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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林萃路的时光(上)

    路夏非常开心,忽然又感觉为难:“还是算了。你太引人注目了,被人认出来就不好了。”

    “变丑也是容易的”,叶歌晨就像一个殷切着想和朋友玩耍的小孩,主动出起了主意,“我看这像是一辆女士的车,可以找找有没有化妆包。”

    座椅前方的收纳箱里确实有个化妆包,应该是车子的女主人补妆用的化妆包,路夏将它递给叶歌晨。

    叶歌晨接过化妆包,倒不介意用别人用过的化妆品,她一边给路夏导航,一边给自己化上丑妆。

    她将自己的眉毛描得极粗,腮红抹得极浓,面部皮肤零散地点上一些黑斑,下巴轮廓修饰得特别尖锐。

    路夏通过车内后视镜,看到叶歌晨这一副模样,不禁哑然失笑——虽然夸张的妆容并没有完全遮盖住她的天生丽质,但确实怎么都算不上一个绝世美人了,反而像是一个早熟、爱美却不得要领的叛逆女孩。

    叶歌晨倒不在意路夏笑她,她化完妆后,倍感释然,主动说道:“你觉不觉得这样更合适我?”

    “还是漂亮些好。”

    “你知道吗,我今天下午躲在汽车后座旁边的时候,竭尽全力想保持优雅从容的气质,可是实际上却害怕得颤颤发抖。”

    “嗯?”

    “你失望吗?漂亮并不附赠其他的美好品质,不代表勇气或者智慧。我既不聪明,又不勇敢。”

    “我呢?我聪明或者勇敢吗?”

    “你既聪明,又勇敢。”

    “所以我长得丑。”

    叶歌晨听到这儿,不禁笑了起来,笑容瞬间压制住了她奇怪的妆容,露出她本来迷人的面孔。

    路夏也哈哈一笑,他外貌虽然普通,笑容倒颇有些阳光帅气。

    叶歌晨从后方看着路夏侧脸的笑容,思绪跑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她不禁在想:和路夏在一起似乎并不现实,自己未来的郎君,会是怎么样的人物呢?

    一念及此,叶歌晨小鹿乱撞,路夏似有感应,两人便没有再多聊。叶歌晨导航,路夏驾车,各司其职,井水不犯河水。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路夏两人一同到达了林萃路10号院。

    将车停在路边,两人走进了社区,门岗形同虚设,灯光昏暗又相隔甚远,绿化带被枯草和黄土替代,垃圾桶满满当当溢出来散落在地上,楼房外立面也已经有了风化脱落的痕迹,一眼就能看出是老破小。

    叶歌晨对于普通平民或者贫穷人家的生活并非一无所知,在慈善活动里,她还到过更贫穷的地方。但仅就日常生活而言,这完全是和叶歌晨绝缘的地方;仅以叶歌晨保镖的皮靴而论,踩在贫穷的土壤上,都显得过于昂贵了。

    叶歌晨尽量表现得自然,甚至主动走在了前面,从众多楼里分辨哪一幢才是6号楼。

    找到对应的楼,来到5层502,路夏轻轻敲门。

    过不多时,一个大叔过来开门,正是吴大叔。

    他见路夏,惊讶不已,显然是没想到路夏真地会来,再看到路夏身后的叶歌晨,顿时眉开眼笑,他拍着路夏的肩膀,好像见到自家出息的后辈:“好小子,有良心,还带女朋友来看我!交了个漂亮女朋友呀!”

    路夏可不敢接“女朋友”三个字的茬,他望向室内,屋子不大,看起来像是一室一厅的布局,一进门就是客厅,客厅和厨房连在一起,用帘子隔着,客厅中间摆着一张餐桌,餐桌后面就是沙发,沙发对面就是电视柜,电视在开着,只是播报着时间,没有任何节目。

    从整体上来看,老、旧、乱、挤,但总地来说也有家的温馨。吴大叔一个中年人,自己独居,能够做到这种程度,也算是热爱生活了。

    吴大叔将路夏和叶歌晨迎进了门,路夏问道:“大叔,有换的鞋吗?”

    “不用换不用换。”

    “要换的,弄脏就不好了。。”

    “真地不用,你看我,我自己都不换。”

    吴大叔脚上确实穿着一对运动鞋。

    路夏顺着吴大叔的话头,继续问道:“大叔你怎么穿着运动鞋,是不是刚跑出去,又才跑回来?我听说外面哄闹得厉害。”

    “跑了,跟着跑,不敢不跑呀!不过跑完能怎么样呢?整个青城就活下来那么点人,我个老头子都五十六了,哪能活下来呢!有风声说好像又没什么事了,我就又跑回来了。”

    路夏想起了跛叔,笑着说道:“说不定再老一些都有活下来的。”

    吴大叔只是打个哈哈,继续说道:“反正一开始听说整个林城可能都要完蛋,后来听说又没事了。与其瞎跑,不如回来看看新闻怎么说。”

    “我们也是碰巧到附近,想来听听新闻。”

    “那还真是想到一块去了,还有十几分钟到七点。看播新闻的时候有没有信号吧。坐,快坐呀!”

    路夏也不好推迟,顺着吴大叔的招呼,就坐到沙发上。

    这款沙发略有些短,坐两个人就有些松,坐三个人又显得挤。叶歌晨所受到的教育可不允许她失礼,她向吴大叔谦让着,想让吴大叔坐沙发。

    路夏朝她边点头边笑,示意她坐。沙发确实小,但如果客人执意不坐,看起来就像是嫌弃了。叶歌晨想到此节,于是便坐在沙发上。

    吴大叔从餐桌下拖出个木椅子,就闲坐在一边的椅子上,他刚坐定,便问道:“吃饭了吗?没吃饭吧?”

    按照正常打招呼的方式,路夏应该回答“吃了”,他略带尴尬地看着叶歌晨,两人四目相对,不禁相视一笑,倒确实像一对默契的佳侣。

    “客气什么呀,我也没吃呢!不骗你们!光顾着跑了,你看饭还在锅里呢,我去弄点菜!”

    吴大叔将电磁炉摆到餐桌上,摆上一个小锅,倒上水,略加一小筷油,洗好了白菜,摆在一旁,等到锅中的水滚烫起来,才将白菜汆进去。

    路夏和叶歌晨立在吴大叔身后,他们都是平时不干活的人,路夏是因为懒,叶歌晨虽然学过烹调,但她学的过于专业,离平民生活相去甚远,因此插不上手,都帮不上忙,呆呆地看着,就像两尊护法。

    就连米饭,也都是吴大叔盛的,不过他本来只煮了一个人的分量,分给三人,当然不够。吴大叔又拿出一把面条摆在旁边,招呼路夏和叶歌晨踏踏实实坐好,一边抱歉实在没有东西可招待,一边也开朗豁达:“穷有穷招待,富有富招待。咱们吃白菜,也是香着呢!”