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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八十二章 好友章惇(四)

    崇宁元年(1102年),章惇调为舒州(今安徽省安庆市)团练副使,睦州(今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居住。崇宁四年(1105年),移越州(今浙江省绍兴市)团练副使,迁湖州团练副使。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106年1月2日),章惇在贬所逝世,享年七十一岁,葬于长兴(今浙江高官兴县)。

    绍兴五年(1135年),宋高宗纳任伯雨的谏章,下诏追贬章惇为昭化军节度副使,命其子孙永远不能在朝廷出仕。

    尽管传统的正史把章惇诋毁成一个奸臣,但在历史的叙事中,仍然掩不住他作为一个直臣的光辉品格。由元祐党人后人执写的史书,因为反对变法派而抹黑章惇的人品,但他们除了空口无凭说他“有才无行”,却举不出具体的例子来论证他们的判断。恰恰相反,他们写下来的关于章惇的事迹,反过来证明了章惇是一个做事有原则、做人有底线的人:

    他曾大权独揽七八年,却“不肯以官爵私所亲”,四个儿子都考上进士,但除了一个入朝当校书郎的低级官员,其他三子都在州县为官,没有一个显达。若他是奸臣,请问有不徇私的奸臣吗?

    他终生信奉、发扬和改良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却在另一名变法派领袖蔡卞极力推行王安石个人崇拜的时候,头脑清醒地站出来反对搞偶像崇拜,说自己不曾唤王安石作“真人、至人、圣人”。若他是奸臣,请问有不谄媚的奸臣吗?他为官清廉,据说死后家贫难以下葬,手指都被老鼠啃掉一个。连诬陷他的人都不敢说他贪污受贿。若他是奸臣,请问有不贪污的奸臣吗?

    他坚守国土,寸土不让,在司马光等人提议向西夏割地换和平的时候,他怒不可遏,说提议的人“可斩”。在他掌握朝政后,他强势地断绝了给西夏的岁赐,并积极发起收复失地运动。若他是奸臣,请问有不卖国的奸臣吗?

    不徇私,不谄媚,不贪污,不卖国,作为一个奸臣,他章惇到底图什么?难道作为一个奸臣,他图的是有原则、有底线、有良知和有胆气吗?如上所述,正史中关于章惇是奸臣的指控,可以断定通通不成立。按照宋朝的历史现实,《宋史》(虽是元朝官修,但采用的底本均为宋人所作)将章惇列入《奸臣传》,基本理由跟蔡确、吕惠卿这些人入《奸臣传》一样,都是基于他们是王安石变法的支持者和继承者。

    史书写得很明白,章惇的罪证之一,就是“绍圣而后,章惇倡绍述之谋。秕政复作”。所谓“秕政”,是写史者对王安石新法的蔑称。近代以后,王安石变法,以及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变法,才得到了较为公平的评价。但在此之前的漫长时间里,王安石变法因为变乱祖宗家法,着重理财而一直受到社会主流思想的鄙夷。宋代以后占据主流的程朱理学,讲求“道德治国”,而轻薄“技术治国”,对于强调法律、财务、经济等实操的王安石新法,自然没有好感。在理学思想指导下的传统史书,于是更容易将王朝的衰亡归咎于变法,归咎于主张和支持变法之人。

    靖康之变后宋室南渡,面对国破家亡的政治危机,朝廷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检讨北宋灭亡的原因,并确定由谁来承担历史罪责。宋高宗替父兄开脱历史罪责,将国事危亡由蔡京祸国,上推至王安石变法,让一群推行变法的“误国奸臣”来承担骂名。这样赵家人是没有过错的,有过错的是底下的奸臣。

    时人杨时说,“今日之祸,实安石有以启之”。这说明南宋人批评蔡章误国,将矛头指向王安石变法,认为变法乱了祖宗家法终酿靖康之耻已成为一种政治正确,也是赵宋皇室的需求之下而产生的一种说法而已。历史学者方志远曾指出,自从在正史中立《奸臣传》,中国历史上便大抵只有奸臣而无昏君、暴君。所谓的“奸臣”,成了昏君、暴君的替罪羊。

    王安石未被正史列入《奸臣传》,或许仅仅是因为他的名声太大。做派太正,写史者也怕引起非议。但王安石以下,蔡确、吕惠卿、章惇等人,要么做派有问题,要么名声不太好,拿来欺负一下,让他们为北宋亡国顶罪,那是最好不过了。有奸必有忠,正史否定变法派的连带结果,就是肯定了以高太后、司马光等人为首的保守派。北宋政坛上基于变法与反变注的的员之争,因此被史书描述成忠奸对立的道德之争。

    当道德凌驾于政治之上,历史事实便进一步被遮蔽和扭曲。元祐时期,高太后、司马光等人对变法派的清洗和贬谪,从本质上来说,跟后来宋哲宗亲政时期,宋哲宗、章惇等人对元祐党人的清洗和贬谪是一模一样的,是权力斗争的血腥和无情。在这场轮回反复的斗争中、双方都犯了错误,应该受到同等的批判和谴责。正如梁启超所说:“至窜逐元祐诸臣,则亦还以元祐所以待熙丰者待彼而已。元祐诸臣是,则惇亦是也;惇非,则元祐诸臣亦非也。”若要赞美。双方应一起赞美;若要谴责,双方应一起谴责。这是对等的。

    可是,在经过忠奸对立的道德书写之后,司马光的冥顽不化,被美化成了忠臣对奸臣的零容忍,而章惇的同样做法,却被当成了奸臣对忠臣的谗害。我不想美化北宋政坛的党同伐异,但也反对将司马光与章惇的同类做法区别对待,至少,他们都不是完人,在报复政敌方面应各打五十大板。更为悲剧的是,无论身前死后,在争夺道德高地的斗争中,向来耿介、从不投机的章惇始终处于下风。他不仅被元祐党人当作“奸臣”,还被以新党自居的微宗朝权相蔡京当作“奸臣”,名字被刻入《元祐党籍碑》。最后,更被《宋史》写入了《奸臣传》。一个两面都不讨好的人物,在历史的迷雾中、彻底模糊了身影。

    在历史上,一个人物的真实状况与身后评价存在巨大反差的现象并不辛见。但像章惇这样,一直被误解从未获理解的人,确实是悲别中的悲则。因此有历史学者将这种现象称为“章惇现象”。

    说起来,作为章惇的老朋友,苏轼算是非常幸运的了。生前虽然也是两边不讨好,人生不如意,但死后他得到了绝高的评价。而章惇或许不敢奢求什么,只想求取历史的公正一笔。近代著名史学家梁启超先生的评价足够可以知道章惇并不是像史书中所述的那样不堪:《宋史》章惇的传中所讲大概就是这样的定性,认为章惇就是一个过大于功的人物。但是梁启超认为,史书的记载内容来看,并不足以让我们认定他就是奸臣。就拿他不肯把官位给自己的亲友一件事来说,他洁身自好的品格已经可以影响世俗了。哲宗死后与太后争论要立的人,最终也因此被贬出朝庭以至于受到打击一直到死去。梁启超先生先生认为即使他主张所立的简王和申王不知道他们是怎样的人,但是像徽宗这样荒淫无道的国君,最终使北宋灭亡,这是世世代代人们所共同看到了。怎么知道不是章惇平时观察他这个人不适合做国家的君主而故意阻拦呢,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是一个奸臣?即使不是这样,也不足以加罪给章惇。如果认为绍述在熙丰年间为奸,那么也是以奸上加奸罢了,只不过是以旧党的手段对付旧党而已。事实上章惇最为世人所诋毁的,莫如驱逐元佑大臣和请求废宣仁太后这两件事。请求废除太后确实有罪,说到驱逐流放元佑的那些大臣,则又是以元佑间的大臣用来对待熙丰的方法来做事而已。如果元佑的那些人做的对,那章惇做的也对;如果章惇做的不对,那么元佑间的人所做也不对。议论者肯定要说:元佑的那些人是君子,所以可以驱逐小人;章惇是小人,所以不可以驱逐君子。我不知道他们所说的君子和小人是怎么来区分的?如果按私德来论,章惇的耿直,恐怕是元佑间的那些贤人比起来也是有愧的;如果按政见来论,我没有听说有用政见来判别君子和小人的。攻击新法的人既然可以把奉行新法的人认作小人,那么奉行新法的人也可以指责攻击新法的人为小人,他们之间能差多少呢?所以章惇被认定为奸相,可以说是历史的一个错误。虽然在他的某些行为处事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并不足以由此认定章惇就是一个反面的历史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