当店小二、给人跑腿送东西,或者去当短工,都是不错的活儿。

    我年轻吃苦耐劳,劲儿又大,半个月下来也差不多就能挣够下一段路的盘缠。

    这停脚的地方也有说头,要是停在那些穷山僻壤的地方,不仅挣不到钱,还能被人剥下一层皮来。

    要停就停在有山有河的地方,那里土壤肥沃,百姓吃饱喝足,有了闲钱,我这种外来汉也好挣。

    桃花镇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说实话,我真愿留在那儿。

    我到桃花镇时,正是桃花盛开的时节。

    家家户户门口少说也种着三两颗桃花树,满街都开得枝枝蔓蔓的,从木门口遥遥地伸向街中,就算没有下雨,路过时也能沾满行人的衣裳。

    青瓦石巷,本该是一副寂寞的模样,却被满巷的桃花衬得如同一个满面含春的少女。

    我那时候赶了很久的路,浑身疲惫。找了半天的客栈,也没找到有合适价位的。

    想来也是,这么美的时节,那些达官贵人必定带着自己的家眷来此游玩,客栈少不得抬价。

    我瞅着这满街的桃花,寻了处偏僻干净地,将桃花拢到一处,做了个桃花枕。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安生地躺了下来。

    睡着睡着,鼻尖痒痒的,拍开,没过一会儿,却又痒上鼻尖。渐渐地我清醒了,睁眼一看,是个小女郎。

    小女郎一身粉白,被身后的桃花衬得像个桃花妖。

    见我醒了,她啊呀一声跳开,娇声道:“你怎么在我府门口睡下了?”

    我道:“你个小女郎,说话好不脸红。我明明睡在街上,怎就睡到你府门口了?”

    我起身,身上掉落几朵桃花。

    她跺跺脚:“我好心叫醒你,你却反咬一口!气死了,早知就该叫小厮来,把你打走。”

    “小厮?”我心道,瞅瞅这女郎的打扮,虽然素雅,却不寒酸。再看看身边这座石宅,倒是有几分气派。

    我问道:“小女郎,你家主人,姓甚名谁?”

    女郎道:“我家主人姓周,我也不知道名什么。反正也与我这种身份的下人无关。”

    我又问:“你家如今可招短工?”

    她白了我一眼,那模样娇嗔却讨喜:“哼!怎的?你方才嘲笑我,现在难道还要我帮你找工作不成?”

    我连连告饶,从包裹里掏出从家里带的特产麻花,分与那小女郎一半。

    小女郎吃人嘴短,便也不好推辞,带我入门去,边走边说:“你的运气真是好,有个短工刚好回家帮农去了,府里正好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