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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章 百官之表率-田锡

    太宗时期的左拾遗田锡更是以直谏而出名。当别人劝田锡,现在你应该尽量少说话,以方便保全自己。田锡怎么回答呢?事君忠诚,唯恐不能竭尽全力。况且我天生就是一个有事就要讲的直性子,岂是一次外贬就能改变的?虽然这样的对话表现出了一个谏臣的可贵品性,但如果遇到的真是一个听不进话的昏庸君主,恐怕也早哪凉快哪呆去了。田锡多次向太宗提出谏言,提出为政从简,在于亲民,那样就会民风淳朴,诉讼监狱也会少有罪犯。田锡还对“外交战争、民生税赋、简政放权、勤政廉洁、施行仁政”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多次直谏论述。体现了田锡“忧天下之忧而忧,忧百姓之忧而忧”的思想。

    田锡在边疆外患与外交政策向太宗提出自己的观点“屯兵利甲,休养生息”。田锡言:“久弊者,昔近并门,邻于敌境,备边之费,御寇之兵,二十余年,民不遑息。未安者,今北狄迩于塞垣,屯兵御戎,飞刍挽栗,三十余郡民不甚丰。”

    用今天比较容易理解的话来说就是:边关不应该采用关闭,应该开展通商,往来商贾可以收取税收,用于边关驻军的费用,如果不开通商贸,关闭城门,一切费用皆有老百姓供养,这样老百姓就会背负沉重负担,使得老百姓产生恐惧心理同时在边关的郡县老百姓也不可能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这一观点对宋政权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做法。宋政权的强项是经济,上述观点正是发展经济的可行做法。也是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宋政权的边境贸易,海外贸易高度发达,为政权的稳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田锡对于国家税赋向太宗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应当“规范关市、农耕税收”,应适宜环境进行改革即“别布新条”。田锡认为“酒曲之利但要增盈,商税之利但要求出剩。或偶有出剩,不询出剩之由,或偶有亏欠,必责亏欠之过。”大概的意思是说,对于酒水之利、商贾税收需要缴纳税赋,有剩余之税收,不必问询问剩余的之理由,但是如果出现国家税款亏损,必须予以问责。

    田锡还认为:“穷尽取才之路,莫甚于兹,疏通货物之源,未闻适变。”又“今乞国家以关市之征定其常数,酒曲之利授以常规。或有增加不更求出剩,或偶有亏折即可令于出剩时补填。且如州县征科农桑税赋,年丰则未闻加纳,岁歉则许之倚征。”

    上述言论体现了田锡初步的法治思想。国家关税、税赋应该有一个规定,对于酒类商贸应该有一个税收的管理。如果贸易量大也不能多收税,如果商家亏损可以在盈利的时侯补齐税收。对于州县的农业桑蚕的税收,在丰收的时侯不能说加税,在欠收到年景还应该准许少收。

    田锡言:“民生于利亦犹鱼生于水也,民困于利又如水涸于鱼也,愿更生于谠议,别布新条。”老百姓的生存之利益犹如鱼离不开水一样,如果老百姓因为利益在生存上都受到困难,犹如鱼离开了水,在水干涸后鱼也无法生存。田锡的上述言论,已经初步体现了一种为近代国家认可和追求的“以法治国”的思想,也体现了一种朴素的“以民为本”的民本思想。对一千年前的人来说,确实也是难能可贵。

    田锡认为统治者应该制定简单、明确的责任目标,简明有条理的政策、规定有利于执行与落实。实际上是反对太宗所有的事都不放手,特别是军事上的遥控指挥,显然田锡的这种思想更有利于国家的高效运转。而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田锡认为应该勤于值守执行上面的政策而不至于堵塞,上传下达才能一气贯通。

    田锡提出作为最高统治者要善于选择人才,选任人才。让人才安排在合适的位置,各司其职,要做好统一协调管理并简政放权。对于有功之臣予以奖励,对于滥用职权的要施加刑法。施政要求:“简而且要,人则易从;繁而又难,人则易犯。”上书认为:“临下以简。”又认为:“御众以宽。”田锡所认为的“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即对下边的要求简明扼要,治理民众非常宽大;刑罚不牵连子女,而奖赏却延及后世。

    田锡所谓的:“御众不以宽,则获刑者多,临下不以简,则从令者少。”这样的治理思想和近代的高效政府治理要求何其相似。统治者应该施加宽明之政策,这样用刑法惩罚的人才会更少,如果施加严苛之政令,则获得刑法处罚的人就会增多,实施治理的政策不应该太过于复杂,这样也可以让执行者更清楚以达到最好的执行效果,实际就是田锡提出“简政”的观点。今天的负面清单的提出,不就是田锡上述思想的具体体现嘛。

    对于“勤政”的论述主要是分清各岗位的职责,各司其职:中书宰相的职责就是依据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制定纲领,统筹与安排各部门的职责,考察各个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并汇报;御史台与大理寺对于案件审理,犯人监狱管理依据法制实施,田锡言“案既圆备,即据施行。”对于冤案、错案要秉承公正严明,不要让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不能让有罪者逍遥于法外,也是指出作为掌握权力的人要“严政”,不能因为私利而徇私枉法。如果真正的做到田锡的所思所想,估计什么外患内忧都不在话下。什么辽国西夏哪还斗得过宋朝。

    田锡还屡次向太宗论述关于“廉政、仁政、修己”的施政思想。田锡言:“臣每读史书,至于文集,或匹妇有正廉之节,野人有孝悌之风。”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我每读历史,多次读到先贤的文章,先贤认为老百姓也是讲究正气与廉洁之节气的,也是遵守孝道之风的。但是今在朝廷为官的大多数是外地人,在任期间规定不能搬家,哪怕父母亡故也不能辞官,朝庭这样做有损朝廷仁义之政德。这样的施政方向难道不值得思考并进行改正吗?

    田锡言:“御一衣,思天下女工之勤;尝一膳,思天下农夫之苦。”这个很好理解,就是说:我们穿上衣服,就要想到天下织布女工的勤劳付出,每吃一餐,就要想到天下农民种植粮食的辛苦。又说道:“不敢侮鳏寡。”不敢忘记天下还有很多弱势群体。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修己是普遍性的要求。田锡认为,从官员为政言,修身、修己包括修德和修能。修德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豁达的胸襟、廉洁奉公的精神等政治素养为重。田锡也提醒要负责地方官考核、厉行整顿吏治。田锡的为官之道不但对当时的太宗朝的官员包括太宗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所以太宗朝的官吏即使有种种不同的表现,但对田锡都表现出相当的尊敬和佩服。田锡的所作所为还深刻影响了范仲淹、司马光等人,范仲淹为官标准:不论高居庙堂,还是身处江湖,都能先天下忧、后天下乐。被评介为千年来第一完人的范仲淹,也是从田锡处吸取了大量的精神力量。田锡、范仲淹等北宋名臣堪称政治家中正己修身的楷模,皆为忧国忧民的好官。

    田锡还主张“提倡廉洁,亲民为先”的理政思想。田锡言:“其间廉吏虽多,抑亦贪夫不少。贪者偶无彰露,刑罚宁加,廉者未有升闻,旌酬弗及。”其实现在廉洁的官员还是很多的,但是贪官污吏也不少,贪污的人不一定会表现出来,但是威慑作用的刑罚不能没有,对于廉洁者没有升迁的消息,也没有表彰加薪予以鼓励。奖赏,处罚,分明有序,是一个国家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虽然廉洁是为官的基本要求,但是没有相关的制度进行保障,也没有相应的措施进行纠偏,肯定会对国家的治理产生不良的影响。田锡言:“奏其善者,则不善者自彰;奏其不善者,则不廉者自显。”如果上奏并表彰好的,则不好的人就会知道自己的缺点。如果反映不好的事情,则应该考虑到如果自己不廉洁就应该被处罚,则反思自己应该主动加以改正。田锡的意思就是说如果弘扬廉洁的精神,奖励廉洁奉公的人,则贪官污吏自然就少点,所谓正气上升邪气就会处于下风。也充分意识到了舆论的重要性。充分的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在任何时期都是一个重要的政府工作。田锡言:“扬清激浊,实为致理之先;移风易俗,宜自亲民之始。”弘扬廉洁精神是治国理政的重要一个环节;对于治理社会,应该体查老百姓的疾苦为先。

    田锡的许多言论直接指出了太宗在官制,行政制度及用人方面的许多不足之处。毫不客气的批评了太宗大权独揽的错误,要求他各司其职,君臣共治,而不必什么事情都太宗自己亲自动手,亲自过问。即使太宗本人有过错,田锡也会马上指出相关问题。从不考虑自己的言论可能会产生的严重后果。也不想想太宗是否能承受自己的言论,会不会在太宗一怒之下丢掉自己的官位甚至自己的性命。田锡为官期间的众多奏议体现了这位北宋名臣心系百姓的思想,也体现了其许多关于施政方面的政治主张,田锡其“直臣”之风体现得淋漓尽致,对宋政坛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当然,在此我们也应该大声的为太宗喝彩。太宗其人极为好面子,总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总想超过他的哥哥宋太祖,建立更大的功业。但是太宗的容人之量也真正值的称道。虽然有时候会给臣子说的面子挂不住,甚至心中大怒。有时也会情急之下,拂袖而去。但终究太宗还是会反思自己,不加罪于进言之人。所以宋初的社会还是整体好转,不断向前发展。

    太宗朝时期不但张齐贤,田锡等大臣总是上书直谏,还有众多的名臣如谢泌,寇准,姚坦,吕蒙正,徐铉等也是经常直言进谏。太宗对寇准的评价是,朕有寇准,就如唐太宗有魏征一样。不管他是否自我吹嘘,还是体现了太宗想做一个有为之君的想法。也曾对吕蒙正说,朕如果有什么过失,你不要表面顺从。对李穆等人说,即使批评朕的话是错误的,哪怕是浮夸的话,也要说给我听。即使说的不一定是对的,也要君臣共同商议,这才对国家治理有帮助。太宗的话,太宗的态度,真正体现了他大度的胸怀,也消除了大臣的顾虑,能让大臣勇敢的进言直谏。太宗的总体态度应该得到认可,就如谢泌所说的那样,“陛下能够从谏如流,所以臣子能直言进谏。臣子感到不胜荣兴。以前唐代末年,有个叫孟昭图的人,早上向君主进谏,晚上便失踪了。前代这样的做法,怎么可能不灭亡”。太宗时期,不但臣子敢于直言进谏,而且慢慢形成了一种制度。定期召集百官集体商议军国大事。而且在议事之前将议事的纲目提前发给各大臣。已经有了现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萌芽,或是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萌芽。发出通知,给出议题,集体讨论,表决通过。当然最终能决定事件走向的,还是太宗一人。但这样的形式,至少能使太宗全面的听取各种意见,深入真实的了解事件真相。从而能使太宗即使最终由其决定事项,也能参考集中官员的各种意见,作出比较公允的选择,有利于朝政的正确处理。

    太宗时期还进一步完善了机构建设,更有利于臣子的进谏。太宗设立了登闻鼓院,崇仁检院,思谏检院,申明检院,招贤检院。并将左,右补阙改名为左,右司谏。左,右拾遗改名为左,右正言。从官名上就可能知道太宗对臣子的要求,即从查漏补缺,拣拾遗忘的职能改变为进谏正言。上述措施确实也起到了相当的作用。甚至京城的百姓也有击响登闻鼓而惊动太宗本人的趣事。一日,有一百姓击响登闻鼓,太宗急忙宣召上殿,问道:“你有什么紧急的事要报告?”那个百姓答道:“我有一头成年的公猪丢失了,我指望它发家呢,现在猪丢失不见了,我的生活也成大问题了,更谈不上发家了。我是完了。”说完是满脸失落的表情。太宗君臣还以为是什么大事,一听大家都是哭笑不得。但是太宗也没有责怪此人,反而下令赏赐了他一千钱,补偿那头猪的价值。太宗还是笑着对宰相说:“这样的事情也要让朕来听决,实在是太可笑了。但是老百姓这样的事也来找朕,说明在他们心里对朕是信任的。如果这样小的事也能让我知道,那么天一应该没有大事情会是我不知道的了。天下也应该没有什么冤情了。”太宗牛皮虽然吹的邦邦响,但是做的这些事还是值的称道的。

    为进一步实现君臣共治,达到更好的治国效果。太宗还在公元993年恢复了封驳制度。所谓封驳就是职官如果认为皇帝下达的诏令有所不妥,可以退回。退回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有时是直接封还诏书,不向下传达。有的是退还时提出理由和建议。这一制度完全是对皇权的制约了,皇帝的权力是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和平衡。这当然需要最高统治者皇帝的极大胸怀和自制力。太宗后来甚至规定,一切诏令都要经过向敏中,张咏审核后,才能向下发布。当时张咏就曾因张永德打死一小校一事而对太宗的诏令进行了封驳,把太宗处理张永德的诏令退还。以上种种制度及措施能够说明太宗至少在一定时期内是真正进行了君臣共治的国家治理模式的,当然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称得上是一位虚心纳谏的开明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