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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二章 名臣司马光(三)

    庆历七年(1047年),司马光二十九岁时贝州农民王则因不堪忍受压迫发动了农民起义,一时间人马众多,势力大增,不久就攻占贝州城,号称“东平郡王”。

    这时司马光父亲好友庞籍在朝为枢密副使,掌管全国军事要务。司马光为此事件写了《上庞枢密论贝州事宜书》,为尽快平息起义给庞籍献计献策。具体建议“以计破”而不是一味的武力进攻,应当威胁利诱并用,进行分化瓦解,只诛“首恶“,余皆不问。这个方针显然是用力少见效快的好方法。但是实际上起义军只坚持66天,首领王则被杀,其余尽皆焚死。没有用上司马光的建议,起义就结束了。虽然这次农民起义历时不长,但司马光的建议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他的才华进一步得到了高层领导的认可。

    在皇佑元年(1049年),庞籍升任枢密使,就举荐司马光任馆阁校勘,但仁宗不知出于什么意图暂时没有同意这个建议,所以本来非常符合司马光专业的任职最终没有得到皇帝的许可。

    皇佑三年(1051年),司马光三十三岁时由宰相庞籍再次推荐担任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这一次的推荐终于得到了皇帝的认可,终于可以使司马光在专业对口的情况下进行工作了。所以这次的工作对司马光而言那是非常的愉快,他在任职期间进行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比如其中的一项工作就是对《古文孝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撰写了《古文孝经指解》一文。当然这样的工作对司马光而言,只有快乐没有负担。

    皇佑五年(1053年),司马光任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专任史官。从此司马光开始了对历史的研究。真正的开始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真正的从事自己热爱的事业,也因此让自己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光辉事绩。正在司马光潜心研究历史时,他的恩师庞籍被罢宰相职,降为户部侍郎,出任郓州(今山东郓城境内)知州。庞籍举荐司马光为郓州典学。

    至和元年(1054年),司马光离开志趣相投的王安石、石杨休、包拯等人,去往郓州。(司马光与王安石年纪相差不大,在私下关系还是不错的,但后来由于政见不同成为政治上的对手。包拯和司马光则相差了二十岁,但包拯对司马光是非常赏识,成为司马光的官场指路人之一。)

    不久,司马光提任为通判,负责考察全州官吏。至和二年(1055年),因庞籍出知并州,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司马光改任并州通判。

    嘉佑元年(1056年),他连写三封《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二、三状),建议仁宗皇帝立储君,而前后三状没有结果以后,又托范镇在奏事时代为转达,请仁宗有个明确答复。但这一切均未说服仁宗,司马光由此也开始选择了沉默。

    司马光随庞籍在河东路任职期间,宋朝和西夏处于休战时期,但他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间听取当地人意见。并州乡贡进士刘邕对边事很有研究,写成《边议》10卷,议论很有见地,司马光便予以推荐。司马光认为绝市和修建堡垒的办法有利于保护边界地区安宁,于是一面禁绝边民和西夏互市,一面决定修堡。正在这时,带兵将军郭恩,乘酒出击西夏,结果大败而归,自己不得已而自杀。朝廷御史审理此案,庞籍一人承担了责任,事后庞籍被解除了节度使之职,贬谪知青州事。

    司马光向皇帝连奏三状奏明庞籍是听了他的意见才决定修堡的,说明庞籍完全是出于“欲为国家保固疆圉“的本心,“发于忠赤,不顾身谋“,因为“过听臣言,以至于此“,应当“独臣罪,以至典刑“。而庞籍得知司马光要为自己辩解时,就又上奏章,引咎自归,请求免除司马光之罪,使司马光没有受到任何责罚。庞籍和司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爱护,难能可贵。庞籍死后,司马光不忘庞籍对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亲人。

    嘉佑三年(1058年)司马光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嘉佑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司马光坚决推辞,连上五状,他认为自己“实非所长“,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不久仁宗下诏,迁司马光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

    任职五年期间,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先后向仁宗上书“三言“、“五规“,多次上书仁宗解决继嗣的问题,仁宗觉得司马光真心为国家社稷考虑,遂将奏折转至中书省。司马光亲自到中书省催办,直到赵曙被立为皇太子。司马光四十四岁时,擢为知制诰,但司马光不愿就职,他认为这是一个掌管起草诏令的差事,不是他的特长。

    为此他在嘉佑七年(1062年)三月,连上九《辞知制诰状》,说明不适宜任此职务。仁宗皇帝收回诏令,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仍知谏院。

    嘉佑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驾崩。四月赵曙即位,即英宗。两宫矛盾加剧,司马光看到这种情况,四月十三日进《上皇太后疏》,四月二十七日进《上皇帝疏》,力陈国家当务之急应君民同心、内外协力的道理。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两宫疏》,指出:“金堤千里,溃于蚁穴,白璧之瑕,易离难合。“皇帝没有太后支持“无以君天下“,太后离开皇帝“无以安天下“。

    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写了两封章奏,一封给皇太后,一封给皇帝。在奏章中,讲历史,摆利害,晓明大义,从全局出发,苦苦相劝,终于得到效验。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转,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趋于缓和。

    从嘉佑八年(1063年)三月到治平元年(1064年)七月的一年多时间里。司马光为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间的矛盾,前后共上奏章17封。在五年的谏官生涯中,除了关注社会上层,帮助朝廷解决好皇位继承和皇帝的修身要领、治国政纲等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外,同时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层人民身上。

    他发出了关心人民疾苦,减轻人民负担的呼声。而且这个思想几乎贯穿在他所有的奏章里。他在《论财利疏》中指出:当今天下最苦的是农民,因为“农民苦身劳力,粗衣粗食,还要向政府交纳各种赋税,负担各种劳役。收成好的年代,卖掉粮食以供官家盘剥,遇到凶年则流离失所,甚至冻饿而死“,建议切实采取一些利民措施。

    司马光反对宫中宴饮和赏赐之风,嘉佑六年(1061年),他上书《论宴饮状》,恳请皇帝为民着想,悉罢饮宴。他上《言遗赐札子》,反对朝廷不顾国家实际,厚赏群臣。仁宗死后,英宗将仁宗价值百余万的遗物颁赐群臣,司马光也获得近千缗。但这些正确的谏言,因为朝廷腐朽,又触犯一些既得利益者,当然不能被采纳。司马光只好从自己做起,将自己所得赏赐交给谏院为公使钱。

    治平元年(1064年),司马光上奏《乞罢陕西义勇札子》,他认为当时在边防组织“义勇“使百姓“骨肉流离,田园荡尽“,给百姓带来无穷苦难,希望朝廷审察利害。特罢此事。当朝廷不予采纳时,他又写第二封札子,并亲自上殿面见英宗,他说:要防边必须从将帅军政着手,一味拉夫凑数,只能是“徒有惊扰,而实无所用“。英宗这次略有所动,并把上殿札子送中书省和枢密院商量,但一经商量,方知此事拟议已久难以更改。他又连上六疏,并和宰相韩琦进行辩论,韩琦虽然无言以对,但手中有权司马光也拿他没办法。这次谏言失败后,司马光连上五状,要求降黜。

    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任司马光龙图阁直学士,仍留任谏职。司马光因对谏官彻底失望了,借机连上三状要求不当谏官,他在奏章上说:“臣从事谏职,首尾五年,自本朝以来,居此官者未有如臣之久。臣资质愚戆,惟知报国,竭尽朴忠,与人立敌,前后甚众,四海之内,触处相逢,常恐异日身及子孙无立足之地,以此朝夕冀望解去。“英宗批准他免去谏职,仍进龙图阁直学士。

    治平三年(1066年),司马光将《通志》(以《史记》为主,编成《周纪》5卷,《秦纪》3卷,共8卷)进呈英宗。这部书的时间是从烈王二十三年,韩、赵、魏三家分封起,到秦二世三年,秦朝灭亡为止。英宗看后大为赞赏,并给司马光二条明确指示,一是接续《通志》往下编修,二是决定设立书局,并由司马光自择官属,作为自己的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