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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搬家事情始末

    这件事情需要从最开始说起。前面说过,在项目开始之初,在寻找劳务人员宿舍的时候因为原先的房间功能并不是很完善,所以最后项目额外租了两间套房来安顿所以劳务人员。这两间套房共计有十个房间,可以完全满足二十多人的需求。但随着项目的开展,车间拆除工程已经完成,安装工程也很快进行了下去大半,最后只遗留了一些需要配合调试的任务。大概是在五月底的时候,当时的钳工班组人员需求量已经大大降低,劳务队老板为了保障其他项目的人员输出,安排近十人开始撤出青岛项目,只留下了四个人做一些收尾的工作。

    因为临近月末,领导考虑到再续租一个月的套房的房租代价过于高昂,而电工班组租住的套房可以收拾出一间来供他们几人暂住两周左右的时间。根据工程的安排,在两周以后,钳工班组会完全退场。经过安排,在我和房屋中介人员进行沟通后,约定在某一天进行交房验收,我在通知需要搬家的钳工几人后,安排他们尽快将屋子里进行清理,将原先安装好的铁架床进行拆卸,将套房的卫生进行打扫,保证要基本恢复房间原来的面貌,从而不会让中介从中找出问题来为难项目,更不会导致房屋押金被扣除部分。

    为了能更好的完成这个任务,我和领导在商量之后,决定下午上班的时候可以提前下班两个小时进行处理。开始清理的第一天,虽然我通知他们是提前两个小时下班去原先的房间进行清理,但他们几人私下决定提前三个小时就下班回去了,因为当时现场的工作已经比较饱和,暂时没有比较紧迫的事情,我便装作不知情没有在意,并且为了保证能够处理的更好一些,我与冯部长特意一起回去进行收拾。在帮着他们卸掉床架,打扫好卫生之后,时间刚好停留在五点钟左右,也就是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就可以完成这些任务,所以我当时预留的两个小时完全足够完成任务。

    因为没有提前联系好搬运床架的事情,所以第二天的时候,在和领导商量过后,为了保证第二天的收房验收,我打算今天将空屋子里已经拆卸好的床架搬出房间,并整理在一起,最终收回到项目的仓库。然而问题出现在我因为没有高度重视这个问题,没有提前联系好小型车辆进行装载,所以我最后安排他们几人将搬出的床架先行放置在楼下的空地上。与此同时,我忘了当时因为什么事情,暂时走不开身,而这次的任务又比较简单,只是“单纯”的将东西从五楼搬到楼下就可以了,所以我并没有像前一天一样一同回去处理,只是交待清楚他们事情后便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等到下午下班的时候,我在回去宿舍后,特意去询问了他们几人,确认他们已经完成了这个任务,而当时的领头人言之凿凿的告诉我已经处理好了。我也因为“粗心大意”而没有去实地的核实一下情况,只是在简单的问过之后便开始度过自己的下班时间了。

    直到第二天的早上上班,我因为需要立刻处理这个事情,所以便自行前往原先宿舍的楼下进行考察,确认好需要多大的车辆进行拉载。在我找遍了周边的空地之后,却仍然没有发现床架被放置在了哪里。我试图打电话向那几人的领头人进行询问,得知他们就放在了楼道口旁边的空地上。挂了电话一头雾水的我恰好看到了小区物业安置的摄像头,当时我猜测可能是被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因为放置不规范而被拖走了。

    所以我便寻找到了物业办公室,进入办公室后我向物业的相关人员诉说了这件事情,物业人员告诉我并不是他们将这些床架处理了。为了查清楚事实真相,我与物业人员正准备进行调取录像带时,站在旁边一直听我们讲话的物业大爷说是他知道是怎么回事。大爷很确认的告诉我,那些铁架床并不是丢了,而是被我们“自己人”卖掉了,并且说是曾经那几人也找过他,但因为他们要价太高而最后他没有做成这笔生意。

    听到这里的我脑袋简直要炸了,明明我只是安排他们进行搬运而已,怎么最后变成了买卖。在疑惑的同时,因为这件事情的乌龙,我开始有点后悔相信这个大爷了,一时间后悔和不知名的惭愧竟然使得我感觉无言以对。所以我打算去询问一下当事人,在正准备离开物业办公室的时候,物业大爷似乎怕我不相信,甚至告诉我,他们最后卖给了另外一家收废品的地方。

    在知道了事情的原委之后,我开始愤怒的给当时的钳工负责人打电话,询问他怎么会私自决定将这些还可以使用的集体财产进行变卖,然而出乎我的意料,与我想象中对方的解释不同。电话中的对方完全无视了我的说法,并直言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只是将之搬了下来而已,并没有进行售卖。在气头上我直接告诉他,我已经在物业找到了相关的人证,听到我这样说,对方迟疑了一下,却最后仍然坚定的说他们并没有做这件事。在我反问那为什么物业的大爷为什么告诉我你们两还商量过价钱的时候,他什么都没说,直接挂断了电话。

    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我只能压抑着心中的怒火开始给领导打电话汇报这件事情的始末,在得知这个消息后,领导也是一幅不可置信的语气,在我告诉了相关的人证之后,领导思考了一下告诉我,需要确认是不是他们干的。我则告诉领导,事发的地方刚好存在一个摄像头,可以完全监控到这一切。为了保证事实的准确性,领导嘱咐我去物业直接查一下具体的监控,看有没有存在误会。根据领导的安排,我又一次去了物业办公室,并告诉他们需要调看一下相关时间段的录像。好在因为是前一天的事情,摄像机也没有任何问题,所以很快我们便在摄像头里清楚的看到了事情的全过程。

    根据监控画面显示,在下午三点钟左右,他们几人首先回到了这里,随后不到十分钟便来了一个骑着一个大三轮车的大爷,随后则是他们几人将楼上的铁床搬下的画面,起初他们是将搬下来的床架放置在旁边,大爷自行往自己的三轮车车上放置,但随着他们将所有的床架搬下来,他们其中两人“竟然”帮着大爷直接装到了三轮车上。虽然监控画面中最后并没有看到他们收钱的这个过程,但毫无疑问的是事情是,他们几人都知道这件事,并不是他们自己所说的毫不知情,再根据物业大爷的说法,可以基本确认的就是,他们几人确实变卖了这些东西。

    随着证据的落实,我给领导汇报了这一切,领导考虑过后说就先这样吧,他会找他们几人处理这个问题。虽然表面上这件事情就算是这么揭过去了,但在我的心里却是迟迟的不肯放下。我感觉自己被人侮辱了,我感受到了发自内心的愤怒,愤怒于他们的自作主张!愤怒于他们的死不承认!更愤怒于他们将这件事情办成这样从而让我颜面大失!

    在忍受了两天过后,我还是觉得抑郁难平,觉得自己十分难堪。刚好我距离上班已经差不多快一百天的时间,我便在跟领导商量请假事宜之后,很快的便休假回家一周时间了。果然,在离开项目后,离开那些让我愤怒和难为情的人之后,我的心情好转了许多。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领导当初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但对我而言,我感觉这件事情一直记忆犹新,深深的存在于我的脑海中,从来没有忘记。甚至于在我离开那个项目一年左右的时间后,我偶然听闻当时的那名负责人出了工伤事故之后,竟然内心里生出一幅大仇得报的痛快感,这本应该是极其不道德的,但请允许我偶尔间也做一个“世俗的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