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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十五章 颇具个性的王安石(六)

    新法在王安石的主导下轰轰烈烈的进行了。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其中大宋朝中新旧势力斗争最激烈的,分岐最大的法令主要集中在免役法、青苗法、保甲法的实施过程中。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很多,但主要以下面三个变法争议最大分别是王安石推行的免役法、保甲法和青苗法。

    先说第一个法:免役法。我们知道任何一个皇帝建立国家,为了维持这个国家能够正常运行下去,还是需要无数金钱支出的。这些金钱从哪里来呢?主要就是国家向民众收取的赋税了。

    如何收税,这也是一门学问。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的收税方式和收税数量都不一样,但归纳起来主要有这么三方面的收入:第一是田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种了皇帝的地,自然要交税。第二是人头税,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百姓都是皇帝的子民,你在他的领士上生活,自然要交税,

    第三是徭役、徭役也可以称为苦力税。就是让那些成年的百姓,通过给国家免费出力来缴纳。当然在中国的漫长历史上一般来说,国家是既让你“出钱”,也让你“出力”二者是一个也不能少。在这三种赋税中,前两种税收是明码标价,都能看得见,谁也跑不掉,但这第三种徭役,就问题严重了。

    因为该不该服徭役,服徭役时老百姓受不受罪,百姓到底干没干活,干了多少活,几乎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全凭地方官员的自我判断。他说你干活完成了即使你没干活也算完成了,他说你没有干活或者活干的不好,即使你干活再好也只能认了这个亏。

    如果一个官员要整人,即使百姓干了,他也可以说没干,或者说没干好,必须重干,或者说没干完,要继续干(什么时候干完,看地方官的心情而定)。总之一句话,碰上坏心眼的官员老百姓只有挨整的份。在这种情况下,大宋的百姓们被这种无良官员折腾得苦不堪言,却也无处申冤。也在这些方面造成了百姓与官府的冲突和对立十分严重。

    在宋朝,关于徭役,有个专门的法令即差役法。此法沿袭前朝旧列,又称职役法、史役法,是要乡村里的三等户轮流充当差役,专门找这些现在的所谓“中产阶级”来服徭役,差役制度根本就是不合理的。但更可气的是,宋朝根据百姓的富裕情况,把人分成了三类:第一类人是有功名在身的士大夫,第二类人是生活穷困潦倒的乡村底层百姓,第三类人是小康之家的城乡百姓即乡村中的中农和城市中的“中产阶级”。

    在这三类人中,第一类人有功名在身,国家特殊照顾免于差役,比如说大家都知道的范进,中举之后一时高兴疯了。如果我们知道中举后国家对举人的照顾程度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利益,换了是我们可能疯的更严重。因为只要中了秀才就能免于差役,中了举人就能基本当官了,这个待遇是真的好。所以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第二类人连温饱都都呛,国家看看实在是没有油水了,在压榨他们恐怕要激起民变也免于差役,第三类人既没有功名,生活也不愁吃喝,所以这类人想造反还不到这个程度,想进入统治阶级不够格,所以不搞你们搞谁去,所以他们就成为服差役的主力军了。这个国家在对待臣民上也是欺软怕硬的,眼光倒不错,拿捏的对象也选择的非常好。

    在百姓眼中,有权有势的士大夫们,个个富得流油,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结果这些人竟然不用服差役,反而把这个责任全部推给了百姓。这让他们怎么能够心服?

    要知道宋朝的差役非常苦。服差役的时间很久,以衙前役为例,他们需管理、经营、运送官物,不仅费用自备而且如果期间路上生病或遇上了劫匪,一切意外损失由个人承担。百姓一旦服了差役,在这个期间是个个苦不堪言。若赶上官物失陷或丢失,需要赔钱的百姓只能自认晦气,自己倒贴了。当时为了躲避差役,百姓们士地不敢多种,骨肉不敢相聚,大家全都藏着掖着,怕别人知道自己有钱。有人更有甚者,为了躲避差役,宁愿卖身为奴,成为国家的“下等人”。这对于农业生产和社会安定,都非常不利,长些以往国家经济也没法发展。这样的法令当然就是一种恶法了。

    看见旧的差役法有如此严重的问题,王安石下令修改差役法,建立一套新的制度,王安石制定的免役法,主要修改了两个内容:

    第一个内容规定凡是大宋子民,无论等级贵贱,全部一视同任,都要服差投。当然按标准属于真正的“困难户”还是除外。第二个内容如果百姓不愿意服差役可以不服,只需要向朝廷缴纳一定的钱财,由官府雇佣其他人来替换你服差役。这笔钱叫作“助役钱”可以说此法案一出,大宋大部分的百姓是欢声鼓舞,大家拍手叫好。此法案的好处有三点:

    第一百姓终于从繁重的差役中解脱出来了,他们出钱不出力,终于可以不耽误自己的生产了(经商的仍然经商、种地的仍然种地、手工业生产的仍然生产)第二,所有人一视同仁,官宦也需要出钱了。他们交纳的那些助役钱,不仅充实了国库也让百姓感到了心里平衡。第三,忙不过来的人可以用钱代替腾出了宝贵的时间,社会上本就要四处打工的人员则多了一条挣钱之路,可谓两全其美。

    综上所述,王安石颁布的这个免役法,真可谓好处多多,堪称一举三得。后来司马光奉命废除新法、恢复旧例时,旧党中的很多人都强烈反对废除这一个法令,其中的代表人物苏轼更是直言不讳道:“此法应当缓行,不应急着在第一时间废除。”可见王安石的这个免役法,就是这样地深得民心。连死对头的旧党中也有人认为好,不应该急急忙忙的废除掉。

    那么既然此法非常好,为什么以著名文学家司马光等人,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非要废除此法呢?他们倒也不是交不起这个助役钱,主要还是为了自己的尊严或者说是面子。

    毕竟以司马光为首的绝大部分的士大夫们眼中,士大夫们不服差役,是士大夫们与生俱来的特权,是他们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流传至今当然有适合的土壤才会如此顽强的存在。今天的公务员热不也是这种思想的活生生的体现。古人有云:“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在士大夫眼中,下贱的百姓服差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让有功名的士大夫去服差役那就叫逆天而行,违背祖宗之法是对他们人格的极大侮辱。这个说法,绝非危言耸听,当时很多的大臣对此法不满,与普通百姓对此法的拥挤,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司马光这样的在个人品德上十分完美的人物也如此反对,可见士大夫阶层的反对是出自内心的反对。这些人的反对比那些因金钱出发而反对的人员更为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