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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我,菲普.舒南博文

    我想,我不太喜欢今天,因为今天是一个需要工作的周日。

    “那么,接下来就拜托你了。侦探先生。”

    “好的。请慢走,克丽莎夫人。”

    有关本次委托的对话就此停止。

    舒南博文侦探事务所的木门被高档的丝质手套轻轻拉上,密闭的空间中又只遗留孤单的我。

    在克丽莎夫人关上沉重的门时,我能清晰感受她眼中抱有那一丝道不明的悲观。

    理由,我是知道的。

    年岁已高的木门发出抗议一般的刺耳拉扯声后,才紧紧合上。窗帘拉实,让我的身侧比白日的酒吧更加沉闷,全无一丝正午光线能透进的事务所,已重新归于暗夜的掌心。

    我擦亮手边最后一根火柴,点向桌上。

    此刻,事务所中唯一的亮光,是一支被透明外壳覆盖的蜡烛。烛火燃起,棕榈的淡淡油香略微刺鼻。

    混杂棕榈成分的蜡烛是这个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高级的棕榈是清香的,可我只配用上散发油味的普通货色。

    此时,棕榈油的气味与柔情的烛光以背影的形式,在墙壁上映出我平凡的身材。

    今日的烛火依旧这般摇曳,正如昨日,又如我每个沉默离开的委托人,那般的低沉与哀伤。

    还是一个出轨调查。

    这很难不让我感到人生的无趣。

    正对门户的长桌后,我正坐在转椅上,慢悠悠地朝着左边踢了一脚。

    放在桌角位的青花瓷瓶轻轻震动,装有万向轮的转椅朝右边滑去,把我送到一排纵向的抽屉面前。

    我打开从上数去的第三个抽屉,从纸夹中摸出几张品质一般的卷烟纸,算是补充了身上已用完的存货。

    接着,我本想抽一口纯正的淳灯草,但一摸口袋才发现空空如也。草叶在两周前就用完了,而我居然忘了这一件小事。

    我笑了笑,想了想。忽然发现已经很久没吸食烟草的习惯了。久到我都快忘了自己是谁。

    我......是菲普,菲普.舒南博文。一个在诺妮斯,这个被称作雾都的城市活动的无牌独立侦探。三十四岁、独身,住黄百合街十二号的二层B室,同时在此开设自己的侦探事务所。

    自七年前辞去报社工作,独身来到雾都后,我便一直以独立侦探的身份混几顿饭吃。直到最近三年,我的侦探事务所才在贵妇人圈子中的口碑越发走好。

    虽然我承接各种事件调查,亦与诺妮斯警局有着深度合作关系。可比起凶杀案,显然我在出轨调查中的优秀表现,仍使我的名气在她们的圈子里压过警方方面的印象。

    这是让我既爱也恨的工作。我并不介意为贵妇人们调查丈夫在外是否有那么数个情人。毕竟,这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时代,上流社会的男性若是缺个情人,反倒会让人大吃一惊。

    当然,偶尔还是会出现那么点不合理的好男人,仍如小说画本中的骑士一样,公正不阿。守护着爱情的纯粹的他们,值得所有人好好尊重。

    在娱乐风气的推动下,这些贵妇人甚至在我心知肚明的情况下经常开设赌局,特意聘请我来调查她们感兴趣的男人是否有那么数个“红颜知己”。

    生活总得花钱,而花钱之前总得赚钱,我可没不接活的理由。

    况且,她们给得实在太多了。

    悬在情人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这种地摊读物一般的称号,让我初次听见时不禁思考。要不,在诺妮斯换个身份生活算了。

    算了,还是先别换身份。去买点烟草吧。

    我从转椅上站起,绕过木桌走向前。越过事务所左边两道关闭的房门与给客人休息的几张椅子。我把手伸向门边陈旧的衣帽架。

    红木衣帽架上挂着我常穿的黑色风衣外套和偏灰色的圆顶羊毛毡软呢帽。我把椅子扶手搭着的黑马甲套于白色的衬衫,黑风衣覆挂黑马甲之上,再把软呢帽盖在疏于打理的杂乱棕发顶端。

    我扶着还没戴正的帽子,用三指扶着帽沿压下、摆正。分别穿着蓝色和黑色毛线袜子的左右脚,轮流塞进我唯一一对外出靴子里。

    对,它也是黑色的、羊皮材质。是一双超过十年的便宜货了。

    最后,我随意从同一个椅子扶手上摸过一个火柴盒,扯上黑色的手套,围上一条不算好看的手工围巾,完成了出门的准备。

    我拧开门把,关上事务所的大门。向前走八步,向左三步,再走下共二十一级楼梯。只需推开前方的一楼大门,我将重新回归诺妮斯的街头。

    我下意识看向入口处左方的房间门。门已关上并悬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这意味着我的房东太太外出,暂时不会追着我要房租。

    挺好的,挺好的。事务所这个月还没收到付款,起码也得过个两三天。要是碧安卡女士找我要房租,我只能拿流动资金先顶着了。

    放松了心态,我从墙壁上提下悬起的防毒面具,戴在脸上,推开一楼的大门。

    浓雾随着大门的展开吞噬了我,我似溺水般坠入雾中。被称作雾都的诺妮斯,灰雾总是那么浓郁、低落,直叫天上繁星失色,被吞入这个灰色的都市里去。

    尽管在此生活多年,诺妮斯的雾气仍然令我担忧。数以千计的工厂,每日十数小时不间断吐出的漆黑毒臭与白雾的阴潮气息结合,难免让普通人望而却步。

    若诺妮斯不是世界工业革命的中心,技术发展的核心城市。这里可能仍是半个世纪前的那个绅士之城,而非今日雾都。

    世界之核、黑铁之城、日出之都。尽管诺妮斯有着许多的称号,在熟悉她的人心里,至工厂林立后,唯有雾都是她应得的名字。

    我朝远方望去,暗道一声倒霉,只能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低头走去。那是一只与半条街道等长的虚幻脚掌,它刚刚跨越莫迪默河,停下脚步,青绿色的脚趾正直指我的脸庞。

    在浓雾深处,古朴的圣沙耶钟塔正在奏响下午一点的钟声。

    长着黑鸟翅膀的半透明独目巨人用腐烂见骨的手掌扶着钟塔,低头寻找今日的粮食。它向地面探出流脓的五指,其上的指骨已无甚血肉,腐烂的气味与碎肉随性地掉落,砸在房屋的顶层。

    两者之间互不打扰,房屋没有被破坏,肉块亦同泡影一般穿透建筑,变作血雨打穿地面,发出一声又一声沉响。

    “是下午一点的钟响吗?甜心。“

    “不,我想大概还没到下午一点“

    情侣间对话的声音戛然而止。

    巨人用露出骨架的手臂,伸向路上的他们。刚刚还紧牵着手的二人,不自觉便被巨人扯开。它把那位金发的妙龄女郎捏在手心,提到高处。

    我轻轻扭过血雨覆盖的范围,无视身后逐渐陷入迷茫,沐浴着血肉之雨的男人。径直走向日常光顾的报纸亭。

    “老样子,来五诺士的。”

    报摊的老板微微抬头,用半睁的眼睛看清我的模样。

    他接过我手上的纸币,放入两腿之间的铁罐,随手从另一个罐头内抓了一把处理过的淳灯草烟丝。

    他苍白的眼球左右打量着行人,然后站了起来,弯腰从报摊前方拿过一份今日的诺妮斯日报。

    老板熟练地把处理好的淳灯草丝藏在报纸里,再递到我怀里来。我也熟练地接过报纸,并偷偷把烟丝放在腰带上固定的小布袋中。淳灯草并非违禁品,也不会产生什么迷幻效果。我们这偷偷的交易,不过是因老板没有合法售卖的权利。

    远离报纸亭,我走了十分钟,到了中央公园的一个角落。棕榈的气味飘散在阴影中的每个角落,仿佛他们至存在以来便与此味共存。

    在能驱赶毒雾的棕榈香气之中,我摘下防毒面具,背靠一棵枝叶零落的大树,打开腰带上的带扣,从左腰侧的布袋中拿出一片淳灯草叶,再从另一个口袋拿出一张卷烟纸。

    我把烟丝包裹在纸里,熟练地卷起,放到嘴边。再从口袋拿出火柴盒,摇了摇。

    轻轻的碰撞声音。这代表还有火柴在盒子里。看来我运气不错,起码没随手拿到一个空盒子。

    我吐出一口烟雾,二手的烟云融在这个罪恶的雾都之中。雾气上飘,直到独目巨人同等的高度。

    我吐出的烟圈之中,巨人在轻轻咀嚼,仔细品味着口中的美食。

    在他的脚下,失去情人的男子呆滞地站立。他早已忘记自己为何走在路上,也忘了曾与他牵手热吻的金发女郎。

    掉在地上,那忘记涂抹棕榈油的防毒面具,是仅有的存在证明。她就此失去了存在的痕迹,如同缠绕在城市上方的雾气,不被记忆,不被在乎。

    我慢悠悠地吸完半根烟,整理好工作的调查思路,感叹着雾都的迷人。

    “诺妮斯,今天的你也是那么的糟糕透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