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迷 » 历史军事 » 最有钱儿的朝代 » 一百二十一章 名臣司马光(二)

一百二十一章 名臣司马光(二)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间很快到了庆历六年(1046年),司马光接到朝庭诏旨调任他担任大理评事、国子直讲,主要的工作是审理案件。赴京之日,僚友们空府出动,置酒为他饯行。司马光为大家的热情所感动,即席赋诗:“不辞烂醉樽前倒,明日此欢重得无?追随不忍轻言别,回首城楼没晚烟!“这时的司马光意气风发,虽然宦海茫茫,风云莫测,但仍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京都。这个工作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的法官,主要工作当然是审理案件了。

    在宋朝的编制中,大理寺评事品级不高,只有从八品、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复审底下报上来的案件结果,相当于现在最高法院的办案法官。虽然品级不高但是工作却十分繁重,也没有什么油水可言,收入也不是十分丰厚。但这个官职却至关重要,毕竟在大理寺练好了断案水平,见过了各种案件,那去一个地方当知州就绰绰有余了,宋时地方长官本就是行政司法一手掌控。要把一个地方治理好,就必需有断案结案的能力,所以在最高院能做好工作就等于是打开官场之路了。可见朝廷的这个任命,可谓意义非凡--朝廷想历练一下司马光,再对其委以重任。

    然而朝廷的这个任命,却让司马光痛苦不已、欲哭无泪。因为司马光根本不喜欢这份工作!按照司马光的说法,他适合的工作,是监督百官、直言进谏、批评朝政、弹劾宰执。退而求其次,也应该是整理资料、修编历史。可是现在呢?朝廷却让他负责断案、步入司法领域干这种活,司马光是既没有兴趣,又没有工作经验,不知道该怎么干!

    史料记载,司马光对于法律断案的事情,基本上就是两眼一抹黑,一问三不知,他只能临阵磨枪,边学边干了。这种超负荷的工作模式,其结果可想而知。但是人才就是人才,即使工作辛苦,专业不对口,司马光工作中也不叫苦连天,反而兢兢业业,绝不偷懒,更不糊涂断案。毕竟人命关天,司马光是一个有良心的官员,他不希望在自己手中出现冤假错案。

    当然宋朝的“出入人罪”处罚制度(指法庭裁判错误,把有罪的人认为无罪,把无罪的人认为有罪。那么处理这个案件的法官也要受到相同的处罚。把人判多了多少年,自己也进去多少年。大致就是这样一个意思)也决定了,司马光不敢偷懒,那就只能玩命干工作了,尽力把工作做好。但干的活确实让司马光自己痛苦不已。为了不出差错只有努力工作,司马光夜以继日,上午提审犯人,下午调卷,好不容易下班了,也已经是“日没轩窗昏”了。累了一天,司马光困得要睡觉了,结果往床上一躺,却“援枕未及就,扑面愁飞蚊”--屋里的蚊子把他吵醒了。被吵醒后,司马光索性不睡了,掌灯夜读,继续处理公文。当时司马光屋内有一张藤床,打算夏天乘凉时用。结果司马光整整一个夏天过去了,藤床上都布满一层灰尘了,也没有躺过一次。好不容易躺一次了,司马光的脑海里也不是陶渊明那种采菊东篱下的休闲生活,而是充斥了烦心事。最后司马光只能写下这诗句:

    嗟嗟官游子,何异鱼人罾。

    夺其性所乐,强以所不能。

    人生本不劳,苦初外物绳。

    坐愁清日出,文墨来相仍。

    翻译成大白话大意是:我是一个向往自由生活、想插上翅膀到处飞的人,怎么变成落网之鱼(鱼人罾)了呢?我现在的工作是这样的剥夺我快乐天性,天天强我所难的工作和生活着。这种我不喜欢的生活工作状态什么时候是个头呀!就像今天的青年人一样,为了生活为了家庭,不得不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看来,工作与兴趣,这个话题并不是今天才有的,一千年的古人也面临这一无解之题。

    可见,司马光当时的工作心情,就一个词形容--无奈。除了无奈,还是无奈……然而,即使工作非常地不顺,也不是自己喜欢的工作,但司马光依旧干的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并给我们传达了这么一个工作态度--可以不喜欢这工作,但一定不能不努力。干自己喜欢的工作,要努力拼搏;干自己不喜欢工作,也一定要竭尽所能!今天的我们从司马光的工作态度中还是可以得到启发,原来苦逼的不仅仅是我们啊。眼前的工作不管喜欢还是不喜欢,一定要全力以赴。

    当然,不要觉得司马光这样干比较傻,要知道老天爷是不会亏待运老实人的。毕竟司马光这种一直兢兢业业、努力工作的好员工肯定会得到上司的赏识。只要有机会,一定会出人头地,而且机会叫是给那些有准备的人。司马光一边干着自己并不喜欢的司法工作,一边还是时时关注着国内的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