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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雷枭

    她又恢复了原先处变不惊的魔头做派,说:

    “解了他的咒,放他走,都可以,但你要救出庆儿,还要宰了那个小泥腿子。”

    娘的,果然还是没那么好说话。

    光头佬暗啐一声,但表面仍是和气,只是语气生硬:

    “您别忘了,您计划最重要的一环,那宝贝在我身上,我哥俩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魔教一辈子也别想打进中原。”

    她哂笑,但并不作答。

    光头佬还是怕了这杀人不眨眼的主儿:

    “您先放了我弟弟,我这条命都是您的,您说杀谁我就杀谁,可好?”

    狐妖还是笑,但一炷香的时间快要过去,看光头佬依然不从,只好作罢。

    她这时已然变回了人身,怕吓到庆儿,闭上眼双手捏了个印,然后做劈砍状,只听见空气中传来线绳断裂的声音,随即睁开眼睛:

    “让他只管离去便是。”

    光头佬双目紧睁:

    “好,好,好。”

    又有些谄媚:

    “要不把小的身上的咒也解了?”

    狐妖不再搭茬,站起身来向船舱外走去,光头佬赶忙追上,跟着走在她斜后一步处。

    出了船舱,秦厌三步并作两步,行到郑潮跟前,搂住郑潮的脖颈子:

    “你休要怪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哥没法子陪你走下去了,哥求夫人把誓言咒给你解了,说好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哥做不到了,你别恨哥。”

    郑潮还没反应过来,有些狐疑。

    光头佬又发什么神经。

    秦厌接着说:

    “你醒之后,就往西北去,找五丈山,黑水河,天王庙,找自了僧,你告诉他秦厌幸不辱命。”

    郑潮正想开口,说什么乱七八糟的。

    没来得及,本身他对光头佬也没什么防备,被一记手刀敲晕了过去。

    他屁颠屁颠跟上狐妖,显得十分轻松愉快。

    只是谁也没有察觉,光头佬的拳头紧紧攥死,指甲都要扣进肉里。

    再说京城,藤院中,一只白鸽从远处飞落而来,恰好就立在那戴着古怪面甲的怪人胳膊上。

    他便从白鸽腿上取下一个丝绳绑着的小竹筒来,从里面倒出一张字条。

    看完其中内容,皱起了眉。

    将字条重新卷起,丢给倚着门框那位:

    “你这时候要请他回来,就不怕魔教拿下广陵,分走你宋家半壁江山?”

    那男人笑着:

    “哪怕只有半壁江山,是我的就行。”

    面甲怪人又问:

    “不怕龙虎山事后问责?听说老天师可是出了名的护短。”

    那男人眼神逐渐变得清冽:

    “到那时就让他试试。”

    面甲怪人不再说话,只是进屋拿出张纸条来,写了几个字,又卷了卷,塞进竹筒。

    然后将竹筒重新在鸽子腿上绑好,然后往天上抛去。

    鸽子重新飞远,他的眼神依然空洞无神,古井不波。

    凭鸽子飞来飞去,自然不可能赶得上的,那鸽子飞出不久,就落在了一位青皮葫芦的胳膊上,然后一眨眼功夫,连人带鸽子都不见了踪影。

    永宁县,河畔,看着妖怪和那光头佬终于商量出了个结果,道士悬着的心悬的更高了。

    他根本不可能相信魔修所言,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不会交出小胖子袁庆的,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他连那狐妖都对付不了,也没法护住赵观江周全。

    如果光头佬真的动手,说句实话,过不了几招,他就得跪在地上,求道士别死。

    论拳脚功夫,这位光头壮汉可谓是道士平生仅见的佼佼者了。

    大概是什么水平呢?

    顶的上五十个老武。

    此时,一架刚出永宁县不远的马车上,车夫握紧马绳,猝不及防打了个喷嚏。

    车厢里伸出一颗雪白脑袋:

    “爹,着凉了?”

    老武笑的咧开了花:

    “估计你娘想爹了。”

    道士并不怕死,但是永宁县的百姓怕,所以他在斗杀狐妖之前,都不能死。

    咬了咬牙,捏了印,把被打碎剑尖,只剩下后半支的木剑插在了地上,咬破舌尖,一口血喷在剑身上。

    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又给赵观江使了个眼色。

    小屁孩心领神会,拍了拍腰间葫芦,点点头。

    只一个欺身,两息之间。

    光头壮汉已经来到赵观江近身两步处,一拳递出。

    乒!

    预想中的血肉模糊却并未出现,一只飞剑挡住了拳头,与壮汉针锋相对。

    原来道士将那火铳和飞剑都交给了赵观江防身用。

    是的,道士本身也并不会什么御剑术,他的灵气也不足以支撑这飞剑与那狐妖周旋,因为这东西本就不是他的。

    是临下山时,师尊交给他护身保命用的,师尊的一件法宝。

    若是师尊亲身至此,别说飞剑了,天师印一印拍下去,啥问题都解决了。

    可是龙虎山却不可一日没有张天师。

    这只飞剑,是师尊年轻时走江湖时碰大运得来的,但是因为相性不合,一直无法完全炼化,最后师尊实在没了办法,就在祖师堂,当着祖师和历代天师的牌位画像,与这灵宝结契。

    结契之人会以充沛的灵气“喂养”飞剑,而飞剑则会在紧要关头帮助结契者。

    而那葫芦,不是别的,是张天师灌得满满的一葫芦灵气,飞剑置身其中,便可随时汲取灵气。

    赵观江见光头佬并未能破开这飞剑的防,也是松了口气,但并未大意,装作惊慌失措状。

    砰!

    又是枪响。

    耳边传来的火药爆炸声把小胖子吓的晕了过去。

    他身上并没有出现弹孔,因为铁丸打在了秦厌腿上。

    光头佬本能的躲闪,却没有来得及躲开铁丸,那铁丸在空中呼啸而过,转瞬即逝,没入了他的小腿,激起四溅的血花。

    习武之人,肉身比普通人更加强大,可到底还达不到刀枪不入的地步,在如此近的距离下吃这一枪,秦厌也只能在心里骂了句娘。

    得亏这小子瞄的不是他的心口,不然这会已经见了阎王了。

    真正的搏命厮杀,往往几息之间的动作,就已经能决定战局的走向。

    果不其然,愣神之中的瞬间里,一只狐狸爪子突然出现在道士的头顶。

    光头佬不过是吸引注意的幌子罢了,就知道他肯定把保命的手段都交给了那泥腿小子,所以狐妖一开始就把奠定胜机的关键搁在了道士身上。

    一爪子拍死这臭牛鼻子,小泥腿子自然不攻而破。

    这道士也是蠢,连自保的手段也…没留下?

    飞剑破风向着狐狸爪子飞驰而去,但显然已经来不及,利爪在空中闪烁着刀剑的寒芒,即将落在那道士脑壳上。

    就在这时,璀璨的灵光从那插在地上的木剑中迸发而出,冲天而起,将半空中的大狐妖掀了个趔趄。

    地上那半拉木剑此刻变了个样,刹那之间,由木变铁,由破碎变完整,成了一柄寒光闪闪的宝剑。

    道士反应也快,知道狐妖要从空中下手,俯身去扑那剑,将那宝剑搂在怀中,借着向前扑出的气力,顺势翻滚,完好无损的左手将剑柄握在手中。

    他一拧身,宝剑剑尖指天,他则面朝着秦厌和狐妖之间,再不见先前颓势,底气十足。

    娘的,论武学和修道天赋,你们甩我几条街,但要拼家境和师承,我可从未怕过。

    秦厌左腿中了一枪,不吃力了,只能费力用右腿拄着地,这会定神一看那道士手中宝剑,心中也是一颤。

    那宝剑,剑身长约二尺五寸,剑柄还有一尺多长,剑身刻着斗星星相,寒光泠泠。

    秦厌自问在江湖飘荡多年,各式各样的宝剑名刀他也见过不少,但这柄剑,也算得上其中最为特殊的了。

    世俗刀剑多数锋芒无匹,江湖厮杀多用刀,刀啊,实用性强,物美价廉,无论是防身护卫,还是捉对厮杀,亦或是斩首越货,刀往往有着先天的优势。

    刀法大多大开大合,讲究是稳扎稳打,可攻可防,如果说用人来形容它,就像是训练有素的军人,朴素,却十分致命,并且十分常见。

    可剑就不同了,乡下铁匠铸剑,会锻剑的,若是无名小卒想要求上一柄,多是给钱也不打的,非得是名声在外之人,想要讨一口剑,这才开炉。

    剑的实用性是不如刀的,但擅使刀者,江湖上比比皆是,以擅剑出名者,却鲜有耳闻,随身佩剑,本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再说这剑吧,剑法也很少有大开大合的,用刀者,可劈,可砍,可削,可挡,但是事实上并不那么灵活,而剑招出名的,多是挑,刺,观赏性极强,又专攻要害,是十分上乘的兵器。

    因而剑也常被称为兵器之首,万兵之王,作为礼器,祭器或法器出现的频率也是颇高的。

    那么这柄剑有何不同呢?

    这柄剑几乎没有任何磨损,也感觉不到什么血气或煞气,给人的感觉甚至并不致命,让人有种感觉:这不是一件兵器,严格来讲,这是一件艺术品,一柄法器。

    江湖中人捉对厮杀之时,你掏出一柄法器,就像是斗地主的时候你摸出一颗骰子一样,若是无法改变规则,那就起不了一点作用,可如果直接改变规则成比大小,那没有骰子的人可不就直接出局了。

    捉对厮杀,向来是肉身强悍者要占优势,通常也更胜一筹,而武夫和妖族恰恰又都是肉身强悍的类型。

    道士手中剑显然属于后者,剑刻七星,是历代龙虎山天师享有的待遇,也就是说,这小子如今攥在手里的,是天师法剑。

    不好意思,我的牌实在太小,只好把桌子推翻我们比大小了。

    常青如今自然是有恃无恐了,

    说来师父他老人家也真是想的周全,若是没有天师法剑撑腰,他现在还真就没啥办法了。

    亏得临下山之前师父特地来山门口送他,又特意顶住这剑对于龙虎山的重要程度,若是没了剑,龙虎山就失去了压制很多邪道妖魔的能力,很多问题处理起来相当棘手。

    换句话来说就是财不外露,保命用的,如今正是时候。

    速战速决,当前的情况再拖不起了。

    光是把剑从自己体内请出,就耗费了大量的灵气,之后每出一招,灵气也会愈发稀少。

    不多说甚废话,握紧手中法剑,他一个闪身,剑刃已经从狐妖胸口狠狠劈下。

    狐妖躲闪不及,被一剑狠狠劈中,向后倒飞而去。

    光头佬忍着小腿剧痛,啐到:

    “天师法剑,这下踢了铁板咯。”

    这就准备脚底抹油,开什么玩笑,活的好好的,谁愿意突然间不明不白的死啊。

    可是刚跑没几步,突然间却摔了个狗啃泥,蜷缩在地上捂着心口。

    原来那狐妖并没被伤到要害,此刻正狠狠瞪着他,是誓言咒起效了。

    只是只过了短短几息,心口不再疼痛,光头佬捏了把汗,又重新爬起来朝着常青奔去。

    此刻刚刚凭借澎湃妖力踉跄起身的狐妖,大脑飞速运转。

    龙虎山天师法剑,光听名字就知道对自己这等妖物有着先天性的压制,就好像鸡吃蜈蚣,狐狸吃鸡一样,除非自己妖力强大到可以无视这柄剑的威压,否则被斩去头颅,也只是时间问题。

    如今需要用出全力,才能勉强承受住那剑对自己先天性的压制,堪堪地能够站立,刚刚受那一剑,本就不好受了。

    山穷水尽,黔驴技穷。

    狐妖身上散发的黑紫色妖力慢慢溃散,她举起双手,不再动弹,示意有话要说。

    常青则警惕着,依然将法剑握在手中。

    光头佬也停住一瘸一拐的步伐,一屁股坐在地上。

    “小道爷,奴家服啦。”

    魔头恢复了邻家妇女的妩媚做派,不再狰狞,倒显得可怜兮兮,道士则仍然全神贯注地警惕。

    “小道爷既是天师近前弟子,恐怕都是讲道理的,不会真把庆儿杀了,奴家就给自己和光头佬的人头奉上,换我儿一条活路,可好?”

    道士微微摇头:

    “我信不过你们,先把玄劫交出来。”

    狐妖朝那光头佬努了努嘴。

    道士便喊到:

    “丢过来吧,我放你们走。”

    光头佬几乎想都没想,就从怀中把那令牌拿出来丢了出去。

    道士压根就没去接,调动全身灵力,一剑劈出,把那令牌劈成了两半。

    没什么理由,也不需要,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毁掉一件灵宝,总比死几万人划算的多。

    见那宝物从空中坠落,沦为凡物,此间事了,道士回过头对狐妖说:

    “无论如何不能放你活,你对那光头佬施了咒吧?解开吧,他身上有些功德,不能任他死在这,我要带他回龙虎山。”

    “通融一下吧?夫人?”

    狐妖嘴角挂着释怀的笑:

    “素闻龙虎山的仙师都是菩萨心肠,做事最是讲规矩的,还望仙师信守承诺,好生照顾我家庆儿。”

    道士点点头:

    “当然的。”

    她又施了那解咒术,随后好像被抽干了全部气力,瘫坐在地上,喃喃着:

    “庆儿,别怪娘,好生活着,往后的路,娘不能陪你走了,全靠你自己了。”

    道士提起法剑来,就要手起剑落,结束这场闹剧,一个孩子却横过身撑开双臂挡在了狐妖身前。

    是赵观江。

    “你不是会那么多法术么?废了她的法力,放他们一条活路吧。”

    孩子费力的仰起头来,双眼紧盯着道士的脸,希望得到肯定的答复。

    道士有些动容,但仍是摇了摇头。

    赵观江咬紧了牙,并不让开。

    道士只好沉声道:

    “此间因果当下来不及跟你解释,信我的话就先让开。”

    赵观江并不是那种愣头青,见道士执意如此,也就识趣的让开。

    随即道士轻唤:

    “雷枭。”

    嗡!

    手中法剑似乎得到感应,蝉鸣着,道士剑尖指头做引雷状,心里则默念着唤雷法咒。

    狐妖似乎哭干了眼泪,知晓自己大限已至,最后的时刻,她望向倒在地上的小胖子袁庆,眼中流露出来自母亲的慈爱。

    今生欠你,无法再还,若有来世,我们再做母子。

    嘶啦!

    一道天雷撕破天空,直击在那法剑上,但雷光并未炸开,而是附在那剑身之上。

    龙虎山天师法剑,名为雷枭。

    第三十七任天师张允民,最擅雷法,剑术,这柄剑从年轻时就跟着他游离四方,斩妖除魔,绝非凡物。

    剑中养着真灵,它往后也会庇佑天师的其他弟子,逐渐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真人地仙,乃至真正的神仙。

    剑光闪烁,如龙游水,一颗人头滚落在地。

    若是雷枭不附着天雷,道士常青没把握能够一剑就将狐妖杀死,所以他宁可多耗费一半的法力,也要唤来天雷,这是龙虎山道士给予一位母亲的最后仁慈。

    魔教大坛主,狐妖宁冰儿,永宁县县令夫人陈澄,得偿所愿,身死道消。

    那雷枭剑甚至没沾上一丝血迹。

    道士将剑垂下,抖了抖,那法宝竟是凭空消失,不见了踪影,而他法力几尽枯竭,也瘫坐在地上,嘴角带着苦笑。

    赵观江此时终于感觉到了脱力和浑身酸痛,少年径直躺在地上,昏了过去。

    也就在此时,异变横生,不远处,几个人影从草丛里跳出,飞速接近。

    而地上断成两节的令牌,爆发出阵阵黑光,陡然之间重新组合在一起。

    谁也没发现,不远处坐在地上的光头佬,突然喷出一口鲜血,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