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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飞花令

    才入夜,这日的沈府亦是格外热闹,雨歇的正是时候,园子里灯火通明,只为宴请朝里共事的一众好友,庆祝沈默荣登御史之位。史官虽说是能为数不多能一直住在皇宫的男性,但其实历代都被皇帝捏着鼻子供着。毕竟这帮人不留情,还一个个都是死脑筋,就算是皇帝自己想改些内容都十分困难。像沈默这般被皇帝亲自提拔任命的并不多见。

    沈默自然也是如此,只是有个会做事的兄长,平日没少训导他。就连进来京的次子也一直住在兄长家中,还未来得及见上一面。

    此时沈沉正在招待来的宾客,这场宴请也是他安排要办的那榆木脑袋的弟弟虽然写史能力很强,但要说这人情往来,是完全一窍不通的。宴请的大多是他沈默的同僚,级别上与沈沉可以算是天差地别,但他几十年的官场混迹,使得整个接待滴水不漏。

    沈默站在园中,除了陪笑之外,更多的时间是在想那个来了京城的次子。

    听沈沉说,这个次子才进京就引起不小的轰动,还和那个天下闻名的寄舒公主攀上了关系,着实让他这个做父亲的惊讶不已。他自己清楚这个小儿子,本是性格十分软弱的孩子,学业上虽说不出息,但格外善良。妻子去世的时候,按照沈默的打算是要将妻子葬在祖坟的。

    只是这个远在柳州的儿子,质疑要将母亲葬在祖宅后的一座小土坡上,说是母亲生前的愿望。去的朋友和家里的几个老亲执拗不过这个少年,最终还是从了这个做法,但怨言确实传回来不少。

    只有远在京城的沈默知道,这个孩子不是倔,而是孝。妻子之所以选在那个土坡,也是当初沈默和她定情之地所在。这事情谁都没再提起过,但不知道为什么,妻子会和这个次子提起。仿佛她事先知道自己会先沈默而去一般。

    宾客入座,菜色上桌,沈沉率先举杯:“舍弟不才得诸位支持,御史之位已然敲定,待明早上朝时汇报圣上,交接便能告一段落。各位都是国之栋梁,这些年的才干功绩,沈某自然也将一并上报,到时候论功行赏也算时对诸公有个交代。”

    众人随即附和,共饮了一杯。都清楚吏部尚书的话说到这份上,已然不是客套恭维,而且沈沉也有这么一个亲兄弟,帮忙运作也合情合理。

    席间,一众人喝酒畅言,互相恭维几句有大人在乃国之幸事之类的话,配着这古韵悠然的园子,几位事先安排的艺馆女子缓缓演奏着乐曲,好不惬意。

    林录朝挨着沈沉坐,虽说已然离休,但大家心里很清楚,这是朝里为数不多的真正意义上的大儒。即使是坐在主位也理所应当。只是开席以来,这位老者始终一言不发,似有什么心事。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喝酒行令,基本上是这个时代传统的娱乐项目,而沈沉更是这一娱乐项目的佼佼者。今日既然是官员聚会,那自然不能作太过粗鲁的酒令。大家都是文官,飞花令想来最为合适。

    原本一直举着杯喝酒的林录朝,一听飞花令瞬间眼睛一亮,站起来自己先饮尽了一杯。“两位沈大人都来自柳州,要不取一个【柳】字如何?”本来宾客们见老御史一直闷闷不乐以为有什么隐情。有了这么一个举动自然纷纷迎合,而且这个“柳”字的确契合现在的环境。每人说一句带“白”字的诗句。能说的上来的,便在筷筒取一支筷子,说不出的,那便自罚一杯。最后计算各位筷子的数量,多者获胜。

    题目定好,沈沉喊了一句:“来人呐,将筷筒拿来。”

    随后,园子的假山后面,探出一人。有几个认识的,一见到此人,便不自觉地笑了起来。

    这人捧着个筷子筒,嬉皮笑脸地小跑出来,脚步轻快。边走边给在座的大人一一打招呼。倒是大多数人并不认识,对这个自来熟的人有点莫名其妙。

    沈沉看着这人,脸上倒没有不悦,只是招手让她到身边来。随后站起身向大家介绍道:“此乃小女沈青,失礼之处还请诸位莫怪。”

    沈青很识趣地再行了一礼,将筷子筒放到桌子正中央。

    “原来是大人的爱女,今日有幸得见,真是三生有幸啊。”

    “的确的确,沈小姐容貌秀丽,将来定能许个如意郎君。”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把沈青一顿夸奖,谁知沈青并不领情,直言道:“什么如意郎君?!我看上谁是才是那家人的幸事才对!”

    “青儿!不得无礼!”

    虽然沈沉一脸严肃,但沈默知道,他这个兄长实则最宠爱这个女儿,可以说是百依百顺。不然也不会允许一个未出阁的女子在这样的宴会上出息,连忙打圆场道:“既然青儿来了,何不一起行这酒令?”

    沈青看了父亲一眼,心说还是别了,自己肚里那点墨水别说飞花令了,随便背一首诗估计都很困难。自己来此处,也不过是为了找父亲讨些酒喝。

    不料沈沉哈哈一笑:“好,既然诸公有要求,那就让小女陪着一起玩玩。”

    “爹.....我.....”

    “无妨,正好试试你近来的功课如何。”

    满脸痛苦,万般无奈之下,坐在了下人刚刚拿来的椅子上。沈默在一旁说道:“青儿别怕,有叔呢。”

    郡阳这地方,原本属于东灵国的地界。东灵国人古风颇重,男子几乎都有名有字,熟读诗书。可自从太祖皇帝马踏整个东贺州,统一七国后,这种风气便渐渐消失了,如今的百姓家庭给男孩起名都很随意。但在当官的家庭中,还是有不少保留了西凉遗风。沈青虽是女儿生,但自小也是被当作男儿看待,读书写字一样也没拉下。

    沈默算是看着长大的,在他眼里,这个孩子其实有些可惜。沈沉身为吏部尚书,当朝皇帝的姐夫,纵然一身荣华却只有一女。女子读书在这个时代并不少见,甚至朝廷还专门未女子开设了科考。

    相较于男子可靠的层层加码,女子的却简单许多,只考诗文,历年魁首不乏优秀佳句。甚至会被奉为“女诗仙”的美名。

    虽然这样的科举并不能让女子真正登科做官,但也有不少人家,都会让自家的女眷去搏一搏这个美名。毕竟这样的话,身份平凡的女子也会有加入豪门的资格。

    只是这个沈青,自打五岁偷尝了酒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完全没有心思念书,每每一听到哪里有好久便求着父亲给他去寻。

    十岁生辰那天,为了给她庆生,沈沉还专门去宫里请示皇上,说能不能将南浦州进贡来的大酒樽借上一天,他的儿子生辰,听闻有这等稀罕物十分渴望见上一见,但一直没有机会见上一面。这种小事,皇帝自然是应允的。宫里派了一支个三十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到了尚书府。

    谁知太傅府门前的石楠花正好到了花期,有个抬酒樽估计是对这味道过敏,加上天气太冷,一路上也没得休息,酒樽才从车上办下来竟脱了手。

    抬酒樽的侍卫那是得了皇帝的旨令的,哪里能容出这样的纰漏,要是酒樽在运输过程中着了地那是杀头的罪过。

    就在这个时候,在众目睽睽下,十岁大的孩子毫无惧色,当时离得不远的沈默,分明还在这孩子脸上捕捉到了一丝兴奋的神情。

    只见举起小手冲向酒樽,嘴里还喊着:“我来!”

    几步便到了切近,竟搭住了酒樽一角,使得这场祸事没有发生。因为这事,这个不过十岁的小女还得了一个“酒婆”的称呼,远近皆知。

    沈默不自觉地想起这段往事,加上此时沈青脸上写满了痛苦,便愈发想笑。

    飞花令,便在这个时候,由率先开始。

    “诸公,沈某便先来一句。”说罢,自筷筒中取了一支,朗声道:“新柳多妩媚,可惜也白头。”

    “好!前朝徐川,徐文汇的诗句!”

    “那我也来一句‘红妆画新春,白絮启丰年。’”

    “你这个一般呐,但的确有。”

    众人一一取了筷子,念出带柳字的诗词。轮了一圈,最后轮到这里。

    索性林录朝鬼使神差地早在众人吟诗时,悄悄在沈青耳边递了几句,此时的她可以说是沉着在胸。

    她站起身,对着在座的各位又行了一礼,取过筷子说道:“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几位大人听完这两句诗后,场面突然安静了下来。好句绝对是好句,但是没听过啊。众人反复思索着脑子里储存诗词的边边角角,但任凭他们怎么想,最后还是对这句没有印象。

    关键这样的场合,太傅府里的宴席,还是沈尚书的女儿,这能站起来说你说的这句没听过,这句不算吗?

    听到此诗,最初也是一愣,但随后看了一旁装作满脸正色的沈默,心中便基本猜到八九分。

    气氛愈发尴尬,众人或是假装喝酒,或是筷子掉地上了去捡起,还有甚者直接跟着的那两句诗,反复自言自语“二月春风似剪刀......”一时间众人演技爆炸,个个影帝附体,但就是不说没听过。

    林录朝实在憋不住“哈哈哈哈....”一阵猛笑。

    沈青自然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觉得自己这诗绝了,趁着开心的劲头,自己还偷了两杯。看着大家还在回味诗句的样子,洋洋得意,结果脑门上便被锤了个毛栗子。

    在众人各自表演后,沈沉站起身,清了清嗓子道:“诸公,小女实在不才,竟随口捏来几句诗词来行这酒令,不算数,不算数,该罚。”

    沈青懵了,随口捏来?老御史坑我?

    但紧接着,便有人说道:“林老,不知这诗是何人所作,竟有如此才气?”

    林录朝递诗的时候,就在酒桌子上,旁人自然是都看到的,只是这等场合没人会点破。如今问他,也算合理。

    林录朝这边刚刚止住笑,开口圆场:“也不是外人,都是沈家子弟,就是前几日才进京的御史家公子。”

    “御史家的公子.....”

    “我怎么听说他去了归暮州,何时回的京城?”

    “公子如今何在?快快请来......”

    虽说不知道这诗句是好是坏,但能被朝里的顶尖文官们这样议论,沈青觉得这首诗定然不俗。先前也知道堂哥文采斐然,随见面不多,但打心底她是不喜欢这个一天到晚端着架子的书读筹的,没想到自己说的这首诗居然也是他写的。

    想到此处沈青不禁好奇地转头问道:“林老,这诗词有说法?”

    沈默点点头:“今天一早我去江边钓鱼,你们猜怎么着?恰好碰到了他。”

    “新晨在京城?”沈默也不敢相信自己的长子居然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返京。

    “谁说沈昼了,我碰到的是你那二儿子,沈夜!”

    “期明?”

    “嗯!那条炖羊汤的银鳞刀鱼,还是他钓来给我的呢。”

    众人越听越糊涂,只要有人突然一拍大腿,喊道:“就是那个!!!那个那个!!和寄舒公主.....”

    那人没敢继续往下说,毕竟这等皇家的闲言碎语不能乱说。

    “不错,正是前几日在大闹码头的那位。”

    席间一个胆子大的倒是看向沈沉的方向说道:“嘶------林老这么一说我好像还有点印象,我记得那位公子的确叫沈夜?那天长公主也在。”

    “不错,我那侄儿的确在京城。”

    “啊哟!到底是什么情况?林爷爷你别卖关子了,快说!”沈青有些听急了,催促道。

    林录朝这才把一天所见从赠鱼到临走念诗,再到羊肉铺子碰到少年与寄舒公主同桌喝酒吃菜,一五一十讲得那叫一个细致。

    最后说道沈夜接着寄舒公主的暗卫,教训了长安县的三个捕快,沈青听得直接跳下了椅子,拍手称快。她也知道堂弟进京,只是这几日先是母亲时常领着这少年四处走动,加上府上给自己安排的课业太重,始终不得一见。竟能干出如此风流潇洒的举动,心里当下觉得这个弟弟比之堂兄强了千倍万倍。同座之人更是惊呼声四起,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沈夜?林老说的少年,是我家沈夜?!!!”听到最后的沈默也惊得一身冷汗,反复质问道。

    林录朝一脸严肃道:“千真万确。”

    唯有沈沉始终一言不发,托着腮,想着这两天妻子那个带回家恨不得宠上天的孩子,满心欢喜。这孩子他自然也是喜欢的,懂事,说话还好听。之前年级小没感觉出来,来京城的这几天接触下来尤其觉得这孩子如果出息一些,将来定然要给他在朝里谋个好位置,没想到能做出如此好的诗句,就是讽刺之味太明显。毕竟是年少轻狂年级,才华有就行,脾气后面用心调教一番便可。

    月朗星稀,御史府热闹不减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