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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书信,故乡与白星(1)

    世界是个巨大的精神病院,

    你我都是想要逃离的疯子。

    四十六、

    我的朋友,请原谅我用书信的方式向你说明一些事情,关于我琐碎的生活。原本我打算当面和你说清,在阿杰的啤酒屋里,喝着啤酒吃着小菜。可是时间来不及了,我已经望到了路的终点。

    虽然信的内容繁多,也很杂乱,但是我非常希望你能够耐心看下去,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才能从中看到掩埋在内心深处的我。

    ——————六月二十二日

    四十七、

    一月下旬,我因为一些事情请了假,提前回了老家。

    工厂的放假时间是农历年末二十七,也就是说我大概请了差不多一个星期的假期。这在工厂是一种禁忌,不过无所谓,我早就已经做好从那离职的准备了,毕竟在那里上班非常折磨人。这份工作所带来的劳累不是肉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它会把人们的思想从大脑处剥离,只剩下一副腐烂的躯体在那日夜颠倒的工作。

    幽暗的灯光下,人们表情僵硬,脸色惨白,眼神空洞,彼此之间完全没有任何交流。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竖起了巨大的屏障,他们就像是用肉体堆砌出来的机器人一般没有感情。

    这是社会之下的社会,而他们却不像社会之中的人类。

    四十八、

    回到家时是晚上七点左右,我的父母也正好下班回来了。他们是在农村随处可见的农民,除去耕种时节,他们的工作就是在被规划为开发区的荒地里、青山里种植果物,以此谋生。

    “怎么回来了?上次不是说要等到差不多除夕才回来吗?”母亲好奇的问我。

    我并没有告知我的父母我要提前回来,所以对于他们这副反应我早有预料。

    “厂里面最近没什么事做,所以提前放假了。”我撒了个谎。

    “这样啊,早点回来也好。”母亲显得有些高兴,但在注意到我脸上还未痊愈的伤之后,高兴又被担忧替代,“你的脸……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

    “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你干活的时候要多注意安全。”

    “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而且都差不多好了。”

    “你说你要是有个万一……”

    “什么万一不万一,你总是想这些有的没的做什么?”

    见我不耐烦的语气,母亲显得有些委屈的低下头,什么也不说。

    这时我的父亲洗完澡从浴室出来了。我拿着行李进了我的房间并关上了房门。

    我的父亲是一位很严厉的人,而且脾气也有些暴躁。对于他的印象,我就只能够想到小时候他拿着皮带抽打我时的样子。

    毫无疑问,他是我的父亲,然而对我来说他更像是一位和我同住屋檐下的陌生人,我与他基本上没有任何交流,哪怕是除夕或者春节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也是如此。

    “你想吃什么菜?我现在骑着摩托去镇上买点,不然的话就只能吃今天中午剩下的胡萝卜炒猪肉将就一下了。”母亲敲响了我的房门。

    “不用了,就这样。”

    二十几分钟后,父亲、母亲以及我一起吃了晚饭。

    这期间我们没有任何言语,一如往常。

    四十九、

    第二天一早,我刚起床便发现桌子上放着一些刚从镇上买回来的水果。

    五十、

    发小k在得知我回来之后异常高兴,而那天他恰巧准备在田里弄窑鸡,所以他以非常强硬的态度将我邀请过去。

    我的家距离他的家也就十来分钟的路程,所以在上小学那会儿我们经常相互窜门到彼此的家里一起玩。而这或许也是让他成为唯一和我保持有联系的小学同学的原因之一。

    “白星啊白星,听说你小子在外面发大财了是吧?”他双手放在后脑勺处,笑道。

    “谁发大财了还会去坐站票的绿皮火车?”

    “白老板做事低调点怎么了?”

    “可别取笑我了。”

    “什么取笑,我说的可都是事实。”

    “捏造的事实也算事实?”

    “如果白老板不这么认为的话那也没办法。”

    我们来到一条略微宽敞的大路上,在前面不远处的路口往左拐是一个公共休闲场所,每天下午都会有很多忙完活的庄稼人聚集在那里打扑克或者聊天喝茶,热闹非凡。

    “话说你回来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我好骑着我的座驾去迎接我们村里的大老板。”

    “你有四个轮子的车不成?”

    “没有啊。怎么?我那两个轮子的自行车配不上白老板吗?”

    “两个轮子的车可不让上高速。”

    “难道我不能走国道?”

    “如果你愿意踏一两天自行车到市区内的火车站,然后又踏一两天再回到村里的话,我倒是不介意。”

    “其实纯当锻炼身体也不是不行。”

    “我觉得你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脑子比较好。”

    “那不行,万一被他们发现我的脑子比爱因斯坦还聪明的话,说不准我可能就被关进小黑屋里做研究了。”

    “你这种症状持续多久了?”

    “我说的可是真的。”

    “那么我恳请这位智商超过爱因斯坦的天才把可控核聚变给研究出来如何?这可是让你名留青史的绝好机会。”

    “不了,我跟白老板一样,做事比较喜欢低调。”

    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喜欢用幽默的话语惹人发笑。

    这时,k忽然停下脚步,伸手指向道路一旁的房子,“你还记得住在这里的那个人吗?那个整天发酒疯的。”

    那是用黄泥堆砌而成的小房,一层楼高,屋顶是用瓦片铺盖而成的。这座建于上世纪的黄泥房在如今这个农村显得格格不入,它像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可怜孩童,每当下雨天来临的时候,它总是在屋檐下留着黄色的眼泪。

    “没记错的话,他似乎是你某个远房亲戚的弟弟吧?”

    “连这你也记得?”

    “毕竟对他影响深刻嘛,都快要成为我童年的阴影了。”

    “有这么严重吗?”

    “那当然了!我每天下午放学回家都要经过这条路的!每当他喝醉酒在门口耍酒疯的时候我不得不绕一条非常远的路才能回家!”

    “那还真是……痛苦的回忆呢。”k深表同情,“不过现在的话你就不用这么害怕了。”

    “那不废话,我现在好歹也是二十多的人了。”

    “我的意思并不是你想的那样。”k指了指那扇脱皮的木门,“他已经不在这里了。”

    “死了?”我感到不可思议,在小时候的印象里,他给人一种非常硬朗的感觉,哪怕是酗酒成瘾也不见得有病痛在身,特别是在干农活的时候,他的身手极为迅速敏捷。

    “那倒不是。听说他被送进精神病院了,在几年前,那时你已经去外面工作了。”

    “精神病院?为什么?除了酗酒这一点,他的行为和正常人无异吧?”

    “听说是因为他家里人觉得他是个累赘,所以就把他送进去了。”

    “他不是自己会耕种吗?”

    “你不会以为他一日三餐只吃米饭吧?酒钱菜钱,以及水电费,这些可都是他家里人资助的。”

    “把一个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待久了那不就真成精神病了么。”

    “谁知道呢。不过仔细想想也不难理解他家人的这种做法。他四十多岁的人了一点经济收入都没有,每天除了喝酒就是喝酒,他家里人说过也劝过他,但是他没有做出任何改变。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他家里人就要资助他直到他死去。”

    “唉,生活啊……”k发出一声很长很长的叹息。

    莫名的,耳朵传来一整嗡鸣,脑子内部似乎有什么东西要挤出来一般,疼痛无比。我深吸一口气,让变得模糊的视线恢复原本的清晰。

    我看向这座悲哀的黄泥屋,它的唯一一扇窗户被人用一块木板从内部封住,像是为了隐藏什么不得了的秘密。柔和的阳光散落在窗口的那张蛛网上,在一旁伺机而动的黑色蜘蛛显然是察觉到了什么,它扭动着身躯,迅速爬向被照亮的地方企图将落入蛛网的阳光一口吞下。

    “走吧。”

    k将双手插进裤兜,径直向着前方走去。我最后看了一眼黄泥屋,信步跟了上去。

    五十一、

    它将阳光吃进肚子里,太阳因此变得有些暗淡。

    五十二、

    以前,黄泥屋的主人是一位酒鬼。

    五十三、

    夜里,我躺在床上,关于k所说的以及我对那位酒鬼男人的思绪一点一点涌入脑海,我将他们收集起来,为故乡的夜晚和我编织了一个关于过去的梦。

    酒鬼在喝醉酒后,总会穿着条内裤就站在黄泥屋门前,大声叫骂着他所熟知的人,这期间倘若有人胆敢经过他的门前,酒鬼就会进屋拿出一个蓝色的桶,而后把桶里的屎和尿全部朝着路人的身上泼去。

    这是我对于他的第一印象,也是我对他产生恐惧的缘由,因为我也是受到惊吓的路人之一。

    不过如前面所述,他在不喝酒的时候是个正常人,沉默寡言的正常人。每天早上亦或是下午,他都会在村里溜达散步。如若天气过于炎热,他则会将上衣挂在肩膀上,把被太阳染的黝黑的上半身裸露出来,让太阳继续将他皮表的肤色涂抹均匀。

    他似乎很喜欢太阳,尤其是黄昏时分娇羞的躲在青山之后的太阳。

    远处的天际被这害羞的姑娘惹得心花怒花,两颊绯红。青山与田野笑看着这对情投意合的男女,吃草的牛群时不时发出悠长的嘶鸣,像是为这对有情眷属的祝福。赶着鸭群的糙汉悠然的吸起旱烟,团团烟雾从鼻孔处喷出,待烟吸尽后,他挥起手中细长的竹竿让鸭群井然有序的前行。不远处弯腰插秧的庄稼人似是来了兴致,他放下手里的秧苗,直起腰杆喝了口水润湿了干咳的嗓子,紧接着,嘹亮的歌声回荡在田野的每一片角落。低矮的秧苗在凉爽的清风中幡然起舞,蹦跳的青蛙在新绿的嫩草下集体合唱。一摇一摆的鸭群顿时停了步伐,糙汉眯起双眼,心领神会;他长杆挥下,如同一位指挥家带领着鸭群与庄稼人一同演奏这首黄昏序曲。

    他看的痴迷,看的陶醉;偶有忙完农活的人见到他时会向他打声招呼亦或者是闲聊几句,他先是一惊,后是一愣。反应过来后他转过身来,像一位内向的小孩有一搭没一搭的顺着人们的话题聊下去。

    白昼隐退,暗夜登台。回到家中的父母或是老人点起长灯,他们或走进厨房准备晚饭,或走出屋门大声呼喊仍旧迷恋着白天的孩童。

    在一声声呼唤中,孩童们意犹未尽、万分不舍的相约明天。他们赤着小脚踩在皎洁的月光下,各自回了家。

    他也一样,即便家里没有任何人在等待着他的回归,他依旧要回到家中去,回到他从小生长的黄泥屋去。

    没喝醉是一种人,喝醉了又是另一种人。村里面的人对于他的看法也是一样,他们讨厌喝醉后的他,可怜没喝醉的另一个他。但是对于当时像我这种十多岁的小孩来说,无论他喝没喝醉,我们都讨厌他,害怕他。这一点我敢肯定,但凡认识他的小孩都和我有着相同的看法。

    每当到了周末,总会有三两成群的小孩趁他不在家的时候将垃圾从他家的窗户口丢进去,这是一种报复,对他喝醉酒后乱发疯的报复。

    我曾经也参与了这项复仇活动,同伙们不断催促着让我快点把垃圾从窗户丢进去,几经犹豫之后我终究顺从了被厌恶所包裹的内心。我踩着他们带过来的木椅,踮起脚尖之后方才够着窗户,透过这扇窗户,我第一次窥见了黄泥屋的内部——他所居住的环境。

    大厅里没有任何家具,唯有一盏孤独的灯独自挂在墙壁上。地面也并非是水泥铺成的,依旧是用黄泥,它就像几十年前的农村的泥路一样,坑坑洼洼。不仅如此,用瓦片铺成的天花板也存在很多缝隙,不少阳光偷偷从缝隙里偷溜进来,将屋内照亮,使我得以窥见这间小屋的全貌。至此,我也深刻明白,这面天花板是防不住冰冷的雨水的,甚至于我能够想象到地面被雨水淋的泞泥不堪的样子。

    在这个视角,除去能看到大厅以外,还能瞥见其中一个房间,那大抵就是他的卧室。我做出这种判断绝非没有根据,在那个房间里,放置着整个黄泥屋里最像样的家具——床,床上还有一款灰色的被褥,或许是很久没有清洗的缘故,被褥上有很多清晰可见的污渍。

    “快点快点,等会他回来了就不好了!”同伙不断的催促着。

    我收了眼,将他们递过来的垃圾一一从窗户口处丢进去。阴暗潮湿的气味再加上垃圾的恶臭属实让我倒胃,我从椅子上一跃而下,拍了拍手,向他们宣告复仇计划的成功实施。

    太阳的金色光辉铺洒在道路上,身为胜利者的我们迈着轻快的步伐踏上了这条只属于英雄的黄金之路。

    五十四、

    对他厌恶的加深是在某天下午。

    我背着沉重的书包,一面想着回到家中是先写作业好还是先看电视好,一面吃着从小卖部买来的辣条。不知不知觉中,辣条吃完了,而我也来到了黄泥屋的附近。

    我擦去嘴角的油渍,小跑着躲在另一家房子的后方,警惕的注视着黄泥屋。这是我回家所必备的侦查行动,因为黄泥屋的主人喝酒并不像时令节气那样有规律可寻,所以就非常有必要花费一点时间以观测他有没有喝酒又或者有没有在家,倘若没有,那么我便可大胆的从他门前经过,不必在带着恐惧与害怕绕远路回家。

    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现在的黄泥屋门前聚满了人,他们踮脚抬头的,好像里面有什么珍贵之物。不仅如此,旁边还停着一辆救护车和一辆警车。

    恐惧与害怕被大量的人群冲散,我满怀好奇的走前去想要得知造成这异象的原因,可是因为矮小的身高我压根看不见房屋里头。

    两三分钟后,人们纷纷退开避让出一条路来,四名穿着白色服装、戴着口罩的护士抬起担架从屋内走出,人们好奇万分的盯着担架上昏迷的女人,她的脸上满是淤青,眼角处红肿的厉害,头发也非常散乱。

    “天呐,下这么重的手。”

    “这可真是遭殃了……”

    ……

    人们小声议论着。

    紧随其后的是被两名警察抓住手臂的黄泥屋主人。众人的目光如冰冷的雨水向他袭去,他像是回避着他们的目光似的低着头,脸上一抹阴郁。

    担架上的女人被送往了医院,而他则被行政拘留了三天。

    五十五、

    事情的原委是黄泥屋主人的一个亲戚给他说了一通亲事,让他和一位智力障碍的傻女人结婚,而躺在担架上的人正是要与他成婚的那位傻女人。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黄泥屋主人对她大打出手,撕心裂肺的哀嚎让周围的人不得不选择报警处理,以至于演变成我所看到的局面。

    黄泥屋主人要和别人结婚一事我原先是知道的,母亲曾在饭桌上说起过,不过我却权当是一个笑话,并对此嗤之以鼻,因为我无比确信全天下不会有任何一个女人会傻到和他那种人结婚!凡是见到过他酒后发疯样子的女人,无一不躲着他,害怕他,更别提结婚。

    唯一没有想到的就是将来要和他结婚的竟然真的是个傻女人。当时的我一度为那个女人的命运感到悲哀,本就可怜的她后半生或许就要在暴力中度过,而那个该死的黄泥屋主人竟这般得到了一个醉后发疯的专门对象!

    好在的是,傻女人最终并没有和黄泥屋主人结婚,得知这一消息的我不禁松了口气,为可怜的傻女人的命运。然而时至今日,我改变了我当初的看法,傻女人的父母没办法扶持她生活到下半辈子,他们终将先一步死去,到时便只剩下孤独一人又无法自理的她。虽然他们的婚姻或许会是一场悲剧和不幸,但是却远比一个人形单影只,哪怕连死去后都无人知晓要来的幸福。

    当然,以上的也仅仅是我个人的看法罢了,我没有任何资格与权利去评判一个人的幸与不幸,别说是我,哪怕是上帝也不行。归根到底,人就是这样一种难以捉摸的生物。

    我在小学毕业后便离开了乡下,去往相隔上百公里的市区读初中。由于寄宿的缘故,除了寒暑假之外,我几乎不怎么回家,三年之间,关于家乡、关于黄泥屋主人和傻女人的后续我一概不知。不知不觉中,我与故乡的深厚友谊就像一杯煮沸的水,在时间的沉默下它逐渐冷却下来。

    五十六、

    现在,黄泥屋的主人或辞别人世,或成为了一位合格的精神病患者。

    五十七、

    年末二十九是扫墓的日子,也是我最讨厌的一天。不过我讨厌的并非是扫墓,而是要一同前往的虚情假意的亲戚。

    俗话有言: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说的就是这么一群人,他们表是群居的绵羊,里是抢食的饿狼。金钱的香味会让他们脱下羊皮,毫不伪装的想要把你啃食殆尽;贫穷的恶臭会让他们卸下伪装,毫不犹豫的想要与你撇清关系。

    大抵是我的内心过于阴暗扭曲,每每看到盛赞亲戚互帮互助的书籍我就会忍不住叫骂,骂这文章,骂那作者。长此以往,我变得极端厌恶书籍,痛恨美化主义的作者。他们总是在夸赞这个夸赞那个,说什么田野的泥土里夹杂着青草的香,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盛夏的田野所散发出来的味道只会是庄稼人撒在地里的化肥和牲畜的粪便的臭味。

    “白星。”在院子里的父亲突然呼喊着我的名字,黑色的高筒雨靴在积满雨水的地面发出哒哒的声响,“出发了。他们人都到了。”

    “能不去么?”

    父亲眉头微皱,“扫墓呢,怎么能不去?”

    “就这一次不去又不会怎么样,更何况外面还下着雨。”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我察觉到父亲的脸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此刻,我后悔了,后悔说出那样的话,这下估计又得挨骂了吧。

    父亲转过身看向窗外淅淅沥沥的雨,不知道在思索些什么,也可能什么都没有想只是单纯的在看雨。

    许久过后,他才开口说话,语气竟然意外的平缓。

    “你啊,从小学的时候就很聪慧,学习上的事情基本上都是自己一个人搞定的,从来不会让我们操心。不过我和你的母亲以前小学都没上完,没什么文化,所以即便想帮你也帮不了。”

    说到这父亲停了下来,他将夹在耳后根的烟叼在嘴里点燃,那一点星火在这幽暗的大厅里显得格外亮眼。

    “最后你不负我们的期望成功考上了市里面最好的初中,我相信在三年的时间里你肯定见识了不少,你的境界也肯定远超我们这些长久待在农村的人。不过啊……”父亲把吸完的烟随手丢到大院里,红色的星火瞬间被大雨浇灭,“这并不能成为你脱离这片土地,脱离这些人群的理由。你固然可以清高,可以以一种伟岸的姿态前往净土,但是很遗憾的是你并没有达成前提条件。”

    “不是我打击你,也不是我希望你过得不好。我是你的父亲,你是我的儿子,父亲怎么会希望自己的儿子过得不好呢?只不过,我希望等你什么时候能够认清现实、向前迈步,你再考虑离开这摊浑水,去往你所向往的碧蓝之海。”

    父亲提起放在墙角的红色塑料袋,那里面装着酒和冥币。走之前他最后看了我一眼,浑浊的眼睛里隐含着清澈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