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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忽逢桃花林

    二十天后,一只方舟停在了南周莲花峰的地下码头。

    码头上人山人海,一个素衣少年随着人群下了方舟。

    一个白衣男子站在方舟的甲板上,默默注视着人群之中的少年。

    白衣男子手捏下巴,凝眸思索,“这个小兄弟,又能走多远呢?”

    少年在人群中打了个喷嚏,一脸晦气地望了望四周。人头攒动,少年急匆匆地离开了码头。

    莲花峰位于南周西北,接近大宋。

    就像大宋白马尖,天下每处方舟码头旁都建有仙人洞。一国居民,通过方舟到了他国,就要在仙人洞办理通关文牒。出了仙人洞,就算到了他国疆域。甚至那些洗礼乘风的中上武修,行走天下,都要办通关文牒。

    此时莲花峰外天色已晚,少年办完了通关文牒,就在仙人洞找了一家客栈,停留了一晚。

    方舟上二十多天没日没夜的修炼,林通久已达到了淬骨境中期。真气和剑气混合淬骨,效果显著。

    根据一洲舆图显示,接下来少年从莲花峰赶往朱仙城,需要经过河阳镇,元宝山,融水,金秀湖,蒙山,梧州城,云浮山,南华山,白云山九处地方。一路下来,又是数万里。

    第二天,少年早早起来,换了件衣物,离开了仙人洞。

    在仙人洞内,少年花了些银两,买了一匹大黑马。

    南周平原众多,河湖无数,和大宋奇山俊水的风格,截然不同。

    林通久俨然如同一个江湖游侠儿,一人一剑,一酒一马,自在潇洒。

    不过,春风暗处晦电鸣。

    没了黑袍小童的陪同,少年表面上看起来无忧无虑,实际上心里比任何时候都要戒备。

    秋夜多清风。

    白天赶路,到了夜里,林通久就修习剑脉。

    江湖缥缈,行走其中,如果没有什么人陪伴,是很寂寞的。所以,当初遇见素不相识就来蹭酒的徐易,少年没有拒绝;在路上遇见同是江湖浪荡人,少年也会主动点点头,打个招呼;遇见醉卧路边的酒鬼,少年不会匆匆离去;碰上无缘无故就问姑娘问题的怪人,少年也未觉得奇怪。

    师父曾说,世界就该这样复杂,不然会多没意思。少年会这么想,也不为什么,只是想多认识认识这座江湖。

    过了五天,林通久牵着大黑马,来到了一片桃花林。

    可惜天已入秋,桃花不再,没了美景。

    林通久喝了一口酒,将马拴在一颗树上,开始练剑。

    没过一会儿,一个少年出现在不远处躲着。

    少年直直看着步履翻飞,以指作剑舞的林通久,满脸震惊。

    等到林通久收回剑式,席地而坐时,少年蹑手蹑脚地走上前来,言语恳切,“大哥哥,请问你刚才是在练剑吗?”

    林通久早就注意到了少年,拍了拍腰间匕首,笑意熏熏,“对啊!”

    少年更加疑惑,做了个握剑的姿势,看着林通久,“那你的剑呢?匕首和手指很短呀。”

    没等林通久回答,少年一拍脑门,指了指自己心口,若有所思地说道,“你的剑该不会是在这里吧?!”

    林通久一愣,看着一本正经的少年,哈哈大笑,“小兄弟,哪有那么玄乎。真要我说嘛,那就是剑身可长可短,剑气必长。”

    林通久说完伸手横在少年头顶,嘴角上扬,“男儿也一样,身板儿可高可矮,志气必强!”

    少年见林通久哈哈大笑,以为对方不相信,就急忙解释,语气坚定,“我听那些说书先生都是这么讲的呀。”

    林通久停住笑声,但还是面带笑意,“小兄弟,说书先生说的没错,但我觉得他们应该说的是心中之剑,是剑意。而且,我又不是那大剑仙,可以饮酒凝气,口吐飞剑。嗯,简单点说,我还没有剑;嗯,没有合适的剑!”

    少年听完,也放声大笑。没剑就没剑,道理还那么多!

    两人交流了几句,林通久得知离这里不远处就是河阳镇。

    少年名叫张兴柳,是河阳镇人。

    听说林通久要去河阳镇,少年拍拍胸脯,说要给林通久带路。

    林通久自然答应下来了。

    河阳镇湘波婉转,十里桃花,离桃花林只有两三里的距离。镇子附近有一条大江,名为湘江。

    林通久和少年到了小镇,少年就要回去了。

    没了少年说话,林通久进了一家酒铺。大黑马拴在了门外。

    酒铺茅顶木梁,四面透风。

    林通久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要了一碟花生牛肉干和一壶酒。

    周围人声暄暄,林通久细听,是在讨论大周的风正书院书主。

    林通久听人说:那位书主,曾经金榜高中,文风璀璨,是南周士林的顶梁柱。那位书主,曾经一袭书衫,仗剑三尺,周游列国,登上了那十三层镇剑楼,涨了天下读书人的脸。

    然而,不久前,消息传来,那位书主弃了大周,去了西宋。

    酒铺内秋风飘荡,酒香四散。众人情绪越来越激昂。有些汉子更是大骂书院书主不是个东西。

    没过多久,一个红衣姑娘走了进来,东瞅瞅,西看看,最后在林通久对面一张桌子前坐下。

    姑娘叫来店小二,要了一碟花生羊肉干和桃花酒。

    红衣姑娘腰间配着一把桃鞘长剑,嚼着嘴里的羊肉干,静静听着周围众人的议论。

    红衣姑娘吃的很快,没过多久就拍拍细腰,打了个嗝。

    姑娘又坐了一会儿,始终微眯着眼。随后,姑娘站起身,瞬间不见了踪影。

    店小二看见少年对面桌子上突然没人了,心里咯嘣了一下。

    小二赶紧四下张望,跑来跑去,想要找到那个漂亮姑娘,但哪里还有那姑娘的影子!

    没过多久,林通久吃足喝饱。

    看了对面桌子一眼,少年叫来了愤懑焦虑的店小二。

    少年问过价钱,放下两颗碎银子,脸色平静,指着对面桌子,“那桌酒菜钱我来付!”

    林通久出了酒铺,天已近晚。

    莲花峰内,一个白袍男子掐指一算,一拍大腿,大骂了一声好色疏友!周围众人,纷纷斜睨了一眼男子。徐易赶紧闭上了嘴。

    湘江边上,此时立着一个红衣姑娘。

    姑娘紧闭双眸,嘴唇颤抖,右手紧紧抓着腰间的剑柄。

    风声肃杀。

    过了片刻,姑娘簌然睁开双眼,抽剑出鞘,一剑上扬,剑气璀璨。

    整条湘江,波涛汹涌,很快就被一条卧江剑龙截为两段。

    驻守在河阳镇内的南周军队听见动静,急急忙忙向着这边赶来。

    红衣姑娘重重吐了一口气,拔地而起,如一颗孤星,瞬间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一条剑气长龙,翻腾呼啸,硬生生地挡住了浩浩东流入海的湘江。江水蔓延四溢。

    林通久同样听见了动静,跟着当地百姓官兵一起,去了那里。

    河阳镇的老年人,看见那条生机勃勃的长龙,赶紧跪下求天祈福。

    一些小屁孩,却是两眼放光,嘴巴张的老大。

    那条剑气长龙转头俯视着百姓,眼眸冷冽。

    等到长龙环顾众人,看见了一个少年时,却是龙躯一震。

    少年却早就看见了剑气长龙,身躯内的那条剑脉,终于有了动静。

    没过多久,长龙缓缓消逝。

    林通久牵着大黑马,随着众人远去。等到了河阳镇边的一条官道上,人群四散离去,各自回家。

    少年注视着四散人群,调转马头,向着江湖深处,继续缓缓前行。

    秋色近晚,少年不忘摘下大青葫芦。酒慰寒衫。

    但闲人坐朝阳,谈吐春风,都怪,佳景如常。

    一天后,在湘江河边,一个红衣姑娘瞅着眼见的少年,咧嘴一笑,“听人说你帮我付钱了?谢谢啦!”

    没等少年说话,红衣姑娘一只手拍着腰间桃鞘剑,一只手摆了摆,语气无赖,“但我身上就只有这一把剑,可没别的了啊。”

    少年拉着大黑马的缰绳,笑着挠了挠头,“那——,先欠着也行。等你有钱了再还!”

    红衣姑娘听完翘了翘嘴。

    略微思索后,姑娘点了点头,“也行!我叫齐整,风正书院的。你叫什么?”

    少年迫不及待地拍了拍胸脯,“我啊。我叫林通久,变则通,通则久的通久!对了,我在朱仙城有一间商铺,姑娘没事可以来坐坐!”

    红衣姑娘听完,瞅着少年,笑弯了眼。

    ……

    地处云龙洲北部的安庆国京城外。

    金秋化西风,大漠变战场。

    安庆骑兵和大宋虎师陷入一团。

    战场之中,刀枪飞血肉,战马蹄甲衣!

    一个黑甲青年手提长枪,冲锋陷阵;一个青发女子手握三尺大棒,猛擂虎皮铁鼓。征察使曹冰手持长刀,一袭素衣。

    两个安庆武将围住曹冰,眼神死寂。

    这两个武将,世代都为安庆皇帝守疆护国,战力非凡,是毋庸置疑的武道宗师。

    丞相本打算让曹冰试着收拢两人,但就目前看来,明显不顺。

    曹冰环视两人,没有了帅帐之中的沉稳,哈哈大笑,“来来来,让我曹冰来领教领教。安庆男儿,到底是刀气重,还是骨气重!”

    两个武将没有愤怒于曹冰的嚣张。

    其中一个武将还点了点头,背刀在后,轻飘飘的一句话,“可以!”

    世上再多再好的语言,也无法述尽亡国之人的无奈和悲愤。两个武将不知道天下大势?知道!不知道安庆皇帝苟且偷生,置其他北方五国不管?也知道!不知道大宋确实比安庆国强大公正的多?都知道!其实他们有一万个理由选择投降,却不得不因为一个理由而选择战死沙场。天下大势也好,家国大义也好,哪里比得上甲胄在身,守护家国的责任?!

    正因为知道这些,也想通了这些,这两个武将,面对武道大宗师,才没有收起刀锋,而是横刀淡然处之。也正是知道这两个武将的刀后肩负着什么,曹冰才下定了必杀的决心。

    战场不是江湖,快意恩仇的前提,是家国大义!

    曹冰揉了揉下巴,“你们俩叫啥名字来着?对对对,你们刚刚说了,一个叫郑峰,一个叫秦英。对!”

    说完,曹冰抽出长刀。

    两个武将横刀在前,只感觉眼前如有无数条细线如针飞。两个武将没有丝毫犹豫,手中刀意翻滚,一道道刀浪冲开细线,瞬间与暴走的曹冰厮杀在了一起。

    三人远离战场。

    没过多久,曹冰提着两颗头颅回到了战场,面无表情。

    将头颅串在一支箭上,曹冰扬起手,随手一扔,就深深钉在了安庆城门之上。

    安庆军营内,人心溃散!

    一周之后,安庆皇帝自杀,安庆国灭亡。

    大宋自此,完全占领了北方六国,一跃而成为云龙洲版图最大的帝国。

    征察使曹冰,一日之内,就派人镇杀了各种反抗势力。

    又过了一段时间,安庆国京城人声鼎沸!

    听人说,大宋来的那位曹将军喜欢往蒙学私塾里钻,还喜欢教人打鼓。还听人说,那位曹将军晚上喜欢擦拭刀剑;其中有两把,一个叫郑峰,一个叫秦英。

    对于这些谣言,安庆百姓各有想法。

    有些喜欢找事的读书人还特意编了首童谣,传遍安庆京城大街小巷。至于那个打完仗之后的大宋征察使,却全然不在意这些。

    有些时候,安庆百姓也会看到一个素衣男子跟在一帮小孩子后边,边走边唱,“大宋有个曹将军,衣儿飘飘两袖轻。白天教人擂战鼓,晚上擦剑拂铁衣。”

    西凉有一个叫戚安新的家伙,曹冰经常和他联系。听那家伙说,西凉郡已经开始在西凉骁骑的基础上训练大宋骁骑。

    曹冰也想,是不是自己也该做点什么?比如借助宜阳郡的龙驹马打造一支龙骑军?曹冰心里一乐呵,也不是不行!

    两个月后,大宋皇帝派礼部传来诏书,置北方六国为北方六郡。征察使曹冰,立头等功勋。

    又过了三个月,有一个姓杨的都虞候,带着一个青发女子,告别了曹冰。

    曹冰将两人送到了百里之外。

    回去之后,曹冰开始准备置办龙骑军的事情,并开始让大宋文官陆陆续续接管六国事务。

    曹冰这个大宗师,偶尔有时也会晃一晃神。记得曾有一个刀仙留下句什么话来着?好像是那“人间万事细入毛;磨损胸中万古刀?!”

    曹冰咧了咧嘴,问题不大!

    反正曹冰此时的心境,大抵如此。

    战场上的刀,终究没有江湖上的刀快意。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人,给天下战场的刀客带来一番新气象?曹冰心想。

    那到时候,他曹冰一定要教他或她擂全天下最猛的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