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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章 税制改革:诸公,来看朕如何敛财

    汉军从长安城开拔之后,刘贺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开始推行第三轮新政了。

    这一轮新政的重点就是税制改革。

    大汉的税种主要是可以分成了三大块,分别土地税【地租等】、人头税【算赋口赋等】、杂税【关税市税等】。

    其中,在杂税中占据主要地位的是名目繁多的财产税和商业税。

    以上三种赋税,土地税直接交至大司农;人头税一半交到少府,一半交到大司农;杂税则交到少府。

    大司农是大汉的国库,少府是天子的私库,二者决不能错乱。

    除了以上三大税收之外,水衡都尉每年要铸造新的五铢钱,相当于一笔铸币税,也归天子所有。

    以上种种,就构成了大汉和天子的钱袋子。

    当然,赋税不仅关乎钱袋子,更关乎天下的许多事情。

    人是逐利的动物,上位者可以通过调节税制,来调节人的行为,从而调节大汉国策。

    所以刘贺只要完成大汉税制改革,也就会间接完成许多政治和经济层面的改制。

    长久以来,从先秦到大汉,最大的一项基本国策就是“重农抑商”。

    虽然孝武皇帝在位期间,曾经大力扶持商业,但在其余更多的时间里,商人虽然占据了大量的财富,但是地位极低。

    历代统治者之所以重农抑商,就是担心商业会冲击农业,造成人人逐利,无人务农的局面。

    但事实证明,商业的崛起不一定会影响农业,重视农业也并非一定要压制商业。

    孝武皇帝就通过扶持商业,为连年的对外战争搜刮到大量的财富,而农业也没有受到损害。

    如今,刘贺推行了大量新式农具和新式农耕之法,大汉农业的生产力得到了发展,就更不可能轻而易举地遭受冲击。

    所以现在的大汉有条件将“重农抑商”改变为“以农为主,以商为辅”。

    原来,维护“重农抑商”手段有两个,一是国家的暴力手段,二就是税收的手段。

    就拿现在的大汉来说,杂税中相当大的一部分税种,就是为了“抑商”而存在的。

    在市场上征收的“摊位费”和“交易税”——市税。

    商品通过关隘时时征收的“过路费”——关税。

    向出借钱粮的利息征收的“利息税”——贳贷税。

    对全民财产征收的“财产税”——赀税。

    ……

    以上的这些杂税,还只是面向商业活动本身征收的赋税。

    像张安世这些世家大族,他们虽然不是市籍,但是只要发生了交易行为,就必须要缴纳上述的税收。

    另外,那些被登记到市籍上的真正的商人,他们还要额外交一种“财产税”——算缗钱和算车钱。

    【前文误将编户齐民的财产税写成了算缗钱,应该为赀税,有市籍的商人缴纳的财产税才是算缗钱和算车钱】

    于是赚了大钱的商人,要么会想尽办法脱离市籍,要么一开始就不是市籍。

    如此一来,商人到了最后就会变成地主,又怎么可能让商业得到真正发展?

    到头来,这些商业税压制的恰恰是中小商人:他们才是促进商业活动繁华发展的主力军。

    不管是为了活跃商业,还是为了打击巨室大族,刘贺都必须要用好收税手段。

    刘贺改革税制的第一个举措,就是在土地税和财产税中实行累进制税率。

    比如说地租这最重要的税种,实行累进制税率之后,就好处多多。

    按照就有的成制,不管土地是多还是少,地租一般都是三十税一。

    但是经过改革之后,土地少的人家,可以免地租或者少交地租;土地多的人家,则要多交地租,更不可以转嫁到佃户身上。

    一顷以下免地租,一顷到五顷按六十税一交租,五顷到十顷按三十税一交租,十顷到三十顷按十五税一交租……

    三十顷到百顷按十税一交租,百顷以上按五税一交租。【一顷=一百汉亩≈三十三市亩】

    按照这个税率,常见的五顷之家一年可得谷一千石,原来一年要交三十三石谷,改制之后只要交十六石谷。

    而百顷之家一年可得谷两万石,原来一年要交六百六十六石谷,改制之后要交四千多石谷。

    土地越多,税率越高:在扩充税源的同时,还能抑制土地兼并,是一件一举两得的好事。

    另外,新军功爵位制只给土地,不能免除徭役赋税,刘贺顺水推舟,废除了旧军功爵位制中免税免役的特权。

    相当于变相完成了官绅一体纳粮的进程。

    如今的大汉,军功集团已经崩溃,士大夫文官集团尚未形成,是推行官绅一体纳粮最好的时机。

    刘贺改革税制的第二个措施就是细化五花八门的商业税。

    原本,不管交易什么商品,交易税的比例都是相对固定的。

    昂贵的丝绸按五十税一纳税,寻常的粟米也按五十税一纳税,显然是不合理的。

    经过刘贺的改革之后,不同价格商品的税率就不同了。

    粟米和麻布等百姓离不开的物品不用缴税,可以起到稳定物价,降低百姓负担的作用。

    家畜家禽果蔬、铁器农具和日用器皿等适用低税率。

    普通的田宅庄园、一般的丝绸锦帛等适用中税率。

    大片土地、豪华田庄、上等丝绸、俊马豪车和金银珠宝等高价值的商品适用高税率——足足要达到三成以上。

    最后这一类事物,是世家大族才消费得起的奢侈品,对其征税其实征的就是后世的奢侈品税——俗称富人税。

    对这些商品征收重税,最终都会反映到价格上,不仅可以让大汉民间形成节用简省的社会风气,更可以让消费这些商品的主力军出更多的钱。

    如此一来,不仅少府能收的税多了,而且还能打压巨室大族,简直是一举两得的好手段。

    税制改革的第三个举措就是降低了人口税,或者说得更准确一些,应该是调整了人口税。

    人口税,从古至今都有,而且收得很重,原因就是其征收简便、税收成本低。

    毕竟,土地可以隐藏,人口可不好隐藏。

    但是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税收的负担不公平。

    大汉人口税主要可以分为算赋和口赋。

    超过十五岁的壮口收算赋,每口每年要交一百二钱。

    三到十四岁的幼口收口钱,每口每年要交二十三钱。

    看起来按口算钱非常合理,但实际上有很大的猫腻

    一个有五口壮年的家庭,大约可以耕地百亩,可得谷物二百石,折合成钱是两万钱。

    按照旧有的三十税一的税率,地租就要缴纳七百钱左右;算赋则要交六百钱。

    如此对比下来,土地税和人口税的负担差不多。

    但是,这其中却存在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地租可以直接交粮食,而算赋则需要直接交钱。

    于是,百姓们要交算赋的话还要先将自家粮食拿到集市上贩卖,换成钱之后再来交算赋。

    收成好的时候,粮价下跌,算赋变相加重;收成不好的时候,无钱交算赋,只能去借高利贷,最终被高额利息压垮。

    更别说在售卖稻谷的时候,还有可能遇到豪猾的巧取豪夺,又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巨室大族动辄占地几百顷,但是家庭人口不会太多,一年几百钱的算赋对他们来说非常轻,所以他们怕地租而不是算赋。

    而地少的寒门庶民就不同了,算赋的支出与地租的支出一样,负担其实更重。

    历代统治者时不时会减免地租,但是口赋却从不愿意减少。

    原因就是其要维护封建地主的利益:轻徭薄赋的口号喊震天响,但是好处和实惠却轮不到寻常百姓的头上。

    另一面,沉重的口赋还压制了百姓生养子嗣的欲望,减缓了人口增长速度。

    就像几千年后的华夏,如果每生一个孩子就要多交一份人头税,恐怕本就不愿意生养孩子的人就更不愿意背上这个枷锁了。

    现在,刘贺要经营西域,要开发南方,要殖民新大陆,处处都需要人口。

    不管是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还是为了提高人口数量,这算赋和口钱都必须要好好地改一改了。

    因为算赋和口钱牵扯的关系实在太大了,所以不可能一次全部减免掉。

    所以刘贺在诏令中规定,算赋和口钱继续征收,但征收单位从口变成了户。

    一户人家不管人口有多少,一年人头税都只收一百二十钱。

    如此一来,百姓在生养后代的时候,就可以少一道顾虑了。

    其实这也就是半成品的“摊丁入亩”。

    算赋和口钱减了,少府和大司农的钱也少了,这是刘贺绝不愿意看到的“恶果”。

    于是他的视线自然就转到了世家大族的身上,要把这笔钱从他们的身上刮回来。

    于是就在财产税之外,再向他们征收一笔奴隶税:每占有一个奴婢,一年就要交三千六百钱。

    一份奴隶税可以顶三十个良家的算赋和口钱,而大汉的奴婢起码有百万之多,恰好可以将算赋和口钱的缺额补上。

    这样的一笔生意,非常合算。

    但是,对于巨室富户而言,其实不算太重,他们能出得起这笔钱,所以也不会反对的。

    就算反对其实也没有用,那训练出来的几万新军可不是吃素的。

    给世家大族加税就像卡脖子,既要他们难受,又不至于把他们卡死。

    除了以上的这三大举措之外,刘贺对其他的一些杂税也进行了改革。

    总的原则就两条:一是“农为主,商为辅”,二是“打击巨室,扶助寒门”。

    另外,刘贺还在朝堂上增设了一个新的衙署——税务寺,其长官为品秩为两千石的大税长。

    长安城有了税务寺,郡国县道也就相应新建了新的税衙——县道一级的税卫和郡国一级的税室。

    这些税卫和税室要同时接受地方郡守府和长安税务寺的管辖,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贪墨和腐败。

    收到的赋税也不再直接由地方府衙或大司农保管,而是由各地的水衡钱庄和水衡都尉直接管辖。

    改制完成前,从征税到保管再到调度和使用,由地方府衙和大司农(少府)一手掌管,缺少制衡。

    但现在不同了。

    征税由税官负责,保管由水衡钱庄和水衡都尉府衙管辖,具体使用才轮到地方府衙和大司农经手。

    三方各有一本账,年底再来核对比较,哪里出了问题,自然能一目了然。

    这套简单的财务税务体系和后世相比还非常原始,甚至会有不少的漏洞。

    但这却是一个好的开始,至少比现在的成制要高明多了。

    刘贺仍然坚持自己的原则,他只给一个最初的推动力,而后就要依靠天下臣民的智慧,来不断完善这些制度。

    税务改革是刘贺第三轮改革新政的重头戏,需要调动的物力人力极大,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九月到十一月,刘贺和整个内阁几乎都围绕此事忙碌。

    但是,纵使没有人阻碍捣乱,仍然耗费了许多的经历。

    而这两个月恰恰又是长安城最繁忙的时候。

    不仅要像往年一样对郡国的上计之事进行考核,还要按照旧法征收今年的赋税,科举制度的第一次国试也如火如荼地举行了。

    除了这些事之外,朝堂还要不断地向出征的汉军提供军需粮草,所以,整个长安城乃至整个大汉都进入到了忙碌和混乱当中。

    这种忙碌和混乱是大汉从未有过的,上上下下的官员们忙得顾不上回家休汤沐价,甚至还有人直接病猝在府衙里。

    但是却也展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景象。

    站在最高处的刘贺将这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感到格外欣慰和惬意,这才是他心中变法革新的样子。

    有了这份成就感,之前与朝中反对派们的所有斗争也就值得了。

    一连好几轮新政,许多事情暂时方兴未艾,就向这税制改革,要明年才能见到成效。

    但是,几个月前最早推行的那些新政,已经给大汉带来了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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